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路社:敦请国人们醒悟
作者:老例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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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请国人们醒悟 作者:何路社 来源:爱思想 不创新毋宁死。 恩格斯曾说过:“一个民族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马克思则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于此吾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我早就一直在为中国政治改革写下一些文字,先贤屈原之名句“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便是我的座右铭。这也正是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决心要“以不可为而为之”。而至于能做到什么样子,则一如曾经北洋政府国务总理的朱启钤先生之说:“知道要做的事有‘历劫不磨’的价值,就去做好了,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不知道何日可成,也许‘终身不获见’,但是费一分气力,也就深一层发现。”相信其终又如南宋诗人杨万里在《桂源铺》中道:“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我以为中国现在正处在历史上的第三次百家争鸣时期:第一次是春秋战国时期,第二次是五四运动时期,第三次就是改革开放当今。变局在即,这是一个已然处于变革的前夜,各种矛盾纷至沓来,各种思潮风起云涌。在这历史的关口,执政党在思考,社会各方人士也在思考,从上到下,从内到外,从中央到地方,从左派到右派,一大批有良知有担当的知识分子纷纷站出来各自寻求良方,廓清基本理念,提出改革方案,其有助于引发全民讨论,以达成广泛共识,合力解决存在的社会问题,推动历史进步。但实践与理论之信息,二者均要能进入政治家视野,才可供选择和产生影响。现在可以通过网络这样的平台把各种思想意见反映出来,其已形成一种巨大的思想意见场域,使政治家能够看到她而进一步从中再比较选择,最终找到一条最佳路径来推进改革,这是中国前所未有的希望和进步所在。 思想是顺应时代需要、响应时代召唤的产物。如洛克是英国光荣革命的理论辩护士,其《政府论》旨在为新生的政府提供理论依据,个人权利只是作为政府权力来源的正当性来表述,重点在于构建一个人民同意的有限政府。洛克主张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并且基于每个人都有独立自由的劳动权,洛克进一步的提出了每个人都是自身身体的拥有者,这种人身所有权是能够创造财富的的唯一源泉。从这个结论出发,洛克特别推崇个人财产对人权的作用,他明确的指出了个人财产是人权的物质载体和发展根基。一百多年后,英国面对的是一个成熟稳定的社会,立宪已见成效,人民的权利极少受到政府的恣意侵犯,生命权、财产权得到尊重和保护。在密尔生活的时代,个人言论自由、个性多样化发展的自由都凸显出来,但在实践中受到了政府、社会以及公共舆论的压制打击。他认为这些自由才是一个民族最有活力的部分,让民族永葆青春的核心部分。密尔对日渐僵化的英国政治法律制度感到忧虑,与洛克强调财产权不同,他更珍视思想言论和个性自由。所以他写出《自由论》这部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著作的要义可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他这样写到:“如果整个人类,除一人之外,意见都一致,而只有那一个人持相反意见,人类也没有理由不让那个人说话。正如那个人一旦大权在握,也没有理由不让人类说话一样。”当到了二十世纪初到二战结束,思想界面对的是极权主义的幽灵,各种民主旗帜下的独裁专制政体,所以才有哈耶克在1944年出版了他划时代的著作《通往奴役之路》,对反民主、反自由的极权体制进行鞭辟入里的分析。书中阐述道,所有的集体主义社会,从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到斯大林的共产主义,都无可避免地会迈向专制极权。他认为,实行中央计划的经济体制必须有一个小团体(统治阶级)决定资源和产品的分配和发放,由于没有市场机制和自由价格机制,这个小团体无从得知正确的情报,也因此根本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来分配资源和产品。由于经济计划在实践中必然的不同意见,还有计划、分配上必然的不断失误,最后将导致计划者开始运用高压的强迫力量以维持计划的实行。进一步则是社会大众会感觉计划的失败是因为国家权力不够、无法有效推行目标所造成的,这样的感觉会使大众开始投票支持中央集权,并会支持那些看似“可以让计划付诸实现”的“强人”攫取政治权力。在经过这一连串的恶化后,一个国家将会无可避免地转变为极权主义。最终从国家进行计划经济为开端,随着自由市场制度的瓦解,所有个人的经济自由和人身自由都将化为乌有。 的确,人类只有观念才能战胜观念。正如哈耶克所言:“必须有很多人在观念领域进行艰苦的研究……从长远来看,人类事务受思想指引……昨天的异端会成为明天的信条。”但如果观念之争只是停留在学术思想上的争议,没有具体介入思想意见场域中公共政策的辨析,那么思想的力量就会大打折扣。哈耶克还在《自由宪章》中写到:“美国人好运独得,他们的领袖人物当中有一批对政治哲学深有研究的人。或许没有一个国家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这个新的国家在别的许多方面仍然十分落后,但却可以说,仅仅在政治科学方面美国才独占鳌头。”在现实中政治家与思想家往往确实不可兼得,所以,毛泽东对政治家与思想家的作用也就有过这样的表述:“他们好比是戏台上的演员,会唱,我们好比是观众,不会唱。但是,如果我们看戏看久了,那个长,那个短,就可以做出比较正确的判断。戏唱得好坏,还是归观众评定的。要改正演员的错误,还是靠看戏的人。观众的高明处就在这个地方。”(《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15页、3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年出版。)理论是思想家对实践之回应,政治家则对二者再回应。但理论上的各种学术观点往往截然相异,政治有真理吗?有!只是要经由政治家去判断、选择,并最终靠实践来检验。许多学者之间则往往勾心斗角,是自觉或不自觉的学术利益决定立场观点,其比政治家又少了政治责任与利益担当的压力制约及导向。现实中有多少“文曲星”,不过是“同党”们捧起来的而已,某类学者们实际上比政客更不值得信赖。这便是所谓的“文人相轻”与“党同伐异”。当然,真正有才华、有良知的学者不在此列。 朱熹曾在《观书有感》中道:“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陆游则于《冬夜读书示子聿》中言:“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理论是实践的产物,实践是理论的源泉。科学理论来源于实践、发展于实践、检验于实践,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实践性。比如,马克思、恩格斯就都不是书斋里的理论家,他们不是钻在书斋里去构想一个逻辑非常严谨、层层递进的知识体系,他们所有著作几乎都是在解答一些重大历史实际问题中来表述出自己的思想,即批判资本主义的弊端,批判他们那个时代人类的困境。脱离实践需要,脱离人民群众,关起门来苦思冥想,从书本到书本,闭门造车,是不可能实现科学理论的创新。 就此我可以毫不客气地指出,许多当代中国学者所谓的政治学术理论,只不过是西方政治学思想(包括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阐述(本土性的吹喇叭者这里不提)。似如《晋书·阮籍传》云“尝登广武,观楚汉战处,叹曰:‘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举例如:即有人认为:“托克维尔肯定对‘后八九’时期基于中国问题意识而广泛传播开来的‘告别革命’的主流叙事有重要启示。在近二十年里,不仅在学界,而且在企业界和政界,基本上有一个共识:不要革命,不能革命。这个话题在去年底韩寒的‘韩三篇’中又被再次提了出来,他的《论革命》可以看作是对托克维尔的一个简短通俗表述,思想和知识几无增量,之所以引起热议,是因为以他的人微言重再次激活了革命这个敏感话题。”再如,近年来被某些人炒得沸沸扬扬的华炳啸先生《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一书更是典型一例,它理论上仅是西方宪政、民主、自由政治思想的一些老生常谈。而且我还特别注意到,宪政社会主义理论中,被萧功秦先生认为很具创新性的一些提法(如“以政策竞争来代替政党竞争”),却是来自我《论中国政治改革》一书中“权力天然优越进而必然竞争”之政治哲学思想,同样与其来自西方宪政、民主、自由政治思想的诸多观点一样是流非源。可其非简单照搬,而是改头换面。极像是偷了人家一辆汽车,使用前重新喷喷漆而已。对于华炳啸先生的这种行径,我早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论及: “或有必要一提:一种理论之源是简单独一的,其流则丰富多彩无穷无尽,应如俗话所说‘饮水思源’。最近从江平先生发表在《南方周末》2010年10月28日第24版(阅读)上的书评‘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评《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中发现,我曾经早就寄赠过本书稿(电子文本)的西北大学学者、‘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专栏作家华炳啸先生在该书中已具体采纳阐述了我的一些重要观点(不过换件“马甲”而已):“在发展中国家,政治现代化和民主化并不要求这些国家抛弃传统的一党制,而是要求他们革新传统的一党制,以使这种政党制度具有新的适应和吸纳现代化变迁的能力,从而在‘参与’‘竞争’‘共识’‘多元化’‘二元化’‘一元化’,以及稳定、发展和改革之间达致新的平衡,获得新的生命力。”(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2010年6月第1版,第24页)“政治改革的明智方向就是在保持其一元战略共识层面的传统优势的同时,积极建构体制内的二元公共政策竞争层面(即首先把竞争机制引入政府治权领域,试行政府治理团队的二元竞选组阁),同时发扬人民政协(议政院)传统优势,借鉴法团主义理论成果,积极培育体制外的多元利益表达层面,建构公民社会,弘扬公民精神。”(同上,第455—456页)“在我们看来,这种复合式民主政治结构非常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因为这种新的民主政治结构不仅是民主实现的新形式,而且在多元与一元的两极之间,有着相当大的成长度、结合度与自由度。”(同上,第24页)从这些理论出发,作者认为党政分开问题也即党权与治权的区分问题,党权(主要管信仰系统)追求一元统一性,而治权(主要指行政与司法等政治系统)讲究分权制衡性,并进而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战略共识)以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战略稳定力量)的前提下,着眼于国家的宪政民主化,积极推进分权与放权,从而克服原来的斯大林式“集权社会主义”模式的集权顽症。只有站得高才能看得远,我从权力天然优越到权力必然竞争,再到一党宪政民主及现代行政组织之间的竞争……其是一脉相承,高屋建瓴,势如破竹;而华炳啸先生的观点及语言尽管故作抽象深奥,却显得突兀,似流非源。但这错不在人,错在我们尚未有一个思想自由鼓励创新的科学政治制度。对此,我只能‘搬起岩石打天‘(湖南邵东俗语)。若不行思想专制,我的理论创新成果或许早就出版面世,至少会引起思想界与上下的注意了。仅是网络上的文字,往往因’鱼龙混杂‘或“曲高寡和’,很难被人们发现,除非她触动了现实政治的表层神经,如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一下子引起‘轰动’,但我这本书不是,其是直接透视政治现实的权力道德化核心深层。”对此,华炳啸先生先是说:“殊途同归或不谋而合是很正常的,但是,这篇文章似有谁引用谁的思想之说,不符合实际,也是因为何先生没有读我的书。”后又言:“你指责我用了你的观点的那篇文章,我觉得不能接受,而且从那篇文章所谈的问题来看,您是缺乏专业的学术训练的。就你所指责的问题来看,我是在1996年的我的第二本专著中就系统提出过的问题,那么,按照您的逻辑,您一定是用了我的思想却没有注明出处的。在我的书里,凡是我利用到或对我有启发的他人著作和论文,我都是详细注明出处的。我的专著没有受到您的任何影响,这一点确凿无疑。我理解,你也许是为了宣传自己的观点,但你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我还是希望您能对此问题做出道歉,因为它造成了不良影响。”并声称否则“会专门写一篇文章来澄清这个问题”。我则心存善意地回复:“奉劝你不要躲在书斋和象牙塔(小学术圈子)里闭门造车,从书本到书本拾人牙慧(不管是洋人、名人的或改头换面)是创不了新的。建议你走出书本到现实中去,对腐败、剥削、毛泽东迷信、重庆模式这些中国现实政治问题思索研究,只有从实践中得来的东西才可能真正有所发现、有所创新。忠言逆耳,这也是我以前信中已对你说过的经验之谈(我本来书少,读的就更少,我的文章大都是联系实际‘冥思苦想’做出来的。书读得少似也有好处,便是想的实际的东西自然多一些。若真有几分实际,却定有几分真理,这是我做研究后所得)。至于你‘将自行提出澄清’,届时别忘告知一声,我会最快回应。”遗憾的是几个月过去了,至今还未收到“通知”。 如斯者当然何止华炳啸先生一人。亦有主张“真理是越辩越明”的曹思源先生,对我向其“班门弄斧”之文字,虽言“最近卧病在床,等康复了再还文债”,却也是迟迟未见兑现。几乎当今整个中国政治学术理论界,都鲜有自己真正的创新。我在《论中国政治改革》(又名《中国政治改革常识》,下同)一书中指名道姓过的名人,顺手即可列出一串:王沪宁、俞可平、吴敬琏、何新、郎咸平、刘吉、李锐、高放、梁衡、萧功秦、王长江、王东京、王占阳、许耀桐、胡鞍钢、张维为、房宁、竹立家、郑永年、方绍伟、宋鲁郑、吴思、周瑞金、童之伟、杨恒均、杨帆、汪晖、崔之元、李昌平、孔庆东、张宏良……写到这里不能不提难得有华炳啸先生对我一片“好心”:“一定要言之有据,严谨求实,不可以觉得自己是天下老子第一”。不过我却仍要主张“天下老子第一”,“天下老子第一”有什么错?无非就是真正的创新!不论是老子、孙子或孔子都同样是“天下老子第一”,他们所阐述的思想是中华民族文化之源而非流。作为炎黄子孙,我们不能仅守着老祖宗的文化遗产坐吃山空,要与时俱进,不断开掘出新的思想之源,有所发现,有所创新,方可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么多年来,我最初诞生的思想灵感:权力天然优越这一我们每天都感觉,其实却又视而不见的“常识”,就像从山泉里涌出的一股小溪流,日夜奔腾不息,沿途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其恰似“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李白《将进酒》),百折不挠地要奔向自己的归宿人类“思想大海”,即便是其再渺小,也总增添了一点点。