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琐事
作者: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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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 琐事 一、逼良上山,以暴易暴 上海虹口区有一条马路叫溧阳路。在溧阳路的尾段有5排共五十几幢英式独体别墅(这些别墅现在列入第四批上海市近现代优秀建筑)。别墅群后面是一片棚户区。我最初的家就在别墅群里的某幢里。1953年圣诞前夕,我出生在虹口某福音医院里。 我是1960年上小学的。在1—2年级这个阶段,我是经常被住在棚户区里的同学欺负,常常是鼻青脸肿的,根本就是是毫无还手的能力和胆量。 进入63年后的某一天的上学,我带着和了鸡蛋大煎饼(现在上海人俗称这种煎饼为裹脚布)出门,但一直不吃,直到临近学校时才开始吃,且很小口的吃。现在想想很好笑,这不是显摆自家是不吃泡饭的吗? 到了学校门口,有个右派出身的同学向我“哈夫”一点,我很慷慨地拗一半给他。于是我们2个很招摇地进了教室。 下课了,照例有几个人来欺负我,于是那个同学就过来帮我。这下好了,形成一场混战或者群架。嗨!虽然我们2个照例是脸上开“菜市场”,但居然把对方打跑了。 从那天以后,一点不夸张地说,我是几乎天天打架。在欺负我的人看来,他们一定是要打回来的,在我看来,有了第一次的胜利,觉得我并不是怂包软蛋。于是就天天打,时时打。直到最后,我成了打架王而不许加入少先队。但我心里有个标准——我从不去主动找被人麻烦,总是别人先动手而我后还手,嘿嘿,这叫后发制人吧——这个标准或者说是原则一直保持到现在。 66年文革开始了,我家被抄,整整一星期。拉走一卡车的东西。我妈每天只要出门就被那些红5类把唾沫吐在脸上或者身上。我心里很是气愤。这个时候的我已经很会打架了,但好手难敌四拳不是?于是我想着应该有一帮人来帮我。 再接着,弄堂里成了很多红卫兵组织,天天冲击那些黑5类家庭,我直觉得总有一天会冲到我家的。于是我加紧了在社会上混,开始学抽烟,打群架,身上自然是少不了刀疤之类的。 渐渐的,我开始小有名气了,最高峰时我那一伙的势力范围南到本区水电路广中路,北到四平路头道桥,东到海论路,西到大连西路祥德路,只要一说我的绰号,是很少有人不知道的。 1967年到了,哥哥以游泳达到市级体育健将(少年组)标准的身份加入了上海体院的“上体司”去干革命了。 一段时间后的某天冬夜,家里突然冲进一群红卫兵,男男女女十几个,好象是“红上司”的?他们自报家门后便开口就要被子、要收音机、要缝纫机、要电钟等。 那时的我已经不是前几年任人宰割、欺负的我了,冲上去就要拼,但给母亲死死的拦住,她害怕极了,立刻唯唯诺诺地答应了他们的全部要求。红卫兵抬着“战利品”呼啸而去....这一夜我想得很多,哥哥也许去抄别人的家去了?可自己家呢?也许他与那些红卫兵是暗中串通的?我越想越愤怒,这几个小瘪三居然敢到我头上动土?倍感丢人。现在想想,我决心报复是因为觉得脸面无光还是维护家庭财产?我到底把哪个放在首位? 第2天,我立马纠合一帮人,好象有十几个吧?记不得了。 到了深夜,一群“暴徒”手提溜长短不一的角钢、镀锌水管行走在马路中央,金属家什在寂静路上拖着,发出“哐啷、哐啷”的碜人声响,传出老远。 一脚踹开那红卫兵总部的房门冲了进去。自然是一场混战。但这些八旗子弟哪里是我们这些“江湖好汉”的对手?除一些女红卫兵外,把他们是一顿暴打。胆敢反抗的,一律鼻青脸肿地双手抱头而蹲在墙边,现在想起来,那场景就如同当下警察令流氓那样(会心一笑)。 那场“战斗”更是把2个红卫兵的打成重伤,一个头开花,一个胳膊骨折。兄弟们临走前大肆威风,顺便把那总部给砸了。并勒令他们,天一亮,乖乖地把所有我家的东西给送回去。这些个红5类是吓得簌簌发抖,连连称是。而那时。我才14岁! 那天,母亲下班回来,看见那些东西都回来了,那叫惊奇呀,连忙问,怎么回事。弟弟告诉了母亲。这下母亲吓死了。我壮起英雄胆说,老娘,别怕,有我呢!从今天起,谁要再敢把唾沫吐到你身上,哼哼....母亲说,怪不得今天进门时怎么都给我让路。儿子,你要当心,我们是好人家,好人家不能出打架流氓的...一副逆来顺受的胆小样。 我说,老娘,你放心,我从来不主动去打别人,但从现在开始谁要惹我家,那他得掂量一下。 很多年后,我弟媳突然对我说XX(我的绰号)原来是你呀?我说怎么了?她说今天她回娘家,碰到邻居,邻居说前几天看见她和我一起在马路上,问她:你边上的那个男人是谁?弟媳说是我老公的哥哥。邻居说,啊?他就是XX(我的绰号),是你老公的哥哥啊? 列位也许要问:那么你的绰号是什么呀?在《甲方乙方》里葛优教李琦这么回答“打死我也不说!”
