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天下ABC】:(六)什么是卖国
作者:更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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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天下ABC】: (六) 什么是卖国 (1) 卖国,卖国,种种说法,古已有之,不过认真说起来,似乎从来没有卖出去过。 卖国,应该是卖给别的国家或者别的国家的个人吧。如果国人之间卖来卖去,肥水不落外人田,算不算卖国呢?如果这也算,那么如今的受贿行贿者都是卖国贼,偷一个窨井盖卖钱的则是卖国小毛贼。 卖给外国,卖人有过,譬如出卖劳工、猪仔、孤儿院的孩子,王昭君小姑娘算不算卖出去的呢?存疑。卖土地也有过,譬如阿拉斯加。卖国,则从来只是听说过。 有人不在乎死三亿人或者西安以东被核武器炸平,这也不算卖国还有什么是卖国?几亿个人变成焦炭,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地盘寸草不生,国就没有了吗?只要朝廷还在国就在。再说,这些卖人、卖土地,死三亿人以及让西安以东核平的事情老百姓是办不到的,能办成的还是国君和朝廷,国自己卖自己,国才是卖国贼。 这话一出,必然很多人如醍醐灌顶,不舒服得要命。肯定要跳将起来,举出若干卖国贼来,越王勾践啊、秦桧啊、吴三桂啊、袁崇焕啊、李鸿章啊、慈禧老佛爷啊、蒋介石(又名常凯申)啊、汪逆精卫啊、什么什么啊------肯定有人据史严肃指出,越王勾践不是,袁崇焕也不是。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勾践不是国都卖得没有了只好睡到稻草上去了吗?袁崇焕不是给一人一块吃掉了吗?当然是卖国,不然怎么会给爱国者吃得津津有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据说,心肝咬起来尤其有劲道。 有人要说,所谓卖国,就是出卖、损害国家利益。对了,这说到点子上了,但是,这话大可推敲,大可推敲啊。
卖人,卖土地,卖资源,那是朝廷的事,老百姓就是想卖也是不可能的,本来就没有一分一厘土地,没有的东西是不可能出卖的。至于卖国就是出卖和损害国家利益,看起来很有道理。 那么,谁来界定什么是国家利益呢?国家利益是不是就是国民利益呢?如果不是老百姓的利益,那么卖就卖吧,反正是和百姓不搭界的事情,卖或不卖都不是百姓能做主的。倘若以为百姓也能卖国,那实在是太夸张了,老百姓没有资格做卖国贼。 如果卖了呢?那一定是朝廷做的好事,那国君和朝廷就是卖国贼。 国民就是老百姓,刍狗、蝼蚁,他们的利益是什么呢?他们的利益就是蓝天白云、山清水秀、少有所学、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安居乐业不折腾,辛辛苦苦奔小康。 不知道那些明里暗地里受贿贪污的各级官员是不是损害了国的利益;不知道那些监守自盗卷款数百亿潜逃到海外的官员算不算卖国;不知道把百姓劳力和矿山资源低价抛售换取外汇算不算卖国;不知道那些假借革命的名义杀了几千万国人的人算不算损害了国家利益;不知道那些全世界四处扔钱示好、挥霍浪费、好大喜功、市恩待报的行为算不算卖国;不知道天灾人祸饿死几千万百姓是不是损害了国家利益;不知道一个运动接着一个运动把国民经济弄到了破产边缘算不算卖国;不知道把大好河山弄得无山不秃、无水不污是不是卖国;不知道把土地全部收到自己口袋里算不算卖国;不知道借经营城市为名毁灭了每一个城市的特质算不算损害了国家利益;不知道在牛奶里掺塑料算不算卖国;不知道制造封建等级、民族歧视、地域隔离、城乡分割算不算卖国…… 做出这些决策的国君、朝廷以及各级官员他们是不是卖国贼呢?如果是,那百姓更作孽了,不仅养了一堆贼,而且是一堆极其爱国的卖国贼。 有人认为,那是转型时期决策失误,执政能力有限,虽然是出卖、损害了国家利益,那个算不得卖国。或者就是国力不够,遭人欺负,推得一干二净。 这就有些不讲道理了是不是?难道卖国这顶帽子专门是为百姓准备的?如此看来,这个国确实和百姓无关,要卖也只能由他们卖去。
在国家、百姓、朝廷以及爱国和卖国之间,汪兆铭是无法越过的一道门槛。 当然,按照已经几乎是定论的说法,汪兆铭是汉奸、卖国贼。谁想问一问为什么呢?那一定是想为汉奸卖国贼翻案,一定为将来想做汉奸卖国贼预埋伏笔。 但是,谁也说不出汪精卫到底卖了那一块国土,那大概就是没有卖成,没有卖出去。 汪精卫或者毫无疑义是卖国贼,没有人能为他多说什么。但是,在如此简单到有如定理一般的结论后面有没有其它的理由呢? 遥想70年前,战火连天,朝廷终归没有其它办法想,缺乏外交智慧、耐心和机会,外交不成;没有工业、经济和军事实力,打又打不过。按例又是仓皇逃窜或者撤退,用空间换时间,剩下一地的老弱妇孺。 这一地的老弱妇孺怎么办?百姓不该死,生活还要继续下去,社会也要存在下去。不可能每个人都去参加敌后游击战撞机车炸桥梁的。 而且,这个占领者何时终于失败投降,这是说不准的事情。