先自以为“何氏璧”吧,如鲁迅者一生必论敌无数,独“毛泽东”英雄惜英雄。 在《论中国政治改革》卷一导言中我便这样写道:“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灵魂。社会主义运动所遇到的问题,只能从社会主义运动本身中去寻找钥匙和答案——当然,资本主义制度下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成果也应当利用借鉴;当代社会主义运动所遇到的问题,只能从当代社会主义运动本身中去寻找钥匙和答案——当然,以往社会主义运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也应当继承坚持;中国当代社会主义运动,或者更具体地说,中国当代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所遇到的问题,只能从中国当代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本身中去寻找钥匙和答案——当然,以往和国际社会主义运动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也应当继承坚持。这道理很简单,在过去的、别人的理论中转圈子,固然也可以做出一些成绩,可以把原有的经验与理论加以延伸、深化或推广;但无论如何,总不可能超越旧的经验与理论,得不出本质上崭新的、带有革命性的成果。要取得全新的成果,需要从另一条根开始,而这条根,就必须是生长在实践的肥沃土壤里。方向对了,奇迹必然性地出现了,‘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那灯火阑珊处’,我终于寻找到了解决中国当代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所遇到问题——主要是如何具体现实社会主义公有制优越性和克服权力腐败现象的钥匙和答案,有了一项崭新的重大唯物主义科学发现,即权力唯物论或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其也即是本书所要阐述的全部观点之理论核心或基点;并且,我可以十分自豪、自信地说,这项发现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历史进步性的具体现实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反腐败找到一条完全切实可行的新路。所以,也正是这项发现,终于使我走出了对现实的迷茫与彷徨,得出了自己的而不是任何人灌输的坚定答案,那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学说没有错,社会主义的美好理想也没有错;邓小平理论的基本思想没有错,改革开放的根本方向也没有错。尽管本书阐述的权力唯物论或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并没有直接为马克思和社会主义辩护,为邓小平和改革开放辩护,但相信读完这本书以后的大多数读者,都会得出相同的坚定答案;因为这本书通篇洋溢的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事实求是精神,是一种追求真理‘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唯物主义思想。”理论是思想者对实践自由思想的结果,它的产生有着鲜明突出的实践根源,唯有从实践中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理论研究才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科学分析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形势下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在当前中国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中,范围最广泛、危害最严重、影响最恶劣、形势最紧迫的,无疑就是腐败问题。这一点,已逐渐成为这个时代断裂的社会中上上下下、体制内外难得的价值共识。比如,最近“红二代”延安儿女联谊会写的《我们对十八大的建议》中也明确认为:“现在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最不满意是什么?我党我军矛盾的焦点是什么?腐败!在这方面人民群众已忍无可忍。解决经济、社会矛盾,应该从解决腐败问题入手。”一句话,在中国当前的种种社会问题中,腐败处于最核心的位置。腐败对当今社会造成的危害已罄竹难书,从党的执政能力下降到群体性事件频发、大量民众上访,从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到环境危机、道德滑坡,从就业难、读书难到看病难、住房难,从行贿受贿、买官卖官到循私枉法、渎职失职,从官商勾结到以权谋私,从“三农问题”到食品安全,从国有资产流失到国有企业低效等等,都与权力腐败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些问题的解决,都要以腐败问题的解决为前提。我们今天无论走到那里,人不分工农商学兵,地不分东西南北中,到处都可以听见对权力腐败的议论与深恶痛绝。权力腐败已成为中国所有社会问题的症结,中国所有社会问题的症结也都只可能在消除权力腐败那里才得以解决。而往体制层次说,造成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便正在于现行的政治体制,腐败是旧的政治体制与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矛盾的产物,是集权、专制、人治机制作用下的恶果。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主要是高素质的权力者与知识分子)意识到了这一点。 2011年6月22日上午,中央外宣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吴玉良通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以来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情况时说:“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有坚定地决心和信心,作为亿万民众中的一员,是不是也应该坚决树立反腐必胜的信心呢?平民百姓,一样也有责任监督、有责任检举、有责任为反腐出谋划策。想想腐败分子种种卑劣行径,想想国家的前途命运,想想民族的生存发展,我们更应表现出坚定的信念,顽强的精神。”我从来都是披肝沥胆,直话直说:腐败问题已经威胁到了执政党的合法性,如果共产党不能真正解决腐败问题,共产党的统治就肯定迟早不能再继续下去。 从下面的数据中可以看到中国现实存在的一些合法和不合法的腐败现状有多严重:据中央电视台“焦点谈访”揭露,我国的年赌博资金的流出量达6000千亿元左右;据《南方周末》2006年1月19日第14版揭露“公车一年消费多达3000亿,”;据《读者》2005年第12期揭露:“公款吃喝白白吃掉2000亿”。仅仅这三个数字加起来,就几乎相当于整个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其中公车和吃喝消费还是合法的。而根据国际权威机构推算,解决我们义务教育问题所需要的资金仅仅只要600亿元;也就是只要我们的公仆从嘴巴中省下不到30%,就可以解决了。但是这么多年来,中国政府根本连这一点也做不到。近年来,各类腐败现象更呈现金额大、官位高以及向基层蔓延的趋势,简直可以说,贪官无处不有,腐败无所不在。从村官到京官,从官员的家属到官员的情妇,甚至官员家里的保姆和办公楼前的保安,都已经逐步加入到腐败的行列,有些小小村官的不法之财就高达上百万,更何况那些掌握大权的大人物。从已经暴露的腐败案件看,腐败金额之高令人瞠目结舌,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抓后,涉案金额达8亿元,同时暴出铁道部有12人在国外有巨额存款,其中仅张暑光在国外存款就达28亿美元。前光明集团董事长冯永明贪污7.9亿元,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1.9亿元,拥有97名情妇的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受贿1.45亿。我们对贪官污吏的审判已经判到中央政治局委员,死刑已经执行到人大副委员长还打不住。另外,腐败呈现出多元化形态,最大的腐败是吏治腐败,为了提拔巨资行贿的现象屡有披露,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官官相护,利用职权互相在单位之间我提拔你的亲属,你提拔我的亲属,享受高薪及关照,或者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中相互勾结等。并且目前腐败大向基层蔓延,还和黑社会勾结,直接危害社会治理的基础,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近年案件查办情况来看,一些违纪违法人员级别虽低,但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如辽宁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在任职期间,利用掌管征地款、动迁补偿款等机会,贪污受贿3000余万元,另有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一个科级干部涉案金额竟达六千余万元。 可现实却还这样无情,在现行体制下想要对公仆们的非法行为进行阻止,即使不是不可能,至少也是困难重重。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那些敢于揭露贪官的反腐败者,大多都遭到了残酷的打击报复,甚至被关押迫害。在许多情况下官员腐败已经从点发展到面,形成了腐败的网络,利用集团的力量来进行腐败活动和对付反腐败的侦查和打击揭露腐败的人士。中共湖北省纪委书记黄先耀2010年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说:“一些国有企业腐败分子以权力为依托,拉帮结派,内外勾结,共同作案。省纪委查办的湖北移动公司、武汉中石化公司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6件,窝案串案达20件。”腐败业已形成一种利益链,集团作案现象十分突出。一个腐败分子被揪出以后,拨出萝卜带出泥,往往连带出一帮腐败分子,在湛江、厦门、沈阳、哈尔冰、石家庄等地,我们也看到了这种集团性腐败的现象。如厦门赖昌星远华走私案涉案人员达到200多人,黑龙江原政协副主席韩桂枝贪污案牵扯出一大群官员,引发黑龙江政坛“地震”。在很多案例中,我们已经看到一个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机制健全的腐败网络,比如,有各级政府庇护下的非法煤矿和造假工厂,有公安和工商庇护下的地下妓院和赌场,有军警和海关庇护下的走私“集团公司”,有地方主要党政首长庇护下的一方“首富”和“能人”。权力腐败之下,贪官和奸商得到有效保护,合法企业和公民则常常是拒绝行贿将一事无成。更令人担忧的是,有的地方或部门甚至借“反腐败”来组织腐败网络,异化为官场权力斗争的手段。即被双规判刑的,往往是权力斗争失势一方,有不少是相对“清廉”的官员,因为他们的落马,才扫清了妨碍他人更贪更腐的道路。以至有人说:在中国官场,贪官淘汰清官像劣币驱逐良币一样,已经成为规律。 最近,大学毕业在外打工的儿子给我发来这样一条“大学生蚁族”中广泛流传的短信:“一不小心,踏入社会,浪子回头,已经白废。我现在如此狼狈,穿着厂服受着洋罪。吃个吊饭,还要排队,挣个小钱,累得想睡,这就是社会。美丽工厂我的家,工资永远没得加。伙食真是差差差,天天青菜炒黄瓜。无油无盐又多沙,最惨就是猪油渣。夜夜加班精神差,累到半夜想爸妈。打工生活真是好,菜里可以吃出草。汤里苍蝇在洗澡,桌上蚂蚁在赛跑。菜里本来油盐少,脚下又有蚊子咬。没有一餐吃得好,哎…真是命苦啊!爱空空、情空空,自己流浪在街中;人空空、钱空空,单身苦命在打工。手机空、没钱充,生活所逼不轻松。年年打工年年愁,天天加班像只猴,到了年底就发愁,不知何年才出头!”读着这条令天下父母心酸的短信,泪自心来。由于庞大的专制集权无处不在,导致社会底层被限制禁闭在诸多私人生活领域,普遍陷入原子化和碎片化状态,公民之间的一切联系纽带和共同行动的机会,大都被专制集权制度彻底瓦解,成为一个个无助的个体。他们没有任何自己的力量可言(除非造反),使得权力、资本欲所欲为,惟有把专制集权视为他们的最终庇护所。但这靠得住吗?且其交易费用大得惊人! 中国有句古话叫“天不变,道亦不变”。这“天”简单地讲就是时势,而古人又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从现实来看应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即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时代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却权力腐败现象也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并至今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权力腐败是目前中国社会发展的最主要阻力,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不是西方意义上的民主、自由问题,而是权力腐败问题。是腐败泛滥其能否有效地克服?这便是我们目前所处时代的社会根本问题,她是我们制定治国之道的基本前提。旅居美国的唐逸鸿先生即撰文指出:“当年的毛泽东‘抓革命’,后来的邓小平‘促生产’,那么现在的国家领导人,关键而紧迫的任务,则是‘反腐败’。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巨大历史挑战,是一道必须做好的‘必答题’!如果腐败现象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理,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等等都将无从谈起。当年革命成功了,毛泽东成了开国元勋;后来生产发展了,邓小平因此名垂青史。如今,腐败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是攸关中国前途和命运的历史考验。如果谁能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效的体制机制,成功治理腐败,同样将彪炳史册。”(《联合早报》2009年10月17日)诚哉斯言!中国在贪腐这个泥潭当中已经越陷越深,似乎已被腐败“套牢”,国人必须寻找解套的方法和途径。而我以为政治体制改革是从根本上消除腐败唯一的最有效措施和途径。 中纪委书记贺国强最近在《求是》上撰文,强调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十种腐败问题,彰显了中央的反腐败决心。但面对现实当中“越反越腐败”的恶性循环,虽则无奈但却无法否认:腐败问题的解决,包括道德教育和健全法规以及加强惩治之类的一些治标措施,在纸醉金迷的巨大物质利益诱惑面前,是如此的苍白和无力。