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飞:革命委员会始末 作者:孙伟搜集


 

革命委员会始末

作者:霞飞

来源:共识网 原刊《党史博览》2005年第2期

革命委员会,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产生的我国的政权机关。它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那么,它到底是怎样产生的呢?

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之前就设想了对国家政权机关进行改革的方案。北京大学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贴出后,毛泽东曾设想仿照巴黎公社的形式对国家政权机关进行改造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亲自领导了新的国家政权的创建,对新创建的人民政权,是很满意的。他多次同外国客人和我国民主党派负责人谈到新中国国家政权的性质、作用和新政权中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认为它是和国民党政权有本质区别的,是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权。但到后来,一些政权机关出现机构庞杂并产生一些官僚主义作风时,毛泽东对此很不满意。他多次强调,一定要解决国家政权机关中产生的这些问题。

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毛泽东开始着手解决国家政权机关中的机构臃肿和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当时,他只是想通过采取一些改革措施,精简机构,强化干部的为人民服务意识,并没有打算改变政权组织机构的形式和名称。此后,中央的一些决定,解决了中央和地方一些机关中存在的人浮于事和官僚主义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解决得并不彻底,有些地方还在解决中产生了新的问题。这使毛泽东不得不深入地思考发生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

这一时期,毛泽东亲自组织了一个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小组,主要成员有陈伯达、胡绳、田家英、邓力群等。毛泽东组织这个读书小组的目的,一是为了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问题,二是为了借鉴苏联的教训。在借鉴苏联教训的过程中,毛泽东特别注意分析苏联所以变修的原因。他认为,苏联的政权名义上是全体人民的,可是,人民并没有管理国家的权力。其变修的根本原因在于其政权已经失去了人民性。

但同时,毛泽东对于改革国家政权机关,又是十分慎重的。当时他的想法是要在保持国家政权机关基本性质的前提下进行一些改革,也就是要实行缓变的原则。他举了一个生动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他说,猴子变人后,人是不断进步的。人类一代比一代聪明,一代比一代长得漂亮。这就是进步,是缓慢的进步。这种进步是在改革中的进步。如果放弃这种进步,搞突变式的,那样大的变化,变成的就不是人了,就变成别的什么东西了。

那么,怎样对国家机关进行改革呢?毛泽东曾在1958年有过一些初步的设想,人民公社就是其中一种改革形式。当时,毛泽东的秘书陈伯达在7月出版的《红旗》杂志第3期上发表了一篇《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接着,他又在《红旗》杂志第4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在毛泽东的旗帜下》的文章。在这两篇文章中,陈伯达传达了毛泽东改革国家政权机关的构想:“把合作社变成为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的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在这样的公社里面,工业、农业和交换是人们的物质生活;全民武装是为着保卫这种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世界上人剥削人的制度还没有彻底消灭之前,这种全民武装是完全必要的。”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的这个构想,不只是指农村,而是包括全国,要改革全国的政权机关。因此,他实际上就是要用人民公社这种形式,对国家政权机关进行彻底的改革。

1958年“大跃进”的失误,到1960年显露了出来,致使毛泽东对人民公社在全国的推行采取了慎重态度。他经过重新审视之后决定,不在城市里推广人民公社了。但是,他改革国家政权机关的想法一直存在。

20世纪6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毛泽东的上述改革设想只好暂时搁置下来。到1964年,他对国家政权中存在问题的性质作了新的估计。他认为,目前,已经有三分之二的政权不在我们手中,而被“资产阶级代理人”篡夺了,要通过“四清”来解决这些问题。而到1965年,他又认为“四清”也不能解决问题了,必须通过发动群众,自下而上地去夺回被“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篡夺的权力。据此思路,他决心发动“文化大革命”。

历史中往往出现许多让人难以预料的事情。毛泽东所要搞的“文化大革命”,是通过北京大学聂元梓等人的一张大字报发动起来的。

毛泽东肯定这张大字报,是为了发动“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是为了解决政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的问题。政权到了无产阶级手中后,也要进行改革,只不过这种改革已经不同于从前了。对如何改革的问题,毛泽东进行了思考,联想到了巴黎公社。因此,他在1966年8月4日说了这样的话:“过去有个巴黎公社宣言。北大的大字报,是20世纪60年代的巴黎公社宣言——北京公社宣言。”毛泽东的意图很明显,他设想,“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就是预示着要成立一个“北京公社”,就是要改变旧的政权形式,采取新的政权形式。这个新的政权形式,就如同巴黎公社。

