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托克维尔 作者:wenjunq


 

再读托克维尔

有报道称王岐山常委几次推荐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于是乎这本书便热销起来,据说一度卖到断档。又在《共识网》上瞧见朱学勤教授的演说,洋洋洒洒结合着中国的具体实践解读此书,感觉老朱借题发挥之意甚浓,虽然总体而言老朱所言不差,但某些地方过于离谱。例如“最后就是父债子还,路易十六就是在还他爷爷路易十四,他父亲路易十五的债。击鼓传花,传到路易十六,结果就是这个盘子到他手里崩了。”作为注重法国史的历史学教授,怎么能如此信口开河?路易十六是路易十五的孙子,而路易十五是路易十四的曾孙,差了五六辈!朱教授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又如所言法国首都巴黎集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于首都遂成革命策源地也有海阔天空之嫌。直至大革命暴民将路易十六绑架回巴黎,法国的宫廷即行政中心在距巴黎18公里的伊夫林省会凡尔赛镇已逾百年。反而是英国伦敦更甚:王室、议会、政府皆挤在唐宁街附近步行圈内,经济、文化中心也都聚集于伦敦,英国并无暴力革命发生。何况老欧洲诸如德国等,皆“三中心重叠”,托氏自己也说“几乎全欧洲都有完全相同的制度”,然而大革命只在法国爆发。另一方面,沙俄的政治中心在圣彼得堡,经济与文化中心皆在莫斯科,并未妨碍二月革命推翻沙皇政府、“十月革命”颠覆临时政府。朱教授所称民国首都南京,文化中心北京,经济中心上海,非但未能阻滞革命,连民国都被赶跑了。及至毛朝,岂止全中国都是“北京郊区”,简直就是中南海后院,古今中外皆无可比肩者,尔奈我何?跟着托氏谈中心重叠似乎太表面了。

早就读过托氏这本书,印象大抵已经模糊,依稀记得托氏此书乃是以剖析法国专制政体弊端为宗旨的,现在又见到种种议论,忍不住要从书架上取出这本书来再读。法国大革命是一团很难捋清楚的乱麻,“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就连算到何时结束皆无定论。难免不附带着再读了几本与法国大革命相关的书籍,比如米勒的《法国革命史》、柏克的《法国革命论》、汉娜.阿伦特的《论革命》;还得比对一些书的部分章节,例如费希特的《论法国革命》、阿克顿勋爵的《法国大革命讲稿》、苏珊.邓恩的《姊妹革命》、斯考切波的《国家与社会革命》以及托氏的成名作《论美国的民主》,等等。一个好处是重新阅读使许多淡去了的印象复归了,更有许多新的心得,无疑是一次获益匪浅之“复读”。

包括朱教授在内,这一波托克维尔热许多论调类似,一个基调认为:“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发现历史上的大革命即暴力革命并非发生在贫穷时期,而是发生在经济上升并带来社会两极分化之后。因为在这种历史时刻,阶级矛盾激化,社会底层的民众特别容易把愤懑转变为战火。”它似乎依据托氏书中第二篇第一章这段话:“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处消灭中世纪残余的制度,但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的;因此在这些制度的桎梏实际上不太重的地方,它反而显得最无法忍受。”还有第三篇第四章的标题:“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是旧君主制最繁荣的时期,何以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以及其中“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老朱诠释托氏的立论是:“改革已经开始,改掉了一部分,使得没有改的这一部分显得分外触目,更令人无法忍受,后者坚持不改,这个时候革命就来了。”

托书对“最繁荣的时期”所作的描述并不具体也不充分,大抵都在第四、第五章里。除了言及国王对穷人施仁政以及地租和消费税都有增长之外,“公共繁荣”的标识是:“政府变得更加活跃,发起过去连想都不曾想的各种事业,终于成为工业产品的最大消费者,成为王国内各项工程的最大承包人。”这就意味着路易十六的政府延续前朝把政治专制延伸到经济领域,并因此积欠巨额国债,恣意亵渎自己制定的法律,从而丧失了尊严与诚信。“繁荣”还是“泡沫”?何况就连路易十六自己也下达过描述修路等公共工程只使特权群体获益,反倒是穷人连带着需要付出的上谕。