法规是死的,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实际中所有的反腐败政策和法规都会被权力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化解掉。难道几十年来我们反腐败的道德教育和政策法规以及惩治还少吗?效果怎样大家有目共睹:其无力解决当今中国病入膏肓的权力严重腐败问题。也有人简单地以为,腐败是由于没有对绝对权力进行有效制衡造成的,即现在一切道德和法律的反腐败制约监督,只是权力者自己对自己制约监督,使绝对的腐败才得不到有效制止;只要在权力配置上实现异体监督,便能保证对腐败零容忍这一目标的实现。甚至还有人天真地希望对权力进行道德化式的制约监督,幻想“既要马儿(权力,下同)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优越)”。但天底下哪有这种“掉馅饼”之好事,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马儿便会自己找。人非圣贤,但也不会傻到撞倒南墙不回头的地步,感觉到有问题就应改变诉求。其实,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先来看看我们为什么追求平等?还不是由于现实中存在剥削、压迫、腐败等种种不公正的不平等,才使我们产生要求有一种公正的平等的理想与愿望。同样是由于存在决定意识,个体之间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等种种差异,也使我们从来就没有奢望或幻想过要每个人都完全绝对平等。所以说,实际上我们追求的不是一种终极意义上或结果意义上的绝对平等,而是一种公正意义上或过程意义上的相对平等。否则,最现实的是,受到最大损害的正是处于不利地位的被统治阶级、非权力者。因此,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民或无产阶级也并不一概反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公共权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公共权力代表着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利益,否定权力优越,在权力上企图实现一种权力道德化式的平等,受到损害的更最终只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无产阶级自己。权力者是社会的公仆,只有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权力义务与责任,没有与非权力者不同的权力优越权利。这种虚伪的公正平等,在现实中要么不可能真正实行,要么实行了也不可能真正的公正平等。现实中正是二者兼有之。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即权力道德化不可能真正实行或某种程度、某种意义上确实在实行,到头来受到损害的都最终还是广大的非权力者。在权力道德化的虚伪平等之下,实际上哪里还有什么非权力者的公正平等?权力腐败,受到损害的是人民;社会失控,受到损害的也是人民;公有制陷入困境,受到损害的还是人民。为了实现真正可能的平等,从现在起,我们必须承认,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现实中权力、地位、金钱、财产终极意义上的平等,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体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等先天上的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后天主观努力,应是权力、地位、金钱、财产上不平等的唯一根源。但这并不妨碍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理想,并不妨碍我们追求公正意义上的平等。 反腐败仅靠制约权力往往是事倍功半,即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未能做到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须三位一体,才是权力腐败的最终根源。换言之,即权力腐败的实质是政治制度问题。从长远、根本目标看,应着眼于政治制度改革,有赖于建立起一种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位一体的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我们是应对腐败零容忍,但这是个假问题(地球人都知道)。真问题是对腐败的零容忍,只有在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位一体的情况下才可能做到,三者之间缺任何一样都不行。有人却只喜欢谈权力制约,这大概是出自人类的某种“简单”天性。可其即使仅从公平的角度看,也并非真正公平且事倍功半,何况还须考虑效率,其才是更重要关键。是公平为了效率,而不是效率为了公平。如果效率服从公平,那事情还不简单吗? 政治实践中须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位一体地反腐败,系在《论中国政治改革》卷一中通过下列逻辑论证所推导出:〔1〕权力天然优越;〔2〕如果权力者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必然就要从腐败方面去寻取;〔3〕如果不制约,即使权力优越,权力者的欲望仍是无止境的;〔4〕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5〕权力优越必然引起竞争;〔6〕低素质者要想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7〕如果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就不会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8〕在公平竞争机制导向及制约下,高素质者必然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当然,上述整个逻辑论证过程之详细文字则洋洋数万言。 我的这一反腐败学说,或许与春秋战国诸子百家中的法家韩非之“法、术、势”一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他当时提出一种君主专制理论:认为法律(即法)是处理政事的唯一准绳,权术(即术)是君主驾驭和控制臣民的手段,权威(即势)是实施法和术的前提,三者须结合使用,缺一不可。其学说传到秦国,秦始皇极为赞赏,逐成为秦王朝之指导思想,最终得以成就统一伟业。两说跨越时空数千年,却在形美上何其相近相似。真是美哉!天人相通乎?呜呼,“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杨慎《临江仙》)叹万里长城今犹在,九州谁似秦始皇?惜毛邓已逝,江胡不再。尽管诉“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同上),但人生终非虚无,有毛泽东曾在《为人民服务》中指出:“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因为他们为人类推动了历史进步,没有他们牺牲奋斗,就没有今天人类所有的文明进步。所以,我们民族既有杨慎的《临江仙》,却更铭记岳飞之《满江红》:“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前不久,关于《环球时报》与《中国青年报》的“反腐社评”在网上热传:先是《环球时报》2012年5月29日发表了“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的社评,《腾讯网》在转载文章时将标题改成“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这被认为曲解了的原意而道歉。却一波刚平,一波又起,《中国青年报》5月31日以“舍制度和民主之外,反腐无解”为题,严厉批评“环球社评”的“宽容腐败论”。而后再是方绍伟先生6月1日站出来说“中青评论”比“环球社评”更可悲。以上三文皆附本文最后,俗话说“打蛇要打七寸”,在我看来他们之间都是一些无谓之争,没有抓住事物的机关、腐败的要害。我国政治体制弊端的政治哲学根源是权力道德化,此乃腐败之总根。我在《论中国政治改革》卷一中早就指出:“腐败的源头在权力道德化,抵御与权力、金钱腐蚀性有关的权力腐败现象的最有效防腐剂,是利益而不是道德。只要权力道德化因素不消除,无论我们打击、防范多严,即使今天把所有的腐败分子全部杀完,明天照样新的一批腐败分子又会冒出来。我们与腐败现象或腐败分子之间的斗争,就变成了割韭菜。韭菜之所以割了又长,是因为我们没有挖掉它的根。而权力腐败的根,就是权力道德化或神化等权力唯心论。”请君且观新论:
反腐败新论) 一、中国社会问题根源 中国社会目前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可概括为一句话:一环两分三农四难五腐。一环,自然、社会环境恶化;两分,即两极分化;三农,指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四难,读书难、看病难、就业难、城市住房难;五腐,立法腐败、行政腐败、司法腐败、吏治腐败、商业腐败,一句话权力腐败。 其中,权力腐败又是上述所有问题的总根源。具体之权力腐败包括:行贿受贿、买官卖官、循私枉法、渎职失职、官商勾结、以权谋利……种种数不尽的行为。它使许多不该发生的事发生,该发生的事却不发生,甚至有些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权力是这样“依法治国”,要社会不出现问题真还是比上天都难。 而造成权力腐败的原因,正是现行的政治体制。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之下,权力者的官帽是上级领导给的,不是人民给的;所以,权力者的眼睛向上不向下,“权为官所用,利为官所谋,情为官所系”,不会对人民负责。要想权力者对人民负责,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将选票握在人民手里,权力者方学会眼睛向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人民的各项事情尽心尽力办好,不再出现这么多社会问题。
谈起文强案开庭了,狱外(这里不会出现什么误会吧,无非就是自由的意思)“律师”杨恒均先生为其作了一场庭外“辩护”(见“博客中国网”2010年2月5日“看完文强的罪证,我发现他是无辜的”): “……从报纸媒体上公布的文强详细罪状来看,他不但不是一名罪犯,甚至可以用“无辜”来形容他——当我们的文强同志灌醉一个女大学生,强迫进入了,结果,那大学生不但没有去告发他,而且后来还多次和他发生性关系——这应该不算是强奸吧?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再想一下可怜的克林顿总统,被一个女大学生弄得差一点下台……你让我们的文强如何能够想通?难怪一脸无辜的文强说了,他们就是想送我钱(他们喜欢我啊),我也没有办法……他完全可以更理直气壮地说,那些女大学生见到我这个有权有势的公安局长就想自己被强奸嘛,我有啥办法呢……我有点同情文强了,他确实没有办法,他被赋予了那个不但可以敛财、玩弄女性,甚至可以决定屁民生死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你让他怎么办?如果是你拥有了那样的权力,你就能够做到自律和洁身自好吗?……从法治的角度,文强很可能是无罪的,所以根本不应该判他徒刑。有罪的是把文强弄到那个位置,把不受限制的权力交到他手里供他挥洒自如的制度与体制——也许,我们应该把那种体制和制度送到审判台上,它们才是有罪的……”他认为罪不在文强,罪在对权力没有制约监督的制度。但试问在我们社会主义权力道德化的意识形态之下,怎么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投鼠忌器”呀!他老先生怎么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连常识都不懂了? 这是因为假若一旦摘去权力者头上的“道德光环”,让我们在位的权力者受到像克林顿一般的“羞辱”,你设想一下会出现什么场景?那将会是礼乐崩坏,权力者权威“斯文扫地”。岂不国家都乱套了吗? 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力道德化则与我们不同,至少权力者头上没有耀眼的道德光辉,而是人之初性本恶,认为权力者也是如此。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不会影响“权威”——原本就没有道德化的“权威”。 而道德化之“权威”,一方面使权力“虚伪化”——说得做不得;另一方面又使权力“神圣化”——老虎屁股摸不得。所以看来,根子还在权力道德化上,只有否定她,我们才有可能真正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监督,而又不至于“礼乐崩坏”。 在这点上,网上一位叫田成先生者,与我“英雄所见”至少有些“略同”(见“博客中国网”2010年2月28日“反腐败,‘中央’为何不如一个‘老农’?”): “退学以后……我和几个老农一起编入犁地组,让我去向贫下中农学习。我心里暗暗高兴,心想让我和最老实的牛打交道,那还不好办?没料想头一天上工,就把我弄得狼狈不堪。首先是那牛的‘觉悟’并非我所想,能够和党员一样‘毫不利己’、‘任劳任怨’的自觉‘革命’。当时草木已经发芽,困苦了一个冬天的牛们,看见路边的青草,就不要命的去啃食,别人的犁子都到了地里,我还在村头打转。弄得我汗流浃背,牛就是不走。我二大爷过来对我吼道:‘不给牛戴笼嘴,你没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走?’我恍然大悟,就把牛拴在树上,回去找牛笼嘴。你猜,那牛一戴上笼嘴,就没辙了,乖乖的到了地里。 联想到眼下的反腐,中央可谓绞尽了脑汁,制定这规定那条例,这纪律那制度,反腐的机构就更不用提了,但腐败却越反越多,就像那贪吃的牛一样,怎么都不管用。仔细一想,也是,党员、官员虽然口头上经常讲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还要‘代表’人民,可是他们必竟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并不是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因此有点‘私心’,有点‘人性’不是天经地义吗?问题是他们被拔高到不食人间烟火……可一旦坐上了权力的宝座,就像牛遇到了可口的青草,拼了命的要去享受也是‘牛之常情’,问题是为什么要拔高他们?为什么要给他们犯错误的机会?……还不许给他们戴笼嘴!”其实,任何人都不天然地比其他人更高尚,道德高帽本身就是一种想当然。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李嘉廷、胡长清……他们在位时,那一个又不是道貌岸然?天使与魔鬼可能只一念之间,如温州有一所著名小学校长嫖娼被抓,却正是他在文学集《冷暖人生》中收录了这样一句:“这世上,什么人都可以变坏,就老师不能。一旦老师变坏,那么人类社会也就寿终正寢了。”可“尔曹身与名俱灭”又何妨“不废江河万古流”。
