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与公传——1966(一)】:墙根下的民谣·乡下的鬼故事·打鸡血的人们……
作者:董学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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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与公传——1966(一)】: 梦见书的光芒 那年我十一岁。 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走进一个房间。 它不仅宽敞,还很明亮。我走进去的时候,它就是一个明亮的房间,弥漫在乳白色的柔和的光芒里。我沿着墙壁走了一圈,没有一扇通向外面的窗子。又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看不见一盏灯,我就奇怪了,屋子里明亮又柔和的光,从哪里来的呢? 我走到屋子中间,看见像展台一样的书架,带着倾斜的角度,摆着一排排书。所有的书,都把封面朝向我。我像它们的朋友一样欣赏它们,一本书看过了,再换一本。 那是怎样的书啊,封面上有色彩亮丽的彩色照片,有的是高大的建筑,有的是大海和高山,有的是开放的花朵和飞行的鸽子、非洲的落日和美洲的峡谷------那些我没有见过的照片和照片上的风景,让我惊奇,让我心动,让我痴迷,不想走开。 我慢慢欣赏它们,直到很久以后,我的梦结束。 许多年之后,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那个梦,是因为那个梦的印象,永远都不能磨灭。还因为我十一岁时的1966年,彩色印刷的书籍封面相当少见,至于彩色胶卷和彩色照片,在那个年月不仅是一种奢侈品,还是高级官员才能享有的政治待遇。我们是一些普通百姓,家里买不起照相机和胶卷,遇到特别重要的事情,只能到照相馆去排队,等待两个小时,拍上一张照片,然后再等待一个星期,看见我们在照片上的样子,好看或是不好看。 从我出生到读中学,只拍过一张照片,黑白的。 说一说鞍山照相馆的事儿吧。 在我十一岁的1966年,鞍山的照相馆不多,只有三四家,有一家叫国华照相馆,是全国支援鞍钢的年月,从上海迁过来的。他们掌握了一种技术,能把黑白照片做的淡一些,在人的脸上敷上透明的水彩,成为彩色照片。那种色彩的效果,好像我们看到的铅笔淡彩画或钢笔淡彩画,离真实的色彩差得很远。我在其它的照相馆橱窗里看到的,都是黑白的照片,摆的大部分是劳动模范,小部分是一个很假的布景,一个人或几个人站在布景前面,瞪大眼睛,昂首挺胸,一动不动。我还记得,紧挨着我家的邻居姓魏,三十多岁,个头不高,在另一家照相馆上班。有一次去他家里,看到他正在往放大的照片上涂水彩,涂了一张不满意,再涂一张又涂坏了,把一个女孩子的脸,涂得像猫脸一样。后来到我十七八岁时,也试着往放大的黑白照片上涂透明水彩颜料,才知道那是一种很难掌握的技术,起码要涂的相当快,涂的特别准,有一点犹豫都会弄脏画面。 书店和那几家照相馆在一条井字形的街上,从人民照相馆往南走,拐个弯就到了。那时候中国所有的工厂和商店,都是国家和集体的,绝不允许私人经营。一说到书店就是新华书店——国家卖书的商店。 和其它商店一样,面无表情的售货员站在柜台后面,用一种空洞、冷漠、遥远的眼神看着你。如果你长着初中学生或国家干部的模样,就把你要挑选的书递给你;如果你长的像老工人或老农民,喊破了嗓子也没有用——书是国家的财产,你给翻脏了怎么办? 那时候的书价高不高呢,可以与当时的家庭支出做一下比较。一本四五百页的书,如果没有彩页,现在的定价是三四十元钱,当时的定价只有一元钱,可是,当年普通家庭的人均生活费,每个月才七元钱,拿出一元钱买书,也要考虑再三,在柜台前徘徊很久。 书店里的柜台不多,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卖画的柜台。快到春节了,一根临时拉起的绳子,挂了许多年画,年画的一角还编了号码,买年画的人只要把钱递给去,说出号码就行了。被那些年画临时遮挡住的,是平时卖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标准像。其中毛泽东的画像最多,他是党的最高领袖,国家的缔造者,人民的大救星,每个家庭都要挂他的画像。记得1965年时,还能买到刘少奇的画像,那时他是中国的国家主席,但是到了1966年就买不到了,他的画像撤出了柜台。 柜台不多,书也不多。大约不到二百种图书,稀稀落落地摆在玻璃柜台里面。 因为我梦到很多漂亮的彩色封面,这时候再看柜台里面的书,对封面就格外注意了。 那些图书里,大约一半是毛主席的著作和辅导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参考书,封面设计非常严肃,什么图案都没有,有的是红色的塑料书皮上印上黄字,有的是白色的书皮纸印上红字。那些非政治类图书,也都沾了政治的气息,变得非常严肃。比如一本关于小儿用药剂量方面的通俗小册子,封面的设计是这样的:上面三分之二是红色的,左侧是毛主席的单色木刻图像,右侧是毛主席的一句话: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下面三分之一的地方是白色的,印着书名和一条醒目的红线。我记得,那本书的封面上只用了红色和黑色套印,没有套印的地方露出纸张的白色,是封面上的第三种色彩。 