社会不公显然埋下日后的祸根,“繁荣”与否并非决定性要素,彼时英国更显繁荣,何以不爆发革命?托氏所论是一个误导,它甚至可能给另类心态的人一个理由:还不如不改革。至少中国的陈胜吴广直至太平天国;俄国的“二月革命”都谈不上“最繁荣的时期”或者“制度的桎梏实际上不太重的地方”吧?即便法国,其经济亦并非托氏“最繁荣的时期”或朱教授所言“实际上法国那个时候是处在繁荣的上升阶段”。它也形成一个悖论,托氏本书最后一条注释称:“大革命并不是因为这种繁荣而发生的;但是那种必然产生大革命的精神,那种积极活跃、不安现状、机智灵敏、锐意革新、雄心勃勃的精神,那种新社会的民主精神,正在开始推动一切事物,在瞬息间颠覆社会之前,它已足以促进社会动摇和发展。”于是你简直没法确知他到底想说什么。

法国大致在1730-1770年是处于经济上升期(有法国学者称之为“经济扩张的爆发”),但只不过是一种传统经济的增量,并非创新经济的发展。虽然已经开始有从英国、荷兰引入的机器生产和金融业,但直至大革命爆发前夕,法国农民占人口总数约85%;农业产出占国民经济总值的60%以上,整个经济模式仍是小农经济。而且这个增长期是在连续40余年风调雨顺情况下获得,纯属小农经济的好运气,它没有也不曾想发展工业需求来吸纳增长的农产品,且非农内需摄取很有限(85%的农民基本上属自产自销),却助长了宫廷与富贵阶层的奢靡。正是这个“最繁荣”的时段,它被英国超越从而失去了欧洲霸主地位,而英国人口只有法国的1/3强,领土还不到法国的一半。

1770年之后随着“国进民退”以及对外战争便进入经济萧条和紧缩阶段。到1787年2月,显贵会议上披露法国政府几年内就欠公债十六亿四千六百万里弗尔(不是托氏说的“近六亿里弗尔”),且每年财政赤字还高达一亿四千万,尚不包括各省政府的欠债(若计入有介绍说已达40亿里弗尔)。直至托氏写书时还发现三代路易王“基础设施建设”时期尚未偿付的征地费!它直接引发涉及三个等级的债权人惶恐乃至怨愤,随即就有六个省发生骚乱,财政总监卡隆垮台改由布里安大主教接任。托氏书中也描述了剥夺贵族权力之后法国农村土地碎片化状况,这不仅加剧了小农经济,还使任何经济波动都直接影响最广泛的农民。

其实还在1775年就爆发过大规模“面包骚乱”;而1787-1788连续两年因旱灾和冰雹导致农业严重歉收,谷物因匮乏而价格飞涨,城市贫民陷入饥饿之中,工业产品滞销又导致失业人口剧增,壮大了饥民群体。更要命的是财政危机:8月25日,既收不到税款又借不到债的财长布里安垮台,政府没钱解决饥荒更没钱支付公债利息,等于宣告国家濒临破产,这就使饥民和购买公债时热情极高的广大债权人都成为政府的仇人;国王不得不请被撤职的内克尔归来接任,给他的任务仍旧是找钱来填窟窿,他至少需筹得4.5亿里弗尔方可应付危机。这也证明所谓“最繁荣的时期”纯属意淫。鉴于内克尔曾经拥有的名气,对已经跌入谷底的政府信用犹如救命稻草,多少也给各等级民众特别是那些债权人带来一点希望。但高等法院仍不批准征税,政府又因信用扫地也借不到债,王权政府处于艰难竭蹶之中是不争的大势,准予重开三级会议是路易十六在1788年为解困而不得已之举,并非“繁荣”到无聊的消遣。国王原拟在教士、贵族群里收税以缓解财政危机,遭拒绝遂想借三级会议转向第三等级增税,如同捅了马蜂窝。

