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成杰案琐议 作者:wenjunq


 

曾成杰案琐议

7月16日,有朋友发来简短邮件,问我看过曾成杰被处死以及他的辩护律师说的真相没用?因为毫无此人此案之任何印象,懵懂中还以为邮件打错了字,该不是成克杰被处死那事儿又翻出啥来了?随即进入网讯空间,这才知道我孤陋寡闻,曾成杰是另一个人。

方方面面的资讯包括法院的说法都在网上查阅过一遍,遂明白此案乃共和国的贾雨村们办的又一桩“葫芦案”。习近平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虽然那只是中学课文《曹刿论战》里“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之翻版,却不能兑现,在现行体制下“公平正义”只是一个“中国梦”。曾成杰案乃是继重庆“黑打”之后权力操控司法谋财害命的又一个恶例,对比薄谷开来、刘志军的“死缓”,曾成杰之死使全社会感受到的只是权大于法的乌龙与惶恐。仅此,就可以断言此案对于执政党信誉之“负能量”效应非同一般。搜狐河南网一篇《湘西集资镜像:曾成杰生死》的跟帖,我查看时参与数标注为1427人次,我耐心审视了十页,约300个回复竟然没发现一个赞同者,对判决一边倒地予以谴责。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惶惑盘旋于脑海里:权力层何以如此肆无忌惮地积累“负能量”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7月14日发微博称:“曾成杰遭遇秘密处死,吹响了企业家移民和转移资本的号角。不信等着瞧,蠢货们。”其实这种移民和转移早就浩浩荡荡了,此案大抵只是又起促进作用罢了。据网讯,麦肯锡咨询公司今年6月对中国19座城市的800名“高净值人士”作调查,其中大约83%有海外投资,他们的总资产40%到50%在海外;6月26日联合国贸易发展组织官员梁国勇在《2013年世界投资报告》发布会上说:“中国确实出现了资本外逃现象。”其实这已不算新闻,共和国的“裸官”、逃吏屡禁不止,两会上摩肩擦踵的“外卡”代表、委员们证明一个现实:歌手们诠释“爱国”之真谛“就像老鼠爱大米”,十分准确。只要这船儿看来一时半会还沉不了,早就定居海外和已经把窝搬走的高等老鼠们还得回来寻租。“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了权贵们“先天下之乐而乐”的护身符,中国人都知道所谓共产主义理想早就只是一个噱头。没人相信现行体制还有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意愿,它被恪守之根本仅在于维护既得利益的需要,没有任何文明与进步蕴含其中的。

值得注意的是,曾成杰案是与重庆的黑打同步进行的,周强从省长到省委书记,多次亲自过问并不止一次亲笔批示办理曾成杰案,使之成为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经典。2009年8月到重庆取经,周省长31日讲话夸赞了一通薄书记施政的伟业,表示印象深刻,很值得湖南学习借鉴。次年春周即升任湖南省委书记,接下去便指挥司法直至处死曾成杰。有没有“学习借鉴”重庆薄书记那一套“打黑”经验呢?

从各种介绍看上去,湖南省政府处置湘西集资案与薄熙来“打黑”如出一辙,都是陈有西大律师在反思重庆“打黑”时归纳的那一套:以“维稳”为宗旨,“搞专案组,钳制检察院、法院、滥用劳动教养职权,不要法律原则。‘摆平就是水平、搞定就是稳定、没事就是本事’,这就是一些地方极为流行的庸俗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维稳三大方针’。”“基本特征是警察权的强势,法院审判权、检察院监督权、律师辩护权,都让位于警察强权,实质是让位于个人的独裁个人专权。司法的审查功能、最后把关功能,基本都失守了。”二审辩护律师王少光在案卷里查到一份公函: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后发现问题,遂于2010年6月23日发文认为:“本案未对三馆公司及相关联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缺少关键的证据。”要求检察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但长沙市检察院2010年7月7日回函称:“三馆公司已被专案组处置,且专案组已经出具说明证实上述公司依法处置兑付集资户的资金、给集资户造成损失的数据,该份证据已经一审庭审质证,故无需再提供资产鉴定方面的证据。”玄妙的是,这个本来绕不过去的“关键证据”,居然就凭“无需再提供资产鉴定方面的证据”就给绕开了,中院竟也默认不再做声。在“缺少关键的证据”下枉法裁判;湖南高院“维持原判”;最高法“核准执行”。

