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夏-俊峰被死刑后
不想写什么,
但是要表个态。
生命,对谁都是宝贵的,
不论是夏俊峰,还是城管。
我认为判夏俊峰死刑是不公正的,
因为他在保卫自己的生命。
我与他非亲非故,但是一直关注这个案件。
夏俊峰死都不服,我也不服。
一个人不是被逼到绝路上,怎么可能杀人?
除非是疯子,或者杀人狂。
可夏俊峰不是疯子,
也不是杀人狂。
否则,下岗之后他可以去偷,去骗,去抢,去杀……
他只是摆了一个小摊,
一块一块地赚钱,
养家糊口。
虽然菲薄,却干干净净。
因此他顶天立地。
他又是条汉子,他敢于抗暴。
这恰恰是中国人萎缩了的血性。
如果面对暴力,
面对剥夺你生命权的暴力,
你像狗一样摇尾乞怜或者束手待毙,
你同样难逃一死,
他们是讲究把人往死里打的。
蓦然回首,冤魂不少。
试想:
如果国人皆变成逆来顺受的奴才,
这个民族,
能有什么希望?
还谈什么爱国保家?
人可以讲策略,但不能丧失尊严;
人应该热爱生命,但不可苟且偷生。
你可以不欣赏武松的狭隘,但你不能无视他的血性;
你可以欣赏林冲的涵养,但是你不应因放过复仇时机而抱恨终身。
人生来是爱自由的,这也是上天赋予你的权利。
但是权力不会赐予你自由。
所以,古今中外为争取自由而献出生命的英雄前赴后继。
法律是规范自由的,
你的自由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
法律也约束执法者本身,
你没有暴力执法的自由!
法律应该是公正的,
它是维护社会安定的最后保障。
法律是没有政治性的。
如果政治污染了法律,
法律就变成了权力的帮凶。
不幸的是,法律往往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
法律有权力杀人,
但是一旦你杀了道义,
也就杀死了自己。
2013-09-26
中条山人文集:http://www.hxzq.net/showcorpus.asp?id=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