1789年开春以后,法国三分之一的农村此起彼伏地爆发了骚乱,其余地方农民也抵制一切捐税,“打土豪分田地”也曾发生,托氏评述说“土地占有欲在农民身上点燃了全部激情”;在农村骚乱的鼓舞下,巴黎市民也开始抗议活动。在5月召开的三级会议上路易十六一门心思指望增税却拒绝实行与会代表迫切需要的政治体制改革,认为“它把君主政体的不可移易的原则改换成有害的空想”,从而激怒了精英阶层,他们煽动民众支持“君主立宪”演绎成大革命正剧开始;而7月12日找不来钱却公布限制宫廷开销预算的内克尔再度遭解职并被流放,绝望的巴黎市民大规模骚乱并直接导致14日攻打巴士底狱。那时巴黎乃至外地都陷入饥荒的恐惧中,10月5日一个女青年冲进军营抢来一面鼓,边走边喊:“要面包!要面包!”居然就能聚集大群妇女冲击市政厅抢得武器,接着是成千上万人跟着她们“进军凡尔赛”。拉法耶特苦劝七个小时无效果,最终是打杀多名禁卫军成功地劫持国王全家回到巴黎。若不是粮食极度匮乏怎可能如此轻易聚众暴乱?

而托氏此作第二编第十二章的标题就用“18世纪法国农民的处境有时竟比13世纪还糟”来论述,则与“桎梏实际上不太重”相悖。米涅的《法国革命史》评述路易十六王朝的处境:“法国的创伤完全被掩盖在桂冠之下,法国的呻吟被淹没在凯歌声中。但是,到了后来,有才干的人都死了,也就没有什么胜利可言了,工业外迁了,钱财不见了,人们清楚地看到,专制主义为了取得胜利而耗尽了它的力量,早已播下了失败的种子。”至于说法国大革命势在必行,伏尔泰1778年行将就木之前不久对朋友说:“我周围发生的一切事情,正在撒下革命的种子,尽管我自己未必成为革命的见证人,但它是必然要到来的。”可见,托氏所论似乎革命乃是歌舞升平时突发火灾,与历史真相是有出入的。

托氏还在其大作中把路易十六节节设防的被迫让步夸大成主动改革之进程,真情亦非如此。其实只要阅读一下法国大革命的编年史,就不难明白托氏洋洋洒洒之大作有故弄玄虚之嫌:路易十六在大革命爆发之初期有好几次机会可演变成法国式“光荣革命”的,核心仅仅在于认可“立宪”。米涅的《法国革命史》指责路易十六在宫廷内臣的蛊惑下傲慢且愚蠢地在三级会议上固执己见,并认为:“如果在已经作了一些改变的情况下,他坚定地但也是正当地把新秩序固定下来;如果在已经实现了法国人民的愿望的情况下,他确定公民的权利、三级会议的权限和王权的限度;如果他放弃自己的专断,放弃对贵族的特殊待遇,放弃给各个不同集团的特权;如果他把公众所要求的、后来为制宪会议所实施的各种改革加以完成,那么,他亲自主持会议的这一决定本来是可以防止后来发生的不幸纠纷的。”以路易十六为代表的专制权力绝不肯作政治体制改革是激发革命暴乱的决定性要素。