这大约就是1960年代书籍封面通用的印刷风格,两种或三种颜色套印,很难有什么平面设计,根本看不到彩色照片。 这种印刷风格一直持续到1980年代结束。 我记忆中最清楚的,是我在大学里编辑学生社团的文学刊物时,经常到我们大学的印刷厂去,校对铅字排版和封面色彩——封面只能用三种颜色套印。那份文学刊物叫《新叶》,它的第八期是诗歌专号,因为勇敢、鲜明的诗歌作品与诗歌理论,在国内外产生了大量影响。我是那期刊物的副主编,还专门为它设计了封面,使用鲜绿、橙黄、天蓝三种颜色,使用点、线、面三种构成,企图表现出我想象中明亮鲜艳的色彩感觉。封面印出来了,仔细一看,我的企图仅仅是企图,没有成为实现了的现实。 如果我们回过头去,描述已经有过的历史,很多人都可以成为不担风险的历史学家。现在我知道了,起码要延伸到1990年代中期,电子分色技术广泛应用以后,中国图书的封面设计才出现了它的精彩与美丽。于是,我在描述1966年的那个梦境时,可以不担风险地说,在那个梦里,我提前三十年左右,看到了未来图书的封面设计。 如果反过来,让我们描述未来的历史,还有没有让人信服的预言家呢? 比如,要是在1966年春节以后,我的寒假结束,向学校的老师和同学,说出我看到的未来景象,肯定被当作疯子,没有人相信。即使是现在,神秘的事情依然在我们的理解之外。如果我想说个清楚,为什么在我少年的梦里会出现未来的书,那些书又怎样发出光来,照亮了它们自己,照亮了整个房间,甚至照亮了一个少年的生命,依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北方的春天短,北方的秋天更短。 当乡下的农民抬起头来,拍一拍身上的尘土,擦一擦手上的镰刀,北方的秋天就要走了。 短促的季节里,日子过得艰难。我家住在城里,拥挤的工人住宅区,但也和乡下一样,在房前屋后种满了能吃的东西。眼睛看着,心里盼着,当白菜和萝卜长大,秋天就要走了,到了挖菜窖的时候。 挖,是一个动作,在冻结之前的菜地上,用铁锹制造一个长宽深各2米的土坑,上面搭上木杆和玉米秸,压上半米厚的土,再做一个有盖的窖口,菜窖就完成了。留给冬天吃的白菜萝卜放在窖里,潮湿温暖,不会缩水,不会冻坏。那些房前屋后没有院子,没有种白菜萝卜也挖不了菜窖的人,只好用一口大缸,把买来的萝卜和盐放进去,做成咸萝卜,再用一口大缸放进几十棵白菜,发酵以后成为酸菜,也可以留给漫长的冬天,慢慢地吃。 菜窖挖好了,还要准备过冬的煤和木柴。一公里远的地方,有卖煤的煤场,也卖木柴,都是限量出售,每户人家发一个购煤证,每月买的煤记在上面。冬天供应给每户居民的,是二百公斤煤和十公斤木柴,在漫长寒冷的北方冬天,用它们升火取暖,还远远不够。 几番秋雨,几场寒霜,树上的叶子黄了,在高高的枝头上摇荡。我们盯着那些摇摇欲坠的叶子,没有古代诗人在寂寥秋天的无边惆怅,想的是那些叶子落下来以后,怎样在我们的炉膛里燃烧,给我们的屋子带来温暖。如果我们必须像古人那样悲秋,我们也会有一些担心,在我们的城市里,有那么多的树,有那么多的叶子吗? 我还记得一个早晨,天刚蒙蒙亮,我三哥和我来到解放路,在路北面的一排杨树下,把散乱的树叶搂到一起,再装进麻袋。我三哥带了两条麻袋,忙了很久才装满一条,还有一条空着。这时就看见了挺大一堆树叶,上面还落着早晨的露水,看样子,是谁在前一天搂在一起没有运走的。我三哥和我,在那堆树叶前,站了一会儿然后走开,我爹我妈都说反复过,无论怎样穷,不要拿别人的东西。 但那天早上特别的冷,冷得我们浑身打颤,很容易忘记爹妈的话。又过了几分钟,我们回到那堆树叶旁边,动作很快地把那些树叶装进麻袋。可就在这时,远远的有人向这边跑来,大声喊着,不要偷他们家的树叶。我三哥情急之下,告诉我骑上自行车把一麻袋树叶带走,他背着另一麻袋的树叶,拔腿就跑。 那时我已经读了小学三年级,会骑自行车了,但是长得瘦小,没有多少力气。一手扶住自行车的车把,一手在身后按住麻袋,没骑出二十米远,麻袋掉了,自行车也差一点儿摔倒。跑在我前面的三哥,放下他那袋子树叶,赶紧跑回来照顾我,但追过来的人已经近了,喊声也越来越大。我们,我和我三哥,只好把偷人家的那麻袋树叶倒回地上,拿着自己的麻袋回家,好在还有兄弟俩自己搂的一麻袋树叶,没赚也没赔。 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偷东西,偷的是不值一分钱的树叶,还被人追得很惨,什么时候想起来,都是一种糟糕的感觉。 直到很多年后读托尔斯泰的小说《复活》里的审判场景,还能想起我第一次偷东西时的心慌意乱、心惊肉跳。在那部让我敬佩的小说里,托尔斯泰写的小偷,第一次偷东西时,心里也是恐惧不安,不幸的是他被抓到,被羞辱和殴打了一番。在他看来,反正别人已经把他当作小偷,已经承认了他的小偷身份,他就不再为自己是个小偷感到羞愧。我读到这里,敬佩小说家对人的细致观察和分析能力,但也想到,伟大的托尔斯泰,是不是小时候也偷过东西,才能有这样的经验?假如他小时候有一个弟弟或妹妹快饿死了,他会不会偷一瓶牛奶呢? 我第一次偷东西的经验,让我知道的比托尔斯泰还多。比如,中国有一部古代戏曲,有个小偷叫娄阿鼠,这个轻蔑的名字,暗喻他像老鼠那样爱偷东西,表示了人们对他的道德判断。但这种道德判断是偏狭和不可靠的:站在老鼠的立场上看,从人类的粮仓里弄走稻米,只是它们得到食物的正常方式,与道德一点关系都没有。再比如,中国有一句古话,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说的是不同的待遇,偷一件细小的生活用品的人,要给他们羞辱和处罚,但是窃取了公权力,窃取了整个国家财产的人和集团,要给他们崇高的领袖地位。