在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舆论中,我先是前些天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看到“脱吧,我们等你一年了”(原载“南方都市报”2010年3月3日,原题“公民再次网上公示财产”,作者张东锋)一文,今天又在人民网“两会”期间每日推出的特别策划“最受网友关注的代表委员博客”栏目显著位置,见到赫然挂着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的博文:“今年两会的最大亮点是什么?——尽快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九大理由”。言论自由本在意料之中,但联想近来网上到处流传辛子陵先生在上海演讲说:十七届四中全会上,胡温提交了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示法案,结果是被否决了!则还是不能不令人异常吃惊,为了客观转达起见,兹一字未增一字未减地照录全文: “本次人大会议可能取得最大成功的议题是什么?各界人士都在见仁见智地猜测和判断,本人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曾三次提出‘党政官员公示财产’的议案和建议,还荣幸的列席了人大常委会,向党和国家领导陈述方案,该议案被媒体也评为‘十大最有影响的议案’。据我多年参政经验判断,经过十月怀胎的‘公示财产’的议题今年大会可能要破茧而出,取得立法进展,成为本次大会一个灿烂亮点而光照千秋万代。何以见得?笔者有九大理由: 一、从政治决策上符合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会公报指出‘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既然已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当然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惩治;既然要‘报告个人事项’,最有效的办法当然是向选举自己的人民群众报告,而不能只是内部秘密报告,因此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财产公示制度’自然就呼之欲出了。 二、从立法的前期准备和酝酿时间上已完全成熟,达到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阶段。1987年六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汉斌就提出申报财产制度需在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1994年八届人大常委会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中央颁布了《关于省级现任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2005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王全杰等52位代表提出《制定政府领导干部财产公布制度》受到大会的重视,并于同年五月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详细报告,受到会议领导的关注。从1987年提出立法到现在已经整整23年,经历了六届人大会议,比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总和时间还长十年,可以说立法准备已至臻完善,十月怀胎已过,新制度呱呱坠地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三、从高层领导多次讲话精神看,党中央一直在重视‘财产公示制度’。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贪污腐败局副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纪委、监察部一直在抓紧研究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公开申报制度’。2009年1月21日中纪委副书记、国家预防贪污腐败局局长马駇向媒体再次强调了中央关注财产申报制度尝试的态度;2009年2月29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与网友交流时指出‘为什么还不建立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我认为这个建议是正确的,这应该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前后的多次讲话中将反腐倡廉提高到党心、民心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中央领导的一系列讲话向我们表明了中央的态度和立场,预示了公示财产制度建立的紧迫性,因此这次人大会议推出新法案是顺理成章的。 四、从党和国家一贯的指导方针和相关政策来看,与‘财产公示’的阳光制度有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和促进的作用。我党提出信息公开、透明行政、阳光政府,而干部财产的透明是最根本的,只要私有财产能公开,还有什么不能公开透明的?我党提出精兵简政、节约行政成本,对干部的廉政和监督占了行政成本的很大一部分,如果实行了阳光法案,靠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往少处说也可以精简50%的纪检、检察、反贪干部,全国可节约几十万干部、数百亿行政费用。仅从阳光政府和行政成本两个方面看,‘财产公示’制度已到非实行不可的时候了。 五、从地方立法实践的成功先例来看,推出‘财产公示制度’已有榜样可循,不存在政治风险。2008年5月25日新疆阿尔泰地区出台《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2009年元旦,如期在网上公布了官员财产;2009年1月浙江省慈溪市开始实施‘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在机关张贴)制’。以上地市先行一步,已成为全国试点。尽管制度尚不完善、操作尚处幼稚,但社会反映良好,舆论好评如潮,没有引起任何社会动荡,这足以打消某些人害怕引起社会动荡的顾虑。在尚无国家法规支撑、一个地区和县级市单枪匹马、势力微薄竟能平稳推行,如果全国人大通过立法,党中央一声令下,在全国推行新政是不会引起大的社会动荡的,在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问题上我们不能低估人大立法的权威性和党中央号召力,我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只要我党下决心要办的事,还没有办不成的。退一万步说,为了推行一个惠及千秋万代的进步制度,付出一点社会动荡的成本是值得的,关键是全中国90%以上的人民群众是拥护这个制度的,腐败分子在人民中毕竟是少数。 六、在推行制度的策略上经过了多年见仁见智的反复切磋和多次辩论,已经探讨出一系列平滑过渡的办法,例如(1)先从高级官员做起,(2)先从官员任前做起,(3)先从人大选举的官员做起,(4)设立秘密退财账号,对主动退财者予以保密,维护其名誉和尊严,(5)设定豁免期或退财期限,给公示制度推行前主动退财者以光明的出路。可以说政策和策略上已经很为详尽,稳当平滑地过渡到一个根本性的制度确立已不存在问题。 七、人民群众的呼声日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应强烈,推行阳光法案已经箭在弦上,不存在思想上和人文上的障碍。2005年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等人第一次提出‘公示财产’的阳光法案时,媒体还在争论是否侵犯隐私权等低级问题,短短五年时间推行此法案已经成为公民共识。2008年2月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和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以公民信访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他们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等再次提出将《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计划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张贤亮、瞿世镜、储亚平、黄中良、朱建民、严琦、张礼慧、谢德林等都以不同形式提出了‘公示财产’的相关提案、建议,可以说推行该项制度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八、从国内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在主流网站以‘财产公布’为关键词竟能搜索到150万条信息,其中不乏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的报道和消息,由此可见‘公示财产’已经成为我国公民的共识,不存在‘想不通’、‘理解不了’等思想认识问题,无怪乎温家宝总理说‘前几天,新华网做了一个统计,说在网民中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反腐败。我深深思考了一下,为什么在应对金融危机这样重要的时候,而群众却十分关注反腐败’,这就是民心所向。 九、从世界发展趋势和周边国家廉政立法动态来看,我国最近推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势在必行。实际上这项制度远不是现代发明,在英国、瑞典等国家100多年以前都已开始实行,如今全世界已有95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这项被公认的终极反腐制度和阳光法案。只是我国封建专制持续时间过长、影响过深,才导致推行困难重重。过去我们总认为这项制度只有在老牌的西方发达国家才能推行,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最近几年形势发生了变化,除了同一民族的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过去和我们一样制度的俄罗斯、越南等国家也进入了阳光法案的行列。无论从民族、文化、思维方式和社会制度多个角度分析,我们都没有拒绝的借口了,这就逼迫我们进入国际程序,尽快与世界接轨。 今年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刚刚走出世界经济危机的我国人民来说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会议。在经济上我们经历了一次重要的考验,显示了我国实力,这就为我们的政治文明和制度创新铺平了道路,使我国的这次‘两会’期间能有机会讨论在财产公示制度方面的立法。经历了长期与贪污腐败行为作斗争的沉痛教训,经过了漫长的等待、争议、切磋、磨合,机遇终于到来了。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政治上垫底,有中央领导的关心和重视,有全国百姓日益高涨的呼声,有国内先行地区的榜样和经验,有党和国家多项政策方针的相辅相成,有世界各国成功的反腐先例,有国内严峻的反腐形势催促,我们的反腐利剑和阳光法案在这次会议上横空出世是大有希望的——这是全党的期盼,也是全国人民的期盼。”王全杰代表这番建议,一方面说明中国的政治发展在一年年不断地进步,人大代表开始尝试真正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从而对中央决策者们形成一种日益强大的压力,确实可喜可贺;但另一方面,我们同时也要警惕背后有人在向中央逼宫,因为我很清楚“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目前条件尚未完全具备,其理由我在前面“权力唯物论”一章中已经详尽阐明。简要地说: “既得利益问题其实并非像人们想象那么简单。如我国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前提是权力必须优越(西方国家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之前提是在虚伪的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下实际承认和给予权力很大程度上的优越),否则,其会像我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所讲:‘在这种权力道德化而非客观化的反腐败思路指导下,我们对权力的要求上道德化,而处理权力越轨上却不得不客观化,实行双重标准;因为若处理权力越轨也道德化,则会导致整个地否定权力。’这正是我国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一再难产的根本原因,按照现行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或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之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标准,严格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整个官场在道德上都要全军覆没。试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权力者,在比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更虚伪的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意识形态之下,真正又有那一位实权者没有享受到或多或少的权力优越?他们之待遇、收入不稳居于当地社会顶端或上层?但要撕下权力道德化的虚伪面具,让民众直接面对和接受这权力优越的客观现实,就必须使权力的取得要通过公开、自由、平等地竞争,才可能让人们口服心服。这是一个当局者两难的窘境:权力道德化要掩饰权力优越,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则要撕开这一掩饰。其一如南京政治学院的肖余根先生所言:“在外国元首因多吃一道菜可能被迫向国人道歉的时候,我们还在为‘政府招待费’是不是机密、能不能说而争论不休。”可这一两难也并非无解,只须当局者痛下决心‘刮骨疗毒’,在权力竞争的前提下而权力优越,即可治病救党、救社会主义。我这里有必要再重复‘权力唯物论’一章中的一段话:‘权力要求优越,这是权力本身客观或必然的要求;否则,权力就不将成为权力。权力道德化不要优越,只能是虚伪的。权力优越在权力系统内是由于领导与被领导,在社会系统中,则是由于管理与被管理,并最终由权力本身所具有的重大责任价值这些客观存在所决定的。权力本来就是追求一种等级秩序,而不是绝对平等。权力象资本追求剩余价值一样,追求优越。因为权力需要优越才能有权威,使人们尊敬服从;权力也需要优越才能有效率,以吸引有才干之士。将权力神化,要求人民绝对服从,必然引起权力者的暴政专制;将权力道德化,要求人民自觉服从,则必然引起权力者的虚伪;只有恢复权力本身的客观存在,将权力客观化,才会使人民自然服从,也才真正有可能避免在权力道德化的遮羞布之下,必然滋生之腐败。’”