什么样的“专案组”竟然有逾越司法之权,甚至擅自处置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涉案资产?“专案组”乃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临时办事机构,当初“刘少奇专案组”干的是罗织罪名提交中央委员会裁决;“王张江姚专案组”、“林彪反革命集团专案组”也只是向“特别法庭”起诉方提供证据材料,由法庭予以判决。经历过文革的人见识过的“专案组”多了去,总是要由相应的权力机构才能做出处置决定,“被专案组处置”居然镇住了检察院、法院的,除了薄、王之“重庆模式”之外,大概只有法学硕士周强指挥下才敢也才能这么干。

我们只消对照湖南高法发言人曾鼎新所言:“曾成杰集资总额34.52亿余元,但是实际投入工程项目支出只有5.56亿余元,占集资总数16.12%。集资资金被曾成杰以他人名义投资公司、项目或直接转移资产共计2.64亿余元,个人隐匿占有集资款1530万元,将资产转移到邓友云名下1991.768万元,曾正(其长女)直接套取731.99万元。”而在2009年9月,湖南省华信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显示:“2003年至2008年的五年间,三馆公司集资总金额34.5亿,实际收到现金总额28.3亿,已退集资本金16.8亿,支付资金利息9.4亿,支付集资奖励1.2亿,集资涉及人数24238人,累计57759人次。”且不论辩护律师指出的,所谓“个人名下”那四千余万元实为公司贷款途径需要,而非占有性质;也明显能看出法院宁就虚高不取实收数额之伎俩,因为那样一来差额仅为0.9亿元,湖南高院认定的“集资诈骗额为8.3亿元”根本站不住脚。我们只能加深对于“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句古训之理解。

王少光介绍说:“那么大的一片商业街呀,商业街怎么会赔钱呢?曾成杰他这个项目是商业店铺,他一期工程八万平方米,大概百分之七十都是商业店铺。二期工程十几万平方米,大概有六、七万平方米是商业店铺,商业店铺卖到什么价格呢?最高卖到六万八。”工作组进入时评估值23.8亿的良性资产被作价3.3亿处理给省政府下属的国有公司了!假设国企果真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该不该公布这笔资产的兑现明细,告诉人民赔的或赚的钱之来由与去向呢?长沙市检察院虽然承认案发之前三馆进行过资产评估,却认为“三馆公司的资产及关联公司的资产虽经过有关部门的清产核资、评估,但均非由司法机构委托评估,这些评估报告均不宜作为证据使用”;那么“专案组”又经过哪个“司法机构委托”处置涉案资产、凭什么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呢?我们或许可以不关心曾成杰有多冤,但不得不关心这个案判得有多黑。

陈有西大律师强调:法院未判决没收前,政府、公安无权拍卖私人财产。政府未判决前强行变卖企业资产的行为,直接将曾成杰等被告送上死路。他并举例说浙江的几个案例,已为类似案件的非刑事化解提供了正面样板。如:“富阳华伦控股,绍兴江龙控股,杭州中江集团、南望集团,都是类似的案子,债务规模达到了几十亿甚至近百亿元。后来通过民事破产清算,分期偿还了本金。这是一种代价最少,最能够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一种方法。按刑事处分抓人查封企业拍卖资产的,结果都导致资产进一步缩水,最后不得不重判企业主以平息民愤。”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这里忽略了湖南省政府害了一条命劫得多少财的问题。在政绩与经济双重利益的驱动下,周强们怎还会惦记“代价最少,最能够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呢?