毛泽东经过慎重思考,放弃了此前有关国家政权机关改革的设想,形成了建立“革命委员会”的思路。这使一贯“紧跟毛主席伟大战略部署”的张春桥十分尴尬毛泽东关于建立“北京公社”的思路,被善于按毛泽东思路办事的张春桥揣摸到了。1967年1月,在张春桥的主要策划下,上海市的造反派夺了中共上海市委的权,建立了自己的政权组织。夺权后建立的这个政权组织叫什么名字?张春桥考虑到了毛泽东关于改革政权组织的思路,同时,也仔细地分析了毛泽东肯定聂元梓等人大字报的话:“是20世纪60年代的巴黎公社宣言——北京公社宣言。”于是,他决定按毛泽东的思路办,把上海市造反派所建立的新政权叫“上海人民公社”。就这样,中国第一个省一级的大城市的“人民公社”政权形式产生了。

1967年1月和2月,张春桥以“上海人民公社”的名义连续向中央打报告,除了报告大好形势外,主要报告“上海人民公社”的优点。1967年1月20日,在他的授意下,姚文元在他起草的给中央的《上海工作简报》中得意地写道:“在斗争‘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和‘顽固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一小撮人’的破坏活动中,(上海)各单位都普遍展开了夺权斗争……庞大的官僚机构,被一扫而光。这就使革命大大推进了一步。”现在上海的“革命造反联络站成立,目前已实际行使着政权的作用”。

毛泽东对上海市的造反派夺权,是支持的,但对于他们创造的政权,还有不放心之处。他主要不放心两点:一是这个政权的主要掌权人物,除了张春桥、姚文元算是“中央文革”派去的,其他人均为造反派。这些造反派是否可靠?由他们掌握上海的政权,能否保证上海政权的无产阶级性质?他们掌握政权后,老干部怎么办?二是这个新政权叫“人民公社”合不合适?

2月12日,毛泽东专门找张春桥、姚文元去中南海谈话。毛泽东见到张春桥和姚文元后,先是肯定上海最近形势很好,说:“上海的工作,总的来说是很好的。”接着指出:我们不是要把无产阶级专政搞掉,不是要改朝换代,不是大变。这场革命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由我们自己搞起来的。因此,夺权后不是要把政权从根本性质上加以改变。他说:“这次革命是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革命,是我们自己搞起来的,是我们发动的。我们要始终记住这一条。记住了这一条,就会想到采取好的形式。”毛泽东接着说:我们要夺“走资派”的权,夺权后,必须找到一个大联合后形成的政权的最好形式,这个形式,就是三结合的形式。三结合,就是老干部、解放军代表、造反派三者结合的政权。在这个新政权中,一是必须有老干部,老干部大多数是好的,不能一概打倒,要把老干部结合进新的政权中来。看三结合成不成功,主要是看有没有把老干部结合进来。二是必须有军队代表。没有军队代表是不行的,军队代表还要在新政权中占主要地位。然后才是造反派。毛泽东在谈话中把造反派称为“青年人”。他说:“青年人做了贡献,但是马上让他们接省市委书记的班还不行。”接着,毛泽东批评了张春桥、姚文元建立的“上海人民公社”。他说:那是要改变国家体制的,我们国家有那么多的省、市、自治区,包括北京,都叫“人民公社”行吗?中央也叫“人民公社”行吗?我们国家的体制改变后,外交上是否也要改变?要外国再承认一回?要重新建交?毛泽东问住了张春桥和姚文元。他在谈话中也作自我批评说:我也考虑不周到呢。我原想建立“北京人民公社”,后来考虑,这样就发生了改变政体、国家体制、国号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要改为“中华人民公社”?国家主席是否要改变为“公社主任”或“社长”?这就发生了外国是否承认的问题。如果叫公社,那么党怎么办呢?我看还是不要改名字吧,不要叫公社吧,还是按照老的办法,将来还是要人民代表大会,还是要选举人民委员会。毛泽东决定:上海的“新政权”不叫“上海人民公社”,要改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因为这是一个临时权力机构,暂叫革命委员会为好。

毛泽东的谈话,给正在热火朝天搞“革命”的张春桥、姚文元泼了一瓢冷水。他们满以为摸到了毛泽东的思路,通过建立“上海人民公社”,向毛泽东献一份厚礼。在内心里,他们也打算通过这一重要变化,在动乱中捞一把。没想到,毛泽东否定了他们搞的“上海人民公社”。这使张春桥、姚文元十分尴尬。