我的这一重大理论观点,其始成自十余年前,已于1999年12月就自费印刷成《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又名《权力唯物论》)一书,向中央及有关部门、领导、学者甚至江泽民同志寄出,我最先提出的许多观点、论点:诸如权力优越、权力竞争、一党宪政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批判……先后在李锐、高放、俞可平、王长江、王东京、王占阳、许耀桐、房宁、华炳啸……诸多寄过书稿的学者或领导之文章中出现。但在我们这种政治体制下,这一重大理论观点也许根本到不了中央决策者那里,更谈不上引起重视,甚至采纳了。否则,中央不会有今天如此被动之局面。 虽千万人,吾往矣,在此,为了国家和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我呼吁大家在这一问题上保持理性,不要情绪化,不要激进,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循序渐进,其则自然会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一句话,“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要先从政治治理改革开始做起,而且还有赖于建立起一种新的科学社会主义权力意识形态,即全面否定权力道德化,名正言顺地承认权力优越与权力竞争,将我们从“说得做不得,做得说不得”的虚伪与尴尬中解放出来。 另外,我还想提醒绝大多数善良的人们,你们千万要警惕被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包括国内极左、极右分子和国际反华势力操纵利用,他们唯恐中国不乱,以便“火中取栗”,达到其不可告人的自利目的。他们是像鲁迅所说那种想据为己有的寇盗式破坏者,绝不会真正为广大劳动人民谋利益。 而至少从目前看,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完全不像某些极左分子所说那样已经变质,且不可救药。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再到胡锦涛,三任中央领导集体都一脉相承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我们应该相信中国共产党仍然是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不要被某些势力所利用,他们无非是想挑起事端,引发纷乱,进而向中央逼宫。 中央方面则也应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当机立断加快政治改革速度,以真正取信于民,让人民看到希望,保持对中央的耐心和信心。优柔寡断只会坐失良机导致胜败失算,非大政治家所为;中共老一辈政治家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陈云、叶剑英、李先念……皆为多谋善断者,中共的生死存亡已经寄托在你们中央身上。 我乃一介平民,有道是人微言轻,但仍“位卑未敢忘忧国”。还望中央重温武侯祠那幅名联:“能攻心,即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时,则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任何理论都必须联系实际才有生命力与说服力,本书除“权力唯物论”一章基本上是阐述政治哲学理论外,其余各篇文字都是在尝试将此理论联系实际,只不过这一篇更直接而已。 ——题记所谓“公车猛于虎”,“车轮腐败”犹如一个深不见底之“黑洞”,令人深恶痛绝。据2010年12月27日出版的《中国经济周刊》报道称:来自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一份调研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用车以及超编配车),位居“三公”(与公务接待费和公务出国(境)经费并列为“三公”)之首,数倍甚至数十倍于发达国家。而社会关于公车改革已经叫了许多年,国家关于公车改革已经提了很多年,每年两会上也都会有相关的提案,以致成为一个日久弥新、时时提起的热门话题,但却总是步履维艰。公车改革的试点,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1993年的广东东莞沙田镇取消公车,改发交通补贴。如果以199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作为公车改革的起点,至今已是公车改革启动的第17个年头,仍是没有明显之成效。以1998年开始的大庆公车改革为例,车改范围和对象是市直机关(含有机关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下(含处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53个单位中,首批参改单位为32个,公、检、法和农口等一些单位未列入车改范围。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1998年1月1日前为处级的,车辆保留。对于交车的车改单位官员,大庆给予交通补助政策:正处级每年补助18000元,副处级14400元,正科级2880元,副科级2160元,一般干部每年1200元。车改当年,就有官员写上访信,科级干部普遍反映处级和科级的补贴差距过大。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公车购买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2009年媒体的报道中,有这样的数据:大庆市直属机关车队资料显示,目前该市副秘书长以上官员46人,配车46辆,分别为7辆丰田4700、20辆丰田4500、17辆奥迪A6、1辆奥迪A5、1辆帕萨特。而根据根据大庆市最初的方案,车改的第一步决定就是市直机关从1998年起不再购进新车。再如北京车改十年被指原地踏步。2001年3月大兴区西红门镇成为北京车改的起点。但去年西红门镇表示车改方案目前没有扩大试点的计划;平谷区也未打算扩大车改范围;2004年海淀区温泉镇曾计划进行公车改革,并制订了详细的车改方案,但最终还是未能推行。其他公车改革试点地方情况基本上也多是大同小异。对于车改难以进行的原因,很多人认为车改是由既得利益者来进行,容易导致车改要么是补贴过多,要么是改革进行不下去,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结局。综观各地改革试点,都有一个特点,即选择的都是基层,级别较高的部门都未涉及。人们普遍认为这些级别较高的部门及领导,是现行公车体制的最大既得利益者,因此成了改革的最大阻力。 而且,一些地方先后启动的公车改革,发现由于没有正确方向及经验和统一标准,在实践中出现或者隐存着诸多弊端。各地纷纷进行的公车改革试点中,反对声音最大的是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2008年4月,辽阳市弓长岭区正式启动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凡是区直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车和领导干部,都在改革范围之内。除必须保留的执法车、作业车等,公车彻底取消。在该区的车改补贴方案中,区委、区政府正职8万元/年,区人大、政协正职6.5万元/年,区人大、政协副职4.5万元/年,享受副县级待遇的领导、区长助理4万元/年。正科级分为四类:2.6万元/年,2万元/年,1.5万元/年,1万元/年;副科级分两类:6000元/年,5000元/年。机关里普通公务员差旅费补贴标准,从原来每年每人1100元提高到1600元。消息一出,争议不断,实行一年就因为公众对巨额补贴的不满而叫停。2009年7月25日,辽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告:“鉴于辽阳市宏伟区、弓长岭区公车改革一事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市政府已于7月6日通知上述两区,停止车改补贴发放。”通告仅此一句话,但实际上辽阳的弓长岭区车改一年,节省320万,节支率达30%。根据对有关专家组的咨询,每辆车平均年支出在8万元左右。这样算下来,弓长岭的车改补贴方案中,仅区委、区政府正职8万元/年,其他职位的公车开支还是受到了限制,确实减少了公车支出。相比之下,得到肯定声音最多的当数杭州。2009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市政府出台《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1+6方案》,方案提出,3年分3批完成车改,首批确定21家市直机关试点,5月1日实行。方案核心内容是:市局(副厅)级以下一律取消专车,大部分公车都向社会公开拍卖,让公车回归“工作车”的本色。实行货币补贴;按职务层级将车补分为9档,最高2600元,最低300元;钱直接打入个人市民卡,只做交通费用,不能提现;单位设立公共交通经费,解决突发事件处理等公务用车;全市成立公车服务中心,统一用车。但杭州车改启动以来,关于运行、补贴等的争议也一直不断,一直是在强力中推进,一直有批评的声音,既有享受车改补贴人员的不满,也有公众的质疑。相对简单容易操作的“公车改革”尚且如此,可见某些人主张尽快出台更加复杂难以操作风险更大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在政治上是何等幼稚!据说作为改革前沿阵地的深圳,这些年来对车改一直无动静。深圳市人大代表郑学定连续10年催促深圳市政府实行车改,最后得到的答复是:国内一些城市的试点并不成功,无法借鉴。这是一种难得的敢于反潮流之清醒。 然而时至2010年3月,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公车管理和改革问题,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如何破解公车改革之困局》的提案,再次把公车改革推上风口浪尖。提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控制公车总量和配备,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只有公务用车。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常住人口核定,由人大批准控制。二是学习国外经验,电子监控所有公务用车,监控机构不受当地政府领导,直接向上级负责,网上公开查询记录。三是大规模用车社会化。由政府向租车公司公开招标或租用,对驾驶员的安排可参照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办法进行。公务车的保养也向社会公开招标,结算由财务和维修点进行,司机个人不介入。四是对不配备专车的公务员按照一定标准实行适当交通补贴,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公务员购买私车,私车公用。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对民革中央的提案给予了答复,认为该提案对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增强改革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并表示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去年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因此又开始启动,各方都在希冀中揣测观望:中国公车改革的轮子再次转了起来,这一次它能否终结十年来几乎一直原地空转的历史,而真正开足马力驱车向前?但马上就已有人说“公车改革所以陷入停滞的困境,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治理陷入僵局是一样的,也与财产申报制‘进一步退一步’的尴尬如出一辙,源于既得利益者的体制性阻碍。一个地方主导公车改革的决策者,本身就享受着公车福利,寄希望于他们放弃这种既得利益,非常困难。让享受着利益的人主动放弃利益,这样‘自己改自己’的同体改革,是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赎买和补贴的车改逻辑,是一种妥协,可这种让步在很多时候使官员得寸进尺,拿了补贴后又不放弃公车。”(2010年11月23日新京报) 2011年6月10日,从《南方周末》上果然传来印证:5月30日,决心力推公车改革的广东省纪委召开内部研讨会为改革探路,如何提速却成了难题。如果取消公车,改为发放补贴,公众将会如何反应?什么是民意可以接受的?参与讨论的学者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们对此激烈交锋,各方激辩却并不能说服公众?在已然有了信任危机的公车改革中,珠三角推行货币化公车改革进行了7年,其中有的地方迄今已经进行到第五轮改革,却依然面临诸多难题。目前的公车使用制度备受诟病。民革中央提案中就指出,我国公车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造成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二是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三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四是公车使用效率低,浪费惊人。五是存在虚报维修费用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还包括公车过多加重交通拥堵等。目前各地车改试点则大致为三类模式:一为公车货币化,二为公车集中管理,三为两者模式的结合。公车货币化模式以广东珠三角、辽阳弓长岭区为代表,曾长期被认为是公车改革的方向。其措施是公车全部收回向社会公开拍卖,公务人员按照行政级别给予补贴。即取消公务用车,交通费货币化发放,超支不补,节余归己,其优点是公务用车实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改革彻底,一步到位。公车集中管理则以昆明为代表,其措施是党政机关的所有公车全部停用,或上缴至各区组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或拍卖收回部分财政经费。而将公车集中起来,成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谁用车,谁出钱。其好处是可以避免公车私用,减少经费开支。第三类模式则以杭州为代表,取消单位的公务车,所有公务用车集中至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可向中心提前预约租用,同时按级别给公务员发放车贴。不同的是,杭州车改没有采取“货币化”现金补贴的模式,而是将车贴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 至此我只是简单叙述了历来公车改革的基本事实,纵观这一切,我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在权力道德化思想指导下,公车改革业已引入歧途,建议国务院紧急叫停各地公车改革,以权力唯物论思想为指导重新部署公车改革(权力优越为必要前提)。