这种差别,又出于怎样的一种道德判断? 很多年里,我都以为我只偷了一次树叶,没有再偷别的东西。现在想起来,还有一次偷过东西,也是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 我爹、我妈、我二哥在工厂上班,大哥当兵去了,三哥读中学,买菜就成了我的事情。买菜,只能到政府开办的国营商店去买,使用政府印刷和颁发的购菜票,每天一张购菜票,限量一公斤蔬菜。那天,我把几个茄子放在筐里,然后在一个很长的队伍后面慢慢排队。排到最前面的位置,我递上一张购菜票,再把茄子一个个放在秤盘上,筐里剩下最后一个茄子时,我的手停住了,假装没有看见。当然,我对面的售货员,从她的角度,看不到筐里有没有东西。 那天,我的心在慌乱中怦怦地跳,顾不得数一数找回的零钱,匆忙回到家里,还在为家里能多吃一个茄子暗自高兴。可是,等我再数手里的零钱时,发现售货员找回的零钱错了。 多了一角钱。 我一下子愣住了。 在我小时候,一角钱也是很多的钱。 很多年里,中国实行的是低工资制度,也就是工资种类中最低的生存工资,只够你维持最低的生存需要,没有天灾人祸时能够活着。每人每月的最低生活费用按八元钱计算。我家附近的杨叔叔,是鞍山从上海请来的有技术的师傅,每月的工资六十二元,因为家中祖孙三代九口人靠他生活,三十年没涨工资,政府就每月补助十元钱,让他家达到每人每月八元钱的生活标准。 很多人家钱不够花,发工资前一两天就没钱了,低着头向邻居借钱,借个三五角或一两元钱,就能靠到发工资了。我们那片工人住宅,很多人家不用锁门,只因家里没有钱,也没有值钱的东西。那时候民风淳朴,那时候还有道德,那时候小偷很少,那时候治安很好。但那时候的中国,是一个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 一角钱,能在饭馆里吃一顿饭,三个馒头一碗茶汤。 我赶紧跑回商店,幸好,那位售货员还在。 我把一角钱递给她:刚才买菜,你多找了一角钱。 售货员只犹豫了一下,就瞪起眼睛,厉声喝道:谁多找你钱了,你别捣乱,快走开! 一位好心邻居,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售货员瞪眼睛的真正原因,如果她承认自己有差错,就会被批评、扣工资或者开除,那就惨了。以后啊,无论多找你钱,还是少找你钱,都不要再来啦。 惊惶中的我,似懂非懂,连连点头,如鸡啄米。
与很多时候一样,我现在的写作,也在困境之中。头脑里很多往事,拥挤过来,再拥挤过去,都想早一点跳出来,像世界上重要作家的重要作品一样,变成不会遗失、不会腐坏的文字,但我却越来越慎重,越来越迟滞,担心哪篇文章写得草率,浪费了宝贵的素材。 比如,我现在正叙述1966年的事情,正伫立在那一年春节前后,在冬日的冷风里徘徊。那一年稍后发生的政治运动,会让我的国家陷入浩大的劫难,甚至颠覆人类存在的所有意义。可是在叙述那场翻天覆地的劫难之前,还有一些在平静生活里发生的事情,必须以平静的心态叙述出来。现在不写出来,可能就永远不会写了。 首先想到的是,那年春节的前几天,我走到长大广场,感到了冬日少有的暖阳。那阳光从广场的东面转到南面,照亮了一些衣衫破旧的老头。他们有十二三人,坐在广场北侧一幢房子的墙根下,那面墙挡住了寒冷的北风,反射着温暖的阳光。看过达芬奇《最后的晚餐》的人,都可以想象出那些老头们,排成一个横列的场景。不同的是,他们坐在自己带来的小板凳上,位置更低一些,前面也没有桌子和食物。 坐在中间的瘦老头,自然形成了这些老头的中心人物。他很瘦,但左右排列的老头们比他更瘦。 他们晒在太阳的光芒里。 他们在诵说他们自己的歌谣。 瘦老头一个人的声音,像是提问: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左边的更瘦的老头的声音,像是回答: 人老先打头发上老。 右边的更瘦的老头的声音,像是回答的补充: 白的多,黑的少。 我站在他们前面三四米远的地方,是那一天他们唯一的听众,唯一的欣赏者。我还注意到那位瘦老头诵说之前,大家先拍四下手掌,那些更瘦的老头诵说之前,大家先拍两下手掌,整齐有序,节奏分明,像是排练过一样。我不知道,在我到来之前,他们使用哪种方式,诵说过哪些歌谣,可是,我听得出来,我现在听到的是一首歌谣的开头部分。 啪,啪,啪,啪。又拍了四下手掌。 瘦老头: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啪,啪。两下手掌。 左边的:人老先打眼睛上老。 啪,啪。两下。 右边的:看不见的多,看见的少。 许多年以后,我还记得那一天的场景:坐在墙根下的十二三位老头,年龄都在六七十岁,帽檐下露出白发和灰发。他们的对面是我,一个十一岁的黑发少年,与他们沐浴在同一个冬日的暖阳之下。还有,他们发现我在注意倾听他们的诵说,都把目光转向我看,诵说的情绪也振奋起来。那一天我在他们脸上看到的表情,那种平静,那种和善,那种真诚,那种自然,那种亲切,那种宽慰,以后没有在别人的脸上看过。 他们的诵说还在继续,一段接着一段,不紧不慢,说到身体的很多部位。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耳朵上老。 听不见的多,听见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牙上老。 嚼不动的多,嚼动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肩膀上老。 