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从俄国到中国——“土地革命”的理论与实践(附项小凯、孟庆延、王笑笑相关文章) 作者:林子搜集


 

从俄国到中国——“土地革命”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秦晖

来源:思想网

文史大讲堂·第13讲主题:从俄国到中国——“土地革命”的理论与实践

时间:2012年3月14日 19:00 地点:北京大学

我们说中国革命是“土地革命战争”,但土地问题是中国革命最关键的因素吗?国共两党分野是土地改革者和反土地改革者的分野吗?内战期间国民党失人心,共产党得人心是因为分了土地吗?这场内战以共产党胜利告终,这与土改之间是什么关系?

国共双方都不太重视“土地问题”国共两党的土地政策显然有非常大的差异,共产党的土改政策要比国民党激进得多。但如果依土地问题分析当时中国各支力量的话,国民党绝不是最保守的。国民党当然是反对暴力土改,但是它的意识形态中还是有所谓“平均地权”的内容。尽管很多人指出,因为国民党基层有很多既得利益者,因此贯彻这个意识形态有很多阻力,但是不管怎么说,国民党的理论中有这个意识形态。当时认为连和平土改都不必要的保守势力是第三方,所谓的第三方,就是在国民党和共产党之外的势力,比如民盟。民盟主要是两部分人:一部分是自由主义者,一部分是传统文化本位派。资本主义经济学强调维护产权,自由主义者对于国家没收土地这种做法肯定反对;传统文化本位派就更不用说了,本来就认为传统乡村非常美好、和谐,有德高望重乡绅,按照儒家的伦理把这个乡村治理得井井有条。而乡绅用共产党的话叫做土豪劣绅,而土豪劣绅这个词在国民党的语汇中也同样在使用。所以在土地问题上,共产党最激进,国民党次之,第三方最保守。

从1943年到1947年,国共两党为了解决他们的纠纷,进行了非常复杂的谈判,他们谈了许多问题,核心问题就两个,“一个是政权,一个是军队”,无非是共产党可以有多少军队,共产党可以占几把交椅。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当时国共两党都认同,区别在于共产党认为先搞政治民主化再搞军队国家化,就是国民党要先放弃一党专政我才能考虑我的军队怎么处理的问题;而国民党的理论是先搞军队国家化再搞政治民主化,共产党要先把军队交出来,然后我才开始搞民主选举。双方就在这个问题上争得不亦乐乎。除此之外还争了很多问题,甚至国共两党之间花了很长时间探讨怎么治理黄河。1943年到1947年国共谈判的文件有几百万字之多,一个字都没有谈土地问题。

中共土改学的不是马克思经典中国的“土改”是学习列宁经验,而非马克思主义。1861年,俄国搞了一次私有化。这次私有化是典型的权贵私有化。用国家权力将农村公社最好的一部分土地割出来交给了权贵。用今天的眼光看,就是搞了一次MBO(管理者收购)。当然,1861年的改革从方向上讲是进步的,是要走市场经济的道路,给农民自由、把土地解脱出来。但是过程很不公平,这当然就会遗留严重的社会问题。

经典马克思主义假设资本主义会消灭小农,待资本主义发达起来以后,小农变成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在这种基础上搞社会主义革命。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在俄国这样一个专制的国家搞土地国有化就是恢复“亚细亚生产方式”,是非常反动的行为。普列汉诺夫曾经讲:“如果按照民粹派的做法搞人民专制,然后由国家把土地控制起来,这样就会造成一种反动的政治畸形现象,犹如古代中华帝国和秘鲁帝国。”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非常强调“一定要经过一个资本主义的阶段,”因此,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呼吁资本主义热烈的程度甚至比资本主义还要高。

1907年的斯托雷平改革更是所谓的“警察式私有化”,就是把1861年以后剩下来这一部分农村公社也解体掉,这就引起了农民强烈不满。这种不满被马克思主义者看到,就此马克思主义者就展开了一场讨论:如何看待农民的不满。农民反对斯托雷平私有化,从本质上看是“开倒车”,逆历史潮流而动。马克思的理论是“农村公社应该解体”。但是农民的反对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个解体方式是剥夺农民。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到底怎么看这个问题?列宁便看准了农民的情绪是可以利用的,因此他主张摆脱教条“跟民粹派抢潮头”。

俄国土改不是布尔什维克的功劳1917年,布尔什维克并不控制农村,当时的布尔什维克主要是城市党,甚至不是一个工人党,而是一个士兵党。也就是说,布尔什维克在农村没有多少力量。革命在农村是一个自发的过程。现在的材料显示:“87%的土地分配是在布尔什维克执政前由农民自发完成,所谓农民自发就是基本上是由农村公社来搞的。”布尔什维克在农村建立政权时,土地已经分完了。农民不懂什么地主、贫农的阶级划分,更没有搞你死我活,只是把土地拿回来就是了。通过这样一场土改,俄国形成了传统农村公社的一统天下的局面。讲得简单点,俄国农村很大程度上回到了斯托雷平改革以前的状态,绝大部分土地是属于农村公社所有,但是这个过程并没有发生什么一个阶级和另一个阶级的斗争。

直到1927年,俄国农村还有95%的土地属于农村公社,私有土地很少,农民集体主义非常发达,这种农民的集体主义和布尔什维克国家对农民的要求对立,布尔什维克要搞的不是集体主义,而是国家主义,就是国家把农村控制起来,农村中的粮食可以随意调走,他要做到的是这一点,他为此就要搞集体农庄。1929年的集体化搞得非常血腥,俄国农民对集体化的抵抗是非常之惨烈的,有人称之为“斯大林的农民战争”,俄国把一百多万富农给流放了。有人说这是极左,从今天看起来也不能简单那么讲,当时之所以搞得那么惨烈,的确和农民的反抗很强烈有关系。为了摧毁这种传统集体主义,要建立官方集体主义,其中一个办法就是在农村展开阶级斗争。在俄国阶级斗争不是土改时搞的,而是集体化的时候搞的。

1929年的农村革命,实际就是一次在农村中展开阶级斗争,瓦解乡村传统认同,清除民间组织资源,建立高度科层化官方控制体系。这套农村改造模式在俄国不是和土改同时进行,而是和集体化同时进行。但是在中国就不是这样了。中国地主绝大多数是2000年私有制下形成的老百姓,只不过是比较富。普通农村和平民地主之间本来怨恨并不大。这与俄国的情况不一样。当时俄国这个过程中产生的阶级斗争舆论已经上升为一种意识形态传到了中国,然后由中国去发动中国的农民对农民进行流血斗争,从而形成了现代中国的革命史。

国民党为“抗战”把农民得罪光了对于农民来说,他们不喜欢国民党,同情共产党,是抗战期间非常突出的现象。在抗战之前,农民在国共之间的倾向性并不是非常明显,这也是土地革命没有成功很重要的原因。但是抗战期间国民党和农民的矛盾的确变得很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国民党在抗战期间横征暴敛急剧增加。抗战期间国民党财政状况有了很大变化,抗战以前国民党的财政基本上是靠东南沿海通商城市,那个时候田赋属于地方财政,中央财政是不拿的,但是抗战就不一样了,东南沿海国民党原来一些财政基础都没有了,国民党把它的全部负担移到农村。而且为了解决战时财政问题,抗战刚一开始就实行所谓“田赋收入归中央”,而且为了田赋增收,开始扩张乡村组织,搞了很多基层干部。那时候国民党的基层干部都有一个特点,就是和共产党搞的农民运动一样,搞“痞子运动”,搞一些很横的人管农村,可以想像这些农村干部做了什么事,主要就是要钱、要粮、要命。当时乡村中有头有脸的人也没有多少人愿意干这种事,因此国民党基层干部跟农民关系的确很坏。

曾经有人统计了民国时期三千多起农民骚乱,绝大部分跟地主地租没有多大关系,都是跟国家的行为有关系,都是跟基层干部的腐败、敲诈勒索、贪污公款有关,一直到土改的时候还是这样。我们党发动“土改”让农民诉苦,看农民诉苦的材料就会发现,绝大部分诉苦诉的并不是周扒皮收了我的地租,基本上诉的都是官府的苦,讲得简单一点就是所谓的政治压迫,所谓政治压迫就是国家的横征暴敛,而地主经济剥削这种诉苦案件是很少的。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打仗会增加农民负担,共产党也要打仗,而且共产党打仗负担也是来自于农民,为什么农民同情共产党而反对国民党?农民对共产党最初的好印象就是因为共产党比国民党清廉,统治成本要低。

就全国而言,内战期间共产党统治区农民负担平均比国民党统治区更重,因为共产党统治区毕竟比较小,而且穷的地方比较多,国统区地面比较大,还包括江南那些富裕的地方。但是,中国国家财政统一调配能力是很差的,很难从一个地方征收资源用于另外一个地方,而当时国共内战主要涉及地区,比如华北、山东、苏北、陕西、山西,国共两党农村基础都差不多,大家都就地征粮,老百姓还是欢迎共产党,原因是国民党比较腐败,统治成本比共产党要高。

暴力土改叫农民纳“投名状”通过打仗来夺取天下,仅仅讲民心向背很重要吗?我们经常讲一句话,“得人心者得天下”,这句话讲讲可以,真的要落实在什么条件下才真正的是“得人心者得天下”呢?只有民主选举。比如我认为共产党比国民党好,选举时我就会投共产党一票。但如果是国共两党打仗,即使我认为共产党比国民党好,我愿不愿意为共产党“抛头颅洒热血”就是另外一个问题。战胜者一方与其说要赢得民心,不如说要尽量动员资源。战争胜负归根到底是动员力,不取决于哪一方得到的好感更多,而是取决于哪一方能够为你玩命的人更多。我愿意投你一票,未见得愿为你“抛头颅洒热血”,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虽然老百姓同情共产党,厌恶国民党,这一点不需要土改就可以做到,但是如果要做到高强度的动员,这个同情是不够的。为了动员资源,就必须要“土改”,这时候的土改含义就不是平分土地了。

有人做过统计,整个土改运动中70%的流血是发生在1947年前后的老区土改,而老区土改基本上没有平分土地功能的。什么叫老区?所谓老区就是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已经统治了很长时间的地方。抗战时期共产党没有搞土改,但是仍然搞的是减租减息,公平负担。总而言之,还是要把地主基本上剥夺了,只不过不搞暴力阶级斗争。到了1946、1947年的时候,土地已经是非常之分散,老区是没有什么土地可分的,但是恰恰是老区土改,几乎是村村流血,没有哪个村是不死人的。