当前,各地进行的公车改革急需得到全国性的指导意见,让偏离正确方向的“变味车改”回归正轨。其实,早于1998年5月4日“随记”中,我针对当时见诸媒体舆论的公车改革话题便写到:“反腐败反到取消官车、官饭、官邸,欲将取消一切权力优越的地步,这不能不是历史的一种倒退。我国目前的公车改革方向完全错了,权力者的专车是权力优越的表现形式之一,不仅不能取消,而且要使其完全名副其实,名正言顺,除专车名义上的最终所有权外(即非私有财产,不能遗传,不在位便自然丧失),权力者对专车的使用就像个人的私车一样,完全由自己自由支配,包括对司机的选择也像私人雇请一样自由,彻底杜绝权力道德化下之‘师级干部’反常现象。权力者公车私用及与司机间的人际关系等道德范畴的东西,自会由权力市场竞争的利益机制去控制制约。”这段话后来附录于1999年自费印刷的一本小册子“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又名“权力唯物论”)中。当然从客观上讲,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须三位一体,即本书“权力唯物论”一章通篇所论证推导出来的一系列政治权力逻辑:〔1〕权力天然优越;〔2〕如果权力者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必然就要从腐败方面去寻取;〔3〕如果不制约,即使权力优越,权力者的欲望仍是无止境的;〔4〕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5〕权力优越必然引起竞争;〔6〕低素质者要想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7〕如果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就不会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8〕在公平竞争机制导向及制约下,高素质者必然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9〕权力与公有制、社会主义有着天然的渊源联系,因此其比私有制、资本主义更需要在政治权力领域实行权力优越和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竞争;〔10〕实现社会主义权力优越与竞争的最佳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政治。所以,在目前政治改革(权力公平自由竞争)一时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唯一可行的是退而求次先行权力制约,限制公车权力优越,并加强监督。广东省纪委召开的公车改革内部研讨会上,多数被征求意见的专家学者和民意代表,都赞成公车改革采用“在车身喷字、鼓励民众随手拍”的简单模式,另外还有诸如车窗不许挂窗帘、防爆膜必须是透明的、党政一把手的车前分别挂党旗国旗以示区别等等,就正好印证了此点。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某些专家学者打着“市场”、“社会”的旗号,不问青红皂白、不遗余力地围剿权力,实际上是在为资本张目。他们似是而非地指出:“中国社会的强权力、弱市场、无社会三个因素结合在一起,是社会失序的根本原因。它造成既得利益集团畸形发育,不公正的社会秩序得以形成。”其应对逻辑却是否定、削弱社会主义权力,而非改革、改造社会主义权力,回避权力天然优越及社会主义公有制其于社会公共权力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和联系,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对此,我们应理直气壮地告诉公众:不要把公车改革和反腐败联系在一起,其实就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及:“2011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但建设节约型政府,必须以保证权力优越为前提,要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克服公车“潜规则”腐败。浙江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教授张国清率领的“公车改革”课题组,2004年对已进行车改的杭州市三墩镇、义乌市及尚未开展车改的东阳、象山的公务员进行调研后发现,从行政效率的角度看,这些地方的车改正好适得其反。基层公务员要的是体面,上层公务员要的是身份,工作中使用公车,公务员得到了身份认同。如果公车完全取消,他们会觉得和在企业打工没有区别,影响了工作积极性。浙江省纪委秘书长唐一军也说,他们在调研中确实已经发现了这样的情况。中国现在的公车使用并非无规可循,如果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则意味着大部分地级市的市委书记与市长也将失去专车,而仅仅拥有工作用车,这于权力优越而言显然有些难以想象。被称为“一个人的车改”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从中南财经大学调任调任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当天,婉拒单位专车,被舆论盛赞为“全国公车成本最低的厅官”),去年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在两会中他到处和代表委员交流对车改的意见,但结果是绝大部分人反对,理由很简单:让习惯了专车的人失去专车,他们觉得不方便,面子上也不好看。”在很多人眼里,“超标准”配车,有社交的需要。公车不仅仅只是职务消费,而且还是社会地位和权力的象征。但不核算成本的职务消费是不经济的,国家财政必须要面对公平和效率兼顾的问题。 公车开支过大,导致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并由此滋生公车私用等腐败问题,一直都是公众关注公车改革的焦点问题。因此,时下不少地方在进行公车改革时,往往把节约开支作为论证车改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基本坐标。如有文章说,公车改革是精细化管理、科学管理的系统工程,技术核心方向是合理压缩公务车全流程的各项开支,政策核心方向则是以公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公车数量和支出费用公开则是改革深入进行的大前提。笔者则以为这未必是切中车改肯綮的思路,因为在我看来,只有在权力优越的前提下(经过权力竞争)制约、规范公车滥用,才是车改真正应该确立的价值坐标。关于权力优越最常见、最权威也最虚伪的解释有两种:一是官腔式的“工作需要”,一是毛泽东式的“我为人民服务,你们为我服务”。其实,权力优越就是权力优越,她掩饰不了也无须掩饰。战争年代“一将功成万骨枯”,生存的概率往往与职务(权力大小)成正比,生命是最宝贵的,还有比这更大的优越吗?权力要求优越,这是权力本身客观或必然的要求;否则,权力就不将成为权力。权力道德化不要优越,只能是虚伪的。权力优越在权力系统内是由于领导与被领导,在社会系统中,则是由于管理与被管理或社会公共产品服务供给与被供给,并最终由权力本身所具有的重大责任价值这些客观存在所决定的。权力本来就是追求一种等级秩序,而不是绝对平等。权力象资本追求剩余价值一样,追求优越。因为权力需要优越才能有权威,使人们尊敬服从;权力也需要优越才能有效率,以吸引有才干之士。无产阶级反对的是权力腐败,而不是权力优越。相反,无产阶级需要权力优越来巩固加强公有制的地位。我们过去一些过激的所谓“完全彻底性”地反腐败,消灭一切权力优越的观点,实际上是形左实右,是唯心主义的,而非唯物主义的。正确的应是,我们不仅要给权力者一定优越,而且要给权力者足够的优越,让其在整个社会中稳固地处于最顶层,以使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里,权力优越与为人民服务并不矛盾,二者是相统一的。如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便是二者相统一的典范。他们之权力优越甚至必然惠泽后人。 我早就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指出:“不同的阶级,对待权力的态度、价值观念,从根本上讲者都是受利益机制支配的,而不是道德。对于封建阶级,权力私有是封建最高统治者及其大大小小官吏的根本利益所在,出于这种利益的要求所决定,他们之所以要将权力神化与宗法家长化,以使人民盲目无条件的绝对服从。对于资产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其根本利益所在,这种由资产阶级垄断的经济权力私有上的优越,必然为维护经济特权要排斥和限制国家公共权力的优越;否则,国家公共权力的优越势必损害或影响资产阶级经济权力私有的优越垄断地位。资产阶级理所当然要将权力道德化,使国家公共权力者真正成为为资产阶级利益忠实服务的‘公仆’,对权力优越采取各种措施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如西方国家公车私用的现象一旦发现,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美国惩罚的措施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直至开除公职等。意大利甚至有市长公车私用被判刑: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到约400公里之外旅行,就被判处6个月监禁。而中国在目前的‘权力道德化’下,能这么严厉处罚公车私用的官员吗?显然不合理所以也不可能。对于无产阶级,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其根本利益所在,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如前所述,其于社会公共权力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和联系。可以说,没有一个强大的、优越的公共权力,就没有公有制、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的一切……行使国家公共行政管理和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权力,都需要一种极为复杂的综合能力,需要多方面的才干、知识及高尚的道德人格,这些不是任何普通人所都能轻易做到的。权力者要真正担当起责任,把一个国家、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企业、一个单位管好、搞好,就犹如一家之长要把一个家庭搞好一样,要付出巨大的、艰辛的劳动与操心。而且,权力者代表公众利益行使公共权力,必然会处于各种利益、矛盾之焦点,这不仅要付出大量心血操劳,有时甚至还要承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风险。所以,权力者理应也得到相应较丰厚的报酬和待遇——各种权力优越。”请注意,这里所定义的权力者是指政务类公务员,不包括业务类公务员。公车改革中对二者应区别对待,将“官车”(专车)与公车分开而非“一锅粥”。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认为“不是官越大,出差越多”,这是将复杂的权力优越问题简单化,还是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我已经说过:“权力优越包括权力者应有相应高薪,但与高薪养廉这种简单具体政策相比,她要复杂得多,其是一种完整的权力价值理论体系。无论是从内函理论实质还是外延范围广度上而言,她都要比高薪养廉广泛深刻得多。她的重要意义与作用不是一种简单具体的政策,而是为解决与权力相关的各种具体问题,大到如何最有效地具体实现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小到如何确定某一项有关权力者某种待遇的具体政策,提供一种政治哲学高度上的指导思想与理论。”据此,政务类公务员与业务类公务员二者之间的公车待遇肯定应有本质差异。其真正存在的问题是:一为目前政务类公务员权力优越的合法性不够。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清醒,宁可政务类公务员权力优越暂时不一步到位,待经政治改革权力取得是通过公平自由竞争后,再逐渐到位。否则,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所说的:“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告诉公众,公车改革必然会增加公务员收入,民意需要引导,不能一味迎合。”还有某些官员所谓的“挺过去”,即较早之前的公务员房改和通讯改革,因为发放补贴都引起外界不小的反弹,但最终还是挺过去了,车改也是同样的道理。其在实践中肯定会有问题。二为权力道德化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反作用。对权力优越,正如我于“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所言:“人们在观念上一下子会不会接受?在心理上一下子会不会适应?这倒可能是一个很现实性疑问。是的,做了几十年至少是名份上的‘主人’,突然回到现实真象之中,在心理上肯定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何况我们是一个平均主义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度,几千年的古训‘不患寡,只患不均’甚至延续至今,这更需要我们一次观念上的革命——超越平等。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先来看看我们为什么追求平等?还不是由于现实中存在剥削、压迫、腐败等种种不公正的不平等,才使我们产生要求有一种公正的平等的理想与愿望。同样是由于存在决定意识,个体之间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的等种种差异,也使我们从来就没有奢望或幻想过要每个人都完全绝对平等。所以说,实际上我们追求的不是一种终极意义上或结果意义上的绝对平等,而是一种公正意义上或过程意义上的相对平等。否则,最现实的是,受到最大损害的正是处于不利地位的被统治阶级、非权力者。因此,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民或无产阶级也并不一概反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公共权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公共权力代表着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利益,否定权力优越,在权力上企图实现一种权力道德化式的平等,受到损害的更最终只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无产阶级自己。权力者是社会的公仆,只有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权力义务与责任,没有与非权力者不同的权力优越权利。这种虚伪的公正平等,在现实中要么不可能真正实行,要么实行了也不可能真正的公正平等。