扛不动的多,扛动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胳膊上老。 拎不动的多,拎动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腿上老。 弯的多,直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脚上老。 走不动的多,走动的少。 老头们的歌谣,从头顶说到脚底,没有可以再说的了,于是结束。 说来有些奇怪,从那天以后,我常常有意走向长大广场,走向那个面朝太阳的房屋,还想听那些老头诵说他们的歌谣,却没有再一次看见他们。墙根下,也时常坐一些晒太阳的老头,但都是些不会诵说歌谣的老头,我想见到的那些老头,我不知道他们到哪里去了。 我还不知道,他们诵说的歌谣,是谁编出来的,是什么时候编出来的,在这个世界上流传了多久。 也许是他们自己编出来的?好像不大可能。那些年里,没有创作他们那种歌谣的语言环境,一点儿也没有。1960年代,中国人读到的报纸和书籍,到处是强横、虚伪、空洞的语言,而那种语言,不仅影响了当时的文学写作,也影响了当时的文学写作者。在那个被扭曲的年代,我们的灵魂和文字同样被扭曲。比如中国最有名气的一个姓郭的诗人,竟写下这样的新诗: 亲爱的江青同志, 你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你善于活学活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 你奋不顾身地在文化战线上陷阵冲锋, 使中国舞台充满了工农兵的英雄形象。 可惜的是,自《诗经》开始的中国悠久又优美的诗歌传统,被当作封建主义的东西扫荡了。革命年代,需要的是革命诗歌。在1965年,被称颂为中国当代诗词顶峰的最高领袖,依照古诗词格式填写的一首新词里,甚至出现了这样的句子:“土豆烧熟了,再加牛肉。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把骂人的脏污语言写进诗词,成了革命诗歌登峰造极的经典。 在那样的语言环境里,正常的思维都没有了,怎能创作出我在那个冬日听到的歌谣?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它以平静和达观的语气,描述人的衰老状态。它的语言浅显易懂,指向的却是对生命的深深敬畏。 那么,我在那个冬日听到的歌谣,是中国民间流传下来的?好像也不是。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我读遍能找到的民间歌谣读本,不仅没有收录这一首,而且,相同和相似类型的,一首都没有。在那些读本里,人们把搜集到的民间歌谣,一般分为劳动歌﹑仪礼歌﹑时政歌﹑生活歌﹑情歌和儿歌六类。中国有位著名学者,早在1930年代,民间歌谣被意识形态毁坏之前,就对民间歌谣的产生和作用加以研究,他的结论是:“第一,民谣是直接地为协助劳动而产生的;第二,它发挥着消除灾害的咒语的作用;第三,用来在新年、婚礼等仪式中祈求福祉;第四,为了用以感召神等超自然者;第五,作为传达地理、植物、风俗等知识的手段;第六,用来占卜等。”这里,也分明找不到《人老先打那块儿老》的归属。如果那时就有了这首歌谣,我想,会改变他和世界上许多学者对民间歌谣的研究成果。 我有一个感觉。 在我十一岁的时候,那些衣衫破旧的老头们,特意出现在我的面前,只有一个目的:让我记住这首重要的歌谣,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方式,写在文章里,传遍这世界。 附录:《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头发上老。 白的多,黑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眼睛上老。 看不见的多,看见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耳朵上老。 听不见的多,听见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牙上老。 嚼不动的多,嚼动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肩膀上老。 扛不动的多,扛动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胳膊上老。 拎不动的多,拎动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腿上老。 弯的多,直的少。 人老先打哪块儿老? 人老先打脚上老。 走不动的多,走动的少。
