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与公传——1963(五)】:非暴力的世界远在天边·丢什么也不能丢了灵魂
作者:董学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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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与公传——1963(五)】: 非暴力的世界远在天边 几天前在网络上漫游,看到一段马丁·路德·金的视频,《我有一个梦想》。我知道这是他最著名的演讲,演讲的时间是1963年,地点是美国林肯纪念馆前,听众据说有25万人。我在回顾1957年时曾经写过一篇《美国黑人咏叹调》,提到他的这次演讲,“让许多黑人的梦想,从晦暗到晴朗,从丑陋到美丽。但是,梦想终归是梦想,黑人依旧是黑人。”写那篇文字时,我只读过《我有一个梦想》的中文译本,没有看到那次演讲的影像资料。 演讲的时间不长,只有11分钟.开始时他的神态显得拘谨,到了后来渐渐放开,但是频繁地低头看稿子,低头看一眼,抬头说一句,还是有些紧张。那段录像用了几个机位拍摄,经过认真剪裁和制作,一看就知道是电视台专业人员的功底。他的胸前放了许多录音话筒,估计是演讲的盛况正在几家电台和电视台同时播出。我这样猜想,不仅是因为他们的媒体享有新闻自由,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当时的美国总统肯尼迪在他演讲后,立刻邀请他去白宫,一起商量怎样才能解决种族歧视和保障黑人权利。那一天是1963年8月28日,他们的谈话很热情也很融洽。他们想做的事情很多,生命里剩下的日子已经不多,肯尼迪还有不到三个月,金还有不到五年。他们将要死于谋杀者的枪弹。 这段录像我反复看了三遍,一直到我快要打瞌睡了。 说来也惭愧,无论怎样精彩的演讲,我一听就想睡觉。这毛病是从1980年代养成的。那时,金的《我有一个梦想》译成中文又仔细修改之后,收进中国的中学语文教材,而我正在中国的一所中学教语文课。有一天,我有了两个小小的发现:一是课本里的这篇演讲稿,文采飞扬,比我写的文学散文更像文学散文;二是中国近千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忽然就来了演讲的高潮,铺天盖地,名目繁多,且经久不衰,几乎把一个人民的共和国变成了演讲的共和国。 演讲,对于金来说,是成为黑人领袖的基础;对很多中国人来说,是获得各种利益的途径。那时候遇到有人恳求,或者是长官安排,我也帮人写过演讲稿。怎样写呢?还是先前报纸上那些假话空话大话的内容,但是变一下方式,把硬邦邦、没人性的假话空话大话,改成有文采、有情感的假话空话大话。很多中国人搞不清文学写作和其它写作的界限,你是作家,什么都应该会编写,什么都应该写得好。最近的一次参与,是一位高官的演讲稿。他去美国的哈佛大学参加级别很高的进修,结束时需要三分钟的演讲,只好用越洋电话求助。比较起来,那样的演讲还算重要,讲不好丢东方人的脸面。 说到演讲,我想起几乎忘记的一件事:二十多年前,正是草木摇落、白露为霜的深秋,我的一位同事的同事,参加演讲比赛,把四五岁的孩子锁在家里。孩子爬到窗台上去玩,不小心从六楼掉了下去,幸好落在人们为过冬准备的一大堆白菜上,只受了一点儿轻微的创伤。今年的某一天,我参加了那孩子的婚礼,看到隆重和愉快的场景,我又是高兴又是感叹:真是幸福啊,真是幸运啊,幸亏没有被当年那场虚空的演讲,夺去一条真实的生命。 黑人领袖金,其实有演讲的天赋和演讲的技术,比较真实,比较灵活,比较深入,比较有感染力,但是容易把话说到极致,难免沾上大话和空话的痕迹。我还记得他获得了1964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在颁奖仪式上他说:“总有一天,地球上的人都会看到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宇宙的哀号将变成友爱的诗篇。”我欣赏他表述的内容,但我觉得,一旦语言达到了极致,也会成为暴力语言的一种。金是非暴力运动的领导者,为什么使用那样的暴力语言? 