尴尬归尴尬,毛泽东的指示他们还必须执行。1967年2月14日,张春桥、姚文元二人飞回上海,宣布改“上海人民公社”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他们把原来准备好的“上海人民公社”的牌子藏了起来,挂上了“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牌子。张春桥任主任,姚文元任副主任。这是新中国建立后在中国产生的第一个“革命委员会”。

毛泽东确定了关于建立“革命委员会”的三条基本经验,抑制了造反派。这是后来党和国家政权没有被毁灭的重要因素毛泽东同张春桥、姚文元的谈话,已经初步表达了对建立新政权的构想。此后,他又深入思考了如何建立革命委员会的问题,在思考中,吸收了一些老干部关于稳定的意见。在这些意见中,周恩来的意见十分重要。

1967年2月,周恩来在向毛泽东汇报工作时,一方面提出要保护被打成“二月逆流”的老干部,一方面特别提到了国家稳定的问题。他提议,新建立的各级领导班子,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要保持连续性才好。毛泽东同意周恩来的意见。毛泽东还表示,“抓革命,促生产”是对的。周恩来在汇报中还说,夺权中,有人不是为公的,是为私的。毛泽东表示,还是要破私立公的好。周恩来还对毛泽东说,现在国务院不能正常工作了,可以考虑成立中央业务小组,代行国务院的职权。对此,毛泽东也表示同意。中央业务小组的成立,对于保持国家政权的性质、形式,掌握全国的局势不致陷入不可收拾的地步,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在毛泽东关于建立革命委员会指示的推动下,各地造反派夺权之后建立的新的权力机构,都叫革命委员会。自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在省一级,黑龙江、贵州、山东、山西等地方夺权后产生的权力机关,均定名为革命委员会。在建立中,结合老干部、军队代表,共同组成了新的领导班子。各级新的领导班子,执行原各级政权机构的一切职能,只是内部设置的名称有所改变。原来的司、处、科、股被取消,改称为“领导小组”,例如文教组、宣传组、工交组等。每个“组”的实际职能,就是原政府相应机构的职能,所不同的是,党政不分了,革命委员会既是党,也是政。革命委员会下设的“组”,既是党也是政,即实行所谓的“一元化”领导。毛泽东掌握的原则是,建立省一级的革命委员会,必须由中央批准,主要领导人必须是由中央派出的或被中央认可的。

自上海市建立革命委员会后,过了一年多,到了1968年3月,全国已经有18个省、市、自治区先后成立了革命委员会,这已经超过了我国省一级政权的一半以上。还有一些省级地方正在酝酿建立革命委员会,而这些省级地方下属的基层单位,大多已经建立了革命委员会。毛泽东感到,通过造反派夺权,建立革命委员会,达到了他预想的两个目的:既夺回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又保持了人民政权的稳定,政权的性质没有变。这样全国可以进入政治稳定阶段了。

他总结了各地建立革命委员会的经验,把这些经验概括为三条:一条是有革命干部的代表,一条是有军队的代表,一条是有革命群众的代表,实现了革命的三结合。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的领导,打破重叠的行政机构,精兵简政,组织起了一个“革命化”的联系群众的领导班子。

毛泽东关于建立革命委员会的三条基本经验,实际上是对造反派的一种抑制。新建立的革命委员会,实际上不是造反派一统天下,保证了“文化大革命”中新产生的政权不是完全改变了性质的政权。这是后来党和国家即使在大的动乱之中仍然能够承受得住,而没有被毁灭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毛泽东在建立中央部级革命委员会的过程中,贯彻了精简的方针,但他最终否定了建立“中央革命委员会”的方案。此后,毛泽东经慎重考虑,作出了经过斗、批、改阶段后,全国要实现安定团结,要搞好整党建党的决定1968年9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样,全国(除台湾省之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员会,这在当时被称为“全国山河一片红”。