至今亦未见到重庆哪个大案、要案有何突破,王、薄案包括薄谷开来案亦被力所能及地孤立、淡化,彰显着权力层的另类思维。奥妙在于,原高院院长判吴英案重审导致改判死缓,却把曾成杰案一压经年不予发落。有介绍说他那时已知周强接其位之内定,故意留给周处置的。如此,周上任不足三月,曾即被悄悄处死,昭告着搞掉薄熙来但“薄熙来模式”仍在延续。陈有西还说:“我们1979年《刑法》、《刑诉法》两法实施以后,经过了30年的发展。随着商品经济、自由市场经济的发育,我们搞了八次《刑法修正案》,现在的《刑法》罪名已经发展到450多个,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犯罪罪名,有110多个。现在要折腾一个中国企业家,非常容易。企业家人人都是待罪之身。随便找找,一个企业、一个企业主找出十几个罪名,易如反掌,随便都能找到。”又岂止“企业家”?发一个短信写一条微博皆有被劳教的遭遇,在中国,没人敢说自己是绝对安全的。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今年1月发布的《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指出,中国企业家犯罪已呈稳步上升的趋势:2009年中国公开报道的落马企业家95位,2010年上升到155位,2011年达200位。2012年标明企业所有制类型的243个案件中,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1例)和集资诈骗罪(11例),占全部案件数的近五分之一。报告指出,另有大量融资类犯罪是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刑的,如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挪用资金罪等也与企业融资问题直接相关,如果将这些罪名计入,融资类犯罪将在2012年企业家所涉全部犯罪中排列第一。

根据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这种非法占有的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浙江省之所以有陈有西大律师举例的那么几个得体案例,与其高院院长齐奇的认知有关。他有主观故意要“把法院建设成为最讲道理的地方”,故对于经常被滥定的“集资诈骗罪”有如下诠释:“是不是属于集资诈骗,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关键在于有没有实施诈骗,而不是看形式上也是借贷这个行为。也就是筹集来的钱有没有用于生产经营,还是用来占有挥霍。/如果只是用于经营的摊子铺得太大,支付的利息又比较高,再碰到金融危机,资金链断裂了,还不出来,资不抵债,这种情况叫经营亏损,法律上的出路就是依法破产,实行企业破产重组或者破产清算,而绝不是集资诈骗犯罪。”这是去年“两会”期间他提交“尽快制定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阳光化、法制化”议案后,答《新京报》记者问时说的,影响极大,乃至于曾成杰在向最高院申诉时也请求发回浙江高院重审。按齐院长上述判断,曾案连“资不抵债”尚不至于,上述王律师已有介绍,判“集资诈骗”彻底摆乌龙。

尽管如此,曾成杰也绝不是“无辜”的,至少“非法吸收社会存款”是既有的、躲不掉的罪项。他若不同地方政府沆瀣一气,根本别指望拿下“三馆项目”更别想“非法融资”长达数年、涉及二、三十亿。中国的民企,只是权力棋盘上的棋子,想要游离出政府扶持之外“做大做强”也是一个“中国梦”。美国著名社会学家费正清写道:“既然中国的历史传统不允许强大的(或相对强大的)政府与多元化社会中的各种自主集团同时并存,因此,和官僚共生似乎就成了资产阶级求生存的唯一可能形式。”别说国内的民企大亨们没有一个敢凭良心说没得过政府的帮衬,就连香港那些超级富豪都趋之若鹜跑来拍马屁讨便宜,什么包玉刚霍英东李嘉诚等等皆深谙此道,遑论小小的曾成杰?这就是说,曾某之失策在于:既然投身于“与狼共舞”,早就该明白偷吃的同时也有被吃的可能,要么做好当“替罪羊”的心理准备,要么就做好鞋底抹油的准备。傻乎乎地实干,都揭不开锅了还打肿脸充胖子率队奔赴汶川“献爱心”,满以为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就信以为真有“依法治国、执法执政”那回事了,居然还跟市长发脾气、拍桌子。