尤为荒唐的是,已经折腾到1791年秋冬,路易十六的朝廷依然看不清形势。“不自由毋宁死”的呼声已经变成“国民立法议会”的誓词了,精神力量与物质力量都已耗尽的国王仍在摆谱,他的致命错误在于企图挽救王权专制的颓势,因而采取了利用立宪派与共和派之间矛盾的种种举措,甚至不惜支持共和派削弱他本应支持的立宪派。米涅写道:在宫廷近臣的“伪装革命”计谋驱动下,“10月8日,拉法耶特辞去国民自卫军总司令;巴依放弃了市长职务。立宪派推荐拉法耶特接替巴依的这个可以说是第一等重要的职位—因为它可以掀起叛乱或防止叛乱,可以把巴黎交给占领巴黎的人。”然而宫廷却支持提名雅各宾派的佩蒂翁出任巴黎市长。王后道出其理由:“拉法耶特先生愿意当巴黎市长不过是为了不久后当宫相。佩蒂翁属于雅各宾派,是共和派;但他是个蠢才,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党派的领袖。”路易十六及其近臣们为保住王权专制,居然宁可为搞垮拉法耶特为首的立宪派而协助野心勃勃的雅各宾派,以为可以掌控住他们。如此愚蠢的伎俩无异于饮鸩止渴。结果是:“立宪派于是失去了对议会的领导和对国民自卫军的指挥权,他们又失去了市政府。”偏偏就是那个“蠢才”佩蒂翁,以巴黎市长身份第一个提出废黜王室的议案。

还不止于此,路易十六为讨好共和派批准向大军压境的奥地利等国宣战,结果是人心离散仓促上阵的法军节节败退激起了更强烈的愤怒,而军队远离巴黎又使共和派暴乱易如反掌。宣战不仅使法国陷入长达1/4世纪的战争之中,而且极有效地促进了革命政府极权化,民众的政治动员也迅速扩展,等于将山岳派实施恐怖统治“扶上马再送一程”。当暴民冲击王宫事件发生后,拉法耶特建议和国王一起奔贡比涅指挥忠于王室的军队稳定局势时,遭到拒绝;米涅写道:“拉法耶特于是去联系长期忠于他的国民自卫军,希望借助国民自卫军来查封俱乐部,解散雅各宾派,恢复法律赋予路易十六的一切权力,恢复宪法的作用。这时革命派着慌了,他们对于这位镇压练兵场起义的胆大妄为和说干就干的敌人有些害怕。但是,宫廷担心立宪派取得胜利,主动地设法使拉法耶特的计划不能实现”。如此等等,法国大革命演绎到后来那种地步,宫廷愚蠢的决策无疑是在推波助澜。

英国的样板早已摆在那里:当英王詹姆斯二世的女婿威廉率领1.4万荷兰远征军登陆时,战功显赫的他却没有抵抗入侵,不但拒绝了路易十四派法军前来助战,还命令他的4万英军向伦敦撤退,结果导致军心涣散,众叛亲离;他只得先把老婆、儿子送往法国,自己最后逃出王宫。詹姆士二世下野的主要原因是他在位时极力推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且竭力废除刑法中涉嫌宗教迫害的条款,照理说还是进步的一方。但是激怒了恪守国教的议会、圣公会以及民众,指控他违反了国王权限的法律。正义让步于法制。倘若他像路易十六一样顽固抱住皇权不放,英国的“光荣革命”肯定玩不转,即使获胜也无“光荣”可言。而他的女儿、女婿登基后便签署了《权利法案》,恰好整一百年后的路易十六却又蠢又犟地整垮温和的立宪派,硬是将一次君主立宪运动激变成革命灾难。路易十四评价詹姆斯二世是“为了一台弥撒而抛弃三个王国的傻瓜”。或许没必要替他评功摆好,但他的决策无疑是英国和平变革的决定性要素。

讨论法国大革命,托氏此书绝非其“导言”最后一句所引用美国学者R.厄尔甘的话:“《旧制度与大革命》提出了革命原因的最深刻的分析。”它固然有深刻之处,比如力排众议认为这次大革命实际上并未“摧毁旧制度”,却也忽视了那场革命爆发的更多要素:例如启蒙运动尤其是卢梭所煽动起来的民粹主义思潮;例如“七年战争”失败导致波旁王朝威望扫地财政亏空;例如以路易十六为首的宫廷权力层一系列自杀性决策;例如外国势力应景似的干涉所激起的民族主义反弹,等等。托氏大作正如法国人弗勒里所指出:“该书结论有点含混,尽管充满对专制暴政最意味深长的憎恶,但像在指责人们对法国大革命缺乏真正同情。”