很多材料显示,晋绥边区土改流血比较厉害,说那里是康生主持的,所以极左。康生现在被认为是一个坏人,因此他搞的土改就比较好说。可是我们要知道,晋绥边区绝不是最左的,绝不是流血最多的。晋冀鲁豫地区土改也是村村死人。说晋绥边区的土改是康生搞的,毛主席不知道,这怎么能服人呢?晋绥边区跟陕甘宁边区只有一河之隔,晋绥边区的两个人就是毛主席派出去的,一个是毛主席的大秘书,一个是毛主席的儿子毛岸英。

当时,《人民日报》在土改动员时曾经登有一个案例,说的是辉县二区南平乐村。这个地方已经搞过好几轮了,都认为搞得差不多了,但是还不够,有几家地主没有斗。最有意思的是说:“如经地(经营地主)张自如,人三口种地产量二一石,每人平均七石,比全村平均数多百分之五。”就认为这是非常严重的问题。经地丁国平,人九口,地五十一亩四,其实经地丁国平人均收入连平均都达不到,因为通过张自如的例子可以算出平均值,“但是他家的生活不错,因为他有一个儿子是小学教师,儿子当教员,每月有一笔工资,儿媳妇戴着首饰,穿戴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这就认为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不断地查、不断地斗,一定要斗死人。每个村都建立了各项数字统计表,统计显示了群众打死人的数量和斗争果实分配表。斗争果实中土地是很少的。如河南这个土改点,全村两千多亩土地中只有161亩是胜利果实,也就是说有7.2%的土地被重新分配,可就在这个113户的小村庄就有七个人被群众打死。吴村6000多亩土地,只有500多亩是斗争果实,但是这个村被打死20个人,其中地主14个,还有5个是特务,1个是恶霸,在这个斗争当中有18%的人逃亡了。

老区土改出现的逃亡是非常严重的,国共双方都有统计数字,我在台湾看过国民党方面的统计数字,数字差不多,大约是20%。这场土改运动的结果是斗死了2%的人,斗跑了20%的人,这20%的人逃到国民党那里,大家想想会造成什么样后果?这些人就是我们经常谈到的“还乡团”。在国民党称他们为匪区难民,怎么对待他们是非常头疼的事。国民党有人主张是武装这批人,支持他们打回去,他们可以成为国军的群众基础,可以提供各种情报等等。后来经过讨论,这个计划被否决了。国民党觉得如果这样做就得罪了80%的人,反而很糟糕。后来的结果证明国民党很失策,不支持这20%的人,你就完全没有任何社会基础。但是如果支持这20%的人,你就和80%的人站在对立面。国民党最后没有组织他们还乡,让他们自谋出路,结果这些人很多都是在国民党统治区流离失所,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也变成了国民党的反对势力。

为什么要搞得那么血腥?农民也许不会为了几亩地“抛头颅洒热血”,但如果共产党的胜利他们可以得到好处,共产党的失败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那当然他们就会容易被高度地动员起来。因此,一定要搞流血土改。流血土改搞到什么地步呢?一个4075人的村子,斗争中打死了25人,其中只有两个人是地主,四个人是富农,其中有10个叫做恶霸中农,有9个叫恶霸贫农,全村被斗争的户达到332户,被斗争1201人,斗争中的积极分子862人,其中真积极分子271人。在打死5条人命后,这些半积极、假积极的人都交了投名状,最后不得不变得真积极起来了。要让大家抛头颅洒热血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让你没有退路,有了投名状就不怕发动不起来了。1947年4月,刘少奇到晋察冀中央分局讲到,“要以复查为中心,动员党政军民的力量搞个彻底,所谓搞彻底就是要死一些人,搞彻底了,负担重些,农民也甘心,扩兵也容易。”再三复查的意义并不在于再找一点土地,而是再流点血,一定要形成一种你死我活的氛围,只有这样高强度动员才可以实现。

在土改中分的是谁的土地呢?一部分是地主土地,还有另外一个部分就是分掉农村中的族庙公产,把传统农村中作为传统认同象征的社区公有土地彻底消灭,实现百分之百的土地私有化。这样土改以后的中国农村就变成百分之百的小农私有制。

1929年,俄国的布尔什维克在农村公社的基础上搞集体农庄遇到了极大的阻力,要流血成河,付出惨重代价才把农民赶进集体农庄。但是在中国这样“一小二私”,完全没有集体主义的背景下,却很容易从“一小二私”变成了“一大二公”。俄国1929年集体化的时候爆发了很多农民暴乱,仅仅伏尔加河中下游地区就有70万人,苏联出动了大量正规军,出动了飞机、坦克,还出现了红军哗变。但是,中国在集体化过程当中却要平静得多,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土改中的你死我活,一个方面提供了高强度动员机制,把组织资源高度的一元化;另一方面,把传统的乡村认同一扫而空,使得乡村社会彻底丧失了自主治理能力,以至于到了1960年出现饿死几千万人还基本维持平静。

原载《文史参考》2012年第8期(4月下)

 


残酷的中国“土地革命”神话

作者:项小凯

来源:共识网

长期以来,国内的主流观点认为,近代中国必须首先进行“社会革命”——其核心是“土地革命”,亦即“打土豪分田地”,才能摆脱经济落后的状态,走上工业化发展的道路。这个观点为执政党提供了坚实的合法性依据。按照这种解释,20世纪前半叶共产党的成功,在于它代表了历史的前进方向,进行了彻底的“社会革命”;而国民党的失败,恰恰是因为它“革命不彻底”,走向了历史的反面。

国外也有一些持类似观点的学者。如法国汉学者玛丽·克莱尔·贝热尔,就认为中国近代不仅需要进行政治革命,以建立宪政民主,还需要进行社会革命,以打破旧的社会秩序。美籍学者邹谠,在其《中国革命的再解释》一书中,也强调因为中共进行了社会革命,从而获得了更多的合法性。

在笔者看来,需要澄清两个问题:1.“土地革命”以及“社会革命”,是近代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前提吗?2.近代中国农村所发生的,真是一场“革命”吗?

中国近代的“小农模式”以及土地的集中程度,常被一些学者所诟病。但是,环顾东亚,日本、韩国、台湾,无一不是在“小农模式”的基础上,获得了农业的高度发展。农业发展的关键,在于提高人均农业产值。类似于美国、加拿大的机械化的大农庄,固然可带来规模效应,但东亚的高密度传统农业人口的现实,已经否定了激进地推行大农庄模式的可行性。

就拿中国自身的经验来看,50年代后期的农民公社运动,造成大量资源浪费,之后与政治高压一同造成了惨重的大饥荒。在这之后,“农民公社”在形式上一直存在,但其效率极低,同时农民受到工农剪刀差的剥削,生活极为困苦。根据统计数据,中国在1975年的农业人均产值,仅为85美元(按2000年美元计算),还不如同期的印度(107美元)。

显然,农业现代化的同时也应该伴随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人口的比例应该随之减少。但是中国在49年以后,严格实行城乡割裂制度,农业人口比例被长期控制在80%左右。农民被剥夺了土地产权,并被严格限制迁徙。所谓的农业集体化或者农民公社,无非是20世纪的另一种农奴制度。与此类似,前苏联的集体农庄以及“农业城”,由于缺乏激励机制,长期以来效率极低,毫无发展优势可言。前苏联需要经常大量进口粮食,以弥补农业生产的缺口。

中国70年代末开始,农业大幅度发展,并非是因为耕地合并扩大了耕种规模,而主要是把部分产权归化给了农民,增加了劳动激励。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如化肥、机械化、温室等,在“小农”的模式下照样工作的很好。

20世纪30年代,中国大约有14亿亩耕地,3亿6千万农业人口。其中超过40%人口属于自耕农家庭,剩下大多数为半自耕半租佃状态。只有不到2%人口完全没有土地。地主只拥有土地总量的约三分之一。和近代其他国家比较,中国土地的集中程度,也只不过是位于中位水平。

实际上,当时农村的主要问题,并非是土地占有不均,而是农业生产技术落后,人均产量过低,再加上缺少农村信贷服务,高利贷等导致大量农民破产。正确的解决办法,不是靠“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而是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建立保护农民的现代金融制度,并适度减租减息,正如二战后日本、台湾所做的那样。

因此,对于第一个问题,可以肯定的说,“小农模式”,以及20世纪前半叶的中国土地占有状况,并非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主要障碍。认为中国必须依靠“土地革命”才能走上现代化的观点,在历史事实上站不住脚。

那么,再来看第二个问题,中国的所谓“土地革命”的实质是什么。

正如费正清编著的《剑桥中华民国史》所记载的那样,近代中国产生过两种类型的农民运动:一种是自发形成的农民运动,一种是共产主义推动的农民运动。自发的农民运动,一般具有明确的具体动因,如抗税抗役。农民的抗争矛头,直接指向官府势力,而不是农村的地主富农。在这种运动中,农民主要反对的是来自权力的欺压,并没有产生斗争地主富农等阶级斗争的倾向。

但共产主义推动下的农民运动,则与之完全不同。阶级斗争成为运动的主导思想,地主富农等财富拥有者,成为斗争的名义上的标靶。更重要的,“阶级性”成为含糊不定的操纵标杆,不但地主富农被定性为“阶级敌人”,连许多贫穷农民也被卷入其中,成为这种“阶级斗争”运动的牺牲品。

彭湃于20年代在广东陆海丰的事迹,为这种共产主义农民运动提供了极好的分析样例。彭湃出生于地主家庭,曾留学日本。在推动农村运动时,他用金钱收买手下,用小报向农民夸大宣传,在农村内部掀起阶级斗争。这样,农民和地主的关系,被人为地对立激化起来。

但即使这样,大部分农民仍然犹豫不定。中国的农民传统而保守。尽管长期以来,农民的生活非常贫困,但他们长期习惯于传统秩序。彭湃的共产主义运动,因为农民的这种保守态度,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阻碍。

为了进一步推动运动发展,彭湃采取了激进的手段,这种手段就是杀戮。彭湃领导下的农民协会,组织过多次屠杀,屠杀的对象不只是地主富农,还包括其他所谓的“阶级敌人”。在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这些残酷事件之后,农民们发现,原来他们已经不能洗去手上的鲜血,由此踏上了暴力“社会革命”的不归之路。

残酷的屠杀,使农村的社会关系彻底对立,任何人都无法置身事外。彭湃提出口号:“谁不站在我们这边,谁就是我们的敌人”。不是支持就是反对,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彭湃以及他的组织,举行过多次屠杀大会。新砍下的人头被绳子穿起来,旁边是彭湃以及其他组织者,在为农民做激情的宣传演讲。

正如很多政治运动家在实践中经发现的那样,暴力与恐惧,是绝佳的动员手段。曾发生在中国土地上的“土地革命”的实质,是一种使用暴力与恐惧,发动社会斗争的“投名状”。财富与土地的再分配,只是这种“投名状”运动的副产品而已。