王少光律师说:“曾成杰充当了湘西地方政府的替罪羊,因为三馆项目是当地政府主抓的形象工程,政府在三馆公司设有指挥部,与三馆公司一起办公,政府责任无可推脱;三馆公司有优良的资产可变卖,政府可以用来补窟窿;不排除个别人想借变卖三馆公司的优良资产之际,从中渔利。”此非辩护律师的一面之词,查阅2006年8月17日湖南省委机关报《湖南日报》,头版大篇幅报道《从“蜗牛”到“领头雁”――湘西吉首三馆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发展纪实》称:“两年多来,州、市领导一直支持、关注这项工程。州、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工程领导班子。州里成立了州‘三馆’整体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市里成立了吉首市三馆开发工程指挥部。州‘三馆’领导小组和市‘三馆’开发工程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合并办公。”此前一天该报就曾以《曾成杰:一个“宝古佬”在湘西的创业传奇》作了图文并茂的长篇专题报道,可知曾成杰是在州、市两级政府全过程“协调领导”下犯罪,并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鼓励,绝非虚言。

事实上,上世纪90年代末,吉首民营企业主张显政创造性地在民间集资开发雅溪民营小区,月息从1.5-3%,被称为“民间融资教父”。后出任中国个协副会长,也是吉首光彩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年湘西州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调动民间投资和企业创业的积极性”是当年全州经济结构调整的第一项措施。此后“鼓励民间投资”在历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中皆有表述。网上贴有吉首市政府“吉政发〔2001〕45号”文件影印件,其第三条:“加大筹资力度。落实好建设资金是项目建设的关键,各项目单位都要明确专人负责资金的筹措,积极拓宽筹资融资的渠道,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证。”有政府大力推广,张的经验被演绎成各种方式:湘西荣昌集团推出“融资款抵购房款”,集资人可将融资款部分抵转为购房款。而曾成杰的三馆公司则想试行将部分融资额度转为公司股权。若注意到早在2005年就有媒体记者报道并指责过“三馆项目”之黑箱操作违规拿地,三馆公司却于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吉首市公安局授牌为“重点保护企业”、被湘西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另有报道称:“从2003年11月15日开始,以签订《关于参与“三馆”开发项目的协议书》的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集资,期限为1年,年回报率为20%。这份融资协议经政府事先审查、当地公证处公证,公开张贴在橱窗里。”曾氏所获“诈骗”罪即使成立,那也是在湘西州、吉首市政府指导和密切协助下进行的,并获得湖南省政府的首肯。省、州、市政府至少也是涉案“共犯”。

而且,全州131名正副厅级干部(在职62人,离退69人),仅自报参与集资活动者就有113人。除了已有15名处级以上干部因集资案受到处置(其中厅级干部3人,包括湘西州政协原主席向邦礼,州委常委、统战部长滕万翠,州人民政府原副州长、巡视员黄秀兰)之外,最早被免职的是湘西州长徐克勤,他接任因受贿而落马的前州长不过十个月,免职的理由是“对湘西非法集资问题处理不力”。多份调查报告表明,另有多个要害部门的多名科、处级官员参与非法集资的运作。包括:湘西州地方海事局原局长、原凤凰县委办公室某副处级干部、州发改委社会发展科原科长、州政府办城乡建设科原科长、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某正科级干部、州经委政策法规科原科长、州经委原某正科级干部、州国安局原某正科级干部等。并且有介绍说市政府新班子曾命令公务人员提前撤出融资,而爆发群体事件的起因正是党政干部率先抽逃集资本金及利息,导致当地融资企业的资金炼断裂。被套住的平头百姓按捺不住怒火闹出一系列“群体事件”,惊动到中央这才引来强势“维稳”、查处。