或许托氏此书仅仅探讨那场灾难性革命的政治源流而不探讨其他,即便如此也是可商榷的:全书林林总总看似面面俱到的论述,竟然只字不提革命派滥用权力丧尽天良之兽行,而法国大革命最醒目的符号就是灭绝人性的杀戮!托氏将其忽略同时也就无以确立以人权为最高准则的评判体系,故,所论不过如此而已。说是师法孟德斯鸠写《罗马盛衰原因论》而作,却既无孟氏思想高度又无孟作之条理性,除了某些闪光的论断之外,实在是不能恭维太甚的。比托氏年长三岁的雨果说:“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托氏缺乏这等认识。

米涅的书里更早评述过托氏所论的许多方面,阿克顿勋爵干脆抨击说托氏大作“了无新意”。但托氏给我们的启迪或曰给权力的警示亦弥足珍贵,本书虽含混不清却也告诉读者:革命只能在所摧毁的专制废墟上建立更专制的“旧制度”。仍旧是米涅说得更清楚:“改行仁政和继行暴政同样都是困难的,因为进行改革,就要有力量使特权阶层服从改革;施行暴政,就要使人民忍受时弊,路易十六既不是个革新家,也不是个专横暴戾的君王。他缺乏一种极端坚强的意志,只有这样的意志才能完成国家的重大变革,想要缩小自己的权力的君王和想扩大自己的权力的君王一样,都必须有这样的意志。”路易十六坚决不搞“西方那一套”,顽固抗拒限制君主权力的立宪改革,这才使革命得寸进尺地愈演愈烈,最终玩丢了自己的脑袋。

鉴于路易十六既不肯走“老路”又不愿走“邪路”,他满以为对人民略作施舍就可以延续“朕即国家”,最终只能促成血腥的法国大革命。从他即位到被大革命废黜有18年时间,假如他只在位十年,或可将这个烫手的山芋如张木生所说“击鼓传花”移交给后人,自己做一任“维持会长”或可平安“裸退”。只可惜这“维持会长”被他爷爷路易十五做过了,其情妇蓬巴杜夫人曾说:“我们死后洪水将至(Après nous,le déluge)。”被讹传为路易十五的名言:“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尽管其意大相径庭在预见性方面还是一致的。托氏这本书引起中国最高层某些人的警觉与社会性共鸣便不奇怪,接过“传花”的高层没人愿意落到路易十六那个地步,然而我们看不到他们有多少“坚强意志”,驮着既得利益的巨大包袱陷在意识形态泥沼里不想自拔,极具路易十六之秉性。

很糟糕的一个可能性就是:王常委推荐阅读托氏大作,不是为了避免重蹈前车之辙,而是要寻找破解之法,摸索一条中国式专制永续之路,继续傲视人类文明。托克维尔曾评述中国的中央集权,说:“旅行家告诉我们,中国人有安宁而无幸福,有勤劳而无进步,有稳定而无活力,有公序而无良俗。那里的社会条件总是可以容忍的,但决不是极好的。我可以想象,一旦中国的国门对欧洲开放,欧洲人将发现中国是世界上中央集权的最佳典范。”毛朝使这个“最佳典范”更上一层楼,在人类文明大潮冲击下,邓公极具智慧地玩了一回“改革开放”大游戏,减轻了中央集权烈度从而涉险过关。如今利令智昏的势力渐入惊蛰时令,在“复兴”的旗号下重整旗鼓要“改变世界”了,找到维持专制之秘笈是他们迫切盼望的。