长期以来,中共在1946到1948年所进行的大规模暴力土改运动,一直困扰着历史学者。根据刘少奇对苏联大使的谈话透露,仅47年“被消灭的地主、富农,还有一部分中农,约有25万人”。一些学者如台湾李永发、大陆李炜光认为,这可能是在为即将到来的大规模内战进行财政准备。但根据杨奎松教授的研究结果,无法从经济角度来解释,为何要实行这些土改;而且过激的暴力行为,也明显造成了经济与人员损失。这从侧面印证了这个结论,即暴力土改的主要动机,并非在于解决经济问题。

体制内,也有对这种暴力土改的反思。杜润生,这位后来的农村改革专家,在提及和平土改的可能性时说到,1946年共产党内部曾有过文件,打算以公债购买方式,进行土地改革,但后来仍然选择了暴力土改的方式。谈及此事,杜润生说到,土地改革,“既是一场经济变革,又是一场阶级斗争”。

秦晖教授的分析结论,直指问题的核心:暴力土改,就是逼迫农民纳“投名状”。在大规模内战前夕,很多曾经土改过的地区,仍然再度进行暴力土改。田地已经分好了,再推倒重分。这明显不是在解决土地财富分配不均的问题,而是在为大规模内战,用暴力与恐惧进行社会动员。

到此可以断言,发生于近代中国的一些列运动,本质上并不是所谓的“社会革命”和“土地革命“,而是一场利用宣传、暴力和恐惧,所进行的大规模社会动员运动。尽管它成功地发动了大批农民,实现了政治与军事斗争的胜利,但它的本质不是革命。它只是破坏了一些旧东西,但并没有带来更好的新东西。

被假象与谎言所包装的“社会革命”和“土地革命”,是一种剧毒的伪概念。它给非法的暴力手段批上了华丽的合法性外衣,但在现实中却给社会造成了难以愈合的巨大创伤。当今中国,或许也在正面临着转型的各种挑战。前车之鉴,谨以此文,希望中国不要重蹈过去的覆辙。

 

我所亲历的两次“土地革命”以及现在的反思

作者:王笑笑

来源:思想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后,曾经搞了两次土地革命,我都亲身经历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感慨万端,一言难尽。把它记录下来,反思一下,是必要的。

第一次是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共产党发动贫下中农搞土地改革,打土豪分田地,简称“土改”。

我所在的丰润县北部的一个小山村,在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就扎下了根,所以日本一投降就开始了土地改革。由于有多年形成的群众和思想基础,所以党一号召就动起来了,来势很凶猛,进展很迅速,走在了周围其他村的前面。成立了贫民团,我父亲是其中的治安委员,负责维护全村的治安;组建了儿童团,我的大哥二姐(大姐参加了八路军)每天晚上参加儿童团组织的活动,很是活跃;我每天挎着书包去上学。正如歌中所唱的那样,真是“解放区的天是明亮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村里只有一户大地主,姓郝,我母亲也姓郝,有点亲戚关系,虽然不是近亲;一户富农,姓张,家大人给我认了这家的女主人为干妈。平时关系都很好,没有发生过不愉快的事。

可是运动一起来,就变成了敌我关系,真是“亲不亲,阶级分”。

给我的印象是暴力土改,对地主富农一律扫地出门,不但生产资料分给无地少地的贫下中农,而且家里的浮财也被分掉。还不仅如此,地主分子还遭受了皮肉之苦。有一次我去上学,从学校下面一块平地旁边路过时,发现聚拢一伙人,近前一看,看见一个人趴在地上,我父亲扬鞭抽打着那个人,还激愤地喊着什么话。我很害怕,加快了脚步,急匆匆奔向学校。恻隐之心从我幼小的心灵中油然而生,感到那个挨打的人很可怜,不知他犯了什么罪;我父亲从没打过我,为什么打那个人?有什么仇恨?

我们村和邻村黄家屯距离只有五华里,比较富裕,大户比较多,群众发动不起来。工作组就发动邻村的人到那个村去“抢大户”。在一天的晚上,我大哥跟随村里一伙人去了那个村,在众人哄抢中抢到一个狐狸皮围脖。只是还没有来得及用,就在后来的“搬石头”中被村里其他人抢走了。

有一天民兵从村西公路上截来一个年轻人,带到我家里,交给我父亲查办。这个人见到我母亲就跪下求饶,声泪俱下。经追问,得知他是遵化县人,家里是大地主,父母被打死了,自己害怕,跑了出来,恳求我们饶命。父母心一软,就把他留下了。过了不久,他灵机一动,“干妈、干爸”不离口,嘴很甜,就认了干亲,成了我家的一个成员。我又多了一个哥哥,一块吃饭、睡觉、干活,关系很好。后来由于我家也被斗,他只好回原籍,运动已平寂下来,没有再清算他,绕过了一劫。全国解放后,我们全家逐渐移居辽宁,他也到那里再次投奔我们,在我们的帮助下工作了一段时间,“反右”一开始,他害怕被整,就回原籍了。这是后话。

土地改革我家分得了土地,又多了一个劳动力,买了两头驴,放牧三十多只羊,真是小日子“芝麻开花节节高”,过得很红火。

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放学回到家里,一进屋,见四壁皆空,杯盘狼藉,母亲和弟弟也不见了。我不知是怎么回事,就问二审。她说来了一伙人,把我们家给抄了,把我母亲也带走了。二审给我做了饭吃。不几天,母亲抱着弟弟回来了,她说受到一些人的辱骂,愤愤不平。

祸不单行。父亲在外村唱驴皮影(唐戏),宣传共产党的政策。可是在一天晚上大祸临头,被一伙人强行带走了,带到了共产党的土监狱,关了几天。

祸从天降,接连发生,蒙在鼓里,不知何故。直到父亲出狱后才得知是在“搬石头”,——共产党认为一部分党员土改后富裕起来了,不再革命了,成了继续革命的绊脚石,只有把这部分人搬掉,革命才能继续进行。我家就成了被搬的大石头。

驴没了,羊没了,但土地还在,维持基本生活还行。后来也没有平反,被抄走的东西一件也没有归还。斗完了地主富农,自己也没有躲过被斗的厄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至今也搞不清楚。

两场恶斗过后,紧接着又来了还乡团。国民党接收地方政权,被斗的地主纷纷投奔,组成还乡团,回村反攻倒算,我家成了对象之一。由于村政权还掌握在共产党手里,民兵有几杆枪,所以还乡团不敢白天进村,只在夜间骚扰。他们在南山顶上喊话,恐吓斗他们的群众,喊完话就溜之大吉,民兵也捉不到他们。

为了躲避灾祸,无奈,我们全家人只好夜里离家各奔东西。每当黄昏时分,我母亲骑上小毛驴,抱着小弟弟,我跟在后面,越过一道山口,在崎岖的山路上前行,到邻村亲戚家躲避,次日清晨再返回家里。

我也曾和大哥在北山坡梯田上夜宿,铺着地,盖着天,身下是松暖黄土,睁开眼是满天的星斗,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一段时间后,感到太麻烦,就不再往外跑了,住在自己家里。但是有一天晚上却真的被还乡团堵在屋里了。全家正在熟睡,忽然听到窗外院墙上有人喊我父亲的名字。父亲披衣下炕,走到院子里。我们蜷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生怕那个人扔进来手榴弹。只听到那个站在院墙上的人教训我父亲:“咱们都是乡里乡亲的,你受了共产党的骗,不该斗我们,赶快反省吧,蒋委员长又回来了……”我父亲一声不吭。好在那个人把我父亲教训了一顿就走了,全家绕过了一劫,非常后怕。这个人就是被我父亲鞭打的那个人。他没有像我父亲打他那样打我父亲,更没有扔手榴弹炸我们全家,可见这个地主的儿子并没有恶意报复之心。国民党退守台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父亲又当了村干部,也没有揭发报复他,直到两家都在辽宁同一个城市安家落户,平安相处,其乐融融。

有了这一场惊吓,再也不敢在家里过夜了,经与远在十里开外的三姑家商量,搬到那里暂住了一段时间。

到了1948年,解放军开始反攻,还乡团不敢再来骚扰了,生活安定下来了。

第二次发生在1956年。经过土改,农民都有了自己的耕地,劳动热情满高涨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三十亩地一头牛,孩子老婆热炕头,是对当时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当然,有一部分农户由于缺少耕畜,几家共用一头牛或驴,耕地、拖运都很困难。共产党号召组织起来,理由是个体单干抵御不了天灾人祸,还会发生两极分化,贫下中农还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只有组织起来依靠集体的力量才能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群众听党的话,热烈响应。起初成立了互助组,后来又成立了互助合作社(初级社),但土地还是自家的,所有权不变,入了社的土地还能分红。到了1956年,又前进了一大步,发展为高级社,土地归公了,不再分红。大家相信共产党,跟着共产党走,纷纷把土地证和大农具交给公社,一心盼望着过上更好的生活。暑假我回到村里,自愿协助村里登记乡亲们入社的土地和大农具,并不包括房基地。不到两年的时间,又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真是一天等于二十年,共产主义就在眼前。共产主义是天堂,没有公社不能上。人民公社既然是上天堂的天梯,乡亲们也就热烈响应,纷纷加入。无论是祖辈传下来的土地,还是刚分到手的土地,全部归公了。乡亲们两手空空,收获的粮食不能自己支配了,任凭上级征购,甚至把口粮也征走了。“瓜菜代”充饥,填不饱肚子。

在一年的暑假我回村里看望相亲,一进村,不见人影,感到死一般的沉寂,家家户户烟筒不冒烟。进了舅舅家的屋子,只见舅母躺在炕上,皮包骨了,肋条骨一根一根暴露在外面。见我进来,费了很大的劲才支撑起来,有气无力地说:“你大舅到东北逃命去了。不得了哇!咱村已经饿死人了……后院院子里还有几根黄瓜,你摘了吃吧。”我很害怕,不知如何是好,说了几句安慰的话,就离开了。回到唐山市姑母家,我谈了见到的情况。他们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千万不要对任何人说,就顶算什么也没有看到。

我真不明白,既然宣传说个人单干抵抗不了天灾人祸,还会两极分化,吃二遍苦受二茬罪,只有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才能过上像天堂一样的好生活,为什么乡亲们响应了共产党的号召,反而过上了这样悲惨的生活呢?!不但没有能够过上天堂般的美好生活,反而有人下了地狱呢?两极分化确实没有发生,可是普遍贫穷却是事实。说是天灾造成的,可是集体化为什么也战胜不了天灾呢?为什么把农民的口粮也征走了呢?