金最让我赞成的,是他领导美国黑人反抗种族歧视、争取平等待遇时,坚持一场非暴力的斗争方式。这是一项十分艰难的事业。 难在哪里呢?如果读过我那篇《美国黑人咏叹调》,你可能会记得其中的小石城事件,1957年9月,艾森豪威尔总统派了一千名空降士兵,到那里保护九名黑人孩子进入小石城中央高中读书。平均一百多美国大兵保护一个学生,完全可以写入世界吉尼斯纪录。在那个事件里,我们看到维护种族隔离制度的,既不是国家法律也不是国家政府,而是美国南方的白人公众。白人与黑人的深刻冲突,仅仅在表面上是种族冲突,实际上是白人文化与黑人文化、白人文明与黑人文明的冲突,需要两种文化或两种文明到了比较接近的时候,才能消解。打个比方来说,大风呼呼地吹着,从南向北或从北向南,要等到南北两地的大气压比较接近,那吹过天空和大地的风,才会减弱,才会停止。 这样一来,我们都能想到,金领导他的非暴力运动时,面临着一个两难的困境:一方面,运动需要大部分黑人参加,否则就没有力量,不会成功;另一方面,运动的规模越大,黑人的暴力倾向就越强烈,越难控制。金不是神,也不是神之子,不能在云端呼风唤雨,也不能在大地施行神迹。我如果是金,几乎看不到非暴力运动的前途,也难于掌握非暴力运动的方向。我需要做的,首先应该是改变黑人群体的文化方向,提高黑人群体的文化品质,然后再争取平等待遇。但金很厉害,在暴力倾向严重的群体里首先提倡非暴力运动,然后在运动中一步步提高黑人群体的文化品质。我个人以为,不管金的努力有多少效果,都是那个民族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化身。 在我有些模糊的印象里,最早的非暴力抵抗出现于古罗马帝国统治之下:在他们武力占领的地方,一小群基督徒用他们崇尚善良、宽容、仁慈和忍耐的方式,对抗过执政者的暴政,拒绝过执政者的统治。不过那年代太久远,淡出了我们的视线。 到了近代社会,首先提出非暴力对抗的,是美国作家亨利·戴维·梭罗。 我买过他的散文名著《瓦尔登湖》,翻了几页就放下了,希望以后出版更好的中译本,然后再认真欣赏。再细致一点说,对外国语言作品的翻译,有些像油画或国画的印刷品,一般都看不出细节的精妙之处,但是,假如你遇到一幅制版印刷非常粗糙的印刷品呢,往往连整体的效果也看不出来。20世纪的中国,由于文学语言长时期惨遭破坏,翻译梭罗的《瓦尔登湖》无能为力,翻译他的论文还算可以。我读他在1849年发表的《论公民的不服从权利》,不仅看得下去,而且看的很有味道。现在挑选几个片段,我们来一起欣赏: ——从严格、正义的意义上讲,权威必须获得被治理者的认可或赞成才行。除非我同意,否则它无权对我的身心和财产行使权力。从极权君主制到限权君主制,从限权君主制到民主制的进步,是朝着真正尊重个人的方向的进步。 ——我想,我们首先应该是人,其次才是臣民。仅仅为了公正而培养尊敬法律的习惯是不可取的。我有权承担的惟一义务就是在任何时候做我认为是正确的事。 ——献身于根除一切邪恶甚至万恶之首的事业,并不当然是一个人的义务;他仍然可以从事其他一些合适的事务;但如果他不再关心铲除邪恶,那他至少有义务洗手不干,不给予实际的支持。 ——当臣民拒绝效忠,官员辞去职务,那么这场革命就成功了。就算这种作法可能会引起流血吧。当人们的良心受到创伤时,这难道不也是一种流血吗?由于这种创伤,一个人将失去他真正的勇气和不朽的气质。他会如此流血不止,直至精神上的死亡。 马丁·路德·金在大学一年级,读到了梭罗这篇论文,并且同列夫·托尔斯泰和圣雄·甘地一样,被这篇论文深深影响。我阅读过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领略了他“勿以暴力抗恶”的思想,觉得很有必要,以暴力制止暴力,带来的还是暴力。我还在后来的阅读里,多次看到人们对甘地非暴力对抗的描述,说他用这种方式,让印度民族从英国殖民者的统治下得到独立,是一位伟大的英雄。当然,也有不同的观点,比如,斯大林认为甘地的非暴力主义是对英帝国主义的妥协,背叛了人民,成了帝国主义的帮凶。 谁的说法正确呢?我看了更多的资料之后,觉得这两种说法都被放大了很多倍,并且忽略了一种时间上的巧合——甘地实践他的非暴力主义,英国想要放弃印度殖民地,都是处于同一段历史时间之内。放弃印度的理由有很多,比如看起来没有殖民地的欧洲国家发展更快,比如对殖民地的经济投入大于它的经济产出,比如在战后美国影响下各国都在放弃殖民地,比如英国在战后无力经营众多的海外殖民地,等等。