仅说法国大革命的话,窃以为,引爆它的首个原因是因不断战争与统治者的奢靡导致的财政巨亏,乃至于遭遇连续两年严重歉收以后政府无力救助而惹出民愤;其次是路易十四高度集权摧毁了社会中间结构,也即悠久的贵族、教会主权,又未能以健全的官僚机构有效取代,相当于社会中空,迂腐的最高层与激愤的最底层直接碰撞;第三是以路易十六为符号的宫廷权臣拒绝改革政治体制且举止失措,本来存在的止息革命狂潮的机遇都被他们玩成推波助澜了。

它是从上到下由内而外发起的:拉法耶特侯爵(当时法国最大的地产继承人)力倡召开三级会议,企图迫使宫廷让步实现君主立宪;修道院长西哀耶斯神父的《第三等级是什么?》被称为“大革命宣言”,他还主持变三级会议为国民议会,迈出废除皇权的第一步;作家兼外交官米拉波伯爵因长期著文抨击王权专制干脆被誉为“革命之父”;三度出任国王财政总监的内克尔,则以其公布含有宫廷必须有限制经费的财政预算报告被免职,从而激发以攻陷巴士底狱为符号的大规模骚乱。也即王权专制政府其实毁在国家机关内部分裂而非“无套裤汉”暴乱之下,这伙人渣的愤懑与激情完全是受雅各宾派鼓动并受其操纵的,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前驱。一直置身权力游戏之外的野心家乘着革命乱局煽动乌合之众簇拥他们攫取权力,是法国大革命的主旋律,也是后世两场大革命的基调。

托氏本书一个值得称颂的地方在于它没有陷入阶级斗争叙事俗套,甚至连米涅也未能做到这一点。一种久远的说法界定法国大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尤其是马克思主义风靡之后此说已成话语模式。事实是,不但大革命中革命与反革命的营垒都有各个等级的人士活跃其中,例如拿破仑就是雅各宾派提拔起来的科西嘉贵族;而王国财政却掌控在一群被指为“贪得无厌的资本家”手中;革命中资本与人力资源皆遭破坏,富裕的实业家大批逃亡乃至消失;一切形式的贸易基本中断;通货急剧膨胀币值更是变幻无常。革命以后法国小农经济更趋强化,既没有为工业提供劳动力也没能为工业品造就市场,而工业投资已经转变为负值;农民耕作方式毫无进步可言,农村土地碎片化更是与资本主义背道而驰。说什么“资产阶级革命”完全是信口开河。

波舍尔(J.F.Bosher)研究大革命时期的《法国财政状况》,副标题就是“从商业化走向官僚化”,直白地揭示了大革命的反资本主义本质,结论是:“在政府财政领域,法国革命结束了私人资本主义时期,开辟了公共行政管理时代。”法国大革命是否定资本主义的暴乱,更应视作社会主义革命的牛刀初试。在行政方面,法王政府的官僚队伍只有5万人,革命政府的官僚队伍在恐怖时期便达25万人;仅中央各部委,1788年国王政府只任用了420人,1796年革命政府就得给5000多人发薪俸;国王军队约为20万人,其中六分之一还是外籍雇佣军,1794年革命政府常备军达77万人;拿破仑十年征兵竟达240万人!路易十六想加税都办不到,拿破仑却能随意剥夺任何金融家的全部资本。国王时代至少高等法院还是独立的,它跟宫廷对着干的事例不胜枚举,而革命政府从立法到断头台一条龙作业全部包揽!大革命打造了更为强势的集权政府,它与所谓资本主义背道而驰,无可避免地在阻碍经济发展。