在64年前,我家是住在英式的大洋房里。四清运动中,组织发现每星期都有母亲单位里的或干部或职工到我家去吃饭,于是认为母亲是腐蚀拉拢干部职工,再查,查出我家的房子是临解放时英国领事馆给的,于是立马责令限期迁出,因此就搬到了后来的住处。 66年抄家后,寡母的工资从从195元割至60元,全家人均15元,记忆中,每月的房租水电煤等约20元,余下40元就是母亲每天上班的车费和全部的吃穿以及“复课闹革命”的学费了。那年,3兄弟分别是15岁,13岁,11岁。 由于穷困,家里买不起荤腥,但逢有人办庆,无论是生日、红白喜事、满月什么的,我们3兄弟总是轮着跟随母亲参加这种筵席。参加庆筵总得有象样的衣服,但我们没有。因此连母亲一起,都是向别人借。现在回想起来,坐在筵席上的我(们),一定是眼放绿光的。于是就记盼着下次不可知的庆筵。而弟弟还搞了个记录,以便在下次庆筵时别轮错了。 直到现在,记忆中最深刻的有2顿饭。 一是头天买一条咸鱼,母亲说,买咸鱼有2个目的,省盐;因为太咸,就可以少吃。那鱼很小,舍不得用油,就蒸着吃。全家4口人围着。饭毕,我收拾饭桌,母亲说,不要把这些鱼头、鱼刺扔了,明天继续熬汤,还可以对付一天…….有一天,弟弟问我,是不是可以杀野猫吃?杀野猫?并且吃?按理当然可以,可从来没干过屠宰,再说野猫那么灵活,你怎么抓?我觉得不可思议。 没想到几天后的下午弟弟与他的一个姓金的同学真拎着装着一只大野猫的麻袋到了我家。他们是怎么逮到的,现在是记不得了,但把麻袋里的野猫打得七孔流血以及那惨叫声是至今都能耳闻。 那猫终于不叫唤了,打开被猫血浸润透的麻袋,倒出那猫。乖乖,好大一只,足有十几斤。但眼下放在3个孩子屠夫面前的现实是,怎么去毛?这下犯难了。 突然想起大人们杀鸡是用开水烫的,于是就试。果然可以——这事如果延后几年,我就能很老练地给猫放血、剥皮——此乃闲话。 接下来就简单了,开膛,把头、尾、内脏全部扔了,剁巴剁巴,象烧红烧肉一样,烧了一大锅。味道那个香、鲜,是我至今不能忘记的。 在3个孩子先暴啖一顿后,弟弟的同学拿走剩下的一半,另一半上了我家的晚饭桌。母亲问,那么多的“红烧肉”是哪来的?弟弟懦懦地说了。母亲流泪了….这就是剥夺?记得母亲曾说,我家的公司不已经给充公了吗? 由于出身于“资”字头,因此从来就是受到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的歧视和排挤。因此当红卫兵是与我无缘了,所以就拼命地“壮志坚信马列”而反复读毛选。70年作为“可教育好的子女”,被“任命”为上海市第一届活学活用的积极分子代表了。记得当时去会议报到时,有个搞会务的大人对我说,你知道“市积极分子代表”意味着什么吗?我茫然摇头,他说,这个级别在文革前就相当于市人大代表或者市政协委员。 扪心自问,对原罪这一说发历来是困惑的。虽然那时我说是初中,其实仅小学毕业,但由于大量地读毛选,已经产生对“血统论”和“出身不由己,道路可选择”的所谓给出路政策产生了疑问。若以“血统论”的矛对抗“给出路”的盾,孰利孰坚? 这个问题一直困惑到1978年。 终于,在1978年底,云南爆发了知青大返城运动,而正当这个时候,自18岁(1971年)就递交了入团申请的我在被团组织考验7年后终于带上团徽。 这是巧合吗?我自知决非巧合。就在这刹那,我突然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了对共产主义的激情,他们怎么可以把加入组织当成拉拢、分化或者收买知青的砝码?纯洁崇高的共产主义大厦在我心中轰然坍塌。这刹那间我突然明白了“血统论”的矛绝对利于“给出路”的盾,孰利孰坚,不言自明,而所谓“给出路”政策的本质是糖衣毒药。 那年,我25岁,按团章,应该是退团的年龄了。 现在反思起来,自己从一个坚定的毛式共产主义者,甚至在家庭以及个人在遭到不公正待遇的景况下,依然保持信念不变到现在一点也不相信甚至反感共产主义,这证明了什么?是不是证明了共产主义的非正义性?