早在成立革命委员会之前,毛泽东就对国家各级政权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很不满意,早就想精简机构。在建立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的过程中,毛泽东主要的注意力是夺取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实现稳定,还没有集中考虑精简机构的问题。现在,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已经建立,稳定局面大体出现,在建立中央各部的革命委员会的过程中,他开始考虑精简的问题了。1968年7月11日,《人民日报》在报道《灵宝县革委会实行领导班子革命化——精兵简政,密切联系群众》时,加了一个按语,按语传达了毛泽东的最新指示:建立革命委员会,要做好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走“精兵简政”的道路。那时,地方都已经建立了革命委员会,毛泽东此时所说的“精兵简政”,主要是针对中央各部委建立革命委员会来说的。机构精简了、干部编制压缩了,多余的干部怎么办?他于1969年1月发出指示,干部要下放劳动。1969年4月召开的中共九大,再次强调了机构精简的原则。经过一年多的酝酿,到1970年6月,才最终把中央各部的革命委员会定下来。

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国务院各部门设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中确定:国务院各部委机构,由原来的90个精简为27个,各部委干部编制总数压掉82%,27个部委干部只留下原来干部编制总数的18%(实际上原干部留用少于18%,因为后派来的军队干部占了编制数量——笔者注)。各部委均建立了革命委员会。在建立过程中,除一些仍保留的部委外,有一些部委进行合并,成立一个新的部级机构,建立革命委员会。它们是: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由国家计委、经委、国务院工交办、国家物委、物资部、地质部、劳动部、统计局、中央安置办公室合并而成;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由国家建委、建工部、建材部、中央基建政治部合并而成;一机部革命委员会,由一机部、八机部合并而成;燃料化工部革命委员会,由石油部、化工部、煤炭部合并而成;交通部革命委员会,由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的邮政部分合并而成;轻工部革命委员会,由纺织部、一轻部、二轻部合并而成;财政部革命委员会,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合并而成;商业部革命委员会,由商业部、粮食部、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工商局合并而成;外贸部革命委员会,由外贸部、国际贸易促进会合并而成;农林部革命委员会,由农业部、林业部、农垦部、水产部、国务院农林办、中央农村政治部合并而成。这份报告规定,撤销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民委、侨委等政府机构。同时还规定,邮电部的电信部分、国家测绘总局、气象局、民航总局已经先期划入军队的总参、空军编制。

由于周恩来的坚持,有些部委保留了原有的名称。这些机构是:外交部、国务院办公室、国务院文化组、国务院科教组。周恩来认为,这些机构不能叫革命委员会,因为那样会妨碍这些机构行使职能。他还提出,新成立的“国家计划委员会革命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革命委员会”,在名称上出现了两个“委员会”,不妥。他的意见,去掉一个“委员会”,可以直接叫“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毛泽东同意了周恩来的意见。这样,在中央部级单位,就剩下了两种名称,一种叫革命委员会,一种叫部、办、组。

此时,对于中央要不要建立统一的革命委员会来代替国务院的问题,毛泽东进行了认真思考。

早在1968年9月,当全国各地的省、市、自治区已经建立了革命委员会、实现“全国山河一片红”时,就有中央领导人向毛泽东提出报告,建议在即将召开的中共扩大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推选“中央革命委员会”。提出这个报告的人完全出于好心,是想使国家尽快实现稳定,但考虑问题却没有毛泽东那样深远。毛泽东考虑的是,中央最高国家权力机构不能轻易改名,这涉及到国家承认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到1949年建国以来国家政体的稳定问题。因此,毛泽东在这份报告上批示:“暂不宜成立。”现在,在中央各部级领导机关大都建立革命委员会时,林彪、江青都想到了建立“中央革命委员会”的问题。于是,林彪、江青先后向毛泽东提出建议,要在中央建立“中央革命委员会”。这显然是针对周恩来的,是想把周恩来领导的国务院彻底改组。毛泽东再次否定了建立“中央革命委员会”的方案。

此时,毛泽东注意的重点,已经转向整党建党工作。他要通过整党建党,把各级党组织恢复起来,在恢复党的领导的同时,使国家进一步稳定。此后,全国开始了整党建党的工作,各级党组织逐步恢复起来,在各级革命委员会中,也形成了党组织的领导核心。而革命委员会,则准备单独作为取代人大和政府、集人大和政府权力于一身的机关存在。1970年,中央在准备召开四届全国人大时起草的宪法草案中规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际上,在四届人大前后,革命委员会一直就是集人大、政府权力于一身而存在的。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革命委员会仍作为地方人大和政府合二为一的权力机关存在了一段时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行,它已经不能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了。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取消革命委员会制度,恢复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制度。至此,存在了12年之久的革命委员会结束了自己的历史。

来源:《党史博览》200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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