当地政府也不是没给曾成杰台阶,湖南高院发言人曾鼎新介绍:“2007年10月和2008年7月,吉首市房地产商会和吉首市政府分别开会要求集资企业降息自救,并要签订协议执行,曾成杰拒绝签订协议,同时为应付政府检查,要求工作人员在给集资户开认筹书时将一份改为两份,表面上降息实际上没有降息。”这就是说,政府协助“降息自救”你偏要“讲义气”不肯顺势降息等于不给政府面子;在其“遗书”里也描述了同宋市长拍桌子顶牛之情景,这就应了宋市长那句“我要整死他,是分分秒秒的事”,何况市长要看身后省委书记脸色,省委书记还得讨好后面那个党中央,曾成杰的“分分秒秒”就逃脱不掉了。另有报道称,在曾成杰实在扛不住之后,跟融资群众达成一个“化解风险协议”,双方约定,将融资利息降到3%实施自救。但是,吉首市政府新班子却强行制止,不允许自救协议贯彻执行。这应该是曾氏遗书所述“拍桌子”那回事,辩护律师王少光说:“政府强制不允许执行这个协议,并且把三馆公司资产抢占。抢占之后,低价卖给它自己的独资的民泰公司,民泰公司又把它的资产独自卖给了财信公司。而这些都是湖南省政府的行为。而当时的湖南省政府的省长是谁呢?就是周强,周强现在又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王少光所言是经得住推理的,但周强亦不过迎合中央要求行事罢了。严格地说,这是一次地方与中央在金融领域的权利之争。李克强今年6月在国务会议上说六个方面的经济问题压得他透不过气来,其中第一项就是中央和地方就经济发展及经济转型的政策、方向不协调、矛盾;余下五项里至少还有三项与此关联。金融乃是中央政府绝对垄断的行当,地方政府无权染指至多分一点残羹,想在金融业“发挥地方积极性”绝无可能,只能依赖“卖地财政”。之所以如此,乃因此行当系近世最来钱的行当,网上一份据称是中纪委研究室的文件显示:“在銀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任中高級职务的官员,其父亲、母亲85%以上是党政军高中級干部或已退离休高中級干部。”面向社会的集资融资要想合法,必须经过中央政府批准,之所以有“非法集资”、“集资诈骗”之类罪项成立,皆为中央政府要保护其金融垄断地位而已。

于是我们不难看出来,湘西州政府与民企合作大规模集资,动的是中央的乳酪,央行湘西州中心支行2007年上半年的调查即已报告称:“湘西州民间借贷总量以年均32.4%的速度快速增长,已初步形成游离于主体金融之外的第二金融。”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旭曦宣称:“该案涉及时间之长、范围之广、涉及企业之多、金额之大、人数之众、引发的后果之严重,堪称1949年以来所罕见。”尽管有夸张之嫌,但却是要害所在,中央派出工作组降临督查导致打击力度加大。实际上,湘西州不足280万人口,山高皇帝远银行信贷总额仅六七十亿规模,GDP不过百亿上下。集合本州资金发展自身也不失为无奈之策,且确有良效。据统计部门资料,在非法集资热的5年中据称集资总额达168亿,于是全州GDP年均以11.1%的速度递增。最热的2007年增长16%(全国14.2%)达190.68亿元,财政收入增48.8%(全国32.4%)达22.92亿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增21.9%(全国17.2%)达8819元。而吉首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最具投资潜力百强中小城市”称号;2007年首次进入了第五届湖南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行榜”第20名等。若不受世界金融风波和中央调控政策冲击而且当地政府管控措施到位的话,湘西人自己掏钱自己出力建设自己的家乡确实成就斐然。若连同其他非法集资猖獗之地,如浙江温州、陕西神木等一并看,只消政府管控到位确实不失为“发挥地方积极性”的有效方式,至少比“重庆模式”那种政府强借滥贷甚至谋财害命要强得多。只是那样一来中央集权必将面临威胁逐渐瓦解,此乃权贵社会主义绝不允许的,杀个把鸡给猴看是维系集权的需要。

在政府讨论处理三馆(曾成杰)项目的会议上,就有领导提出:“当前重点是打击‘三非’和规范、防范三馆,‘三非’和三馆是高度风险的定时炸弹,不可小视。对非项目融资和非本地项目融资及非商会成员企业融资要视其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禁止、训诫、清退和坚决打击的措施,特别是非项目融资和非本地项目融资要选两只鸡杀给猴看,要一脚踩死,绝不让这种苗头抬头,要求公安和工商在这个问题上态度要坚决,措施要得力。”否决了“软着陆”的意见。曾成杰集资既非始作俑者且涉案总额在当地排位第三,那一阵湖南多地法院都在审理吉首涉案公司的案子,郴州庭审的是涉案金额最大的公司,湘西荣昌建设集团责任公司。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高达37.79亿元。但曾成杰既非本地人又跑回老家邵阳建了座号称五星级的大酒店,被选作被杀之鸡也就难逃劫数了。