这些问题,在当时是不能说不能问的,当然也就得不到正确解答。可叹的是,至今仍然在争论不休。

回首往事,历历在目。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是耶、非耶,需要弄清。

民主革命本来是资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其任务是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发展资本主义大农业,进行集约化大生产。个体小生产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属于落户的生产方式,理应被资本主义大生产所取代。至于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方式是什么样的,以及何时才能产生、如何产生,那是将来的事,不但当时的人们搞不清楚,就是现在的人们也说不清道不明。既然由于我国的资产阶级软弱,承担不起民主革命的任务,只能由共产党来完成,就应该根据经济发展规律把个体农业逐渐引导到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轨道上来,而不应该分田到户使个体经济普遍化。这样做不是进步,而是倒退。再说,既然明知将来要搞集体化,明知个体经济抵抗不了天灾人祸,为何还要分田到户呢?贫下中农根据共产党颁布的《土地法大纲》分到的土地,是合法取得,后来又是根据什么法令予以没收呢?再说,房基地属于生活资料,不是生产资料,为什么也神不知鬼不觉地成了集体财产呢?已经过去了五十多年,实践已经证明没收农民的土地是错误的,为什么还不改正呢?究竟是为了什么?难道六亿多农民仅靠那每人平均不到三亩地的使用权就能过上小康生活?真是不可思议!

笔者在写了上面这些文字后,也在思考下面几个问题:

(1)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究竟是什么?是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还是发展个体经济?

(2)资本主义是不是人类社会自然的发展阶段?它是可以越过或用法令取消的吗?(3)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是怎么产生的,能够用暴力创造出来吗?

(4)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有好日子过,就认为不再革命了,就成了“继续革命”的革命对象?搬石头,把土改中的积极分子当成革命的对象;以合作化为名搞集体化,使得刚刚生活好转的农民再度陷入贫困状态,饿死了几千万人;整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们也都是掌了权没过上几天好日子的人;等等,为什么总是把富人当做革命的对象?难道真的只有“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毛泽东语)?

(5)一个对人民负责人的严肃的政党,应该正视自己的历史,正确评价自己创造的历史,从历史中汲取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不掩饰自己的罪错,不讳疾忌医,这是自信的表现。只有对过去自己创造的历史有个正确的认识,才能正确做到继往开来,避免重蹈覆辙,开辟新的未来。中国共产党每隔一段时间就对过往的工作进行总结,已经有了两次,这个优良传统应该继承并发扬光大。前两次都是创造历史的人自我评价,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难免有不当之处。现在创造那段历史的人大部分已经作古,一部分虽然还健在但也退出了政坛。新一代领导人应该突破前人思想的局限,有新的认识,用新的思维以新的视角审视以前的历史,得出新的结论,指导今后的工作,开创新的局面。避免总在前人的结论中兜圈子。近日共识网登载了韩钢《中共党史研究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新版)》,介绍了二十个有争议的重大历史问题,很有搞清楚之必要。只有这样,才能从前人的认识中解放出来,更上一层楼,创造新的局面。我相信十八大新选出的领导班子一定会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来源:共识网

 

学术史视野下的中国土地革命问题——议题转换与范式变革

作者:孟庆延

来源:思想网

【内容提要】土地革命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最终完成战争动员并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因素。在有关近代中国革命的诸多研究中,土地革命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本文在细致梳理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尝试从问题意识、理论范式与具体议题三个不同层面,从学术发展史的角度对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做一批评性回溯,以此澄清土地革命的问题化过程,进而理清学术的内在理路与发展变化过程,洞悉不同研究传统与理论视角所存在的问题与局限,为新的学术研究的展开奠定基础。

【关键词】土地革命/共产主义/极权主义/问题意识

土地革命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最终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因素,无论国内学界还是海外中国研究,都将土地革命作为自身领域的焦点问题。但到目前为止,学界更多地是将土地革命的重要性作为一个不证自明的命题而存在,缺少对下述问题的有力回应,即:土地革命究竟是如何成为学术界研究的重要议题的?土地革命本身的“问题化”过程是怎样的?

本文将从“问题意识”、“理论范式”和“具体议题”三个层面①对目前国内外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进行梳理和述评,希望在对土地革命本身的“问题化”进程进行回应的前提下,发掘目前学术研究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新的学术研究的起点。


一、从极权主义到社会革命: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的发展及其影响

对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的关注与研究乃是与海内外学界对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这一更为宏大的学术关怀与问题意识密切相关的。应该说,土地革命这一研究议题是作为“中国共产主义革命”这一问题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的,因此,首先需要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本身的渊源与流变出发对相关学术研究进行梳理,才能明确土地革命在相应问题谱系中的位置。

在美国的中国学研究领域,中国革命史的研究一直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从美国中国学研究所关心的核心问题及理论视角来看,大致可以概括为从“极权主义”到“社会革命”这样一个主要的变化过程。②

(一)“毛主义”与“极权主义”

最初对中国共产主义革命产生兴趣和关注的是以史华慈(Benjamin Schwartz)为代表的一代美国学者,他们围绕领导共产党政权夺取革命胜利的“毛主义”究竟是不是“极权主义”这一问题展开了长达十年的争论。史华慈在1952年发表了他的重要著作《中国的共产主义与毛泽东的崛起》,提出了“毛主义”的概念,从而将中国的共产主义定义为经典马克思主义的异端。史华慈(2006:184)关心的基本问题在于:“以某种信仰为基础的历史运动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最初的基本前提而依然保持它的特性?”在他看来,“毛主义”的特征不在于理论层面,而在于战略层面,即一个按照列宁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由于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信条而充满活力的政党组织,这个组织的群众基础则是由纯粹不满的农民所组成;“毛主义”的战略与有力的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在前期,他选择将根据地建立在几省交界地区,从而远离行政和军事权力的中心地区;而在后期,则主要利用了民族主义情绪将农民组织起来,结合在一起,最终将中国共产主义运动推向了胜利。

魏特夫(Karl Wittfogel)则不同意史华慈将“毛主义”归结为“马列主义异端”这样的判断,尽管在最初他并未直接处理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这一具体议题,而是通过对中国古代史的研究来回应史华慈的命题。在魏特夫(1989)看来,在中国社会中,社会生产方式并非如同马克思所定义的那样经历了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的不同发展阶段,而是一直停留在所谓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之中。魏特夫的研究引起了很大反响,其笔下的所谓东方专制主义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实际指向了所谓共产党的“极权统治”,他认为,包括苏联和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制度不过是东方专制主义的翻版罢了。在魏特夫之后,鲍大可(Doak,1960)在其著作《共产主义的中国和亚洲:对美国政策的挑战》一书中,首次公开将中国的共产主义定义为极权主义。

继承了魏特夫这一脉观点的主要是包括麦克莱恩(Charles B.Mclane)在内的一系列研究者,后者在1958年出版了《苏联政策与中国的共产主义,1931—1946》一书。在这些研究者看来,史华慈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考察当时共产国际以及苏联对中国的影响,也没有去处理苏联革命与中国革命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之间的异同。

接续史华慈观点与传统的是施拉姆(Schram,1963),他强调要看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经验的结合情况,指出不仅要考察在二者结合中孰轻孰重,而且要考察二者是如何结合的。迈斯纳(2004)则继续强调“毛主义”并非极权主义,而是马克思主义,因为毛保持着“乌托邦主义”的冲动,同时又根据中国国情,将马克思主义同所谓的“民众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塑造了“毛主义”主导下的共产革命。另一不能忽略的著作就是魏斐德(Frederic Wakeman)的《历史与意志:毛泽东思想的哲学透视》一书,这本书认为共产党的胜利源泉乃是抗日战争时期的农民民族主义,并强调共产党具有动员农民民族主义的强大能力,以此回击苏联阴谋论和苏联影响说(魏斐德,2005)。魏斐德对于农民民族主义的解释思路也为其后大众动员、社会革命的基本视角奠定了基础。

(二)社会革命与大众参与

在极权主义与毛主义激烈争论的时期,研究者或限于材料,或由于理论视角的局限,只将焦点汇聚在上层政治精英的身上,研究共产主义者本身的哲学思想与政治理想以及政治精英之间的权力斗争。这些研究都与下层社会没有直接的联系,而在这一思路下,土地革命也还没有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这种情况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发生了转变,美国的中国革命史研究开始不只将中国共产主义革命作为“毛主义”或是“极权主义”来理解,而是将其作为一场社会革命和大众参与过程来加以考察。

在魏斐德的研究中就已经露出了此种转向的某些端倪,他所强调的对农民民族主义的关注,实质上已经开启了对共产主义革命下的中国乡村社会的讨论。因此,在20世纪60—80年代中期的这段时间中,美国学界对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研究,采用的是大众运动、农村动员这类基本视角。③美国学者赛尔登(Mark Selden)的著作《革命中的中国:延安道路》直接将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胜利源泉归结为土地改革,④他认为通过土地改革,共产党在乡村社会中实现了平等主义,利用群众路线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赛尔登,2002)。在这里,赛尔登已经将讨论的重点放在了“社会革命”上,土地革命是作为“社会革命”的过程而存在的,研究所关心的问题已经从“毛主义”究竟是不是极权主义转变成了共产主义革命如何在乡村社会中进行并完成社会动员,从而成为一场群众运动。

黄宗智(Philip C. Huang)的早期作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知识分子、流氓无产者、工人和农民:1927—1934年兴国县实例》也是在这一基本思路下处理具体的苏区问题。在他看来,在共产主义革命的早期阶段,大量被从城市驱赶到乡村的知识分子,首先同农村中的流浪者和流氓无产者结盟,而中国共产党在早期为了在地方社会站稳脚跟,也将这些人作为革命的锐利锋刃,但是这就使党陷入了流寇主义的危险境地。中共正是通过土地革命和农民群众有组织地参与革命政权的斗争,才和农村真正建立了纯正的联系(Huang,1978b:27)。

随着基本的问题意识从政治哲学领域的“毛主义”与极权主义之争转向将共产主义革命作为社会革命来理解,加之20世纪70年代末,研究者逐渐具备了到中国进行实地田野调查的可能,这一问题意识的转化带来了研究范式上的重要变化,即根植于社会史与地方史基础上的对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研究成为学术界的一个重要趋势。⑤以往的研究往往将这一转变理解为单纯理论范式层面的转变,强调这是从“政治史”到“社会史”的转向,例如黄宗智(Huang,1978a)就认为,早期史华慈、魏特夫等人的研究尽管有很多争论与分歧,但他们都属于局限在权力斗争层面的“政治史”研究,并进而提出了共产主义革命的“社会史”视野。通过上面的梳理我们会发现,这一转变并不仅仅是研究视角上的“向上”还是“向下”的问题,其背后蕴含的是两代学者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意识的差异:史华慈和魏特夫关心的是如何理解“毛主义”与极权主义的问题,而以黄宗智为代表的第二代学者则认为共产党革命胜利的根本原因在于成功完成了社会动员,激发了大众对革命的参与。