我三哥去乡下大舅家,开学之前回到城里,带着他听来的鬼故事。 吃完中午饭,风还是挺大,雪花横着飞来,像飞鸟一样,撞在窗玻璃上。我们每隔一两个小时出去一次,把屋门前的雪推到两边。如果没人管它,它会把屋门封住,让我们无法出去,我爹我妈和二哥下班,也无法走进家门。 两次扫雪的空档时间,三哥和我坐在炉子旁边烤火。 三哥说,给你讲个故事,是大舅家西院的老哥讲给我的。 在很久以前,山里住着一个青年,父母早就死了,家里很穷,找不到媳妇。可是,有一天他出去砍柴,也是这样的大雪天,在荒山里捡到一个宝贝。 你猜是什么宝贝?三哥问。 不知道,是金元宝?我说。 不,比金元宝还好,他捡了一个姑娘,做他的媳妇。姑娘长得好看,像画上的人儿,愿意跟他回家,做他的媳妇。在那个冬天,有了媳妇给他做饭,给他暖被窝儿,青年心里美滋滋的,乐开了一朵花儿。 冬天过去,春天来了,青年还像往常一样,打柴到集市上卖。这一天他遇到一个会算卦的老道,说他脸上有阴森森的鬼气,然后掐指一算,说他的媳妇是女鬼。青年按照老道说的办法,扔掉柴禾不卖了,提前回家偷看他的媳妇做饭。 你说他看见了什么?三哥问。 看见他媳妇是个鬼?我说。他看见媳妇做饭,不往灶坑里塞柴禾,把一条腿塞进去了,吱吱啦啦地烧起来,饭做好了,再把腿抽出来,一点儿也没烧坏。还有,做菜时他媳妇不放油,脑袋伸到锅上,哗哗地流眼泪,眼泪流到锅里变成了油。他就明白了,媳妇做菜特别香,原来以为她手艺好,想不到放的都是眼泪。他还明白了,家里的柴堆总不见少,原来媳妇烧的,是她自己的腿。 那有多好啊,我说,现在粮站卖油,一个人一个月才卖三两,不够做菜用的,从煤场买的煤也不够生炉子做饭,有这样的媳妇多好,什么都够了。 是啊,三哥说,我也是这样说的,但是西院的老哥说不行。西院的老哥说,傻弟弟呀,人是人,鬼是鬼,人不能找鬼做媳妇。 青年在外面转到天黑,心惊胆战地回了家,按老道说的,在院墙的门上贴了一道符,在房屋的门上又贴了一道符,还剩下一道符,就趁做他媳妇的女鬼不注意,贴到她的后背上了。那些符上画的都是道家的咒语,专门用来对付流浪女鬼的,据说特别有效。 女鬼浑身上下都在哆嗦,好容易扯掉那道符往屋外跑,又被屋门上的符咒挡了一回,最后跑到院墙的门口,被第三道符咒击倒在地,化为一堆白骨,又化为一堆灰尘,被风吹散了。 故事讲完了吗?我问。 还有一点儿,三哥回答。西院的老哥最后说,听过这故事的人,都接受了一个教训,不光是随便捡来的媳妇不能要,啥时候都不能贪小便宜。 那个下雪的午后,三哥讲了好几个故事,只有这个故事留给我深刻的印象。 我从小时候开始,就非常固执,用我三哥的话说,头脑里就一根筋,还很硬,不会拐弯。很长时间里,我都为那个青年感到可惜。有了一个又好看又能干的媳妇,日子过得好好的,是人是鬼又有什么了不起呢?听信那老道的主意把媳妇害死了,还能找到那么好的媳妇吗? 我还为那个给他当媳妇的女鬼感到难过。据老辈的人说,有的人死了以后魂魄不散,在野地里随风游荡。像那个女鬼,可能遇到十分幸运的机会,重新修成人形,等于得到了第二次生命。她不想害人,不会害人,一心想让自己和丈夫幸福,又有什么错误呢?可恶的老道,糊涂的丈夫,如果不喜欢她,可以让她离开,为什么一定把她当敌人对待? 一连几天,那个女鬼的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想象她的样子,长圆形的脸蛋,一汪水的眼睛,像我们班上好看的一个女生。那时正是开学的头几天,我本来是个腼腆的男孩,几乎从来不敢正面看那个女生,现在却不由自主,呆呆地、愣愣地盯着那个女生,想象故事里的女鬼怎样走路,怎样微笑,怎样说话。我脸上的表情一定很怪,搞得所有的男生女生,都以为我的脑子出了毛病哩。 现在想来,那时候我的表情真是搞笑:盯着一个人的脸,想象鬼的样子,这种特别特别离奇的傻事,只有我能做得出来。还有,那时是1966年,中国实行全民禁欲的年代,所有关于爱情的意识都被社会屏蔽掉了。到了结婚年龄的男青年,找个条件差不多的女青年就结婚生孩子,既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恋爱是什么滋味。而我,一个十一岁的男孩,常常盯着一个好看的女生,就显得非常奇怪了。 很多年以后,想起这段往事,我也觉得好笑。 我甚至不能确定,当时是否受了那个鬼故事的影响,在盯着那个好看女生的时候,想到那女生如果给我当媳妇,算不算是我捡了便宜。
前面说的道士打鬼,在我的民族有各种各样的版本,唯一相同的是,不分善鬼恶鬼,一律予以诛杀。这种不能分辨善恶的缺陷,在这个农耕民族由来已久,成为我们的主要性格之一。当然,有的时候,我们也能分辨简单一些的善恶,比如那些道士:好的道士在晨钟暮鼓的道观里,钻研先贤的经典;坏的道士依仗邪门法术到处作恶,被人们称为妖道。我读过的民间故事里,对付那些邪门法术的办法,说来也很有趣,用黑陶瓷碗盛上鲜红的公鸡血,猛地泼了出去,邪门法术就被破解了。 都说鸡血能辟邪。我家也养了几只鸡,但不是为了辟邪,而是为了下蛋,在那粮食、食用油、鱼肉类产品一直限量供应的年月,它们下的蛋就特别重要了,那是我们全家维持身体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有时候鸡生病了,低着脑袋,闭着眼睛,走路像是喝醉了酒,摇摇晃晃。我爹或者我妈,把打蔫儿的鸡抱起来,用针刺破鸡翅膀下面的血管,放出几滴血,再看那快要死去的鸡,忽然就有了精神,拍拍翅膀,活过来了。那种场景我见过几次,每次都很有效,每次都觉得那红色的鸡血,非常神奇。 我在渐渐长大的日子里,走在街上到处张望,期待看见传说中的场景,有人施展邪门法术,再有人用泼鸡血的方法打败他。但是这样的场景,我一直没有看到。大约是从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山里的和尚、老道都被政府强令还俗,编入农村人民公社种地去了,传说中的妖道即使还有,也都在一场接一场的政治斗争中吓破了胆子,规规矩矩做人,不敢乱说乱动。 有一天下午,在中华路和解放路交叉的地方,我看见一些人走过来,每个人都抱着一只白色的公鸡,木然的神情,缓慢的脚步。我突然想到,他们可能就传说中的人,带着公鸡去完成什么重大的任务。 他们接连转了几个弯,进了一个院子。院子里已经有了几个抱着公鸡的人,一样的木然,静静等在那里。靠近桌子的地方,一个穿着医生服装的老年男人,看样子像是退休医生,他把注射针管伸到公鸡的翅膀下面,抽出它的血,大约抽了半个针管,再把针管举起来,认真地推出针管里的空气。