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的前世与今生(外一篇) 作者:山阳客


 

“炮灰”的前世与今生

前几天,看了“中国梦之声”总决赛后写了一篇小文章,但总觉得意犹未尽,于是再啰嗦几句。
我们这个社会中总是有人做“炮灰”的。炮灰在中国也是有历史的。

打战的时候,很多士兵冲锋在前,舍生忘死。通常来说,走在最前面的,都会给大炮打中(古代的大炮打出的炮弹像个火球一样滚过来的)而被烧为灰烬。而后来的士兵,就踏着炮灰走到胜利。所以成为别人利益的牺牲品的人就叫炮灰。老舍的《龙须沟》第一幕:“半夜里查户口,一个说不对劲儿,轻了把你拉去当壮丁,当炮灰。”那时炮灰比喻被迫参加非正义战争而送命的士兵。这是一种带有“军事”性质的炮灰。

后来炮灰的意义被引申开来,变成为某利益集团效劳或卖命而自己并没有得到真正利益的一些垫背者、牺牲品乃至替罪羊。比如“文革”中的红卫兵,还有在当时被捧红的那些工农兵的“先进分子”,他们虽然风云一时,有的还当上了各级官员甚至国家的领导人,其实他们从来没有真正成为过“国家的主人”、“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只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炮灰。这是一种带有“政治”性质的炮灰。

这些“军事”与“政治”的炮灰们大多是被动的、受强迫的、受欺骗的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无谓牺牲者的,但时至今日的商品时代,会出现另类主动充当炮灰的情况。

许多参加海选比赛的选手便是一例。

像“中国梦之声”同样类型的许多比赛都会打出“平民舞台”、“草根明星”等招牌,用以增加关注的人气,尤其对其中某些适合“煽情”的,更加会加重炒作的分量。比如选手是农民工,经济拮据却始终钟情于歌唱坚持不懈;选手的父亲或母亲患有绝症,将不久于人世,为了让亲人看到自己的成功;选手为了自己心爱的人所写的歌,走遍全国寻找这位多年的恋人;选手是单亲家庭,靠母亲或父亲拉扯长大,要闯出一条路来报答养育自己的母(父)亲;等等诸如此类带有感人的故事。

于是这些选手可能会晋级,哪怕他们的水平根本够不上晋级的标准,但这些选手总会如有神助,涉险过关。他们会引起观众们的极大同情与关注,会增加节目的收视率。但他们是肯定不会走到最后的,因为他们只是一种新型的被利用的炮灰。

我看到过一个对他们的访谈节目,主持人直言不讳地问,你们知道自己是炮灰吗?受访人回答,知道,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走到最后的,但即使是当炮灰,能在电视上露面,感觉也是很好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潮流。

今日“炮灰”的定义:是指在现实激烈竞争中被淘汰的个体或者组织,或者在利益分配过程中被无视的个体或者组织。所以,除了海选的前期被PK下去的选手,还有没把握好股市动向而被套牢的散户股民们,还有在高昂上涨的房价面前以几乎终生的还贷而沦为房奴的一族,还有参加公务员考试大军中的芸芸众生,都新生的炮灰。而今日的炮灰,大多是与“经济”性质相关的炮灰。看来,炮灰也是与时俱进的。

面对着这些海选中的炮灰族,我不知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悲哀。“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那是一种追求胜利的英雄气概;“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那是一种坚持到底的执着精神;而随波逐流赴江海,哪怕此身化尘埃,好像只是一种盲目的跟从,或是孤注一掷的赌博。我只是为炮灰而惋惜。

而那些制造炮灰、利用炮灰的既得利益者,以牺牲弱小者换取所谓成功的卑劣手段得逞一时,更是令人痛恨之极。踏着炮灰走向胜利,一将功成万骨枯,蘸满血泪的荣耀不是真正的荣耀。

我真不希望今天会出现更多的炮灰族,正如一首歌里所唱的“不要眼泪,不要伤悲,不要枪炮,要玫瑰”,是的,要玫瑰,盛开的玫瑰。

                                                                    2013-08-30

 

梦幻般的“中国梦之声”

长达100天的由东方卫视联合《美国偶像(American Idol)制作团队携手共同打造的大型歌唱类娱乐节目终于在昨天的晚上落下帷幕。几乎让所有人意外的先前并不为人看好的李祥祥夺冠,而人气颇高的央吉玛和艾菲屈居二三位。

我只是断断续续地看这档节目,但因为上海电视台连续地报道,我还是知道一些情况的,看了当晚的直播,我相信很多观众都会有话说,我也说说自己的看法吧。首先大家要明白几个基本的道理:

其一,从这节目的导师中看出,真正懂歌唱的只有李玟和韩红,占二分之一。所以请不要把这档节目看成是一个歌唱类的比赛节目,它只是一个娱乐节目,是逗大众玩的,它的规则是说不上什么公正公平公开的,大众也不要把自己当成什么评委,认真地参与什么意见,或有自己的倾向与选择。你看着玩就是了,不愿意看就转台吧。所以冠军是谁不重要,听听自己喜欢的歌才是正办。

其二,虽然可能并没有让大众开心,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这么大型的节目是需要经费的,在让大众开心的同时,必须让赞助商开心,让主办者开心,如果二者不能兼得,舍前者而取后者也。中国梦不就是金钱梦吗?