正是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土地革命成为重要的研究议题和学术研究的聚焦点。既然第二代学者将理解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要点放在了社会革命的层面上,那么以重新分配土地和划分农村社会结构(阶级划分)为主要内容的土地革命自然成为研究的重要议题。应该说,大多数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都是在这一背景下开始的。⑥(三)动员目标与现实效果既然基本的问题意识已从是否极权主义转化为社会革命和大众参与,而土地革命被作为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的实现路径来加以理解,那么问题接踵而至,即土地革命究竟在多大意义上完成了动员的任务?沿着这一基本疑问,学者就土地革命的现实效果展开了激烈讨论。

金一平(Ilpyong J. Kim)和徐金一(Hsu King-Yi)等人认为,共产党在中央苏区时期的土地革命在政治和经济两个层面都起到了战争动员的巨大作用(Kim,1973;Hsu,1980,均转引自王才友2011),而后来的学者则开始注意到土地革命动员的局限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古德曼(Goodman,2000)的研究,他认为农民投身参与革命与中共的分田之间并没有逻辑上的直接因果关系。

问题由此进一步深入,为什么苏区的分田运动不能达到其预期效果?韦思谛(Averill,1990)指出,中共之所以能够在乡村社会发动革命,其重要的依靠力量是本地的青年学生群体。这些学生作为中共力量深入到乡村地区指导革命,并充分利用其当地人的优势发动自身的人际网络建立起乡村组织,同时,这些人也往往被派到非本籍的乡村地区指导革命。这就构成了所谓“外来干部”与“地方干部”两个群体。正是他们之间的张力使得土地革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韦思谛(Averill,1987)指出,在江西苏区的分田过程中,地方干部与外来干部(多为当地驻军或者中央派出的工作组)在分田等问题上存在很多不同意见,本地干部往往会抵制侵害到自身利益的土地政策,从而导致土地改革受到阻碍,而外来干部往往通过强制甚至带有恐怖色彩的手段(如肃反)来清除这些障碍。这样一些冲突和张力往往会影响土地革命在实际运作中的动员效果。此类研究实质上都是在讨论和回应土地革命究竟在多大意义上实现了社会动员这样一个基本命题,因此,都可看作是对土地革命的效果的研究。

 

二、从“意识形态”到“历史学”:中共党史研究的史学化趋势

有关中国革命史的研究在国内学界属于中共党史研究的范畴,发展到今天,虽然党史研究的史学化趋势⑦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仍然存在着局限,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没有完全走出“平反/正名”模式,这在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其一,“路线之争”。所谓路线之争,是指在中共党史研究中,很多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激烈争论,其研究与考证的目的往往是要证明某一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是否属于某一路线。落实到土地革命的具体议题中,“路线之争”集中体现为研究者经过大量考证,试图说明某一土地革命的具体政策在当时是否是正确的抑或错误的路线。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温锐、谢建社(1991)所著《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研究》一书,在这本书中,作者将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具体现实嵌套在官方叙事的“左”与“右”的路线摇摆中,用大量的篇幅去讨论中央苏区早期土改中的农村阶级划分标准究竟是“左”还是“右”,从而使得具体而复杂的土地革命的历史进程成为“路线史”的缩影。杨奎松(2009)有关《五四指示》的讨论同样陷入了“左”与“右”的路线之争中。《五四指示》是党史争论中的一个焦点问题,简单地说,《五四指示》是对之前抗日统一战线下“农民交租交息,地主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的一种调整,即开始主张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革命。这一土改政策引起党史界“是否彻底”的争论,因为当时并没有明确提出“耕者有其田”,而只是强调对地主进行“清算减租”的斗争,然而,随着清算斗争的深入,这场土地改革又陷入了“左”的危机。应该说,杨奎松对《五四指示》进行的考证诚然属于史学范畴,但其问题意识仍然在于“左”与“右”的判断,同时也包括下面即将提到的“平反”与“正名”。

其二,“平反—正名”。所谓“平反—正名”,是指党史研究者通过不断地考据史料而希望达到对某个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的重新评价与定性。比如,某一时期的土地革命政策是否过火?土地革命的发起者究竟是为了完成战争动员还是为了农民的切实需要?这其中,杨奎松(2009)有关土地改革的研究实际上驳斥了“战争动员论”的说法。

随着中共党史研究的逐步“史学化”过程,党史研究的青年一代的问题意识也发生着微妙的转化,他们逐渐不再局限于“路线之争”,而开始通过史料的搜集与考证去尝试解释历史现象。王才友(2011)有关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研究就是其中的典型例子。通过对东固根据地分田运动的研究,王才友深刻揭示了土地革命中外来干部与地方干部之间的矛盾冲突。在分田运动中,地方干部的利益受到冲击,进而形成两大群体的冲突,这成为土地革命深入的主要障碍,甚至造成了江西苏维埃的失败。⑧


三、从社会史到口述史:口述史研究传统的发端与变化

在土地革命的研究传统中,清华大学孙立平、郭于华在20世纪90年代发起并持续至今的“20世纪下半期中国农村社会变迁口述资料搜集计划”占据着相当的位置。在问题意识转变为作为“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的土地革命之后,研究的基本视角开始偏向微观史学,用口述史的方式处理土地革命问题实际上是在这一总体背景下产生的。⑨口述史的研究传统,一方面是在底层史观和底层叙事前提下进行的历史重构与历史讲述的实践,另一方面又超越了单纯底层研究的领域与范畴,而将自身的学术关怀放置在对于共产主义文明的关注上。

(一)底层史观与底层叙事

毫无疑问,对于以农民的口述材料为主要资料的口述史实践而言,底层研究和底层历史都是其重要的学术资源。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从总体趋势和背景上看,无论是口述史研究还是底层研究都处在中国革命的“大众动员”与“社会革命”的视角转换之下,但口述史中所蕴含的底层视角却有其独特的理论意涵。

郭于华(2008)明确指出,相较杜赞奇在《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一书中所提到的“复线的历史”而言,口述历史提供了另一种历史的可能性。对于无法书写自己的历史甚至无法发出自己声音的底层人民,口述史研究并不是要为他们制造一种历史,而是力图拓展其讲述的空间,在其中,普通农民能够自主地讲述他们的经历、感受与历史评判。

在这里,与从“精英”转向“大众”的历史学家所展示出来的技艺不同的是,口述史研究强调的并不是在“英雄史观”和“精英史”之外重塑一部不同的历史面向,而是希望通过以底层讲述为核心的口述史实践来“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构建历史”,从而在主体性的意义上重新建立无名者的生活史。

口述史的实践对于理解20世纪上半期处于革命中的中国乡村社会而言,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涵。在已往的研究中,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最初被理解为“冲击—回应”模式下对西方冲击的一种反应,继而又在“传统—现代”的模式下被理解为对现代化进程的一种基于传统的、本土性的文化反应过程,这些研究都被柯文(2007)以“中国中心观”做出了批评性回应。“中国中心观”强调的乃是以中国本土的社会历史文化作为基础性视点,但是这里的“中国中心”在某种意义上依然只是历史学家的中国中心论而已。因此,口述史意义上的革命史研究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试图真正去处理中国革命的大众动员面向——建立在底层讲述与底层叙事意义上的大众动员。⑩

(二)个人苦难与制度文明

口述史研究虽然试图通过口述资料来重构历史,但其学术旨趣并不局限于此。口述史研究围绕土地革命的社会过程,强调利用口述史实践的方法,勾连宏观历史背景与微观社会进程之间的关系,分析土地改革场景中,共产党政权在乡村社会中具体的权力运作逻辑及其历史后果。尽管口述史研究所提供的社会历史进程并不是绝对客观与真实的历史,(11)但它提供了理解中国革命的另一种历史路径——建立在底层叙事意义上的对整体共产主义文明及其现实逻辑的历史关照。

实际上,我们并不能将口述史称为“底层史”,因为口述史实践的学术关怀并非仅仅在于解读一个村庄或某个地区的微观历史进程,而是要通过对发生在具体日常生活实践中的事件所进行的过程性分析,将宏大的历史进程与具体的个人生活贯穿起来,进而解析一种作为文明的共产主义的独特治理逻辑和微妙运作机制(郭于华,2011)。正如刘新(2003:309)所评价的,“他们的研究目的,是要理解在不远的过去,日常生活世界有着怎样的形态,考察毛泽东时代政府的‘权力实践’,探讨农村生活如何被一种新型控制所渗透,这种特定的控制形式如何在生活中被吸收等问题,以及检视建基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组织下,如何生成了新的惯习”。有关共产主义文明的口述史研究小传统尽管强调“事件”、“过程”等的重要性,但其基本的问题意识却指向作为一种文明的共产主义。

口述史研究传统敏锐地把握住了土地革命中“苦”这一底层叙事中呈现出来的社会性表达。在研究者看来,“苦”并非个体性的情绪化表达,在整体国家政权建设与革命历史进程这一基本框架下,底层叙事中“苦”的表述实质上具有了普遍性的意义,我们只有在社会的、历史的面相上去理解“苦”的含义,才能回答下列复杂的问题:普通人如何在宏大的社会工程或社会实验中容身与适应?作为社会底层的普通农民又如何在其中生存?如何经历、感受和评判这一历史过程?他们的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因而发生了哪些改变?这些都需要研究者认真倾听和思考。从普通人的经历和讲述中理解革命的过程和逻辑,这也是研究者探寻和书写“受苦人”历史的动力来源之一(郭于华,2008)。

局限于一个或几个村庄的底层叙事文本中,“受苦人”对于“苦难”的讲述在口述史的文本中呈现出了远远超越个体性痛苦的意涵,这其中包含着对共产主义文明的整体关照,无论是共产主义文明的运作逻辑还是这一社会实验的历史效果,都在其中得到了具体的呈现。

(三)权力实践与精神图像

既有的作为“大众动员”的土地革命研究,更多处理的是权力、利益等层面的具体问题,而建立在底层叙事基础上的口述史研究并不局限在“权力实践”的单一面向上,而是尝试将土地革命场景中的权力实践与农民整体的国家观念、精神结构乃至革命的“心灵后果”一同勾画出来。

郭于华、孙立平(2002)通过对“诉苦”这一权力技术的过程—事件分析,呈现了革命进程中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微观历史进程。研究指出,诉苦将农民日常生活中的种种困难提取出来,并通过“阶级”这种中介性分类范畴与更宏大的“国家”、“社会”等话语建立联系。

李康(1999)通过对华北西村土地革命的口述史研究,呈现出了在精神气质与心灵结构这一层面上,“革命”对于普通农民的历史形塑。文章指出,农民在土地革命的权力实践过程中,逐渐接受了国家主导的“革命意识形态”的精神结构,并和自身日常生活世界中的逻辑相互融合,从而完成了“从革命到革命”的转变。