趁着这个空档,公鸡主人已经把鸡放进身边的笼子,再解开裤子露出一点儿屁股。那退休医生模样的人,把针管向他的屁股猛地刺去,只有几秒钟,红色的鸡血消失不见了。 打进鸡血之后,公鸡主人的脸涨得通红,和那鸡血的颜色相近,很久才能恢复正常,抱着公鸡回家。那天下午,我看见打了鸡血的人,像是服了兴奋剂一样,变得格外精神,眼睛里发出光芒。其中一个人,还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浑身骨节发出咯咯的响声。 我们这个民族的人,还有一种很明显的趋向,就是:愿意相信谣传。在我见过打鸡血的骇人场景以后,为什么要打鸡血的说法,开始在社会上到处传播,并且还不止一个版本。一种说法是,有个中华民国时候的军医,还是个中将呢,在民间隐藏多年,被公安局抓住了,然后又判了死刑。那军医为了免死,行刑前献出这个秘方,称其疗效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治愈百病,他还说,在台湾的蒋介石就靠打鸡血活着。另一种说法,也是说打鸡血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治愈百病,但以前只有国家的高级首长才知道,他们一直在打鸡血,所以身体健康,红光满面。 不久以后,打鸡血成了一种风潮。在1966年的春天,人们到处寻找白色的公鸡,找到了就抽出它们的鲜血,注入自己的肌肉,然后让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笼罩着自己的精神和身体。我们这些普通百姓,很容易被社会上的谣传左右,以至于失去了理性的分析——如果仔细想一想,就知道事情的真伪了。一是在中华民国的军队里,一个看病的军医,怎么能有中将的军衔?二是我们的高级首长,餐桌上从来都不缺有营养的鱼肉蛋,他们身体健康,红光满面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们怎么能和他们相比?我们凭着政府发给的购物票证,到政府开设的粮站和商店里购买食物,平均到每个人,一个月里只有半斤肉,一斤鱼,三两豆油,买块豆腐也要限量,我们和那抽过鸡血的白色公鸡相似,一样的瘦骨嶙峋,怎么可以红光满面呢?许多年以后,想起打鸡血,我以为它能够在普通百姓中流行,最重要的原因,是当年我们的生活太苦了,好比在水中沉溺的人,抓到一根细弱的树枝,突然有了救命的希望。 实际上,用打鸡血的方式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治愈百病,早在1959年5月就发明出来,发明者的身份是上海某家工厂的医生,他是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老革命者,相信中国人在大跃进年代,可以创造出任何人间奇迹。但那时是大饥荒年月,公鸡太少,直到1960年代中期,公鸡的数量渐渐多了,才能在全国兴起打鸡血的风潮。 1966年春天,我们城市的很多居民,都买了刚孵出的小公鸡,然后耐心地等它们长大。
前面描述打鸡血时,忘了说一件事,现在补上还不算晚。 在那个伪时尚流行的时候,有的人因为打鸡血死去,有的人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但都没有挡住这个民族越发强烈的疯狂势头。荒唐的是,在1965年,国家卫生部下过一份文件,企图遏制打鸡血的风潮,但到了1966年,他们又下了一个通知,撤销前一年的文件,不再对打鸡血表示反对。那些热情倡导打鸡血的革命者们,专门成立了一个组织,还发表了一篇《彻底为医药科研中的新生事物——鸡血疗法翻案告全国革命人民的公开信》,表述他们的革命志向。 很多年以后,我关心的不是这篇文章的观点和质量,而是关心这个组织的名称,它叫做“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彻底批判卫生部在鸡血疗法上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筹备办公室”,那么长的名称,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了。我还关心的,是他们依据革命者的逻辑,把坚持打鸡血与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划上了等号:这仅仅是一种红色革命的想象力,还是说出了二者之间实质上的联系? 我读到一位中国学者的描述,“我们家附近地段医院的注射室门口,开始排起长蛇般的队伍。人人提着装鸡的篮子或网兜,等待护士小姐出手,一边交流打鸡血的经验与传闻,地上到处遗留着肮脏的鸡毛和鸡屎,此外就是鸡的尖声惊叫。它们的恐惧像瘟疫一样传染给了整个时代。”他想了想,又说:“鸡血不仅是养生的圣药,而且给疯狂的种族注入了诡异的激素。革命的热血奔涌在身上,而革命的烈火则燃烧在祖国的大地上。”我还读到一位打鸡血亲历者的感受,“老是感到我的力气好像大得不得了似的,总想试试一拳头打通墙壁那样的猛劲。……又有些同事们感到我的性情似乎比以前急躁些,我自己倒不大感到,如果真的话,我想也可能是经常打鸡血的原因——由于雄鸡好斗!”他们的话,让我想起人类在巫术时代的血液崇拜,还想起德国学者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的观点。