现实中正是二者兼有之。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即权力道德化不可能真正实行或某种程度、某种意义上确实在实行,到头来受到损害的都最终还是广大的非权力者。在权力道德化的虚伪平等之下,实际上哪里还有什么非权力者的公正平等?权力腐败,受到损害的是人民;社会失控,受到损害的也是人民;公有制陷入困境,受到损害的还是人民。为了实现真正可能的平等,从现在起,我们必须承认,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现实中权力、地位、金钱、财产终极意义上的平等,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体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等先天上的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后天主观努力,应是权力、地位、金钱、财产上不平等的唯一根源。但这并不妨碍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理想,并不妨碍我们追求公正意义上的平等。毛泽东看不到这一点,竟幻想一种‘乌托邦’式的平等,曾道德化地主张所有人都要学工、学农、学军、学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与由人与人之间客观差异决定的社会分工进步性南辕北辙。换言之‘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我们只有承认她进而因势利导,切不可却幻想什么去改变她,那怕也许是出于真心为了追求所谓的公正平等,也会适得其反。举例如:崔永元风趣幽默,是人们公认的主持天才,若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客观差异,让其去从事体力劳动,将是整个社会一大损失。一个社会只有所有人才都适得其所,才能最佳、最快地发展,使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如就公车接送小孩的问题,有报道记者在贵阳市实验小学与三名小同学交谈,他们愤愤不平地说:早就看不惯了,又不是自己家里的车,还挺威风的。对于公车改革,他们听完记者的解释后,一脸茅塞顿开的模样说:当然是好事了。这是一帮真诚的改革支持者。但他们感受到的,仅仅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而已。其实,更为严重的弊端是公车消费的黑洞。200元的维修费竟然开成4000元的发票,私家车的养护也拿到单位报销,一般配件写成进口昂贵配件的价格,有的单位把娱乐、私人购物、送礼等不正当消费冒充车辆维修费违规报账。对于公车蛀虫来说,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这便是权力道德化不可能真正实行或某种程度、某种意义上确实在实行,到头来受到损害的都最终还是人民。 我相信,公车改革势必会节省相当数量的财政资金,但是,我们不应止于这样的效果,还应该进一步追问:公车改革为什么难以巩固成效?公车为什么总是反复成为浪费公共资金的黑洞?症结在哪里?显然,公车使用的资金浪费仅靠制约权力往往是事倍功半,即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未能做到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须三位一体,才是公车滥用、公车腐败的最终根源。换言之,即公车浪费的实质是政治制度问题。因此,要真正使公车改革顺利推进并巩固成效,就必须追本溯源:不仅仅是在公共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等问题上,行政权力的自由度是否太大,而公众相应的监督、制约力量是否过于薄弱?如民革中央那份提案中称:“如果仅仅满足于财政开支减少,不把公车改革的政策目标与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联系起来,不建立有效的公车管理法律和约束惩罚机制,那么原有弊端极有可能死灰复燃”。2010年11月23日的《新京报》上则言:“车改的重新启动,须依赖于能不能突破原有的那种改革路径,有外来的力量推动着改革向前走,逼着既得利益者放弃这种滋生腐败、浪费纳税人钱财的福利。”而更是要从我们整个政治制度的高度着眼。经济学家吴敬琏曾说:“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往往是最难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旧体制中有着这样那样的既得利益的人而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和他的团队对31个省级政府的财政透明度状况进行了连续三年的跟踪调查,就发现公车数量是最忌讳的信息之一。公车改革究竟如何“驶”上理性之路?看来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以为关于公车改革至少有以下几点可以肯定:一是民革中央提案主张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和大规模用车社会化不现实,其有违权力优越,不利于方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也不可能为纳税人节省开支。何况现在,不仅私营老板,许多工薪阶层甚至农民都已拥有私车。而鼓励公务员购买私车,私车公用则会成为一笔谁也算不清的糊涂账,更难监督。二是在目前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三位一体一时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作为暂时、阶段性之权宜,可以是先用行政与民主手段限制公车权力优越。比如,设专门机构监管、控制公车购置的金额、型号、马力及公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费用;定期公布公车数量、使用情况及费用,重视社会舆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所有公车都必须贴上特殊标志,便于公民实施监督,对未经授权私用公车的行为进行严惩等。这是最可能做到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车开支应是没有问题。三是从长远、根本目标看,应着眼于政治制度改革,有赖于建立起一种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三位一体的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将来政务类公务员不仅应有官车,还应有官邸,甚至国家还应提供饮食起居等各种生活服务,让他们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换来的则是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腐败、没有瘦肉精、没有毒奶粉、没有地沟油……的和谐新社会。总之,国家权力优先于公民社会,只有国家权力权威先树立起来了,才能保障公民社会建设平稳推进。反之,肯定会带来风险。所谓的优先建设“能动社会”,如在国家权力权威尚未正常之情况下,允许企业工人自由组织工会,正不失为这样一条风险之路。当然,若当局顽固拒绝政治改革,置国家、民族以及自身长远、根本利益于不顾,那则是另外一回事,即非把社会“逼上梁山”不可。
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里,吴思先生从历史的纷繁、复杂、琐碎官场现象中,总结、提炼、概括出“潜规则”这一概念,他是这样论述的:“在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时代,官吏集团极为引人注目。这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命运。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其实,“潜规则”现象在现实的整个社会中,又同样何尝不普遍存在?因此,自然广泛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认同、共鸣,“潜规则”一词频现于各大媒体,让国人耳熟能详。甚至进而也得到了当局有选择的承认、接受和采用。 贪污受贿、卖官鬻爵、瞒上欺下、巧取豪夺……这些现象统称为腐败,历史上许多人都揭露和批判过。只是那些批判的着眼点是官僚的个人品质,认为这是儒家道德规范与实际行为分离的结果,用一句常见的话说就是“礼崩乐坏”。因而这种泛道德主义的批判,变成了对封建道德的修补和强化。有很多读者说:以前也总是思考这方面的问题,也看了很多人的论述,但感觉总是没找准要害,一会儿以为是人的道德问题,一会儿又认为是体制问题,但读了这本书之后,一下豁然开朗,和以往那些对腐败的批判不同,吴思先生把两千多年来各种腐败现象,解释为一种“潜规则”。潜规则的形成和运作不仅是体制和道德问题,更是人在现实中的精确计算,是相关人群内的利益博弈的最终结果。甚至曾还有人认为:《潜规则》完全可以被誉为是东方版的《君主论》,你接触现实社会越久,这种感觉就会越强烈,比读《资治通鉴》更受启发。但仍也有不在少数者不以为然,如有人评价:原以为是探讨深层次的东西,结果只是揭露了一些表面上的现象。很多地方还经不起推敲,罗嗦来罗嗦去也没真正把问题说清楚,谁不知道有“潜规则”?所谓的“潜规则”其实并无新意,大多还是用各种历史故事说明这种现象的存在,而没揭示问题的实质所在。主要还是提出了这个词,而非说明了这种事。 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2001年1月,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后,长久畅销不衰(时有盗版出现),吴思先生也一鸣惊人。时隔九年,2009年2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还重新再版此书。《潜规则》除了经济效益外,更有许多荣誉。2008年,深圳某机构将《潜规则》一书入选为“30年30本书”之一。2010年4月,又被一些文化名人:资深书评家、知名作家、专家教授,以及著名媒体人,推选为二十一世纪第一个10年30本独具影响力的图书之首。有媒体称,吴思的惊人发现成就了中国“二十一世纪第一词”,当之无愧荣膺“潜规则概念之父”的桂冠。不过,这仅是民间的立场,他对官方的影响和被官方重视的程度远不及何新,而且相反是被边缘化。我以为官方之所以如此,自有其道理,因为从客观效果上来看,她给社会的影响是负面大于正面,许多读者看过此书后认为:写得很真实也很现实,看明白了,也更糊涂了,用“潜规则”这面镜子去照当今社会,发现历史和现实是这样的相似,生活在这个“潜规则”驱动的世界,到底该怎么办?更有人说,这本书对了解中国当今社会的腐败根源和解决中国当前乃至未来的腐败问题毫无用处,它只能使中国人更加自暴自弃。 1999年7月,早在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之前,我就写了一本《权力唯物论》的小册子到北京寻求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许明研究员(其当时因主编《现代化的陷阱》一书而名噪一时,我则慕名而至),在花几天时间认真读了书稿后,认为很有价值,但太敏感超前,当时不可能正式出版,要我将书稿留在他那儿,可以帮忙先将部分观点推出去。不想几年后,从报刊上看到介绍一本叫《潜规则》的书,觉得其不过是我书中理论主要核心部分的某种“另类”阐述及证明而已。近日终于有机会抽时间找到这本《潜规则》一读,发现果然作者着力揭示的所谓“潜规则”无非就是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在政治领域的代名词,与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即本我之本能)也有几分类似,甚至还与商鞅之“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异曲同工,即法或“显规则”尽管冠冕堂皇,但它之实行仍要遵循利益机制,我在《权力唯物论》中直接管它叫“无形的手”:权力者从本质上讲,与普通人一样,都是一种理性的人,他们从事一定的职务活动,除了阶级的公利外,总还是有个人的私利,并且与经济学领域中的概念“经济人”一样,都是必然要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且兼具利弊,但“显规则”却要道德化,否定权力优越,否定权力竞争,才“逼良为娼”,使利益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去“偷鸡摸狗”。总之,规则要符合人性,否则不会被执行。 《权力唯物论》严密论证了:所有官场腐败都是利益机制的真实体现,且其源头是权力道德化或神化等权力唯心论。一部《潜规则》,可以说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大量佐证,是绝佳辅导材料。如明朝一个县令的月薪折合今天的货币仅1840元,即使是普通百姓,靠这样的收入也无法保证体面的生活。官员收入这种水平,利益驱动下不贪还不行。《权力唯物论》中早就指出:腐败的源头在权力道德化,抵御与权力、金钱腐蚀性有关的权力腐败现象的最有效防腐剂,是利益而不是道德。只要权力道德化不除,无论我们打击、防范多严,即使今天把所有的腐败分子全部杀完,明天照样新的一批腐败分子又会冒出来。我们与腐败现象或腐败分子之间的斗争,就变成了割韭菜。韭菜之所以割了又长,是因为我们没有挖掉它的根。而权力腐败的根,就是权力道德化或神化等权力唯心论。我们只有从权力客观化,承认权力天然要求优越这一基点出发,建立起一种新的权力客观化而非道德化反腐败机制。用利益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去使权力者自觉地按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也只有这只无形之手,才是真正对权力者行为导向最有效、最有力!反之,权力道德化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现实会惩罚、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经济上必是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只是经济账,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的力量是有效,海瑞的清廉即可为证:“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说与旁人浑不信,山人亲见泪如倾。”但这就是清廉一生的海瑞应得的下场么?因此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佐证。道德的批判及高调固然容易,可是只有落实到利益上才有实际价值。消除“潜规则”很简单:将“潜规则”(趋利避害)变为显规则。其障碍只有一个:权力道德化。《潜规则》吞吞吐吐不肯说出“潜规则”或腐败的权力道德化源头,或许是怕与《权力唯物论》重复,难以“心直口快”?但毕竟感性不是学术,非理性不能算作思想。《潜规则》距《权力唯物论》仅一步之遥,“行百里者半九十”,这便是吴思留给我们的教训。我虽不才,却“天道酬勤”。问当今这个充满浮躁之世界,可静下心来读书和钻研者能有几人?