口述史实践为研究者提供的不仅是底层历史的叙事文本,也不仅是国家—农民关系的现实形态,更是一种革命意识形态在权力实践过程中所塑造的“心灵后果”。这种精神层面上的历史后果,也恰恰构成了理解共产主义文明治理逻辑的一条重要路径。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口述史研究的小传统中,土地革命更多是作为一种历史场景而存在的,其核心问题意识在于通过对土地革命的考察,解析土地革命中的种种权力技术(如诉苦)的运作逻辑及其历史后果。


四、从经济史到社会史: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脉络及其演化

在有关土地革命的研究中,除上述已经提到的美国中国革命史所开创的研究传统与研究范式外,我国知识分子的社会经济史研究也是不可忽视的力量,这其中,又以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陈翰笙、薛暮桥、孙冶方和四五十年代的傅衣凌为两条重要的研究脉络。

(一)陈翰笙与“中国农村派”

20世纪二三十年代,陈翰笙与薛暮桥、孙冶方等人为回应马季亚尔关于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的判断,(12)从1929年开始,先后在无锡、河北、岭南三个典型区域的乡村社会中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研究论文,直接参与到当时有关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中去,构成了所谓的“中国农村派”。(13)在理解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这一问题上,陈翰笙所选择的切入路径是土地与农民关系。(14)在1936年出版的《解放前的地主与农民》一书中,陈翰笙(1984)在以人口与劳动力作为主要标准(15)划分农村阶级的前提下,集中分析了广东农村的土地分配与使用情况,对围绕土地而产生的复杂剥削机制进行了详细剖析,重点揭示了在残酷的封建剥削下,广东乡村社会中所发生的阶级分化、劳动力流失、农村凋敝等一系列问题。在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考察下,陈翰笙认为,当时的中国乡村社会并非资本主义性质,而是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同时,中国乡村社会的种种危机,其症结也并不在生产规模与生产技术,而在于土地分配的严重不均以及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即大量占有土地却不事耕种的大地主的存在及其对贫农的剥削。在此基础上,陈翰笙等中国农村派学者强调,解决危机的出路既不是改进农业生产技术,也不是扩大农业生产规模,而是彻底废除不合理的制度,改变畸形的生产关系,如其所言:“我更明确地看到中国就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废除封建的土地制度,进行土地革命,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唯一正确的道路”(陈翰笙,1988:

49)。

(二)傅衣凌与“乡族势力”

以陈翰笙为代表的“中国农村派”实质上是以人口和劳动力等经济要素为核心内容,构成了以“生活水平”为主体的农村阶级划分标准,也就是说,是用经济因素的生产关系来对社会性质进行判断,进而得出了有关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判断。与这一思路有所不同的是,傅衣凌(2007,2008)尽管同样强调所有制结构,但他并没有像陈翰笙等人那样,从所谓“生活水平”这一要素入手来划分乡村社会的不同阶层,而是从乡村社会的既有土地制度及其所有制结构着手,考察由此产生的具体社会势力与社会关系。

傅衣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明清时期的佃农经济(契约文书)、农民斗争(奴变)、商业商人(手工业)。他希望通过对明清时期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回答20世纪二三十年代社会史论战与社会性质论战中所提出的有关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命题以及中国农村社会关系的现实命题。傅衣凌认为,处理这些问题的关键是要去处理土地制度,但是又不能简单地从土地制度本身去理解这一问题,而应该考察其他社会诸要素。傅衣凌(2007:9-25)指出,秦汉以后,各个地方乃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经济,名义上受命于中央,实际上自己可以做主。在这种地方分权制度下,土豪、士绅是地方上的主要政治与社会力量。他用“乡族势力”来形容这一力量,它是由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所组成的一种社会力量。这些人大部分属于非身份地主,他们不一定占有很多土地,有的是已失去现实政治地位的望族之后,但可以凭借其族大丁多的特点,在地方上拥有特殊势力,可以武断乡曲,豪霸一方(傅衣凌,2008:79-104)。在傅衣凌看来,这些乡族势力可以左右土地交易,从而阻碍生产力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发展。因此,只要乡族势力存在,那么无论怎样改良治理结构或者发展地方工业,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傅衣凌对于这一问题的判断尽管并非直接与土地革命相关,但却开启了一条以社会生产关系来进行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传统,即从所有制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具体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出发去展开研究。

(三)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新动向

时至今日,在有关华南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又出现了经由社会史处理革命史问题的新趋势。研究者们开始尝试将长时段内的社会史、经济史的变化状况作为理解一个地区土地革命的基本背景,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饶伟新(2002)关于赣南土地革命历史背景的研究。他从区域社会文化史的角度出发,对赣南地区的生态环境、经济结构、社会文化传统等因素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赣南地区从明初到清末发生了巨大的历史转变,特别是经历了大量移民之后的赣南地区,在土地革命前夕已经形成了闽粤流民、客家移民同赣南土著之间的剧烈冲突,并且在土客冲突这一层面之上,往往还夹杂着复杂的阶级冲突。由于移民涌入,人地关系趋于紧张,粮食供给严重不足,因此客籍的闽粤佃农同赣南的土著田主之间又产生了阶级意义上的矛盾冲突,并日趋尖锐化,加之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乡族集团的政治博弈乃至武装械斗,土地革命前夕的赣南地区有着极为复杂的聚落格局和社区关系。这些都构成了中共赣南土改的基本历史背景。

与美国中国学研究中的社会史视角不同的是,饶伟新的研究理路并没有将不同社会阶层对于革命的不同反应作为社会史的实质内涵,他更关注的是长时段内的具体社会历史条件的变迁以及具体社会关系的变化(例如宗族、土客关系等)对于革命进程的可能影响。


五、局限与脱节:几点批评性讨论

上文详细梳理了有关土地革命的四个重要研究传统,这些研究传统存在哪些问题与不足,有哪些内在的张力与困境?这些研究成果及其局限如何构成后来者研究中国共产主义革命,进而理解共产主义革命所形成的独特政党政治传统及其生成过程的新的起点呢?

(一)“抽象”: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的困境

在美国中国革命史的研究范式之下,既有研究存在如下问题:

其一,围绕“毛主义”和“极权主义”之争的最大问题在于,两种观点中无论哪一派都将具体的论述过程转化成了中共高层领导人之间的权力斗争,从而用较为抽象的方式来处理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究竟是不是极权主义这一重要理论问题。孙立平(2005)曾经指出,极权主义的研究传统和范式强调列宁主义政党的作用以及领袖个人的领导能力,在他们看来,共产党中国几乎不存在自主性的社会制度与社会过程,国家权力的实践只是塑造了原子化的大众。与此同时,由于研究资料等的限制以及问题意识本身的特殊性与限定性,这一时期有关这一问题的争论人为地割裂了上层政治人物与下层社会之间的关系,割裂了国家权力实践与现实社会进程之间的关系。

其二,无论“极权主义”范式还是“社会革命”范式,一个共同存在的问题就是对于核心问题的抽象化理解。就“极权主义”范式而言,研究者将一切都抽象成为政党领导人、政治精英之间的权力斗争和派系关系;而就“社会革命”范式而言,这一抽象化理解则是指其抽象的“社会史”研究进路,简单来说就是在分析中国社会某一地域的区域社会文化时所使用的却是阶级分析的基本路数。以黄宗智(Huang,1978b)对于兴国县的分析为例,其文中归纳的“流氓无产者”、“知识分子”、“贫苦农民”等所沿用的完全是共产党意识形态下对于乡村社会群体的阶级划分,那么这一研究还能在多大意义上称为社会史,本身就是一个疑问,因为阶级划分本就是对于具体的、活生生的人的一种简单归纳,即按照经济关系来抽象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社会关系和伦理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划分出来的贫农、中农、富农、雇农乃至所谓的“流氓无产者”只是经济上的关系,他们在现实历史中的社会关系和伦理关系是怎样的呢?这是既往的社会史视角所存在的一大问题。实际上,这样一套阶级划分的标准并不能和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完全对接。以富农问题为例,在苏联布尔什维克的划分中,所谓富农实际上是指当时苏联所存在的小的农场主,它是一个资本主义范畴内的概念,因此苏联的社会主义革命自然强调对富农的革命。但是当富农这一阶级成分被用到分析中国乡村社会时,就出现了很大的麻烦,因为在中国乡村社会中,并不存在这样一个“资本主义农场主”的富农群体,因此,“富农问题”最麻烦的就是需要重新界定究竟谁是“富农”。由此看来,我们需要明确这场阶级划分实质上是一个给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人“贴标签”的过程。

其三,无论是“极权主义”还是“社会革命”,这两代学者的研究都有一个内在的明确指向,即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功?进一步说,他们都关心是哪些具体因素促成了成功?史华慈的回答是,“毛主义”作为马列主义异端在中共党内斗争中取得了胜利,黄宗智等人的研究则强调“社会动员”的成功,后来就具体演变成“土地革命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成功了”这个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美国的中国革命史研究者并不关心共产党政治文化的诞生、绵延与发展等问题,这也并不构成他们的核心问题意识。

其四,当“土地革命”成为研究的重要议题之后,研究者实际上更多考察的乃是共产党政权的“社会经济政策”与“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问题。早期的美国学者认为“社会经济政策”与“革命的目的”之间是相吻合的关系,后来才有了对土地革命究竟是否成功的批评与反思。然而即便到了批评与反思阶段,依然存在着一个非常要害的问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即共产党所采取的包括“土地革命”在内的社会经济政策纵然与革命的总体目标相冲突,那么它究竟是怎样协调、弥合冲突的?在协调、弥合冲突的过程中,发展出了怎样的组织技术,进而生成了何种政治文化与治理传统的最初形态?(16)在这个问题上,伯恩斯坦(Bernstein,1967)有关“参与式动员”的讨论可以提供很多新的启发。伯恩斯坦对比了中苏两国的农业合作化进程,他将苏联的动员模式归结为“命令式动员”,而将中国的动员方式称为“参与式动员”。他指出,中国和苏联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都向村庄派出了工作队,但苏联工作队采取的是强制性措施,而中国工作队的任务则是对农民进行宣传和教育。但我们要去追问的恰恰是:为什么会形成这种治理传统与政治文化上的差异?中共“参与式动员”的社会发生学情境是怎样的?

