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老路帖子的闲话 作者:Wenjunq


老路发了一串帖子,我没有能力全部拜读,因为业务迫使我常进山,那里边连手机也无信号,何谈上网?没想到它也会引起如此多的讨论。 

不过引起一些讨论也非坏事,七嘴八舌是一个民族进步的动力;舆论一律则无疑是灾难的根源。华知论坛如果要活下去,至少活到我们这些人还活着的时候,七嘴八舌也是必要的;没有它,华知论坛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可能。 

至于老路的帖子里有点另类描写,那是作者的权利。胡作家举了几个例子说明性描写的正常,言之有理。我还想补充一下,鲁迅先生极力推崇的苏俄文学,法捷耶夫的著名小说《毁灭》里,也有性的具体描写,亦未失革命文学楷模的身份与地位。 

革命如果连性也革掉了,那只能证明革命的荒谬。或者借用民间那个诙谐谈资:革命者大抵都必须“不是人”。任何高尚的理论,如果高尚到必须拽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卑贱的地面,那只能归于荒谬。 

文化原本是人类社会的组成部分,它的根基在于生命。上帝规定了人类生命繁衍的唯一途径就是性,古人于是道:“食色性也”。文化必须超脱于自然显而易见,不过这种超脱如果实现某种境界,即,否定自己的根基,那无异于自杀。当生命没有了,文化还能存在吗? 

其实文化与性本身原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即使是封建的中国文化也如此。中国文学的开篇之作《诗经》,卷首即为《国风》,风者,异性相诱之意也。所谓“风马牛不相及”,意喻公牛母马不能相诱。此卷大部皆为情歌,开篇就唱:“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而《召南.野有死麕》篇,干脆就是男女野合的描述。“有女怀春,吉士诱之”;雌雄相诱,原本便是生命的延续必须。其结果,无非交媾导致繁殖。于是,过程是美好的,结果则是丑陋的。称颂过程而回避结果,便成了人类文化现象的共识。 

回避并非消灭,当无法回避,或不回避有助于文学的表述时,人类文化也不拒绝性的描写。例如汉文化中的成语里,就有:“养精蓄锐”、“无精打采”、“精疲力竭”等等直接源自性行为的词语。还有那个“雄赳赳,气昂昂”,原本写作“器昂昂”的。“器”指阳具,“昂昂”指抬起之状;被志愿军一位指导员误写为“气”,于是成了现在的样子。问题在于,“气”,本来无状,又怎么“昂昂”? 

倘若以为性行为都是丑陋的,那么正道当是遁入空门,否则便有伪君子之嫌。其实马克思主义的大师们并不乏对于性的正确认识,例如德国著名马克思主义者倍倍尔便说:“在人的所有自然需要中,继饮食需要之后,最强烈的就是性的需要了。延续种属的需要是‘生命意志’的最高表现。”(倍倍尔:《妇女和社会主义》)马克思自己则认为:“男女之间的关系是人和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不言而喻,体态的美丽、亲密的交往、融洽的旨趣等等,曾经引起异性间的性交的欲望。” 

如此看来,居庙堂之高者尚且视之为极正常的关系,到了处江湖之远者那里便成为不可思议的丑陋;革命经典著作里无须避讳的关系,在文字写作里却成了禁区。这是又一个怪圈。 

由此而引申开来,我们就涉及对青少年的影响问题。青春本来就是指的生命进入性成熟的过程,往往问题产生恰在于过度回避。人类如果对于自己生命的延续采取回避态度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荒谬,因为生命的天性注定它一定会本能地关注此事。倘若人类教育事业在这个方面有所缺失,那是个错误。 

当学校开始性教育课程时,当大学校园设置避孕套自动销售机时,都引起过许多议论与批评。与其说批评者担心青少年不能正确对待,不如说他们自己杞人忧天。结果自然已经明朗,什么都归于正常了。 

我们这些过来人,曾经接受过正统与非正统的双重教育。正统教育是不传授性的任何知识的,而非正统教育几乎离不开性知识。我在农村插队时,农民们只要在一起说笑,几乎没有不联系到性的。我不知道别人怎样,可以说,是农民伯伯的再教育,给了我绝大部分的性知识。我知道这很不正常,但那是历史真实,情况本来就是如此。 

我们如果不是很健忘,那么当年严厉压制发表非“御准”文字的结果,是手抄本文学的蔓延,著名的作品有那部《第二次握手》,还有另一个色情的《少女之心》。而后者恰是正确的或者说必要的性教育缺失导致的恶果,正应验了奥地利作家S.茨威格在《异端的权利》里的警告:“一个人肉体的需求并不亚于思想上的需求。谁忽视它,他就会遭到残酷的报复。” 

说到此,我猜想会有人抨击说我主张自然主义的描写。非也,只是因为我们直至目前仍然严重存在着封建的伪道学观念,于是侧重于对它的反驳。我赞成被誉为“性学大师”的弗洛伊德的说教:“性力一旦放肆,回复到它的原始的目标,社会文化将遭受到最大的危机。”(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他还教诲道:“对于性方面的事,人们一般是不坦率的。他们不会无拘束地表达自己的性欲,而是披上一件厚实的外衣――用谎言编织成的衣服――来掩盖它,好像性世界存在着恶劣的气候。他们并没有错,在我们的文明社会里,太阳、和风都不利于性生活的暴露。”我只是认为,老路先生的帖子并不放肆。 

最后说到言论的自由,这是《宪法》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邱吉尔爵士有句名言:“我可以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发表意见的权利。”这句话曾经在1988年1月13日的“蛇口风波”里被小青年引用,而这场“风波”延续到当年8月还在《人民日报》上争论。时光过去了15年,我认为没有必要再去讨论它,然而更没有理由重申那些压制他人发表意见的主张。遗憾的是,总有些主张压制的意见。 

老胡兄有过一个比喻,就是文革时专门给他人大字报上画叉的老、小混混。我见识过此类人的威力,他们显示的作用并不亚于马克思所说的“武器的批判”。自己不需要动脑子,更不用动笔写什么东西,胡乱给人家刷个叉便罢。我想,此风不但不正,更不可长。 

我是个生意场中人,整天乐此不疲地东奔西跑,零零碎碎敲打了一些文字,也有些散乱感,总想在生意场歇一下手,以连续自己的思路。但人在江湖,总是身不由己。最近又特别地忙,也十分疲倦。抛了这篇东西,该歇歇了,也该读些书和下载的好帖充充电了,于是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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