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协制度是极权国家的一项重要安排(三篇) 作者:胡发云


 

作协制度是极权国家的一项重要安排

近日,博友说,胡发云、方方该退出作协。我说我近十年前就已经退出三级作协并奉还从未使用过的各类头衔。十五年前已经宣布不再参与职称评定。我这样做,只是想安静一点,自在一点,不再陪他们玩那些无聊游戏。但我从未以此来要求同行。而且我只是退掉了作为群团组织的作协身份,并没有辞去我的工作。我一生都在体制内——从工人、到企业干部、到专业作家——但尽可能不让这些妨碍我的思考和表达,哪怕付出代价。我纳税,也尽力用纳税人给我的一点工资,做一点对得起他们的事。

我乐于见到作协和豢养它的制度结束,但是前提是要建设一个新的制度——当作家不能靠稿酬生活时,他可以讲课,可以办刊,办学,写肥皂剧或做别的工作。而现在,这些资源都是被控制的。一个好的制度,作家既有创作的自由,也有用各种方式养活自己的自由,更要有出版的自由,没有最后这一条,让专业作家自食其力有点残酷,就像把失去觅食能力的猪赶出猪圈,而外面又没有自由奔跑的山野也没有了多少吃食。

作协制度,是极权国家的一项重要安排,它把一批有写作才能的人收入麾下,金笼养鸟,好吃好喝好招待,住房,医疗,高薪,盛名,各种补贴各种疗养各种旅游……俗话说,吃人的口软,拿人的手短。如果为信念,为正义,为一己尊严,一怒之下放弃这些,对绝大多数专业作家来说,是很难做到的,夺了他们的饭碗,一些人很可能连眼下的一点良知与勇气都没有了,为生计而去写更加肉麻的东西换饭吃。所以,旁人对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也只能是为渊驱鱼,在目前的出版环境下,也是不甚公平的。

中文写作有十几亿人的大市场,一个优秀作家不会养不活自己。而在写作有种种禁忌甚至危险的社会里,这话就另说了。

说了这些关于专业作家的时代困境,但从总体来说,我并不原谅他们的麻木,冷漠,自私与圆滑。一个应该最有性情与热血的群体,这些年来,很少听见他们为苦难、不公、社会正义、历史进步发出声音——这些正常网友都会有的反应,且并不需要他们付出太大代价,但是恰恰他们没有或少有的。我希望他们不要说“我对政治不感兴趣”,这不是政治,这是我们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每时每刻的日常生活,抄讲话才是政治。也不希望他们说文学有文学的套路。天大的套路,抵不过做人的套路。也不要说“我有缺席的权利”,“我有沉默的权利”……在没有言说权利的时代,缺席与沉默的权利等同于作恶的权利。但历史有它终极评判的权利。前苏联和东欧阵营的一大批有才华的作家,在社会转型之后,都被新时代无情地抛弃了,过着非常落寞清凄的日子,他们最终为自己金丝雀般的安逸生活、为自己的怯弱与逢迎付出了代价。

有些事,做了就做了,有些话,说了就说了,其实也没什么。许多时候,是我们自己心中的戒律比外部的戒律更紧严。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信条。古语说,己所不欲,无施与人。对我来说,己所欲,也不必施与人。希望大家一起做的,是共同创造一个没有压迫、自由写作的时代。那时候,每一个作家才真正可以说: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我不想说我就不说。

                                                                     2015年4月20日

 