妈妈一个人单住。她三十多岁就守寡了。妈妈是个漂亮女人,现在83岁了,但在同年龄中,她依然是个美丽的极具风韵女人呢……虽然腰腿也不很挺直了。 我一直希望妈妈再婚,事实上追求她的人也很多。但妈妈不愿意。她认为,那些男人是看中她的外貌。在她的思想里她最多50岁,还是很有风韵的。因此拒绝用诸如拐杖之类的,而在妈妈眼里我就永远只是15岁。 与许多老年人一样,什么菜没洗干净啊,唠叨啊,做事拖泥带水什么的,妈妈也常有。印象深刻的是去年到妈妈所在的区公干,完事后顺道回妈妈家。她知道我不吃鱼,特别对河鱼有仇,因此特意去买鳝丝。 我到妈妈家是尽量避免在她那里吃饭的,为此她时常为这事与我吵架。其实我想:如果我留在妈妈处吃饭,她要去买、汰、烧,且吃的时候她自己不吃光看你吃。你想,一个人被别人看着吃饭的体验是很不自在的。并且吃不完的剩菜她还要吃几天,因此心里特别的不安。 我对妈妈说,“别去买了,我们娘俩去馆子里吧。”妈妈说,“怎么那么浪费,自己买来烧,可以省很多呢,我烧的一定不会比馆子里味道差。”(妈妈的烧菜水平不差——作为资本家的太太,这是必修课是不是?)于是我说,“那么我陪你去买。”妈妈很生气,“你以为我很老了吗?”说完,拉开抽屉取钱,取完钱再颤巍巍地把钱放到贴身内衣上自己缝的口袋里后她就去自由市场了。 其实我知道,不要我跟着是因为怕我抢着付钱,而我虽有这意思但更主要是怕她出门摔着。 妈妈买的菜很简单,一个番茄,一把青菜,一斤鳝丝。她有些心虚,“鳝丝、青菜外加番茄蛋汤,够了吧?多了你吃不完是不是?”说完就准备洗菜。 我见妈妈眯着眼睛洗鳝丝,总有焦距对不准的样子,于是我就说,“老娘,我来洗。”妈妈说,“你小孩子洗不干净。”我是小孩子?都50以上了。于是我端个凳子放在她腿下,“老娘,坐着洗,也洗得干净的。”妈妈看我一眼,“哎哟,儿子懂事了。”便坐在水池前洗买回的菜。而我则心安理得地去抽烟喝茶。 吃饭了,妈妈端上那鳝丝。我很吃惊。说实话,一点也不好吃,腥气很重,从菜肴的角度看,色香味全无。但我不敢说,只能尽量把筷子不伸向鳝丝。 与曾经有过的吃饭一样,她坐在边上看我吃。我说,“老娘,一起吃呀。”妈妈说,“我不饿,哎,你吃呀,别省着,我想吃还可以去买。”说着夹着一大筷子的鳝丝放到我碗里。就在夹鳝丝到我碗里的那段距离,居然还沥沥地从这一大筷子中掉下几根鳝丝在桌上。于是她自嘲,“老年痴呆症发了。”我无言。 夹起碗里的鳝丝朝嘴里送,嚼几下怎么感觉有些苦涩和嚼感不对。但还是咽下去,只是在第二筷时注意看一下。 天,筷子上夹着的那几根鳝丝根本就没洗干净,那黄鳝的肠子,凝固的鳝血统统都在。 妈妈注意到我看那鳝丝,于是紧张了,“怎么?没洗干净?不好吃?”我真是心头一酸,连连说“没有”,忙大口把鳝丝送进嘴里,嚼也不敢嚼就咽下去。 接下来就是如俗话说的,“筷子如雨点,眼睛如闪电”,几下就把那碗鳝丝扫进胃里,说“扫”,是因为不敢嚼。 但妈妈就高兴了,那种宽慰使她脸色很是灿烂,似乎皱纹也熨平了些许。她笑眯眯地说,“慢慢吃,没人与你抢,小心鱼刺(天,鳝丝怎么会有鱼刺?),怎么样,我的手艺没退步吧,下次你再来时一定要事先告诉我,我再去那个鳝丝摊买了烧给你吃,我记得那个鳝丝摊的。”这件事给我刺激很大。不由得想起鲁迅的话“我们怎么做父亲?”其实这很难,人们总是在事后不断的后悔,当初怎么怎么就好了,如同祥林嫂。本来很多事情就不能理想化的。 比如我常与母亲发生冲突,有时还很激烈。事后总也后悔,但冲突起来又忘了前次的后悔,于是后悔复后悔。 这种情景我想大多数人都这样经历过的。俗话说,过得去就可以了。有时候近乎苛刻的要求会使自己和被孝的长辈都很累,给双方都有生分的感觉。看看红楼梦里贾政的孝顺,证明了过分的孝顺近乎虚伪。贾政--果然是假正(经)。 再说孝顺与否存乎一心,没什么客观标准。比如我家。