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革的几点思考 作者:wenjunq


 

关于文革的几点思考

读到芦笛兄旧作《红卫兵、造反派与保守派》(以下简称《造反派》),是抨击胡平《八九点钟的太阳》(以下简称《太阳》)观后感的。以前没读过,所以可算新作,且诸多观点略同,顺势也就去寻胡平原作一并阅读。却不料从“华夏知青网”里找来的却是林子女士收集的一个系列,介绍卡玛的《太阳》。所及不光有胡平的几篇观后感,更有卡玛等的采访录与其他述评。读罢便有意犹未尽之感触。闻知卡玛的《太阳》已经很久,看到关于它的评论也很久,只是无缘一睹。这回便奔文化市场,买了碟回来看,知其究竟。

众所周知,文革的研究是个很敏感的题目,档案不开放,研究论文发表更难。1988年12月中宣部曾下专文,谓反思和研究文革“极易导致翻腾旧账,引起争论,实无必要”;明令此类书籍的出版必须“严格审查”。于是此事就显得有些滑稽:自己定论为“十年浩劫”,却拼命捂着盖子不许探讨,绝对有悖于列宁“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之教导,却符合“家丑不可外扬”之祖训。可见,权力仅止于官僚群体遭难之清算,并无意于彻底否定文革,那会动摇继承之合法性。

所以才会有“反对自由化”推出胡赵作替罪羊,并不惜制造有史以来京城最大血案以讨好毛派延续自我执政地位。尤其是胡,他平反冤假错案曾经获得被平反官僚的感激,然而他的改革开放思维与作用,又招致那些以重握大权为利益取向的官僚层恼火,当我读到胡亲批胡晓阳、陈小蒙流氓强奸案、以及连带的杭州“二熊”案,使主犯被枪毙的介绍之后,顿时悟出他遭保守派官僚围攻之真谛:你把老干部的衙内给杀了,岂能容你?就连邓公也横眉冷对胡总书记,他当然不得不辞职了。今日之文革翻案风正是因权力之此种态度纵容下形成的,它一旦势成,必颠覆改革开放之一切,首先会“鞭尸”邓公。这是所有继承权力的受益者所不愿意看到的,左右皆为难。

于是20多年来,大陆公开出版的“文革史”据统计仅四部,实际上是设置了出版禁区。照理,两个反革命集团均已公审判决,中央也定论文革为“十年浩劫”,理应允许(不说鼓励)广泛揭发批判,以防死灰复燃。却反其道而行之,变成“实无必要”了。结果如何呢?现在毛左纷纷扬扬,已经越来越张狂地为文革甚至干脆替“四人帮”翻案了。诚如《太阳》结尾时解说,大意是说毛之幽灵还在飘荡,对社会的不满的思维很自然地趋向“造反有理”。

卡玛乃“国际友人”韩丁的女儿,在北京长大,还亲历了文革。所摄历史资料片《太阳》估计不可能获准在大陆公开发行,不知实情如何。很感动这位视中国为母国的美国同龄人,能如此反思文革,并用资料片形式表达出来。卡玛说:“现在对‘文革’想当然的东西太多了,涉及任何一个题目,都有不实传言。”此言非虚。《太阳》一片系从亲历者反思这方面反思文革的前因后果,没有探讨其他方面。但我们不得不说几句:号称全民所有制的经济模式是专制乃至独裁的重要手段,毛泽东轻飘飘一句:“饿饭就是了。”它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民以食为天”,无论苏区还是延安,饭碗逐层捏在上级手里,才可能有“反AB团”、“肃反整风”,才可以肆无忌惮;而毛朝更是凭借着“饿饭权”使被整肃者认命,整肃者疯狂。

这也不是毛氏的创作,日本法西斯主义鼻祖北一辉早在毛出道前就提出“土地和生产机构的公有及其公共的经营是社会主义的核心。”它可以有效地把国民“由对国家社会的经济上的从属关系产生出对国家社会的献身的道德”。而北一辉并不否认他的主张缘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社会学甚至列宁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学说。