在《西方的没落》第一章中,他说:“血液对于我们而言是生存的象征。从我们出生到死亡,从母体输入子体再由子体输出,在觉醒和睡眠的状态中,血液不停地流动,永无止息。祖先的血液流淌在后代子子孙孙的体内,将他们联结到由命运、节奏与时间构成的巨大连锁之中。”斯宾格勒写下这段话时,正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于1936年去世,来不及看到他去世三十年后东方创造的奇迹,中国人怎样将动物的血液直接输入体内,让动物的亢奋性、暴怒性,改变和奴役自己。 (我不喜欢这个词:奴役。虽然它是个挺有表现力的词语,但它在我以前的写作中,没有出现过。我的一位朋友差一点溺水而死,从此就不喜欢溺水这个词。而我不喜欢奴役的理由,是我一直在奴役之中。) 现在,我已经理解这个民族,在二十世纪,他们需要打鸡血,也需要用其他的东西刺激自己的激情和狂热,才能保持他们病态的躁动。世纪初,大清帝国的立宪努力失败之后,革命党建立了亚洲第一个没有君主的共和国,却因为连年战患,无法让社会生活安定下来,也无法让国家进入预定航道。另一派革命党人更为激进,用暴力革命的手段夺取了国家政权,又无法让暴力革命缓冲或停止。也就从那时开始,这个民族过去的一切,包括文化、道德、伦理、法律都被割裂,都被清除,以至于人们的日常生活,都必须完全服从阶级斗争的要求。 到了我读小学的时候,我的语文课本里,已经看不到这个民族几千年来推广的仁爱、道义、礼仪、智慧、诚信,只剩下宣传革命政治的内容,要我们“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学会仇恨,学会愤怒,学会斗争,成为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甚至教我们算术的课本,也是一样,许多计算题的开始,都是“解放前”: “解放前,资本家为了发财剥削童工。有一个九岁童工,上午要做苦工6小时,下午要做6小时,晚上还要做3小时,这个童工每天要做几个小时?”“解放前,老贫农吴大伯租种地主4.5亩地,一年辛辛苦苦地劳动,平均每亩地收250斤粮食,却被地主剥削去总数的82.5%,吴大伯只剩下多少斤粮食(答数保留整数)?”后一道题,计算结果是196.895斤,按照要求保留整数,就要四舍五入,得出的整数是197斤。这样计算了很多年,忽然有个小学生提出:地主阶级剥削穷人,即使是一两粮食也不会白送给贫下中农的,这道题的答案把0.895斤粮食上升为1斤,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政治错误。于是,教材的编写者们做了深刻的政治检讨,又把这道题的正确答案修改为196斤。后来,这件事情登载在《人民日报》上,告诉全国人民,不管是语文题,还是算术题,它们的答案都要符合阶级斗争的需要。 从出生开始,由阶级斗争观念培育的孩子渐渐长大,到了1966年,他们十六七岁,即使不打鸡血,血管里流淌的也是浑浊的血液,让他们由内而外躁动不安。他们按照革命前辈的希望,成为新的一代革命者,即将投身到新的革命中去,而他们比上一代人更猛烈的动物性的暴怒,即将席卷这个国家。 这时,等待着这个民族的,会是什么?
在我的眼里,那年春天,是个没有趣味的春天。路边的草比往年长得矮小,花比往年凋谢得快,树上的叶子也没有往年茂盛。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神奇的感应,是人与自然之间的感应——在东方人看来,人世间的所作所为,会影响到气候、季节以及更多的东西。简单点说,人世间的善恶会影响到自然界,是风调雨顺,还是灾害连连。所以中国贤明的皇帝,遇到大旱或者地震,首先要检讨自己,在执政上有没有过失,有了就及时纠正。 还有一种情况,是人为灾祸不可避免地到来之前,自然界首先有个预警,或者掉下一块陨石,或者让草木异常生长,希望引起人世间的注意。自然界是聪明的,也是负责任的,虽然它们的预警,未必会影响到人世间善恶的改变。这样说来,自然界是个先知。 不管是预警还是感应,或者是它们合二而一,从1966年我十一岁时那个短暂的、乏味的春天开始,中国大地上,一连十年光景,脚边的草不爱生长,头上的鸟少的可怜。这与中国人十年里的巨大痛苦,时间上相合。 中国人里面也有先知,我爹就是个先知。 别人看不见的预警和感应,他能看见。那年夏天到来前,我爹带回一份《人民日报》,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它第一版的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看到第三天的时候,脸色铁青,呼吸粗重,喉咙里的气流发出响声。家里人都知道,又到了他发脾气的时候了。我在一边看着,心里觉得奇怪,一个人和报纸生什么气呀。 我爹拉开桌子抽屉,拿出一块手表。那是我们家唯一的手表,苏联产的,样式好看,走时精确。我爹戴了它几年,后来就不能戴了,因为苏联已经成了中国政治上的敌人,以前说苏联的坏话是反革命,后来说苏联的好话是反革命,都要关进监狱,谁还敢戴苏联的手表呢?它就只能放在抽屉里面了。他看了看那手表,又从桌子下面拉出当年修鞋的工具箱,挑出一把锤子,走到门口蹲下身去,锤子举起落下,那块手表碎了。 屋子里很静。我妈也不说话,把手表的碎片扫起来。 这时,我爹开始摘墙上的书法和绘画。 先摘下的是四条屏的书法。我还记得那上面,工整的隶书写着孝敬长辈的内容,开篇就是“百善孝为先”。因为它的内容重要,挂在桌子的正上方,那些字画的中心位置。 孝,真的很重要。