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至上,道义千钧——读梅里美《马铁奥·法尔可尼》(外一篇) 作者:山阳客


 

【读书札记】:

道义至上,道义千钧

    ——读梅里美《马铁奥·法尔可尼》

一个靠不到20篇中短篇小说而在19世纪法国文学中占有一席光荣地位,能与司汤达、雨果、巴尔扎克并驾齐驱的作家就是梅里美,而《马铁奥·法尔可尼》,则是他最具特色的短篇名作。

这是一个颂扬英雄和道义的故事。

马铁奥是一个富有的人,也是当地一个声名卓著的人,他的枪法很好,能在80步远的地方,一枪打灭一根点着的蜡烛。他有三个女儿,到最后妻子终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取名为福尔图纳托,这是他姓氏的继承人。儿子十岁时,女儿都已出嫁。

一个秋天早上,马铁奥和妻子去树林中查点他的牲口,小福尔图纳托一个人在家里玩。忽然有一个强盗跑来,他大腿上中了枪,被巡逻队追赶。他要求小福尔图纳托帮他隐藏起来。起先孩子不愿意,但当强盗给了他一枚银币,他同意了,在干草堆时挖了个洞,用草盖起来,还抱来了小猫作掩护,并遮盖了血迹。

士兵们追了过来,寻问孩子,孩子不动声色地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其中领头的准尉威胁他,他也不害怕。可是当准尉用一只银质挂表引诱他时,孩子动心了。他指了指干草堆。士兵们抓住了那个强盗。

马铁奥夫妇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巡逻队,准尉告诉他是他儿子帮助才抓住了这个强盗。而那个强盗在经过马里奥家时,啐了一口唾沫说:“奸贼的家!”马铁奥审问了孩子,把那只手表在石头上摔得粉碎,他问妻子:“我孩子是我的吗?”因为这是他家族中第一个有背信弃义行为的人。

马铁奥把孩子带到树林中让他跪在洼地中,让孩子念经。孩子念完了祷文,向父亲求饶,说自己再也不敢了。而马铁奥上了子弹,举起枪,对准孩子说:“愿天主饶恕你!”枪声响后,孩子倒地身亡。

马铁奥回到家里对妻子说:“他在洼地里,他是祈祷后才死的,我要献一台弥撒给他。通知我的女婿,叫他来和我们一起住。”读了这篇小说,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感到一股荡气回肠的激情在冲击着我。我相信,梅里美在写这篇作品时也一定充满了这种激情,虽然小说写得是那样冷静淡定。这激情,便是道义力量在驱使着。

梅里美经历的时代,是法国封建阶级与资产阶级较量的时代,两个阶级两种制度的斗争,他在资产阶级统治已经基本建立、英雄主义已经消逝的社会现象中,感到苦闷与不满。这篇在他26岁时写的小说,就是他对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与道德精神的有力批判。

马铁奥无疑是一个充满侠义精神的英雄,在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现实中,他恪守的是淳朴而传统的道义,道义的力量重千钧,哪怕是对于法律意义上的不法者,哪怕牺牲自己唯一的儿子也在所不惜。大义灭亲,虽然这里的“义”是否大,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但灭的却真是至“亲”,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出来的英雄行为。梅里美以极度欣赏的态度来刻画这个人物。

马铁奥的这种道义至上的价值观与当时社会流行的追求功利的价值观是迥然不同的,与资本主义的所谓法律精神也是格格不入的,他崇尚的是豪气干云、重诺鄙俗的义气,他遵循的是洁身自好、不出卖任何人的独立人格,他追求的是勇敢粗犷、带有原始气息的个性,而这些没有被资本主义文明所玷污的可贵品质,是多么难能可贵呀!

我们在读完这篇小说后,不妨掩卷沉思,在“毁三观”的今天,在许多人脆弱的道德观念面前,这样的道义还有吗?还需要道义吗?缺少了道义的社会,难道是我们理想的文明社会吗?仅仅靠现在的不完善而又难以执行的法律、制度,能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吗?那些逃之夭夭的贪官们,那些靠律师辩护逍遥法外的罪犯们,他们拷问过自己的良心与道义吗?