路易十六治下法国贸易总额还能增长4倍,可革命爆发直至1815年法国贸易总额仍未能恢复到革命前水平。到1830年“七月王朝”法国才迈出工业化的步伐,却因革命势力捣乱而步履维艰:法国先于德国5年开始建造铁路,到1850年时德国铁路为法国的两倍!法国的工业化是在第二帝国(1852-1870)时代实现起飞的,煤炭及钢铁的产量增长了3倍,能源增长了5倍,工厂的工人增长了2倍,其进出口总额竟增长400倍!国家不但扩展了运河网,还将3200公里铁路发展到19200公里,它开凿了阿尔卑斯山隧道,使法国铁路网与意大利铁路联通。电报系统则使法国各城市间电讯联系建立起来。而金融业则是所有工商业腾飞的坚实基础和坚强后盾,其自身亦发展壮大,使巴黎成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

第二帝国实现了法国真正的繁荣期,若说这个政府带有资本主义韵味倒还名副其实,它恰是拿破仑三世镇压掉革命党不断捣乱才获得的成果,这些大革命残余势力1848年推翻了“七月王朝”,阻止了这个王朝实现工业化的初步努力。可见,所谓“1789年法国革命的历史任务是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废除封建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政权,发展资本主义”,实在不知从何说起,法国大革命既不是资产阶级所领导,也没有“发展资本主义”。它所操作的实质性变革,在于杜绝代议制议会制度,剥夺公民的自由与权利,强化政府行政主导权以建立威权统治,热衷于武力扩张痴迷于“解放全欧洲”。从本质上看,它不折不扣是社会主义政权的鼻祖,扯什么“资产阶级革命”,纯属黑色幽默!罗列漫长的革命以后法国社会有多少发展与进步,将其归功大革命;就像一个人遭遇严重车祸但没死掉,甚至还恢复得挺正常,于是就说他全靠那次车祸才得以活下去一样荒诞。

研究法国大革命的著作堪称浩如烟海,托氏大作不过是其中之一,真想读懂法国大革命窃以为还不如去读米勒的《法国革命史》,恩格斯就评述说:“在资产阶级历史学家中,我仍然比较喜欢米涅。”不过托氏在第三编第六章里这段话还是值得特别辑录的:“很久以前,路易十四在敕令中便公开宣布这种理论,即王国所有土地原本均依国家的条件被特许出让的,国家才是唯一真正的所有者,而所有其他人只不过是身份尚有争议、权利并不完全的占有者而已。这个学说来源于封建立法;但是只是到了封建制度灭亡之际它才在法国被传授,法院从未予以承认。这是现代社会主义的主导思想。看上去奇怪,社会主义首先植根于国王的专制制度。”其实并不奇怪,与托氏同时代人马克思先生已经在《共产党宣言》里详尽地批判过“封建的社会主义”,那货色与现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差不到哪里去。社会主义就是专制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托氏另有名言:“民主与社会主义除了平等这一词以外,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但注意两者间的差异:民主是为了自由而追求平等,社会主义则是为了压迫和奴役而追求平等。”没瞧20世纪那些独裁者,有谁不高举社会主义大旗的?

总而言之托氏论述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基点还是反对专制的,读者不应误解为托氏赞同走“老路”,在他的成名作《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托氏已经将其认同宪政民主体制的态度表述得十分明白:“或许民主的好处就在于此,它虽不能给予人民最精明能干的政府,它却能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和积极性,不断地创造奇迹。”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英国的“光荣革命”还是“美国革命”都仅仅实现了宪政而非实现了民主,他们所确立之体制皆不能算民主体制。若无宪政设置边界,民主不会导致自由,很可能导致专制甚至动乱。仅以“美国革命”为例,制定宪法时就有13人退席溜号;而余下42人中尽管制宪者富兰克林在签名前致辞中说:“我同意这部宪法,连同它所有的瑕疵”,为宪法制定作出重大贡献的三个人物,梅森、伦道夫和格里仍拒绝签名,因其缺少“个人权利”条款。付诸13州表决时争论随即展开,制宪者汉密尔顿在“致纽约州人民”公开信中说:“宪法全部沿用大不列颠习惯法及成文法,许多未作明文规定的权利可同样得到保证。”革命还是改良?他接下去认为:“人权法案,从目前争论的意义与范围而论,列入拟议中的宪法,不仅无此必要,甚至可能造成危害。”可想而知“美国革命”之宪法是刻意回避而不是疏忽民主只谈宪政的。1787年制宪,1789年通过并生效,1791年才有十条修正案即确认民主的“权利法案”得以列入宪法。先求宪政再谈民主,“美国革命”就是这样干的,法国大革命反其道而行之,踹掉宪政侈谈民主,孰优孰劣一目了然。而托氏本书竟认为:“把人民的伟大强盛一概归因于法律机制,这种观点是再肤浅不过的了”,着实荒谬。