卡玛想以多元思维模式诠释这场荒唐而又惨烈的浩劫。但,恕我直言,以多元思维诠释一元化劫难,也许并不明智,弄不好就会陷入开脱罪责的泥沼里去。可能基督教文化有这样的传统,谴责罪行,宽恕罪人,近乎我们耳熟能详的“对事不对人”。可基督教文化也不是完全“对事不对人”的,纽伦堡、东京的国际军事法庭都惩罚了罪犯,以法律的名义惩罚。从此开创了人类一个新的纪元。

纽伦堡法庭根据以下四项罪行起诉及定罪:1,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战争罪;2,参与实施战争的共同计划罪;3,战争罪(违反战争法规或战争惯例);4,违反人道罪(对平民的奴役、屠杀、灭绝)。法庭充满了美国式宪政的司法程式,它根本不涉及纳粹的意识形态,也没有把纳粹首领视作恶魔,而是以人的行为予以审判;法庭注重程序正义,22名被告除希特勒秘书鲍曼在逃而被缺席判决外,刻意允许21名被告坐在一起,以便使他们可以商量自我辩护,尽管法官们明知这将增加审判难度。审判结果,只判处了12名罪魁死刑,却无罪释放了弗里切、巴本、沙赫特等3人。

这导致苏联审判团发表声明不赞同某些判决;柏林25万工人罢工抗议;汉堡几千市民集会要求将沙赫特等人判死刑;众多媒体大声疾呼:“释放巴本等人等于邀请希特勒匪徒东山再起”;奥地利政府要求引渡获得开释的巴本、沙赫特以及判处20年徒刑的席腊赫,重新审判侵略奥地利的罪行。尽管如此,历史证明纽伦堡审判不仅使法西斯、纳粹成为不齿于人类的千古罪项,也为以后对破坏和平罪的审判奠定了基础,标志着国际法的重大发展。如今,无论何种语境,法西斯、纳粹都是臭名昭著的,成为邪恶的符号,纽伦堡审判贡献巨大。

问题在于,像文革之类罪行是在纽伦堡审判之后二十年发生的,它具有较之纳粹更严重的性质。邓公也搞了个特别法庭来审判“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企图把文革盖棺定论至此为止,“清君侧”之现代版,是无济于事的。

曾经成为邪恶符号的文革,如今似乎可以“一分为二”甚至彻底翻案,缘由恰在于,这个审判纯属政治权力的博弈,庭审中意识形态气息浓烈。例如,审判却小心翼翼地回避了文革中那些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重心置于宫廷政变似的“迫害老干部”之上。作为其基调的“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或“参加反革命集团罪”等更是含义不明的罪项,法理正义性几乎为零。甭说别人,我根本不相信他们会“反革命”,恰恰相反,他们是最彻底的革命派,世上无人比“四人帮”更忠实于毛及其革命。无妨追问一句:1997年3月两会通过新《刑法》废弃了“反革命罪”,那个特别法庭之判罪是否随之烟消云散了?始作俑者仍在那个广场两端窃笑,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十年浩劫”不过是一块封口胶罢了。

现在来回顾文革。那时任何组织,只要一遭中央否定,立马就会树倒猢狲散,头头们大抵被抓起来,甭管它是红卫兵、造反派还是保守派。我在北京北被关押时同号有一位老八路辛忠亮,文革前转业,文革初起几位转业的老战友发起组建了一个“红旗军”的小组织,刚成立没几天恰好另一支“红旗军”被中央取缔,他们几位犯了“同名同姓”之罪,不明不白已经关了一年半,直至68年10月才离开那里。谁如果以为文革时无政府那就是天大的误会。那时的政府就是所谓“中央”,可以是中央文革,也可以是国务院,还可以是中央军委,他们往往“联署办公”、发文件。地方政府无作为能力,只能上承下达,且都被军管掉了,作为能力并未削弱,只是得按中央决定动作,失去的只是决断性。