我喜欢马铁奥。

                                                                     2014-05-21

 

人与书的超阅读境界

在一般的概念上,书之于人,就是用来阅读的。古人所谓的“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说的也是读书以后的感觉,因为要读书,于是便有了买书、借书、藏书,也就有了非借书而不读和藏而不读的说法。

说到读书,绝大部分的文章都是在讲读书的目的、读书的方法、读书的感受、读书的趣味乃至读书的好处等等,都是通过阅读来体现的,其实,人与书之间还有一种超阅读的境界呢。

作家冯骥才写过一篇《摸书》的短文,录其中几节如下:

名叫莫拉这位老妇人嗜书如命。她认真地对我说:

“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在书里。”“世界上没有的一切也在书里。把宇宙放在书里还有富裕。”我说。

她笑了,点点头表示同意,又说:

“我收藏了四千多本书,每天晚上必需用眼扫一遍,才肯关灯睡觉。”她真有趣。我说:

“书,有时候不需要读,摸一摸就很美,很满足了。”她大叫:“我也这样,常摸书。”她愉快地虚拟着摸书的动作。烁烁目光真诚地表示她是我的知音。

……

莫拉说,她过世的丈夫是个书虫子。她藏书及其嗜好,一半来自她的丈夫。她丈夫终日在书房里,读书之外,便是把那些书搬来搬去,翻一翻,看一看,摸一摸。每每此时,“他像醉汉泡在酒缸时在,这才叫真醉了呢!”她说。她的神气好似看到了过去的一幅迷人的画。

我想,摸书的快乐对于某些人来说,一定胜于阅读。

书肯定是读不完的,尤其是收藏了许多珍贵书的人,书搁在书架上,就像是自己的许多好朋友,似乎是有生命的,在观望着你,等待着你去阅读。然而,你真的无法一一阅读,你又怕冷落了朋友,于是你就轻轻地把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放在案头,或者抚摸了一下封面,翻了几页,又把书放到了书架上。你在心里说,过几天,我再来看望你们。这种与书的沟通,是发自灵魂深处的。

我父亲喜欢买书,外文的原版书、工具书、中国古籍方面的书。小时候周日带我去东安市场,是总要买几本书回家的。后来下乡了,许多书不知到哪儿去了,但他会说起,曾有一本什么版本的书。他带了一部分书到乡下,是放在木箱里的。乡下没有任何家具,更不用说书橱了。所以过了梅雨季节到了夏天时,他会把书拿出来在房前的空地上曝晒。有的书封面上有了霉点,他就用布轻轻拭去。晒完了,再装入木箱。到了晚年,他的目力下降得很厉害,因白内障做了手术,他看书太吃力了,就不太看书了。但他经常的功课,是把家里的书,用过期的挂历一本本包了起来,像小学生上学包新课本似的。然后在书脊上写上书的名字。家里的藏书也不下几千册,但他记得有哪些书,可以说是如数家珍。有一次我在古籍书店看到一本《归庄集》买了回来,父亲说,这本书家里已经有了,然后很快在书架上找到了。父亲后来中风过,几乎不看书了,但他还是在包书,在整理书架。我觉得,家里的书都在他心里,那是挥之不去的。

作家叶灵凤买过一张铜刻的画《书痴》,“画面是一间藏书室,四壁都是直达天花板的书架,在一架高高梯凳顶上,站着一位白发老人,也许就是这间藏书室的主人,他胁下夹着一本书,两腿之间夹着一本书,左手持着一本书在看,右手正从架上又抽出一本。天花板上有天窗,一缕阳光正斜斜的射在他的书上,射在他的身上。”这种“书痴”对于书的兴趣和感情,决不只是阅读。可惜这张画在网上也没有找到。

现在我也过了花甲之年,书买的不多了,女儿还喜欢买,家里的书虽然几经处理,还是堆满了书架。我经常站在书架前,抽出几本书来,翻一翻,或者放到床头,临睡前再翻一翻。现在我越来越能体会人与书之间超阅读的境界了。

有人说,夫妻老了,也许没有什么性生活了,然而相互间的抚摩、肌肤的亲近、话语的温存也是爱的表示。同样,人摸摸书的封面,翻上几页,闻一闻书上散发的油墨和纸张的气味,沉浸在对这本书的回忆中(买书也许就有故事、读书也许有心得),咀嚼着其中的文化品味,难道不是比阅读更温馨的一种交流、更高雅的一种境界吗?

                                                                   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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