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2012年5月29日环球时报社评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昨天被宣布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一消息再次触动了公众关于腐败那根最敏感的神经。从全国范围看,腐败官员落马的消息的确不断冒出,给人贪腐者“前赴后继”之感。没少抓,但像是抓不完。这究竟怎么回事? 中国显然处于腐败的高发期,彻底根治腐败的条件目前不具备。有人说,只要“民主”了,腐败问题就可迎刃而解。然而这种看法是天真的。亚洲有很多“民主国家”,如印尼、菲律宾、印度等,腐败都比中国严重得多。但中国很可能是当前亚洲“腐败痛苦感”最突出的国家。 这跟中国“为人民服务”的官方政治道德在全社会深入人心有关。但现实是,市场经济冲击了它的落实,敷衍甚至背叛它的官员从各种制度的缝隙中不断漏出。中国是全球化很深入的国家,发达国家廉洁的高标准已被中国公众见识,这些不同时代、不同条件下的信息强行压缩在中国舆论场上,痛苦和纠结因此无法释怀。 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而要做到这一点,对中国来说尤其困难。 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实行高薪养廉,美国的参选者很多是富人,一般人当了官后积累名望和人脉,卸官后可以通过各种“旋转门”把这些积累全变成现金捞回来。而这些路在中国都是死的。 给官员大规模提薪,中国舆论断不会接受。官员退下来后一转身利用影响和人脉赚大钱,制度就不允许。让富豪们去当官,更让人觉得“变味”。中国官员的法定工资很低,一些地方官员的福利常常通过“潜规则”实现。 整个中国社会现在都有些“潜规则化”,医生、教师这些涉及公共福利的行业也在流行“潜规则”,很多人的法定收入不高,但有“灰色收入”。 哪里是“潜规则”的边界,这点并不清楚。这也是当前腐败案较多,而且有些是“窝案”的原因之一。民间流行“法不责众”的说法,一旦有哪个官员相信了此说,并且以为“别人和自己一样”时,他就已经十分危险了。 必须对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查处,决不姑息,这可以极大增加腐败的风险和成本,起到必要的震慑作用。官方必须以减少腐败作为吏治的最大目标。 民间须坚决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官方推进反腐败的动力。但民间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国无法在现阶段彻底压制腐败的现实性和客观性,不举国一起坠入痛苦的迷茫。 写这些话,决不意味着我们认为反腐败是不重要的、可以拖延的。相反,我们认为反腐败确应成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所要解决的头号问题,它也是整个国家的共同追求。 然而我们认为,反腐败不完全是能够“反”出来的,也不完全是能够“改”出来的,它同时需要“发展”帮助解决。它既是腐败官员自身的问题,也是制度的问题,但又不仅仅是。它还是中国社会“综合发展水平”的问题。 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但它的胜利同时取决于其他战场上对各种障碍的肃清。中国不会是其他方面很落后,唯独官员们很清廉的国家。即使一时是,也持久不了。反腐败是中国的突破口,但这个国家最终只能“综合前进”。
舍制度和民主之外,反腐无解曹林,2012年5月31日中国青年报虽然腐败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但中央对反腐的决心一直很坚定,中央领导在各种场合强调了必须对腐败零容忍。对腐败零容忍,应该是这个时代的普世价值,也是一个断裂的社会中上上下下难得的价值共识。然而,竟有媒体在评论中拐弯抹角地支持“民众允许一定程度的腐败”。 《环球时报》近日刊发《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的评论,看这个题目,本以为是批评腐败、倡导反腐,可透过评论中那些浮在表面上关于反腐败的官话套话大话空话,却能发现不少让人目瞪口呆的谬论,比如评论称:“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还有:“民间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国无法在现阶段彻底压制腐败的现实性和客观性,不举国一起坠入痛苦的迷茫”。中国显然处于腐败的高发期,彻底根治腐败的条件目前不具备。 剥去粉饰于其观点之表的文字游戏,究其实质所指,正是让人大跌眼镜的“宽容腐败论”:腐败无法根治,民众允许一定程度的腐败,现实必须要面对适度的腐败。这样反法治、反常识的论调,与当年臭名昭著的“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论如出一辙,无非是论证腐败存在的合理性与正当性。 真的如此吗?如果老百姓能真正做主的话,谁会容忍腐败存在? 评论说:中国很可能是当前亚洲“腐败痛苦感”最突出的国家——作出这个判断后,原以为作者会延伸开来批评权力滥用,批评权力不受约束,可他竟然由此得出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结论:这跟中国“为人民服务”的官方政治道德在全社会深入人心有关。不要惊讶,其实,这种论调与其核心主旨是完全契合的。这“惊险一跃”的逻辑无非是:中国并不是腐败最严重的国家,而只是“腐败痛苦感”最突出的国家。为什么“腐败痛苦感”这么突出呢?并不是腐败问题真的很严重,而是“为人民服务”的官方政治道德,给了公众对官员太多不切实际的期待,可现实离宣传距离很远,于是就非常痛苦。 按照这个逻辑,得出腐败有“民众允许的程度”就顺理成章了。因为,面对“腐败痛苦感”最突出,开出的药方不是以宪政之制约束权力,以法治将权力关进牢笼,而是一针自我欺骗的麻醉剂:降低对官德那些不切实际的期待,如果我们能降低期待,能容忍一定程度的腐败,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能在心理上接受官员有适度的腐败,那么,我们在面对官员腐败的时候就不会那么痛苦了,就能够心安一些了。 何其大谬的观点。如果我们的反腐败真的接受了这样的谬论,不是去致力于制度反腐,不是以零容忍的姿态去严打严控严治腐败,而是让民众在心理上降低期待,接受适度腐败,以此换得“皆大欢喜”,那我们的反腐大业必将走入非常危险的境地。这样荒唐的观点,不是真正爱护官员,不是真正地为这个国家的前途着想,而是祸国之论。在“腐败零容忍”的追求下,腐败都如此猖獗,如果开了口子,力挺“腐败容忍”论,那么,有了理论支撑和借口,腐败又将猖獗到何种地步? 公众对腐败问题的痛苦感,是“为人民服务”的官德宣传传播了不切实际的期待吗?当然不是,“为人民服务”根本不是我们特别的要求,每个国家的公务员都应该有这样的担当,哪个国家的公仆不是为民服务的?只是话语表述不同罢了,比如会表述为“为公共事务服务”、“为公共利益服务”等等,这是公务员的本体承诺和普世规范。公众对腐败问题的痛苦感,就是腐败带来的。消除痛苦感,惟有制度反腐,惟有以制度将权力驯服。 反腐败不容妥协。天真地以为将腐败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的利益赎买和妥协让步,可以换得政治清明,可以用“容忍小腐败”换得“不去大腐败”,纯粹是痴人说梦自欺欺人。 腐败问题无法通过“发展”来解决——正如经济发展了,并不能带来社会文明和道德素养的全面提升,同样,经济发展也不能解决腐败问题。腐败不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同样,发展也不是终结腐败的推进剂。舍制度之外,舍民主之外,反腐无解。
“中青评论”比“环球社评”更可悲方绍伟,2012年6月1日共识网《环球时报》5月29日发表了“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的社评,《腾讯网》在转载文章时将标题改成“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这被认为曲解了的原意而道歉。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中国青年报》5月31日即以“舍制度和民主之外,反腐无解”为题,严厉批评了“环球社评”的“宽容腐败论”。 大家现在最关心的是,《环球时报》说自己没有鼓吹“适度腐败论”能不能成立?《中国青年报》批评“环球社评”主张“宽容腐败论”又有没有道理? “环球社评”确实没有“适度腐败”的提法,但在如何“综合发展”才能实现廉洁的问题上,“环球社评”因没有提出具体办法而给人以“综合前进”问题就自然解决的印象,并且过多地把中国的“腐败痛苦感”归之于“为人民服务”的官方政治道德深入人心带来的反差、市场经济的冲击、全球化下发达国家廉洁高标准的对比等等,从而把视线从腐败的制度和文化根源上移开,过分地渲染了“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以及“民间也要在大道理上理解中国无法在现阶段彻底压制腐败的现实性和客观性”。 更加明确地说,“适度腐败”不是“环球社评”的“字面结论”,却非常明显是其“逻辑结论”。当你过分强调腐败的现实性并把问题含糊地推给“在发展中解决”时,对腐败的零容忍以及反腐在制度文化措施上的迫切性就被淡化了。如此,“环球社评”提出的“反腐败不完全是能够‘反’出来的,也不完全是能够‘改’出来的”,就必定逻辑地导向了“适度腐败论”和“宽容腐败论”。 所以,《腾讯网》转载时改用的标题是切中其“逻辑结论”的,而曹林先生的“中青评论”所批评的“宽容腐败论”也是顺理成章的。但是,“中青评论”却在“得理不饶人”中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并因没有区别“腐败的存在性”与“腐败的合理性”而陷入严重的“规范冲动”。 “中青评论”占尽了道德的制高点,自己却情不自禁地模糊了“书面逻辑”与“现实逻辑”的分野。“中青评论”在强调“对腐败零容忍”上得了分,但“对腐败零容忍”却仅仅是“书面逻辑”,谁都知道现实的制度文化并不通行这种逻辑,而且“中青评论”只谈制度不论制度与文化的独特组合也是错的。“环球社评”在强调“让民众降低心理期待”上丢了分,“让民众降低心理期待”却是“现实逻辑”,要是制度和文化动得了中国还至于到此田地? 这里要注意的是,我不是在主张“现实逻辑”应该重于“书面逻辑”,“现实逻辑”重于“书面逻辑”是大家和我都能观察到的事实,我只是在把这个事实描述出来。问题在于,人们在现实中也“被迫”采用和接受腐败的“现实逻辑”,尽管他们在书面上坚持“对腐败零容忍”。我唯一的主张是:我们应该彻底反思的是“现实犬儒、书面激愤”的制度文化事实。 关键之处是,“中青评论”一味地把承认“腐败的存在性”说成了承认“腐败的合理性”,这明显是强词夺理,难道只有你知道“腐败的不正当”?所以我说,在陷入“书面道德”而不能自拔上,“中青评论”其实比“环球社评”更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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