尽管颇为欣赏温家宝不厌其烦唠叨“政治体制改革”、“普世价值”,但每当我瞧见这位总理以及其他党政要员跟外国索要“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之认可时就想笑。不要说“完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实是一种语言暴力,准确些说可叫“政策经济”,把僵死的“计划”调整成灵活得多的“政策”,将其硬涂抹上“市场”的色彩,用得上严复那个“始于作伪终于无耻”八个字了。曾成杰案属于又一个“市场经济”不存在的铁证,国家以严刑酷法来维系权贵阶级对金融业的垄断地位,哪家的“市场经济”有如此表现?曾成杰的根本失误在于忘了这不是一个宪政国家,何况他既没有“拚爹”的资格,又没能傍上更高层权贵范围,死路一条乃是逃不掉的宿命。权力骑在法律头上作威作福本属“中国特色”,有几千年的传统了,又不是共产党的创造,只不过它玩得尤其炉火纯青罢了。

孙、蒋之民国政府玩的就是列宁所谓“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那一套,只不过不彻底罢了。中国的民族工业在北洋时期实现了飞跃,金融业主要是民营银行业随之蓬勃发展。苏俄资助并指挥的北伐胜利,1928年起蒋、宋、孔就开始兼并大小银行,至1935年“中中交农”四大行被官控之外,通商、实业、四明、国货“四小行”亦被收入政府囊中。以下逐次吃掉全国银行总资产的74%,非国有银行仅占26%。外加信托、邮储两局,所谓官僚资本也即国有企业垄断中国金融业抗战前即已成型。二战后更甚,民国金融业各项指标政府已掌控达90%以上。这就为中共更上一层楼奠定了基础,接管“官僚资本”加“社会主义改造”,除了乡下微乎其微的信用社而外,整个国家金融业皆系中央财政之专享,加上垄断其他行业,共和国的“官僚资本主义”较之民国更“完全彻底”,全国人民的饭碗都捏在老毛手里,一声“饿饭就是了”令下,几千万饿殍就成了“民主革命不彻底”之罪状。

改革开放以后,一个数据早就被众多媒体报道过:占GDP贡献率60%的民营企业,其信贷率只占30%。也就是说,银行的钱贷给国企是无风险的,收不回来并无大碍,到时候“剥离不良资产”一动就几千上万亿。至于国企尤其是央企亏损,仅今年三月《上海证券报》一条消息:“中国远洋亏损95.6亿,中国铝业亏82.3亿,加上将于明天披露年报的中国中冶预亏72亿,三家央企合计亏损金额高达250亿。”“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旗下的振华重工也曝出巨亏,这家曾经优质的蓝筹股年报显示其全年亏损逾10亿元。”还有“除了央企巨亏,多家地方大型国企也亏损累累。钢铁行业尤甚。其中马钢股份亏损39亿,安阳钢铁亏损35亿。”333.9亿轻飘飘地不见了,这还只是冰山一角,却没见谁因此受到“党纪国法”处分。

再瞧曾成杰触礁的2008年,报载航油套期保值这项,东航亏掉62亿元、国航亏掉68亿元;中远远期运费协议浮亏40亿元,均如此而已了。就在曾成杰被关押的同月,荣智健报香港中信泰富澳元期权案亏损146.32亿港元,加上已变现亏损,合计亏158.91亿港元。隐瞒六星期据说掩护某些关系股东“胜利大逃亡”之后才予以公示。当天股价即暴跌五成五,收报6.52元低位;接下去三天内更跌掉七成七,跌至1991年1月以来的最低位,市值蒸发超过200亿港元。眼瞧着中信泰富面临灭顶之灾,11月12日,央企中信集团宣布为中信泰富安排15亿美元的备用信用额度后,再将这15亿美元以可转债方式向中信泰富注资(折合116.25亿港元),另外将中信泰富名下的金额最高为57亿澳元的外汇衍生品合约“兜底”接盘。如此,中信泰富的损失被锁定在156亿港元左右而不致继续恶化。