过去的中国人,发展了他们坚固的道德观念,孝敬长辈的人受大家尊敬,不孝敬长辈的人被大家嘲笑,形成了民间的一种准宗教,对一代代的中国人都有约束力。那时我也以为,孝就是孝敬长辈,后来懂得了中国古代文字的构造方式,才知道这“孝”字非常奇特,它的上面是“老”的一部分,下面是个“子”字,它的深刻含义是:一代代的生命不停繁衍,长辈对晚辈关心爱护,晚辈对长辈关心爱护,这是双向的责任、双向的行为。 但是在几千年的演变里,双向变成了单向。家庭观念被纳入到政治观念里面,也就发生了演变,国家不承担对百姓的责任,长辈不承担对晚辈的责任。到了浑浊的二十世纪,这个民族所有的道德文化被割裂了,即使是单向的“孝”,也成了所谓封建主义的腐朽观念,无法延续。 我爹把那四幅封建主义腐朽观念的书法,放在炉子里烧了。烧它们的时候,他很加小心,慢慢地烧,怕那黑烟飘出去,被邻居们发现。我看见,在炉火的映照下,他的脸上有了血色,神情也不那么可怕了。 接下来是几幅山水画和花鸟画。其中有一幅画,看起来像是日本画家在绢上画的松鹤图,用的是中国画家的笔法:一轮很大的太阳下面,一只丹顶的白鹤站在松树上,寓意着对人们吉祥生活、平安长寿的祝福。我喜欢这幅画,就把画心的绢子揭下来,跟爹说我想留着。我爹看看我,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其它的几幅画烧掉了。这件事情让我在很多年里感到后悔。那时我不懂书画,更不知道大清国最后的皇帝溥仪,把北京故宫的一批书画珍品带到东北,当满洲帝国结束,这些国宝级的字画流落民间,很可能有一两幅,就隐藏在我爹烧掉的字画里面。而我留下的那幅松鹤图,只是我爹烧掉的字画里,最不重要的一幅。 我爹砸碎修正主义的手表、烧毁封建主义的书画以后,两个月里平安无事,到了第三个月,忽然就来了一场叫做“破四旧”的政治运动,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他们要破除的四旧,指的是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受那场运动驱使的青年革命者,胳膊上佩戴红色袖标,手中拿着大刀长矛,挨家挨户、翻箱倒柜地搜索。他们搜到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物品,全都堆在大街上烧毁,而藏有那些物品的主人,他们的家被捣毁了,他们还跪在火堆前遭受毒打,有的被打伤,有的被打残、打死。 幸运的是,我爹把那些东西提前毁掉了。我们家里也闯进一些青年革命者,但没有找到要找的东西。他们来了,什么也没找到,我们家平平安安,躲过了一次灾难。 许多年以后,我仍然在想我爹的奇特之处:为什么看着一份报纸,看了几天,会推断出几个月后才会发生的事情? 他没读过几年学校,不是知识分子;他没参加任何党派,不在政治圈内。何况当时中国的知识分子,还有政治圈内的人,算起来能有百万千万,也没有几个人预见并躲过那次灾难。我爹的这种先知般的预见能力,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后来读到的一本纪实文学,给了我某种启示。 那本书的中文译名叫《桃源梦》,书中写到的美国“人民圣殿”,是个躁动的政治组织,也是个偏狭的宗教团体,在美国作家埃森·菲因索德的描述里,它们都很容易向邪教靠拢。在这个组织内没有个人财产,没有个人情感,只有严密安排的集体生活方式。为了寻求他们生存的天堂,它从美国迁到南美丛林,还想从南美丛林迁往苏联中国,但在再一次搬迁之前选择了毁灭。我在那本书的结尾,读到那个悲惨的结局,在它的九百多个成员里,只有两人活了下来。一个是耳聋的老妇人,没有听到召唤他们集体死亡的高音喇叭广播;另一个青年人听到广播后藏了起来,他在跟随这个组织走向疯狂覆灭前的几分钟,刚好识破了他们的骗局。只因为他曾经有几年流落在美国街头的经历,曾经和流浪汉、小偷、江湖骗子们混在一起,见过与“人民圣殿”类似的欺骗手法。 我爹又是怎样的经历呢? 后来经过认真的梳理,我才弄清了他生命中的每一个历史年代: 1919年,他出生于东北,当时他的故乡正处于地方军政府的统治之下。 1928年,他九岁,他的故乡成为中华民国的一部分。 1931年,他十二岁,故乡被日本关东军占领。 1932年,他十三岁,故乡又从中华民国分裂出来,由新建的满洲帝国管辖。 1945年,他二十六岁,故乡在苏联红军的控制之下。 1946年,他二十七岁,东北再次回到中华民国手里。 1949年,他三十岁,以后的东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之下。 与这种复杂的年代关系相对应的,是他复杂的个人经历。小时候读了几年学校,做了几年农活。十六岁时离开农村到沈阳做学徒工,接下来成了沈阳街头的修鞋匠。十年以后又回到农村,参加过共产党的军队,还当过农会干部。又过了十年带着全家来到鞍山,开了一个修鞋铺,接着创建了一个集体所有制的橡胶厂,担任了领导几十个工人的厂长。 我想到,当我爹生活其中的国家的历史,与他的个人经历结合起来,就给了他足够的阅历和足够的经验,以及足够的生存能力,其中就包括在人为灾祸到来之前的预见能力,让他安然度过他生命中的每一次危难时刻。 所谓的先知,都是阅历丰富的人。我还想到,换了别人,只要像我爹那样生活过,只要和我爹一样有记忆力,只要和我爹一样聪明,也会躲过1966年的那次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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