于是,按照常情来想,当然需要有人出来维持这偌大被占领区的七七八八事情,比如粮食、煤炭、交通、治安……而要想为这些升斗小民、男女老少办事,不可能不和占领者商量打交道,接触、妥协、合作、讨价还价。 占领者是军人,军人是要打仗的,军人不是来管你们的生计的,要打仗的敌方军人是不会来管老百姓柴米油盐、生老病死的事情的。 现在,这样一个难题出现了。 举个例子简单一点说吧,譬如有一次忽然就打起仗来了,有个朝廷大踏步后退,放弃了西安以东,而且不知道哪一年西安以西的朝廷才能率大军反攻回来光复。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抑或就此乐不思蜀不回来了?那么,西安以东的百姓难道就是该死的?难道就让他们自求多福、自生自灭?谁来为这批百姓的吃饭穿衣、供水能源、以及掩埋火葬办事? 如果有人去做,肯定就是汉奸卖国。如果大家避嫌,没一个人去做,那就看着亿万百姓离乱、活罹,统统死翘翘、统统实行天葬。那么,什么才是符合老百姓的利益呢?这个问题大概是天问,不知道谁能够回答。 办法也是有的,早早实行移民,大家都搬到西安以西去,把那里挤个水泄不通。 当然,对于有的人来说是简单得无须思索的,反抗啊,打不过咬也咬一口,一人一口口水淹死他们。这就比较小说了,不提也罢。
除了卖国,分裂国家是一个很大的罪名。 分裂国家的意思就是虽然没有出售,但是分裂以后,原来的一个国就变成了两个、三个或者N个。对于百姓来说,或许还是一样,对于原来的朝廷来说,却是大大的不愿意。 一个国家为什么会分裂,自然有分裂的道理。国人通常说的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倒也不一定是分裂的道理,分合不是由时间长短决定的。 如果一个国家每一个人都享受平等的国民待遇,每一个人向上的管道都是通畅的,分不分都一样,那么这个国家有什么理由分裂呢?看不出。 如果一个国家公然对一部分人欺压歧视,譬如对于百姓日复一日榨取得太厉害了,苛政猛于虎,弄得百姓生不如死,那么这个国家就总是担心会分裂。 譬如像前苏联这个国家分一分也没有什么了不得,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无所谓。可能前苏联这个国家不分一分是永远也弄不好的了,也许只有分了,才有区别、比较、竞争,才能看出优劣高下。才能让百姓用手或者用脚投票,才能慢慢走上正道。 一座金字塔分成几座或者几十座,每一座降低了高度,对底层的压力会小一点吧?如果想要改变,可能要容易一点吧?果然,一分以后,欣欣向荣,境况大不相同。 于是有人担心了。总有一些人自己活得惨不忍睹,自己的事情管不过来,但是很关心这个国家分裂还是不分裂的大事的。他们认为,这个国是万万不能分的,倘若如此下去这个国一而二、二而四,无限微分,分得一人一块,怎么得了? 不会这样的,就像虽然离婚合法,但是也没有个个家庭都去民政局添麻烦的。 不会这样的,不要杞人忧天,不要把每个人都想成笨蛋白痴。如果一个国家尊重每一个个体,合情合理地为百姓提供公共服务,言而有信而不是大搞阳谋,实事求是而不是满嘴谎言,共同富裕而不是服务权贵集团,这个国家又为什么要分裂呢? 如果这个国仗势欺人,从来不管百姓死活,那么,这个国家的版图即使维持原状,人心却是分裂的,从来没有统一过。朝廷下朝廷的一盘大棋,各个衙门下自己的一盘小棋,各地打各地的算盘,各人打自己的小算盘,到处充斥了地域歧视、民族歧视、地区隔离、城乡分割、职业差别,南方看不得北方,北方看不得南方,公务员认为百姓是屁民,老百姓觉得官员就是强盗,富人嘲笑穷人,穷人仇恨富人,本地人歧视外来人口,城市公然歧视农村,外地人看不惯上海,全国看不得河南,还有人对曾经的满洲国出言不逊……官员衙役日思夜想从国库里偷一点什么、从各项工程中捞几笔好处,百姓则顺手牵羊几只公园里的景观灯、一段电缆或者偷一个窨井盖,一盘散沙。 如果不是一盘散沙呢?这个朝廷坐得就不大安稳了,所以,朝廷制造了许多人为的分裂。 至于民族之间,虽然说的是兄弟,但是习惯大搞阴谋阳谋,白纸黑字承诺自治,背过身去就赖账。那么,被骗的人有些想法也是必然的,即使迫于时势强扭在一起,即使拿着银子去买好,总是潜伏着危机早晚会发作的,除非把人都杀光了。 这个分裂的由头确是朝廷自己种下培植的。其实也怨不得朝廷,从来没有虚心学习联邦自治的现代政治理念和平等的共和观念,也没有和平相处、权力分享的真诚愿望,更不懂得什么是政治伦理和政治道德。几千年来,一贯是孤家寡人,从来就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你不让别人睡觉,难怪别人有意见。你把别人一脚踢下床去,人家又干嘛非要傍着你? 世界上的事情不一定比谁的飞机坦克厉害,还要比谁讲理。人是要讲道理的,朝廷也是要讲道理的对不对?治大国如烹小鲜,动不动威胁飞机大炮一顿打,那不是治国,是灭国。 谁希望生活在这种不讲道理的国里呢?所以前苏联就分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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