十五年过去了,文坛变得更黑、更烂、更无耻

近日,湖北文坛又热闹起来,源于一次作家职称评定。作为作协主席的方方,多次努力未果,终于把一件高評丑闻捅到网上,掀起一阵风波,让几乎被人忘记的作家协会,又进入人们的视野。其实,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作家评职称以来,就从来没有干净过,这里说的不干净,有权利干预,意识形态干预,还有后来愈演愈烈的经济手段干预……这里贴出一片十五年前的旧文其中点名省人事厅和十二位高评委(评委中许多是我的朋友或认识的人,包括这次拍案而起的方方),在发表时由刊物隐去,一些思想文化网站都有转载。中国青年报也为此发表了评论文章。此文从发表一直到上网,没有任何正式回应。就像今天方方申告各个相关人员或机构一样。据说一些当事人都看到或从网上下载打印传看,但至今没有一人吭过一声。不过,此事已留在纸上,留在互联网数据库中。数年后,单位管人事的又让我去一个什么班,说又要评职称了。我问,评法有无改革?答曰,不知道。我说,那我不去。有人认为我只是一次撒娇或撒气,过后还得参加他们操控的游戏——他们不相信有人真的可以不要这个东西。

十五年过去了,文坛变得更黑更烂更无耻。倒是方方,近年愈发活明白了,活勇敢了。

                                                                      2015-04-19              

 

可疑的高级职称评定

发表于2000年第5期《文学自由谈》)

作家以作品安身立命,是一个简单的常识,古今中外皆然,犹如蛋之于鸡,如果不管蛋如何,很随意地给谁挂上“国家一级鸡”“国家二级鸡”的牌牌,当是一桩很无聊的事。便是那鸡,如果不是特别虚荣,特别不省事,也会觉得尴尬,平白多招一些关注,多惹一些非议。但是,挂了牌牌之后会多得几把谷糠几条虫虫,大约许多鸡都愿意挂的。眼下,中国体制内的作家,便常常面临这样的诱惑。

七月流火。酷热中去参加首届湖北文学奖颁奖大会,从踏进宾馆大门到步入会议大厅,一路上许多相遇的朋友师长神情都有点怪异,握手祝贺之后,便是欲言又止,终于说了:“一喜一忧啊。”,我知道,他们说的一喜,当然是指获奖,一忧呢,大约是说评职称被淘汰。然后便是惋惜,同情,疑惑甚至义愤原来大家都知道了两天前的高级职称评定结果。没想到一桩极隐秘的事这么快就流布四方。打那天之后,关心这件事的朋友师长越来越多,其中包括一些参与者和知内情者。忝列二级已经八、九年了,但从来不清楚这评审是如何操作的,这次才多少清楚了一些。

本来,写作是一种非常个人化的事,无须、也很难排个座次出来。如果硬要比较个优劣,那是要靠读者和时间来评判的。可眼下要为体制内的作家(当然,也包括其他所有的艺术行当——画家、演员、编剧、导演、作曲家、指挥家……)按照体制的模式定出级别来,便把许多各自劳作或不劳作的人扯到一根根标竿下比试高低了,因而又生出许多作为与是非——宛如女人,本来各自养猪饲鸡或抚琴作画,相安无事自得其乐,一旦成为大老婆二老婆小老婆,便会生出计较与龃龉。想想也是非常无聊的。但这种比试之后,给你的不光是一个头衔,同时还是一张资源分配券――每月多上百元工资,分房多几十个平方,看病多一个红本本,重病时说不定还可以住进高干病房……人们便很难无视它了。

作为一个作家,如果你多少想写一点像文学的东西,那么你就不要期望得到太多,你就要准备拒绝或放弃。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什么都占着,一样不落下是很难的。所以,当年初单位通知我评职称时,我已准备放弃。一来,近些年来一批又一批的“国家一级作家”“国家二级作家”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使我对这神圣的头衔多少失去了一些兴趣――又是国家,又是一级,这样的作家,该是顶了尖的大师级人物,可这类人物在我们这个巴掌大的文坛上已有数十个,比俄罗斯文学鼎盛时期的全部巨匠加起来还多。其中许多人领了这一顶桂冠之后,便只剩“一级”而不见“作家”了——在此我丝毫没有与谁过不去的意思,写不写东西、写什么东西,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他自己的事情——我只是疑惑这评审的意义何在?二来我当时正忙于搬家,昏天黑地的,所有的资料都装箱打包无处找寻,也害怕填写那几本厚厚的表格。后来单位管人事的女士再三催促,并说先替我报名及垫上300元评审费。于是忙乱中履行了一应手续。此后便再没有过问这件事了。