其三,按照节目负责人的说法,“中国梦之声”的关键词就是“偶像”:“既不是单纯地选择好声音,也不是纯粹的草根选秀,就是有着音乐梦想的年轻人追梦的舞台。”追梦必须有造梦的平台,而平台是需要金钱打造的,因此,必须选择有商业前途的选手。更重要的是这个偶像必须是“听话”的,愿意配合的,可塑性强的,在这个意义上偶像与傀儡是同义词。

明白了这几项基本道理,我们再“捕风捉影”从网上了解一些消息作为思考的依据吧:

夺冠呼声最高的“女神”央吉玛是高端人群的最爱,属于小资偶像型,但她“各种不配合就曾让节目组大伤脑筋,过于任性爱放鸽子,半小时的微访谈,只道了句‘大家好’便仙踪飘渺;采访得挑地儿挑媒体,平台不够好的不入眼”,使得主办单位对她颇有微词。而且据说她目前已经收到一份价值百万元的代言合约邀请,故得不得到这个地方卫视台娱乐节目的冠军对她来说,并不重要。你目中无人就封杀你,是“必然”的,虽然最后400名场内评审团大多数人选择了央吉玛,但四位导师居然史无前例地一边倒把票给了李祥祥,他们也在用这个看似难堪的行动表示着自己的某种无奈。因为在先前韩红和李玟都预言过央吉玛就是“偶像”。

另一个夺冠热门的是被称为“女王”的艾菲,李玟曾说她与央吉玛就是前两名,四名导师在当晚都说她的演唱“充满热力”、“无可挑剔”、“完美”,我想她应该成为当晚的冠军的,从她的表演风格与事业发展来看,也比央吉玛更具商业前途,而且她在六进四的PK中,战胜了李祥祥首先晋级。可让主办者没有想到的是,在三进二时400人的评审团竟然把艾菲给拿下了,也许评审团的人认为先把对央吉玛威胁最大的艾菲去除,到了二进一时,央吉玛就非冠军莫属了。其实,他们是拿掉了冠军。

还有一个人气指数爆棚的是来自英国的帅哥James,虽然他的演唱受到广泛的喜爱,但中国的梦之声怎么会让非本土选手获得呢?这在“星光大道”中已经有前例,所以评委们就说“这样的场合英文歌不感动人”,虽然后面演唱的人照样还是唱着外文歌晋级了。于是他在六进四时先输给了侯磊,在最后比拼时又输给了李祥祥被淘汰出局。

对于李祥祥来说,真是梦想成真,他一路走来,磕磕碰碰,进入六强时,他与待定的邓小坤经过再一轮的比拼,评审团及四位导师的选择是3:2,他涉险过关,成为最后一个晋级六强的选手;在六进四时他先凭现场票选淘汰了阿来,后来也是以3:2,在与James对决中艰难获胜,又是最后一个进入四强的选手在进入三强时,也是凭3:2战胜侯磊;在三进二时,艾菲的出局使得主办者只能选择他了。这个在各轮比赛从未取得过优势的选手,只在最后一轮脱颖而出,成功登顶。

这个冠军的归属其实与选手的演唱能力、临场发挥水平、歌迷网络投票、场外观众互动的指数、与400人的媒体评审团都无关,最后是四位导师的决定,而他们的决定应该来自幕后的主办者。我想,导师们也许并没想到让李祥祥夺冠,在这以前他们谁也没有发表过看好李祥祥的任何言论,但他们别无选择,他们“端奶奶碗,受奶奶管”,这是娱乐节目中的潜规则。我觉得,一个真正的热爱艺术的“导师”,真是不应该参加什么娱乐作秀的节目,以免毁了自己的清誉。所以,这场歌唱闹剧实际的情况是:

央吉玛是无论如何不能夺冠的,我们从她自己的表情上看,她可能是知道这个结果的。

李祥祥是一个幸运儿,他在一轮轮涉险过关后,最后因为对手触犯了主办者不战而胜。所以他自己说:“像我这样平凡的人能走到十强已经很知足了。”所谓导师只是一种摆设,如果用歌唱术语说,只是伴奏。

娱乐节目开头可能很吸引人,过程可能很精彩,但结尾大多让人失望。

央视的“星光大道”每年的冠军也未必是最好的选手,现在活跃在央视舞台的很多只是亚军、季军或是未进三甲的人,比如李玉刚、朱之文等。1983年的香港小姐可能大多数人不知道是谁,但亚军张曼玉的名字却蜚声世界。我们真的不必指望一些问鼎折桂的人是最优秀的人。

“中国梦之声”这个节目的名字起得真好,如梦如幻的声音。它的过程也是梦幻般的。

梦,是用来比喻美好的愿望的,也用来比喻虚无而易破灭的幻想。我不知道,这“中国梦之声”,对于那些参加的选手,究竟是美好的愿望呢,还是空虚的幻想?

                                                                      201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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