我弟弟在国外,每天都要打国际长途来,由于时差,他从在中国时间的下午4点打。可这对他就近乎残酷了。真的,如同机械,一点也不差,准时,并且每天。而母亲也会准时坐在电话机前等,无论天大的事,一到这时间就一定放下。其实我看。这对双方都是一种负累。但外人看来,一定会说,瞧,其乐融融,多好的母慈子孝。 由于分开了,所以显得特别孝顺,但正的出什么事了呢?还得在国内的我承担。比如去年这个时候母亲胫骨骨折。我一人伺候。那才叫个累。弟弟回来一周又走了。且走的时候很沉痛。我相信他是真的难过和不放心。这种感觉是不是因距离产生的? 弟弟常打电话给我,说应该这样,应该那样。有时真觉得很烦,隔着大洋指手画脚。我也相信弟弟是真的孝顺,但这种话要我在国外我也会说?也许说得更好? 他的孝顺是不是因距离而加大加重了? 所以我想除了感动,似乎还有些什么。
今年是父亲去世30周年。30周年了。30年的光阴足已使一个襁褓长成新夫新妇或者新父新母。 已经是为人父20年的我写下此文,以祭奠我的父亲。 父亲死于1977年,作为刑满释放而留场(安徽白茅岭劳改农场)的父亲临终时没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哪怕是文字。 他没床,睡在地上返潮的稻草上,没有褥子,所有的遗产只有一条据母亲说是在文革前她去探望父亲时带去的一床被子,现在这被子已经很破烂了。还有就是一席破蚊帐。 我原随父姓陈,祖籍是浙江宁波。后来在文革时,母亲实在受不了压迫,不得以才让我们兄弟改成她的姓——此乃后话。 父亲在家中排行老二,上有姊下有弟,是当地小地主家的二少。父亲身为家中长子,学业优良,精通英文。听母亲说,因为祖父吸食福寿膏致使家道败落。 1943年,父亲闯上海滩。当父亲登上宁波开往上海的轮船时,只带了2只饼子和3块大洋,据母亲转述,这是祖父家全家的所有财产。 父亲在上海当过一阵子英国洋行的掮客,俗称跑街先生。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外资企业的客户代表;用戏谑的话就是外表小开、西装革履;内里瘪三、寒酸清苦。 1944年,经洋行外籍大班推荐,父亲考取英国驻上海领事馆,任三等翻译助理。 1945年二战已经胜利在望了。父亲被大英帝国派往河北唐山了解日军布防和唐山地形。这工作以现在眼光看,就是间谍或者特务,与潘汉年,戴笠等的部下一样。所不同的是,父亲隶属于盟军系统指挥。 所幸,父亲完成了任务,回沪后被升职为三等翻译。公平地说,父亲为抗战胜利是作了贡献的。 我外祖父家是城市平民,外公是一般的公司职员,外婆则在家相夫教子。夫妇俩生有2男2女,母亲排行老大。 由于母亲长得十分美貌,所以外祖父特别疼爱她,视母亲为掌上明珠,想把她培养成才貌双全的女才子。于是就把她送入美国基督教圣公会创办的圣玛利亚女中,既现在著名的上海市三女中前身。 母亲高二那年,外祖父因长期患肺结核,由于买不起盘尼西林,最终咯血而亡。 由此,全家生活骤然捉襟见肘,外婆开始给人做“娘姨”——沪语,意为佣人。俗称帮佣,类似现在家政终点工,以抚养4个子女。 母亲高中毕业后,因不堪外婆如此艰辛,弟妹尚幼,遂放弃升学(应该说,也无力承担大学费用)因此辍学而进入社会。 “当时的社会,一个女子能有高中学历是很了不起的,”母亲骄傲地回忆着。 辍学后母亲做过家庭教师,初中教师,最后的社会职业是基督教福音医院的护士。 1947年的某天,父亲因小恙而去医院诊治,由此认识母亲。 “他那时真的很殷勤。”母亲满是皱纹的脸上洋溢着少见青春的红晕。 “那你呢?”我问。 “我当然觉得很有面子,你想,一个英国领事馆的三等翻译,带一副金丝眼镜,风度翩翩,很有教养的….你外婆也不用去做娘姨了,弟妹们又可以上学了….他给我送花,带我参加上流社会的交际…舞会啊,宴会啊…很多次了,但他从来没说求婚一事,可他的意图是明显的,双方心照不宣。”