(二)“固化”:中共党史研究领域的局限

作为独立研究领域的中共党史研究在几十年的发展变化中越来越呈现出“史学化”的特征,并逐渐摆脱政治话语和意识形态的限制,同其他有关中国革命的研究传统进行对话和讨论。但是我们仍需看到,经历了“史从论出”到“论从史出”转变的中共党史研究,依然存在着两个层面的问题:

其一,“平反—正名”模式的内在局限。在这里,中共党史研究领域需要面对的一个棘手问题是,如何进一步走出“平反—正名”这一总体问题意识和思维惯性的限制,也就是说,如何能够让中共党史研究无论从方法上,还是从问题意识上都完成其自身的“学术化”过程。这一点尤为重要。我们固然要通过严谨的史料考证来澄清历史事实乃至孰是孰非,但在这一过程中,很多更重要的共产主义文明的意识形态、运作机制乃至制度本身的发生过程与实践形态都被忽视掉了。在这个意义上,中共党史研究视域下的土地革命问题,首先可以尝试跳出某一阶段的土地政策处于哪条路线、是“左”还是“右”这样的问题逻辑,而尝试在共产主义文明的层面上、在制度的发生学与政治传统的发生学的意义上去重新提出问题,拓展思考路径。

其二,随着中共党史研究领域与美国中国革命史等其他研究传统的交汇,中共党史研究也出现了“地方史”转向的趋势,(17)例如王才友(2011)对江西吉安东固根据地土地革命的研究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但是与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一样,中共党史研究的这一地方史的转向和努力在尽量抛离“平反—正名”模式的同时,也存在着自身的局限,即当问题从路线之争和“左倾”、“右倾”转化成了具有地方史意义的来自不同系统之干部的利益冲突时,如何进一步从“地方史”进入“社会史”就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本地干部和外来干部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来理解苏区的土地革命及其失败。相较于此,更为值得探讨的问题或许在于:这些不同的干部群体有着怎样的社会属性?有着怎样的精神气质?这些历史的具体担纲者和行动者本身有着怎样的传统、气质和惯习?他们与地方社会之间在宗族、血缘、地缘乃至土客的意义上是怎样的关系?这些恰恰是目前已经呈现出鲜明“史学化”特征的中共党史研究正面临的切实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的“社会史”取向,还是中共党史研究中的“地方史”取向,都急切面对着如何从利益层面的“精英学”转向精神气质层面的“人物学”问题。

(三)“片段”:口述史研究存在的问题

上文已经说到,口述史研究的学术旨趣在于通过口述资料的搜集和分析来理解作为文明的共产主义,其学术目标在于“总体史”的历史呈现。但是,这要求研究者本身具有深厚的理论积淀以及对于底层叙事材料的敏锐嗅觉,否则,口述史研究成果容易以单纯“权力技术”的面向呈现在读者面前。

除上述限制外,一个更为深切的原因在于,口述资料和口述史实践本身是不自足的,单从这两者身上,容易局限于从“运作逻辑”和“权力技术”的角度去理解所谓的共产主义文明,单纯依靠底层叙事的表层含义进行解读,并不能理解一种现代政党统治传统与政治文明的全貌,而一旦缺少了对全貌的总体性理解,我们往往也并不能确定“权力技术”和“运作逻辑”本身在政治文化乃至总体结构中的位置,(18)这也就连同下面两个因素一起,造成了口述史在解释链条上的局限:

其一,强调“共产主义文明的运作逻辑”的口述史研究,尽管分析了国家权力在土改实践过程中的现实逻辑及其塑造的复杂历史效果,但是受困于口述材料搜集的困难,其研究时段往往局限在延安时期以后,从而无法回答土地革命的发生学问题:为什么会采用土地革命这样的具体进路来推进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历史进程?(19)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农民运动缘何走向了具有明确政纲的土地革命?在这样的过程中,形成了怎样的政治传统与政党伦理?都是哪些具体的历史因素影响了这一政党伦理的形成过程?

其二,口述史研究中所呈现的“共产主义文明的运作逻辑”并没有太多考虑中共的革命实践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当时苏联布尔什维克马列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中共早期的革命实践,在意识形态上与当时苏联布尔什维克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意识形态直接相关,在现实政治上又受到共产国际的经费资助与直接领导,因此,早期的中共政权对于时局的判断与主张,往往随着共产国际对于中国革命在世界革命中的位置以及对中国革命自身性质、形势与所处阶段的判断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革命的发生学上来看,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实践有着自己的主导政党,有着明确的革命纲领、意识形态与话语体系,同时又通过严密而有效的组织架构和权力技术付诸实施。因此,从本质上讲,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实践,实际上是作为政党组织的中国共产党试图用外来引进的一整套意识形态体系来改造中国社会的实践,这样一场实践的过程包含着国家权力主导的意识形态以及具体的社会状况两个方面,而并非自发的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就可以涵盖。通过对这一根源性问题的讨论,我们可以进一步深入理解在中国社会中逐渐铺陈开来的所谓“共产主义文明”的具体逻辑与实质意涵。

(四)“脱节”: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不足

如果将陈翰笙与傅衣凌的研究归到“社会经济史”这一标签之下,那么这两种研究传统则呈现出了双重的脱节特征:

其一,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的脱节。陈翰笙(1984,2002)等人有关华南农村土地问题的研究以及“半封建社会”的判断,实际上是用以经济要素为核心的生产关系完成了对包括血缘、宗族、地缘等要素在内的社会关系的替换。在这个意义上,以人口、劳动力为标准的“生产关系”在何种意义上可以完整呈现乡村社会的具体分化方式就构成了一个重要疑问。对于华南地区而言,地主和农民、族田族产与佃农之间的关系,并非只是单向度经济意义上的剥削关系——在宗族组织发达、客家移民聚居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族田族产与佃农之间、地主与农民之间都可能同时存在着更为复杂的积极与消极面向:地主与农民之间既可能是同一家族的庇护关系,也可能是土客分野的对立关系。但无论何种具体情境,都并非单纯经济要素意义上的“阶级分化”所能够涵盖的,这也就构成了中国农村派“泛阶级化”的分析理路所存在的内在局限与张力。

其二,社会史研究进路与革命史研究的脱节。在一定意义上,傅衣凌(2007,2008)重视所有制结构之社会基础的社会经济史研究进路乃是“具体”的社会史研究,而且更多地是从区域社会文化的视野出发来思考问题,这样的确可以避免“抽象”地处理社会史问题,即避免将“社会史”视角简单理解为脱离于具体社会历史环境的、贴上了各种“阶层”或者“阶级”标签的“群体”对于“革命”的反应与行动。但是,这一研究传统的最大问题在于,它天然地割裂了革命史与社会史之间的关系。事实上,饶伟新(2002)尽管列举了土改前赣南地方社会包括宗族、土客、阶级等在内的极为复杂的历史要素,但整个研究却并未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这些历史因素在后来的赣南土改过程中都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我们也无从知晓,在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的实践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独立的政党组织生产自己的政治文化和统治传统的过程中,这些地方性的要素都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这些要素与中共本身的政治理念、组织架构之间怎样融合、发展与流变?这些未解的议题使得社会经济史这一脉络的研究同样也陷入到了“重史实而轻史识”的困境中。这些研究很精致,也很具体,但是却因为社会史与革命史之间的脱节而流于琐碎,从而以碎片化的方式呈现出来。


六、结语:“发生学”意义上的再出发

经过上述简要的学术史视野的梳理之后,本文初步澄清了土地革命本身的问题化进程。

在问题意识层面,美国的中国革命史研究经历了从“主义之争”到“社会革命”的基本转换,研究者不再简单地将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理解为政治哲学意义上的“主义”的竞争或者是政治精英的权力斗争,而是将其定义为一场“大众动员”意义上的社会革命。在这样的背景与前提下,微观史学与社会史开始成为革命史研究中的主要理论范式,土地革命成为中国革命史研究中的重要经验论题。

在理论范式层面,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改革开放进程,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可以到中国大陆进行实地调查和获取资料,有关土地革命乃至中国革命的研究范式随之悄然发生转换,社会史与微观史学成为主流的研究思潮与理论范式。学者们从过去关注宏观的结构问题、路线问题、意识形态问题转而开始去考察过程、事件等细微的历史进程,试图真正在“社会革命”的意义上理解中国革命的复杂面向。

在具体议题方面,随着上述两个环节的转换,研究者不再将目光聚焦在政治精英本身的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以及政治派系之间的角力和竞争,而开始去关注土地革命本身的动员效果、动员过程以及动员过程中的权力技术与运作逻辑,同时去考察一系列权力运作所形塑的具体历史效果。

行文至此,我们基本上理清了不同时期随着基本问题意识、理论范式的转换,“土地革命”这一研究议题本身所具有的现实意义的变化。然而,这些研究传统的流变都有自身的内在局限,特别是从“主义之争”到“社会革命”的转换之后,无论是口述史研究还是社会经济史研究,这些从不同方向、不同学科和不同视角所做出的努力也都存在着各自的问题。

本文认为,正是在充分理解和认识各种学术传统的自身局限和问题的情况下,所谓“新”的学术研究一定要首先在“问题意识”的层面上明确研究所关心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特别是在面对“社会转型”的基本情况下,研究者应该延续口述史研究传统所提出的“理解共产主义文明”这一总体问题意识——对“共产主义文明”有总体性的、历史性的理解,实质上是明了中国社会的当下处境、历史境遇与历史选择的前提。

那么,我们究竟在何种意义上能够推进这一总体性问题意识呢?

其一,在“问题意识”层面上,不去讨论“中国共产党何以成功”或者“土地革命是否成功”这样的问题,也不纠缠于某一时期土地革命的具体政策究竟属于正确抑或错误路线这样的问题。我们需要重新面对的是这样一个总体性问题,即在共产党政权借助一整套外来意识形态改造中国社会的实践中,究竟遇到了哪些问题与困难,产生了怎样的矛盾和张力?更为重要的是,为了协调与弥合这些张力,共产党政权采用了怎样的具体方法?在实践的过程中,究竟生发了怎样的组织技术,形成了怎样的治理传统与政治文化?我们需要通过社会史的考察去进一步理解共产党政权独特政治传统的历史生成过程。(20)其二,在研究议题上,应该尝试去处理土地革命的“发生学”问题。这个发生学问题至少包含如下三个层面:第一,时间上的发生学,即将研究维度扩展到中央苏区时期共产党政权在苏维埃地区的土地革命实践中,去考察土地革命的历史源头;第二,发生学问题也是指土地革命在意识形态上的源头问题,即土地革命本身在意识形态框架中的位置何在?与以苏联为主体的共产国际当时的革命意识形态是何种关系?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们去处理发生学意义上的土地革命问题并非单纯地将时间维度扩展到苏区时期,而是要去考察在将这样一套意识形态(苏共的马列主义)引入中国并展开对中国社会的全面改造时,共产党政权进行了怎样的调试?这一过程中都融合了原本地方社会中的哪些社会性要素,才逐渐在历史的进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程序技术(如土地革命中的划分阶级成分、诉苦、土改等)?第三,历史担纲者层面的发生学问题。本文认为,对于中国共产党高层精英的研究在土地革命的发生学意义上依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土地革命诚然是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过程,但是土地革命本身的理念、划分阶级的标准等却都和土地革命政策的制定者和具体执行者密切相关。在这个意义上,研究者就需要在考察乡村社会具体历史行动者(也就是地方精英)的同时,进一步去讨论这些政策制定者本身的传统与精神气质,他们究竟如何判断中国乡村社会的革命?他们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判断?他们自身的家庭环境、教育背景、成长经历(比如留苏或者旅欧)等对其形成关于中国乡村社会性质与症结的判断,对于其采取某种土地革命的具体政策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在高层精英的层面还是在地方精英的层面,我们都要尝试从对于精英的“权力”和“利益”取向的单一理解中走出来,而去具体处理精神气质层面的历史担纲者的发生学问题。