试想,就连雷曼这等世界顶级大鳄得不到政府救助也只能破产,遑论泰富?次年4月,世界媒体炒得焦头烂额的荣氏被温家宝逼着“辞职”,等于溜之大吉,既躲过香港警署司法调查,亦无须承担巨额亏损之分文,还保住其4亿多股权。而一个多月后股值回暖至12元左右,荣氏沽出0.6亿股套现7.32亿元。之后随股市行情回升再抛售,套现合计15亿港元,仍保留泰富股权3亿以上。而后续新闻则不断传出:就在荣氏出局几乎同时,他还与中信泰富一道在海南万宁神州半岛拿地,荣氏获54万平方米,可建楼盘逾27万平方米,折算成楼面地价仅700元/每平方米。如此超低地价被舆论视作涉嫌与泰富存在关联交易。但若拿不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这个指控是没法确立的,只是说说而已,大便宜却笃定赚到手了。

因为香港毕竟还有“两制”笼罩,新闻自由使得中信泰富案大抵显示无余,“公有制”的长处在这幕大戏中演绎得淋漓尽致,全世界都围观到权贵们把玩“公有制”之精彩纷呈,理解了为什么要“坚持中国特色”、其奥妙所在乃是保护权贵利益。至于恪守新闻不得自由的大陆,还有多少不得见光的好戏,局外之人只能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去联想了。

荣氏在香港被称为“紫筹股”,蓝筹股外包红色糖衣,成紫色。曾成杰若得“紫筹”之万一,就连“集资”也不屑一顾的,遑论“诈骗”?当初报道说荣氏只身赴港打拼,靠着家族传下来一百万港元起家如何神勇。我那些香港电子界朋友那时就颇为忿忿:似他那家爱卡电子厂一样装配廉价电子表和低端集成块、存储器的厂家在香港数以千计。唯独他的产品能直接销往大陆,别的厂只能等着走私贩子上门收购,即便把厂开到大陆也休想进入市场。若知道那时在大陆走私货便宜过大路货许多之外,走私贩子尚有暴利可图,“想不发都难!”而公司之所以能高价卖出,既非技术专利亦非经营得道,“买家得一条通路走货而已。”1986年其父主持的央企中信更主动邀其加盟主持中信香港,若推理其父没那个能耐邀儿子来主持央企中信的香港门户,只可能系邓公点的将。此前不久邓公刚会见荣氏宗亲回国观光团,夸赞荣家之余还呼吁海外华商回国投资,立荣家声威是一种需要。可资佐证的是:荣氏一上任就要吃进国泰航空股份,董事会不准他就飞北京,老爹没辙就带他去找国务院,不但获准收购还借钱八亿。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无巨大国库作后盾,荣智健就算是三头六臂也枉然。显然是看出荣氏通天之能耐,李嘉诚也参合进来直接指点乃至关照。“买壳上市”盘下泰富就是老李的主意;买下后中信跟进增资2.7亿股,国资控股却不划事任凭荣家当自家资产玩,这本事大了去,他爹肯定没这么大的面子。又例如买下香港恒昌97.12%股权,荣氏个人出资4.2亿占6%,中信泰富买下36%股,李嘉诚不但让给他这单生意还联络郑裕彤、郭鹤年联手出资经计算应付出约38.6亿,占股55.12%。等荣氏从股市上圈钱25亿,居然把李、郑、郭买下的股权全吃掉了!算是给老荣面子还是讨好邓公打开大陆的投资渠道?只有当事人才会心知肚明。