于是爱情攻势就此展开了。 1948年底,徐蚌会战进入尾声,中国的政局的天平明显倾向于中共。英国驻上海领事馆开始着手准备撤离并疏散中国馆员。父亲得到一大笔遣散费和一栋英式洋房以及一辆奥斯汀轿车。父亲用这笔遣散费开了一家公司——“上海第一柴油机件有限公司”。 “为什么开柴油机配件公司?”“你阿爸是个很聪明的人,他觉得战争期间运输一定特别吃重,上海的工业又很发达,很多机器都是英制的,加上我们公司的货源都是老牌英国货,所以生意很好。”母亲这么回答,说起这些她是那么的头头是道。“公司大吗?”我问。 “不算小,有一字排开的5间门面。”母亲回答,“在那时的工商界,你阿爸是有点名气的。”1949年到了,经过2年多的追逐,妈妈终于答应嫁给父亲。他们在基督教堂举行了婚礼。母亲全家也一起搬进了那别墅。 1950年,我哥哥出生了,那年,英国政府承认中国现政府为主权国家政府;1953年我出生了;1955年我弟弟出生了。在此之前的1954年6月,英国与中国建立代办级外交关系。 1955年,肃反运动开始了。“肃反”的目的简单地说,就是肃清历史反革命和外国潜伏特务。因此父亲因在1945年到唐山画过地形图而被捕。罪行是父亲受英国派遣前往唐山画军事地图,罪名是反革命特务。 消息被英国方面知道后,英国驻华代办处立刻派员向有关当局交涉: 1945年中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同为盟国,共同抗击法西斯轴心国,陈××是受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陛下派遣,前往日占区了解日军布防和唐山地形,是为盟军对日作战之需要,不能以此定罪,应立即无罪释放。 有关当局认为: 即使陈××并无反革命特务行为,但有可能涉及“三反”、“五反”运动中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毒”嫌疑,因此不能释放。 (以上的双方交涉为大意如此) 终于,父亲在1956年,还是被判刑9年,押往安徽白茅岭劳改农场服刑,罪名依然是以反革命特务。 “那么阿爸到底有没有‘五毒’罪行?”我继续问。 “说不清,应该没有吧?他们当初说你阿爸偷税漏税,结果来查帐,也不知道查出没有。”母亲喃喃地说。 我知道,“偷税漏税”的罪名一定不成立,要不怎么还是以“反革命特务”定罪呢?但当局应该明明知道这反革命特务罪是不能成立的,那还为什么要判父亲的刑? 我突然想起,文革时母亲的悲愤:“我家的公司不已经给充公了吗?”(见:琐事之二—一矛盾互击,孰利孰坚)那么还有没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是不是主观上有着狭隘的、农民式的“清算”的疯狂? 是不是客观上有着有杀一儆百、实行红色恐怖的原因?就象后来的“反右”一样? 我觉得有!可谓一石数鸟! 1978年到了,一天,母亲突然得到法院书面通知,让她与某日某时到法院。母亲吓得不敢去。最后法院派人到我家,以派出庭的方式,在家里组成临时法庭,对父亲的冤案进行了平反。 但是,父亲已经去世了。走的十分凄凉。 我的问题是: 1、刑法规定,法不究既往。父亲受派遣去唐山时,还没有现政府,既然主体资格不存在,那怎么就可以追诉? 2、既然追诉了而又平反了,那么又为什么不实行国家赔偿? 3、如果父亲预先知道有后来冤案,他会不会去唐山?我不知道。 突然想起电影《小街》的几个结尾。哪一个更合适? 200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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