7月的一天晚上,一位朋友来电话说,后天要进行职称评定,你看是不是给有关评委打个招呼,大多都要这样做的。说完告诉了我这次的评委名单。我说我不习惯这样做。我宁愿相信评委的公正性。这位朋友有些惘然,停了一下说,我反正已经跟你说了,你自己决定。我谢了他的好意,接着便说了下面几句不合时宜的话。

我说这些评委的资格是如何确定的?他们中的一些人有没有能力评审他们要评审的人?

评审结束后,有人告诉我,我没有通过。(这当然是私下通风,评审活动从头至尾都是非常保密的,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得到任何正式的通知。)前面说到的那位朋友也抱怨说,让你打个电话,你不打……

既是评审,有人通过,有人通不过,本是很一桩正常的事,但了解了一点评审过程之后,便不得不对这种评审生出了一些疑惑。

第一,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那个问题,谁有资格来当评委?有没有一个产生高评委的合法程序?据说评委们大多是投票前一两天或三五天由某单位临时通知的,连那一纸聘书也是评审当日现发的。当评委唯一的硬性指标便是具有正高职称。评委的组成也不公开,神神秘秘地聚拢来完事后又无影无踪地散开去。他们事先也不知道要评谁审谁,这样无备的状态这样短促的时间,且不说他们有无评审的学养、识见、操守及文学艺术感受能力,便是读一读上十位评审对象数百万字的作品都是不可能的。因此,许多评委只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听知情人作一些介绍,看一看表格中填写的资料目录——发表过哪些作品,获过哪些奖项,最多临时翻翻一些主要作品附件,有些长篇小说,也只来得及浏览几页。然后,凭自己的感觉、印象或别的什么便开始工作了。

第二,评审程序的合法性来源于何处?

除了上面说到的评委组成,评多少、如何评?多少票算通过,谁有资格参评?

与历次评审相比,有没有较为恒定的标准?似乎都很随意,听说有些标准是评审开始之后,省人事厅打来电话定下的,而被评人中,还有几乎与文学无涉、据说近似于骗子的人,拿来一些与文学无甚关联的材料,其中还有自刻公章自任评委的“全国文学大奖”的获奖证书……因其是省人事厅硬塞进来的而引起一些争议,将本来就极稀少的一天时间又占去了许多。说起来那么严格的一层层参评资格审查,又是如何一层层顺利通过的?

第三,对评审有无制衡机制?对这样一种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评审,每一个评委都应该拿出很负责任的、专业性的、可以经受检验的评审意见,你评谁不评谁,都应该有一个合乎评委身份的说法。但据说不是这样,大家东东西西谈了一些感觉印象之后(据说连记录都没有),便是无记名投票,因为是无记名,便可以对投票的结果不负任何责任,成为永远的匿名者。于是便诞生了许多领到一顶“国家一级作家”“国家二级作家”的桂冠之后,多少年再见不到什么作品的作家。而当初授予其桂冠的人们也不见了。据说此次便有一位评委从头到尾只投一个无甚作为的人,等于投了一张废票――这位评委忙乎了一天,自己把自己用红牌罚下。一位评委事后说,如果要求每一位评委都要写下自己的评审意见,那他晚上不睡觉也要多少读一读作品的,并拿出说得过去的文字意见来。另一位评委说,如果要求每一位评委说出为什么评谁为什么不评谁,那么他想帮谁的忙也会收敛一些。也有评委说,可以写一本《评委心理学》了……