可见,在此超级极权体制下,无论红卫兵、造反派还是保守派,甚至走资派、军队,都是毛棋盘上的棋子。这一点,芦笛兄分析很透彻,不应该有什么疑意。即使是遇罗克、张志新等,也不能离开拥毛的阵营,强大的权力已经把“反毛罪”含义不明到捕风捉影的地步,且“杀无赦”,较之历朝历代那些文字狱,有过之而无不及也!即使按照老毛那个“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之标准,这场革命也属闹剧,敌我友全都扑朔迷离颠三倒四,无论墨索里尼、希特勒还是斯大林,都不至于疯狂到如此地步,唯有“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才会导致如此荒诞后果。

问题在于,是否守得住人性底线,那就是各人自己的把持能力了。换一种说法就是革命性是否彻底,要彻底就得抛弃人性回归兽性,否则不符合毛关于“接班人”的准则。卡玛的资料片里也有采访李锐女儿李南央的片段,她很坦诚地说当年大家都去打老师和“黑帮”,你不加入便属于立场问题,不得已也加入进去打了。人性的底线被冲击到如此地步,是文革所谓“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之一景。

在政治上绝对极权,经济上彻底垄断,文化上流氓当道的毛时代,一切积极性都涂满功利色彩。我不想否认当年积极投身文革正是这个功利驱动,那时想实现理想包括过上好日子,就得争取进步积极表现,要命的是光服从还不行,还得争取主动。那么文革又是一个大赌场,“我用青春赌明天”,甭管红卫兵、造反派还是保字号,乃至老干部、革命军人,皆政治赌徒;无论造反、保皇、站队、亮相、表态甚至每一张大字报、传单,每一次集会皆下注行为,输赢全等老毛一句话,所有组织所有人都在恭候毛的肯定。赢家意味着飞黄腾达鸡犬升天,输家则相反。文革时有最高指示:“站队站错了,站过来就是了。”所谓站队,就是赌前程,也即投靠。毛鼓励几不怕:不怕离婚、不怕坐牢乃至不怕杀头,其实就是鼓励下注,开赌场的总是赢家。

所以,我很奇怪那些学者级文人会讨论“两个文革”之类命题,文革说到底是一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疯子在折腾,各种伪理论也就跟着他的舞步演奏,你按照正常人的道理去探讨,岂不是一厢情愿?记得当初读列宁的书,他用了个西谚:“一个笨伯提出的问题,十个聪明人也解答不了。”一个玩阴谋玩到发疯的厚黑大师,翻云覆雨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本身就是非理论的,又怎能从理论上弄清它的缘起呢?江青说文革就是为出七千人大会那口鸟气,多少靠谱。老毛欲做万世宗师,必欲抹去大饥荒所欠下的血债,老刘曾警告说“要上书的”,而那个大会各级干部基本跟着刘的腔调唱,一否定毛的“总路线”搞“三自一包”之类,他们行动得极迅速,而且见效也奇快,更彰显毛的倒行逆施无理。

由此可见,自毛高调抓阶级斗争本质是变被动为主动,首先把人们的视线从大饥荒饿死人转移开,进入阶级斗争领域他又可以高屋建瓴。沿此径冲下去,学雷锋、搞四清、学毛著,都是毛之“战略部署”,文革的铺垫,洗白毛氏“大跃进”浓厚的血污之外还可以“再立新功”,直到“新的里程碑”。颇滑稽的是,毛那些吹鼓手,无论林彪、“四人帮”还是陈伯达之类理论家,都没想起拍这个马屁,乃至于毛干等到1967年5月16日半夜,只得亲自电令陈伯达组织《伟大的历史文件》,将文革吹捧成这座“新的里程碑”,也即“第三个伟大的里程碑”。