其中也会有甘地领导的非暴力运动的理由,但很有可能,这不会是重要的理由。 由此我又联想到金领导美国黑人的非暴力运动,是不是也被放大了呢?如果,不是同美国政府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处于同一个历史时间,他们会有多大的成效?由此我又联想到,20世纪肯定不是非暴力革命的世纪,那么,非暴力革命的世纪,是不是远在天边,看得我们眼睛也花了,还是没有看见? 有意思的是,当金领导非暴力运动时,美国并不缺少领导暴力革命的黑人领袖,活动还非常积极。比如中国人更熟悉的罗伯特·威廉,他搞了数不清的暗杀、绑架,以后逃到古巴,又在1963年来到中国,受到中国最高领袖的亲切接见。1963年,中国最高领袖还为他发表了一份《支持美国黑人反对美帝国主义种族歧视的正义斗争的声明》。然后他一边在中国长期居住,一边担任从美国分裂出去的新非共和国的总统。 据说新非共和国的版图是美国的五个州。据说新非共和国只有版图没有国土。据说新非共和国的国民很少,全都任命为国家领导,没有一个百姓。 据说,知道此事的美国人,都把它当作一个玩笑。
丢什么也不能丢了灵魂 我羡慕大多数的人,他们活在没有负担的今天,自得其乐,自欢其缘。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很少的人活在记忆的过去,活在幻想的将来,记忆和幻想都是心灵的负担。现在,我想终止对1963年的回忆。我在那个普通的年份,耽搁得太久了。那个普通的年份,还有远远近近、大大小小的事情,在我眼前升起。 先从近处说吧。 我三哥读到小学四年级,放假时到乡下舅舅家住了二十多天,再回来时,带来了乡下人爱说的脏话。 我爹告诉他,把借老刘家的钳子送回去,他们家等着用呢。他顺口就接了一句:鸡巴毛吧。我爹一愣:你说什么?我三哥又重复一遍:鸡巴毛吧。 不许说骂人话!我爹把手一抡,结结实实地落在他脸上。他哭了:我大舅那堡子里,谁都这么说,我大舅他们也这么说。 我三哥说的是实话。辽宁农村里,很多人都这么说,在表示不耐烦、不相信、不以为然的时候。 我爹又给了他一巴掌:记住,不管别人怎么说,我们家的人,不说骂人话。 在那之前,我没有听大哥二哥说过骂人的脏话,从那以后,也没有听三哥说过骂人的脏话。在我的记忆里,我们那片工人住宅区里,很多孩子会骂人,孩子的老娘也会,她们像几年前住在乡下那样,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对方,身体向前倾斜,脚下一蹦一跳的,什么难听就骂什么。通常她们不会骂得很久,骂了几句就会动手厮打,就会有邻居帮助拉开。 这就是鞍山人的风格,喜欢动手打架,不喜欢动口骂人。离鞍山不远的大连就不一样,喜欢动口不喜欢动手。一次我乘坐大连火车站到马栏村的公交车,听到一场旷世精彩的对骂。先是一位女士的脚被踩痛了,她不由分说开口就骂,疾风暴雨一般,不容对方有插嘴的机会。车过了几站后忽然有个急刹车,她只是稍一愣神,被骂的女士抢了机会,立刻回骂,并且语速极快,骂到了一种很高的境界——不管你听还是不听,不管你有没有反响,骂得昏天黑地、痛快淋漓,骂得你再也插不上嘴。那一次体验,像是看一部四十分钟的独幕话剧,我应该在中途下车,却一直坐向终点,一直到她们在终点分手。 有些鞍山人到上海、广州等南方城市,给那里留下了东北人爱打架的强悍印象。本来按照当地的习惯,他们骂累了也不会动手,但是以鞍山人为代表的东北人,不等他们骂到第三句,一个直拳朝下巴打过去了。他们的嘴肿胀疼痛,第四句就骂不出来了。 国土很大,南方北方的差异很大。 美国也是一样,也有很大的差异,我在前一篇写到南方人和北方人对待黑人的相反态度,只是其差异的一种。其它的差异有时候被我们忽略,就像我们忽略了林肯、肯尼迪是坚定的民权主义者,这是他们两人与其他美国总统的重要区别。林肯颁布了《解放奴隶宣言》,给予黑人自由的身份;肯尼迪正在促使国会通过一项议案,给予黑人公平的权利。 和肯尼迪相比,杰奎琳对美国、对世界的影响,不会更深远,可能会更广泛。1960年代以前,欧洲人眼里的美国,虽然是经济上的暴发户,但还是让人瞧不起的土包子,没有辉煌的历史和文化,缺少修养也缺少品味。 可是在1961年,随着新总统继位,三十二岁的杰奎琳成为第一夫人,比先前的历任第一夫人,至少年轻了二十多岁,让美国所有男人女人的眼前突然变得明亮。