其三,研究者应根据自身的核心问题意识,通过与已有理论范式的对话,将土地革命这一研究议题不断推进,从而走出单纯依靠“权力的运作逻辑和组织技术”一个面向来理解共产主义革命所带来的局限。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去尝试回应斯考切波(2007)所提出的“把国家带回来”的重要命题,同时又不是简单地回到“主义之争”的层面去讨论中国革命,而是将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实践理解为一场试图借助一整套外来意识形态(马克思列宁主义)来应对当时的各种危机,进而改造中国社会的尝试,在这样的前提下重新考察共产主义革命的宏观与微观双重历史进程,充分考虑当时苏联意识形态与共产国际的现实影响,充分考虑当时军阀割据的复杂历史情形,充分考虑复杂的地方社会独特的社会历史情境,特别是要尝试将“利益”的“地方精英学”与“权力”的“上层精英学”转化为具体历史担纲者与行动者的“精神气质学”,并以此在治理传统与政治文化的社会历史发生学的层面上推进对共产主义文明的理解。

拙文在写作和修改过程中,得到了清华大学社会学系郭于华老师、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应星老师及方慧容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帮助。在此,笔者致以诚挚的谢意,而文中的纰漏之处皆由作者负责。


注释:

①“问题意识”、“理论范式”和“具体议题”分属于三个不同层面。问题意识指向的是更为宏观的“学术关怀”(concern)层面,具体议题则是研究者为了实现自己的学术关怀而选择的具体经验议题,在这两者之间的就是研究者所依循的“理论范式”。

②实际上,在海外中国研究中,美国的中国革命史研究只是诸多研究传统中的一条线索。除此之外,日本在二战后也有过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相关研究,而台湾地区学术界对于中国革命的研究与讨论传统一直延续至今。由于作者本身学力所限,同时考虑到篇幅限制以及本文“土地革命”这一核心议题,在这里不涉及这两条研究脉络。

③实际上,这个领域中的另一部经典著作是周锡瑞(Joseph W.Esherick)1976年出版的《改良与革命:辛亥革命在两湖》。该书并没有直接处理共产主义革命的问题,但却是最鲜明地将中国近代以来所发生的革命进程理解为一场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的典型著作,作品通过分析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阶层在革命中的具体行动来达到理解“社会革命”的目的(周锡瑞,2007)。

④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赛尔登考察的是延安时期的土地改革,而非中央苏区时期的土地改革。

⑤实际上,《十里店》(1959)和《翻身》(1966)也是不得不提的两本著作,尽管这两本书都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著作,但是它们呈现了共产党政权通过土地革命与乡村社会发生联系,并最终成功完成革命的大众动员过程的历史图景(参见柯鲁克,2007;韩丁,1980)。

⑥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共产主义革命究竟能否理解为一场单纯的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本身就是个值得深入讨论与反思的问题。笔者将在下文中进行简要论述。

⑦杨奎松(1999)曾经将中共党史研究划分为三个不同阶段:1979年之前为第一阶段,主要特点是“将中共党史研究等同于政治宣传与政治教育”;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学界出现了一些不同于以往的新迹象,对中共党史上的一些重要问题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新说法,但是总体状况并没有根本扭转;20世纪90年代至今的党史研究则构成了第三阶段,这一时期的研究无论从史实,还是从史论抑或是从方法上都已经逐渐脱离政治领域而进入史学研究领域,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史学方法在党史研究中的广泛应用。实际上,杨奎松所划分的这三个阶段,恰恰勾勒出了中共党史研究领域中呈现出的鲜明的史学化趋势。

⑧有趣的是,王才友的研究和本文所梳理的美国中国革命史的研究趋向有很多暗合之处——尽管它与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的问题关照不尽相同——他并没有着力讨论土地革命的现实动员效果问题,而是将土地革命的问题转化为本地干部与外来干部的冲突问题,并以此来理解苏区土地革命乃至整个江西苏维埃运动的失败。

⑨当然,在严格意义上,口述史研究的小传统并不属于“美国中国史研究”的范畴,本文之所以这样处理,只是想强调美国中国革命史研究在发生了“社会革命”与“大众动员”这一问题意识的转变之后,对学术界产生了很大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口述史研究传统也受到这一转向的影响。

⑩这构成了我们理解中国革命与土地革命的前提性基础。只有在底层讲述这一基本前提下,研究者才能通过对口述历史材料的分析进一步在历史与文明的意义上去理解“革命”的实践逻辑。郭于华、孙立平(2002)有关土地革命中“诉苦”这一权力技术与国家观念中介机制的研究就集中体现了口述史研究的穿透力。他们在对口述材料和底层讲述进行记录、还原的基础上,充分揭示了国家权力如何通过土地革命中“诉苦”这一权力技术,帮助农民建立起“新国家”的观念。

(11)实际上,无论是作为一种研究方法还是作为一种价值关怀,口述史本身都在不断地受到挑战和质疑。李猛、方慧容都曾经就作为“权力”的口述史方法进行过反思,他们认为,口述史的本意在于探寻区别于官方叙事的来自底层的“日常生活”的历史,以求呈现更为“完整”和“真实”的历史图景,但是在实践中他们发现,农民的生活世界本就是混沌与模糊的,而口述史调查本身却成为介入农民日常生活世界的“权力”实践。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或者试图将生活中的小事件转变成为世界历史中的大事件,又或者用空白、沉默和笑话来抵抗这种权力的入侵(参见方慧容,2001)。

(12)1928年,马季亚尔的《中国农村经济》一书出版,他认为中国社会自原始社会解体后,既无奴隶社会,也无封建社会,而只是一种由亚细亚生产方式决定的水利社会。资本主义传入中国以后,中国也就成了资本主义,因此中国的农村也就是资本主义的农村。陈翰笙(1988)并不认可这一观点,他认为马季亚尔所讲的农产品商品化早在中国宋代就开始了,这并不能作为中国农村社会性质判断的依据。陈翰笙认为,中国农业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封建性质的。为了回应马季亚尔并验证自己的假设,陈翰笙回国后和薛暮桥等人一起开始了针对中国农村的大规模社会经济调查。

(13)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如何完成自身的现代化进程成为当时学术界关心的重要问题。围绕这一问题,从理论的探索到具体的调查研究,从危机成因的分析到社会性质的判断,再到提供实际的解决方案,构成了民国时期有关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的著名论战。在这场论战中,陈翰笙、薛暮桥等人发起成立了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他们强调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进行判断,被称为“中国农村派”。与之相对的,王宜昌、张志澄等人侧重于生产力的讨论,他们认为对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的研究,在人和人的关系之外,更要充分注意人和自然的关系,他们从当时中国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雇佣劳动两个现象出发,认为当时中国农村经济中资本主义已经占据了很大成分,因此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这一派构成了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中的“中国经济派”(温乐群、黄冬娅,2004)。

(14)陈翰笙基于广东农村调查而展开的讨论实际上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做出了“半封建”的判断。除此之外,陈翰笙还通过在安徽、山东、河南烟草区进行的调查,完成了《帝国主义工业资本与中国农民——中国烟农生活研究》一书,在这本书中,陈翰笙(2002)明确指出当时的中国农村同时也陷入了“半殖民地”的境地:外国金融资本往往通过将新的烟草品种引入中国而给中国地主、商人和高利贷者提供更多的剥削机会,从而导致中国产烟区的农民受到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的双重剥削,生活水平每况愈下。

(15)陈翰笙(1984:

11)强调以生活水平作为标准对农民进行划分,而生活水平的标准则是土地和劳动力。他认为,应该首先确定每户平均人数,然后计算出维持这一平均人数所必须的土地亩数和所需要的必要的劳动力人数。据此首先确定中农——依靠自己的土地收入自给自足,无任何雇佣关系的农户即为中农,而劳力的总消耗超过一般自给自足的中农家庭所需要的总劳动力的消耗,或者耕种土地面积超过中农耕种土地面积的平均数的农户,即为富农,反之则为贫农。

(16)后来的研究者中以陈耀煌(2002)为代表,开启了“地方精英”的研究模式。他们认为共产党的成功动员,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妥善处理了党与地方精英之间的关系。但这一研究存在的问题依然在于,“社会动员”并不只是处理与“精英人物”之间的关系就可以完成的,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需要考察在这其中生发了怎样的治理传统。

(17)陈耀煌(2010)用“从中央到地方”来概括近30年来西方中国革命史研究的转向趋势。他认为,从20世纪70年代末,西方中共党史研究出现了一股后来称为“地方研究”的新趋势,主张中国革命是一场因地制宜的地方革命,并且称之为西方中共党史研究的主流。

(18)对所谓政治文化的理解,目前学界尚未有明确而统一的讲法。就笔者目前的理解来看,我们不能仅仅用“权力技术”与“运作逻辑”这两个环节去理解“政治文化”和“治理传统”,这一概念至少还应该包括“意识形态”、“组织架构”、“程序与管理”、“组织技术与权力技术”、“符号与话语”等内容。篇幅所限,在这里笔者不再展开论述。

(19)实际上,后来秦晖(2001)等人的研究都已经指出,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土地集中的程度究竟有没有到了必须以“土地革命”的方式来解决,本身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因为在华北、关中等地,地主阶级不仅没有占据土地的大部分,甚至出现了一个村庄找不到严格意义上的“地主”这样的情况,即秦晖所谓的“关中无地主”,因为在这两个地方,自耕农乃是农民经济的主要形态。同时,这一基本判断也在有关华北、关中地区的口述史研究中呈现出来(参见李康,1999)。

(20)实际上,这一点非常重要。从地理上看,闽粤赣边区已被学界公认为是一个相对独立而完整的文化区域,而这一宗族组织发达、土客关系复杂的文化区域又和中央苏区在地理上高度重合,这就提示我们必须追问如下问题:在苏维埃时期,共产党政权在中央苏区的土地革命过程中,究竟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生发了怎样的组织技术与治理传统?在这一过程中,各种独特而复杂的社会历史要素都产生了怎样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翰笙.1984.解放前的地主与农民——华南农村危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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