看起来评委们行使了一次民主权利,但这种无须言明理由也无须承担责任的民主,实在是一种“暴力民主”,这种“暴力民主”在数十年中已做下了许许多多的坏事恶事蠢事,从土改时众人一呼将台上的地主富农拖去枪毙了,到文革中代表们手一举,永远开除刘少奇党籍,从集体决定上马一个烂污工程,到枪毙遇罗克张志新林昭……在这一类“暴力民主”的掩护下,每一个个人都可以遁影藏形,所以至今我们只能看见历史上的这些事件,而看不见决定这些事件并对它们负责的个人。

第四,参评者有没有知情权?歌手大奖赛,评委的打分是亮在自己的电视图像上的,歌手看得见,观众也看得见。足球比赛,主裁边裁要举旗亮牌做手势,球员看得见,球迷也看得见,还有电视重放的慢镜头。连学生高考,还可以查卷,上面除了判分依据,还有阅卷老师的代码,这等于给了被评审者的知情权的同时,也给了观众,球迷,学生家长以监督权。由于高评委是临时组合的,评委们是匿名的,所以每次职称评定都是偷偷摸摸开始,悄没声息结束,参评者也懵懵懂懂申报,糊里糊涂了结。如果你不去打听或没人给你通风,是没有谁给你一个正式通知的,更不会给你一个为什么评上为什么评不上的说法。有时候想一想,交了几百元评审费,也没听见人家怎么对你评,也没听见人家怎么对你审,找个瞎子算算命,他还要身前身后给你说上半天,想想真是怪不划算的。

第五,对评审有没有告申复议机制?

我问一个知内情的朋友,法庭判案,经过公开的庭审调查辩论举证,判决后不服还可以上诉一下。如果评委或被评者对评审结果有疑议,或出现了前边说到的某评委自罚红牌的非常事件,有没有什么应对办法?那位朋友说,评委都是临时招来的,一次性的,一天下来,吃了喝了拿上600元评审费,投下一份与己无关痛痒的选票,谁把它太当一回事?因为这种暗箱机制,被评的人什么都不可能知道——即便道听途说一些,也无法举证,多少年来如此。后来,有评委告诉我,即便评委有意见,也没有权力改变什么——没有给评委告申复议权。况且你是人家请来的,下一次是不是你还得人家说了算。于是,在这种最文明的地方,我们也看到了一种不受制约的权力。

当然,和眼下许多事相比,这是一桩小到无聊的事件,只是作为当代文坛现象一种,录下聊以备考。但我还是愿意听到评委们的意见——不管什么样的意见,听听总归有好处的。所以,我把他们的名单公布于下,作家写完作品得署上名,享受荣誉也承担批评,还得经受数十年后被翻拣出来的考验。作为生产中国最高级别作家的高评委,是否也该为自己的作品署个命呢?我想,我们的评委只有对自己那神圣的一票负责,才能建立真正的评委的权威。我也希望听到他们对目前这种评审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以使它更完善准确合理。

附评委名单:

涂怀章:湖北大学中文系教授
    周百义:长江文艺出版社社长
    刘益善:长江文艺杂志社社长主编
    马晓玲:湖北省社科院文学所研究员
    樊星:华中师大中文系教授
    王先霈:华中师大中文系教授
    於可训:武汉大学中文系教授
    陈美兰:武汉大学中文系教授
    方方:湖北省作协国家一级作家
    叶明山:湖北省作协国家一级作家
    董宏猷:武汉市文联国家一级作家
    池莉:武汉市文联国家一级作家
    召集主持人:韦启文,朱莎丽

省作协党组(当年附注:听说我在写这么一篇文章,一位我敬重长者给我打来电话,望我一不要往心里去,二不要把关系搞僵。我笑问他是不是受人之托,他说是。我对这位长者说,一,我不会往心里去,文章写完也就完了。二,不存在把关系搞僵,我只是对已发生的事说说我的看法而已。而且,在眼下这种做法得不到改变之前,我将再不会参加此类游戏了。

                                                          2000年7月30日武昌关东

 

胡发云文集:http://www.hxzq.net/showcorpus.asp?id=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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