美国女人把她尊崇为时尚品味、艺术风格、健康生活的领袖,开始狂热地追捧和模仿,像她一样说话、着装、读书和运动。比如,杰奎琳每星期要读十几本书,带起了美国人都去读书的兴趣。实际上,杰奎琳使美国的文化、饮食、时尚,甚至音乐都焕然一新,使美国人在短短几年里飞快进步,彻底改变了不修边幅的牛仔形象。我读到的文章说,戴高乐、赫鲁晓夫、尼赫鲁等一些著名的领袖人物,看到美貌、智慧、自信、宽容、勇敢、坚强的杰奎琳以后,也改变了对美国的不良印象,觉得美国有品位、有魅力了。 谁能想到,就在1963年,杰奎琳成了世界上最痛苦的女人。这一年她三十四岁,与肯尼迪结婚了整十年。这一年8月,她的第三个孩子出生,是个可爱的男孩,取名叫帕特里克。帕特里克出生时只有1.8公斤,是提前五个星期离开母体的。对于这早产婴儿,外面的世界太寒冷,太刺眼,太喧闹,也太痛苦。他在这世界上只停留了三天,匆匆忙忙到另一世界去了。埋葬了帕特里克轻飘飘的遗体,杰奎琳的精神快要崩溃了。 接下来是1963年11月22日,德克萨斯州。这一天阳光充足,建筑物的窗玻璃和凯迪拉克车身反射的阳光令人头晕目眩,坐在敞篷车里的杰奎琳几乎睁不开眼睛。前排坐着州长和州长夫人,州长夫人手里捧着一大束黄玫瑰。后排坐着她和肯尼迪,她的手里捧着一大束红玫瑰。街两边的人群密密层层,他们身着节日盛装,有的让孩子骑在肩头,一边激动地挥手,一边呼喊着肯尼迪和杰奎琳的爱称——“快看,他们来啦!杰克和杰姬!”几个小时前,飞机在云端飞行。总统的一位私人顾问担心肯尼迪此行的安全保障,肯尼迪对他们说:“如果谁想从窗口用步枪向我射击,谁也无法防止,因此又何必多操心呢?”不幸的是,肯尼迪的预感真的应验了。下一条大街拐角处,有一支加了瞄准镜的步枪从窗口向他射击。他头部中弹,白色脑浆和红色血液四处飞溅,头颅的一部分飞出车外。那时候的杰奎琳,还想爬出车厢,把丈夫的那部分头颅捡回来,以为这样能挽救他的生命。 可怜的杰克。可怜的杰姬。人世间最大的惊恐,人世间最深的绝望,在她生命余下的三十多年里,很难离开她的梦境——假如她还有梦的话。 梦是什么?梦是星期一的清晨,梦是放一只风筝,梦是浅色的希望,梦是拥抱着光明。活在世上的诸人,如果心已经死了,还会不会有梦?梦与人的思维关系更多,还是与人的灵魂关系更多? 我想起1963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发明奖的尤金威格纳博士。他大力支持量子学说内涵的哲学部份:人类具有一个非物质的意识力,能够影响物质的变化。 巧合的是,1963年的另一位诺贝尔奖得主、获诺贝尔医学奖的约翰艾克理教授,也在关注同样的问题。在他的获奖论文中说:神经细胞彼此之间有无形的沟通物质,这就是灵魂的构成。人体内蕴藏着一个非物质的思想与识力的“我”,它控制着大脑,就好比人脑指挥电脑,它使大脑内的脑神经细胞发动工作,这种非物质的“识我”,在肉体大脑死亡之后,仍然存在并仍能有生命活动形态,可以永生不灭。 我又想起来,196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诗人塞菲里斯,从少年开始被逐出自己的出生地,“他与被压迫和离散的人们遭受同样的命运,并不止一次地在他成年时期扮演着一个不可逃脱的角色——无家可归”(瑞典文学院的颁奖词)。但他真正的故乡,不是他的出生地,也不是他的祖国,而是灿烂辉煌的古希腊文明,那是诗人灵魂的故乡,也是塞菲里斯漫长又艰难的回家之路。 一下子想到1963年的三位诺贝尔奖得主,他们用不同的方式关注着同样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巧合?我想寻求答案,又担心物质与非物质、梦与灵魂的范畴太大了,让我迷失其中,找不到回来的路。 这可不是吓唬自己。 尤其是在1963年。这一年类星体的发现,让浩渺的宇宙更加浩渺,让神秘的时空更加神秘。此后,无论我们是谁,只能谦虚地说是一位地球人了。 而我们每个地球人所关心的,在喜笑怒骂的生活之上,应该有爱、公平和幸福,还要有勇敢、善良和高贵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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