因此,文革要整走资派是必然的,打倒“中国的赫鲁晓夫”防的就是自己落到斯大林那个地步去。这是初衷。刘邓陶沿袭中共整群众的旧路走,当然“老革命遇到新问题”,毛要利用无知青少年冲击官僚体制,就像当年利用学生运动冲击蒋政权一样,刘邓陶周都不可能揣摩得到,只得“很不理解,很不得力”。当初张闻天告诉张国焘说老毛谙熟旧社会(即黑社会)那一套,让他搞。为的是团伙利益。文革利用吸足“狼奶”的乳臭小儿闹事,必遵循“矫枉过正”的老套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是定式。宋朝时赵普有“半部论语治天下”,老毛一辈子没离开《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那一套,所以我认为循理论逻辑探讨文革纯属多余,它根本无逻辑。弄清楚它的实际脉络、充分揭示其血腥与荒诞才是正途。

其实老红卫兵之所以有恃无恐,跟他们从家里获悉高层动态不无关系,党内斗争是他们爹妈早就烂熟于心的,打“黑帮”开始,整牛鬼蛇神配合,唯独没想到这个“黑帮”如此之大,连他们的爹妈都难于幸免。那时听说许多笑话,说红卫兵中许多人如何威风八面,谁知老爹也成“黑帮”了,立马灰溜溜靠边站。从人上人的“红五类”一下跌到人下人的“黑六类”,而且那第六类正是为他们专设的,角色转变之巨大令人瞠目结舌。

王友琴曾经沉痛地发问:怎么会突然一天之内,一帮非常斯文的、优秀的女校学生,天使就变成了恶魔,能把一个女校长给活活打死?王女士的误区在于并非“一天之内”,十几年的教育所灌输的反人性教条早已浸淫到骨髓里去了,“仇恨入心要发芽”,这“一天之内”是发芽的过程,播种仇恨早已入心了。被打死的卞仲耘校长在临死前一天,拖着已被打得遍体伤痕身子对丈夫说,红卫兵打死她那样一个人,“就像打死一条狗”。我甚至以为,卞之死最可悲之处恰在此:明知赴死却不敢避之!

林则徐诗云:“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至少还以为有国家之利存在,难道卞校长也以为“学生打老师”会“苟利国家”么?与之一起被殴打的胡副校长不顾自己“黑帮”身份,在当晚和次日上午到西城区委和北京市委呼救,说“生命不保”却无人理睬,在毛掀起的狂潮面前,没人敢伸头探脑。有资料介绍:六月间,打人之风刚开始盛行,北京新市委第一书记李雪峰传达了毛泽东的《关于发生打死人事件的指示》:“打就打嘛,好人打好人误会,不打不相识;好人打坏人,活该;好人打坏人光荣。”没人会认同“学生打老师”乃至打死有“苟利国家”之成分,只是因为“君教臣死臣不得不死”观念在作祟,“君”与时俱进成“革命领袖”了,革命实在只是人类禀性中兽性成分的新时尚,没有任何进步意义在内!

问题正在此,就像德国人当初视犹太人不如狗一样,我们的教育视阶级敌人亦不如狗,雷锋精神就有“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经手将这些教条灌输给学生的卞校长,意识到自己的遭遇也就不奇怪了,糟糕的是,革命不但使凶手丧尽天良,也使罹难者麻木不仁,就连逃避迫害的本能皆丧失殆尽了。斯大林肃反时那些罹难者配合行凶者诬陷自己的故事我们已经耳熟能详的。