王震之子、接荣毅仁中信董事长职的王军离任时自己披露:1996年12月,他自主决断以25%的折让价,每股33港元的价格减持3.3亿股,售予荣智健为首的中信泰富管理层18%的股份,使得中信集团在中信泰富的持股降至26.45%,此次交易金额为108亿港元。其中2.91亿股由荣氏独得,这使荣氏成为中信泰富第二大股东。据《财经》记者了解,荣智健等人的出资来源中竟包含从中信集团获得的融资!让利借钱售股相当于送钱,这是当时轰动全港的管理层收购案。有评论称此举涉嫌国有资产流失35亿港元之巨!当时经办人中信总经理秦晓与下属企业泰富的范总在很多法律和财务的环节上谈不拢,惹得荣氏不高兴,结果是秦晓被调离挂起来换个人来成全荣氏增持。秦始终认为中信当时并不缺钱,因那时他和王军已经剥离出四十多亿人民币的不良资产,中信盈利已开始增长却让利减持肯定另有原因。王军虽被国务院点名批评,时任副总理的朱镕基还找叫去谈话,都不了了之,似乎也非荣爹能量所能涵盖。某次朱镕基言及自己调不动属下时忽问秦晓:“你能调动荣智健吗?”秦的回答是“不行”,可见连老朱也只能对此事耿耿于怀而已。《南方人物周刊》评述道:“在一家国有企业任职,凭借个人持有的股份而四度坐上‘中国首富’的宝座,荣智健是全中国绝无仅有的。”除了有邓公撑开的这把大伞遮蔽恐怕别无解释。

又有报道介绍:早在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中信泰富不仅主业受到威胁,股票在二级市场更是一路下跌风雨飘摇。荣智健等在香港银行的股权融资贷款需要追加抵押品,否则用以获得贷款的质押股票会被“斩仓”还债,而无质押的债务也会被催逼,但其个人已无力追加抵押。此事一旦发生泰富公司的股票必将崩盘,系列连锁反应就会接踵而至,最终会导致公司被“清盘”。危急关头,据《财经》记者了解,荣智健向中信集团求助,曾获得10.625亿港元的贷款支持,年息10%,从而化险为夷。而来自北京的资金则“扫盘”(吃尽泰富股民的抛单)助其渡过险关。荣的大伯荣伟仁上世纪曾感叹:“政商合办之事,在中国从未做好,且商人无政治能力策应,必至全功尽弃。”荣智健超越前人之处在于破了“从未做好”之困,尽管最终出局却未“全功尽弃”,而是全身而退。荣智健自诩道:“假如我仅仅只是国家副主席荣毅仁的儿子,而没有经商办企业的才干,我也不会得到国家和人民的信任,登上这个举足轻重的显赫之位。”那么似乎可以断定曾成杰们之下场除了无爹可拚之外,还“没有经商办企业的才干”了。

只是在商海中拼搏过的人们都知道,关键时刻有没有“那一口食”,往往决定了一个企业的沉浮。曾成杰一开始如果没跟州长的兄弟、副市长的老婆合作,断然拿不到三馆项目;若能够跑一趟北京就弄得不要说十亿八亿,也不说一亿两亿,只要能保住其资产不被枉法处置,他断不至于连老命都搭上的。为什么人家死都不肯玩宪政,愣是要嚷嚷“人民民主制度”或“人民社会”呢?这两个典型人物各是一类人的代表,其间悲喜剧应该是一面镜子:党让你发,想不发都难;党需你垮甚至死,你也不得不垮或者死掉。权贵阶级如鱼得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被你们折腾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政,哪里还好玩?

最后一点感慨:无论是曾成杰案,还是大笔国库资金调进调出,即使大到“四万亿保八”这等天文数字,都无关人大什么事。可宪法上却写着它是“最高权力机构”,对司法享有最高监督权的。美国政府所有开支都受议会监督,给还是不给、给多少,皆由众议院说了算。怪不得小布什说他被“关在笼子里”。湘西州如此大面积的司法裁判,我查了许久却并未查到各级人大的监督权表现在何处。大概社会已经认定人大不过是个摆设,没人拿它当回事的。中国人除了每年“两会”才会想起还有人大这回事,平常没人记得还有这个机构,社会上能显露人大代表威风的,大约只有机场贵宾候机室“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凭证进入,还能带一名随员。

                                                       (2013-7-26完稿;8-5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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