海兄的最后一句话,道出了我们的分歧。的确,我们的分歧在于:“是非不分”抑或“是非该分”。
首先,“为人民服务”和“为人民币服务”之间的分别,与蒋、汪之间的分别恐怕不能同日而语。前者仅仅是人的生活价值观念的区别,后者,无疑已经扩展到了
“爱国与否”的高度,且偏偏在目前这种不宜公开谈论的环境。所以我认为二者之间,不能简单类比。
其次,如果我拿已经牢牢地灌输于我们的观念来说,海兄的话无疑是对的。但问题在于:我们明明知道过去的灌输未必是正确的,却还偏偏要以这种灌输为基准去解释周围的事物。
就以“章诒和的沙新叶和甘为打手的邬书林”之间来说,我认为:我们该争取的是保障章沙们的权利,尽管邬先生明显地依仗着行政权力干着违反法律的事情。注
意:我们要争取的是保障章沙们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追究邬们的违法。我们无法禁止邬们做什么事情,却可以根据《宪法》还是别的法,去追究邬们的,而不
是仅仅是、简单地谁对谁错的问题,或者是支持和不支持谁谁的问题。
要追究责任,必须从法律的角度而不是从价值观的角度。方才是现代公民的做法。
如果非要说明,我说:章沙不过是在法律框架下行使自己的权利罢了,邬们却是明显违反了法律。试问:邬们究竟通过了什么程序、什么途径 、做了什么工作,就可以封杀章沙?有法律的判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