行文至此,我不由得想起法国思想家勒庞出版于1895年的大作:《乌合之众:大众心理学研究》,只消从中摘录几段不加诠释地罗列,便应该能说明许多问题:“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个人可以接受矛盾,进行讨论,群体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在公众集会上,演说者哪怕做出最轻微的反驳,立刻就会招来怒吼和粗野的叫骂。在一片嘘声和驱逐声中,演说者很快就会败下阵来。当然,假如现场缺少当权者的代表这种约束性因素,反驳者往往会被打死。”“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预料的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一切政治、神学或社会信条,要想在群众中扎根,都必须采取宗教的形式——能够把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的形式。即便有可能使群众接受无神论,这种信念也会表现出宗教情感中所有的偏执狂,它很快就会表现为一种崇拜。”“在所有的时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时期,伟大的民众领袖头脑之狭隘令人膛目;但影响力最大的,肯定也是头脑最褊狭的人。”勒庞甚至预言:一个狂暴的群体时代即将开始。很不幸,他的预言应验了,马克思主义以苏维埃和法西斯两种表现形式演示了人类空前绝后的灾难!当“头脑最褊狭的”列宁、斯大林、希特勒、毛泽东等皆成“伟大的民众领袖”,灾难是不可能不发生的。

在中国的文革中,红卫兵如此,有组织的军宣队、工宣队又何尝不是如此?1968年发生在广西的大屠杀,基本上都是有组织进行的,军队是直接的参与者和指挥者!各地县那些杀戮全是军分区、武装部指挥操纵下实施的,宾阳县武装部甚至倒置日期将屠杀改在“限杀令”之前,官方文书记载该县:“从七月二十六日至八月六日的十一天里,全县被打死三千六百八十一人(其中:国家干部五十一人,教师八十七人,工人二十七人,集体工七十五人,农村居民三千四百四十一人,使一百七十六户全家灭绝),占全县在‘文革’中死三千九百五十一人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三。一九八三年除中央军委纪委为严明军纪,对参与杀人事件的军队指挥者给予应有的法纪、军纪、党纪处分外,对乱杀人的当地指挥者、策划者到一九八三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后都分别给予了法纪、党纪、政纪的处分。”(广西人民出版社《广西文革大事年表》,1990年版,P111-P112)

在中国,如此轰轰烈烈的群众性暴政恐怕只有纳粹能比肩,即便斯大林也还是有一些法制模样,并非大轰大嗡的民粹行为。但纳粹至少还有种族限制,那是一种基本清晰的人群分隔。毛氏所谓阶级分析就彻底没谱,尤其是列宁把阶级的经济地位界定转化成意识形态界定之后,连同中国的“钦定”传统,任何人不管“出身多好,功劳多大,资格多老,地位多高”,随时随地都可能“入另册”。这就堪称人类社会登峰造极的恐怖。

卡玛答记者问时说,当初传阅南共联盟中央执委、中央书记、国民议会议长、铁托的副总统德热拉斯的《新阶级》一书,热赞其核心论点:“与以前的革命相反,共产主义是以取消阶级作为口号,但最后却造就成一个掌握空前绝对权力的新阶级,其他不过是欺骗和错觉而已。他还把这个新阶级与以往的统治阶级比,说,这个新阶级的贪婪就像资产阶级一样,不过它却没有资产阶级朴素节俭的美德;它的排除异己就像贵族阶级一样,但却没有贵族阶级的教养和骑士风度。”文革罪行之所以发生,是共产主义运动的宿命。至今仍不乏御用文人和毛粉大谈“伟大的社会实验”、“探索”等等。我们不难看出,国家、人民整个儿都是毛老人家做“圣贤百代帝王”的资本,或曰“实验”用的“小白鼠”。马克思邪教之传播,使人类呈现极大规模的兽性取代人性,文革只是其中又一个展示平台,登峰造极的平台。

综上所述,认真地反思文革,只能从源头开始,也就是说,必须从反思马克思主义开始。否则,病灶未除,肿瘤还会再长。消除病灶的第一个利器就是告别革命,只有大家都认识到革命不可能给社会带来任何利益,而只会给革命家提供作祟的机会时,我们才能指望公民社会有希望建成,人权才有可能逐渐实现。

                                                                (201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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