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在这个问题上,完全可能有一种“为人民币服务”的观点:争取知情权和言论空间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应由中国人自己去争取和解决,美国公司没有必要去为中国人的知情权承担经济损失。
报道中介绍的互相争论的两派,都没有站在这种赤裸的“为人民币服务”的立场上。事实上,在美国未必没有人持这种“为人民币服务”的立场,但是,在美国的舆论环境中,这种观点是难以立足的,也是难登大雅之堂的。
这种“为人民币服务”的观点为什么可以在中国登堂入室呢?这是半个世纪“唯物主义”教育和近30年“实践标准”教育的结果。一些人对这些从政治课上学到的东西津津乐道,殊不知这些鄙俗的东西,与人类主流文明是相去甚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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