且不说古希腊民主投票决定处死苏格拉底;大革命议会以26票差额民主议决处死路易十六;就说拿破仑独裁宪法,是3,011,007张选票赞成、1562票反对以压倒多数通过的;又如路易.波拿巴改共和为帝制,也是以781万票赞成、25万票反对得以通过。没有宪政制约的民主只会导致灾难,唯有宪政设置了权力制衡,以免任何一种权力独大而恣意妄为,民主才能有序地实现,也才谈得上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反过来民主化进程又得以促使宪政更加完善。没有宪政保障侈谈民主或曰“人民主权”,法国大革命所演绎的荒诞悲剧可算实施范例。

窃以为托氏本书之核心思想在“前言”的倒数第八个自然段开始的五个自然段里:“专制制度夺走了公民身上一切共同的感情,一切相互的需求,一切和睦相处的必要,一切共同行动的机会;专制制度用一堵墙把人们禁闭在私人生活中。”“在这类社会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苦心焦虑,生怕地位下降,并拼命地向上爬;金钱已经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主要标志,还有一种独特的流动性,它不断地易手,改变着个人的处境,使家庭地位升高或降低,因此几乎无人不拼命攒钱或赚钱。”“如果不加以阻止,它很快便会使整个民族萎靡堕落。然而,专制制度从本质上却支持和助长这种感情。这些使人消沉的感情对专制制度大有裨益;它使人们的思想从公共事务上转移开,使他们一想到革命,就浑身战栗,只有专制制度能给他们提供秘诀和庇护,使贪婪之心横行无忌,听任人们以不义之行攫取不义之财。”这些论述还是有深度的,他好像就在我们身边,提前为我们剖析我们现在所生存的社会环境。

感悟之一:专制政体是革命的前提,没有专制政体革命也就失去了目标,犹如黄狗咬天,找不到下牙之处。谁能设想一个任何时候都被监督管制的政府,选民有权每隔四年或五年就要横挑鼻子竖挑眼选择新一轮执政者,还会有谁愿搞暴力革命?毛氏便有名言:“捆住手脚的官不好做,我们不做。要做,就要放开手脚,自由自在地做”。宪政体制就是要捆住做官的手脚,唯有专制政体的官才能“放开手脚,自由自在地做”。其实托氏大作已指出法国到路易十四已经实现了高度王权专制,跟欧洲其他国家仍保存着以贵族、教会为符号的制衡王权力量不同,也就解答了大革命仅仅爆发于法国这个问题。扯到“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有跑题之嫌,中央集权的蛋糕没做好,不会引起革命领袖们垂涎,抢面团甚至面粉不能大快朵颐。

例如英国,1845年恩格斯写成《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在抄录了各种报纸刊载的英国工人生活的悲惨故事之后,他称之为比农奴更凄凉的奴隶,最后信誓旦旦断言:“革命是不可避免的,要从既成的形势中找到和平的出路已经太晚了”;“我认为在英国现在已无法避免的穷人反对富人的完全公开的、直接的战争爆发以前,至少也能使无产阶级对社会问题有个清楚的了解,使共产党能够在有利的情况下逐渐克服革命中的野蛮成分并预防热月九日的重演。”自信满满,准备调教英国工人暴动时别重演法国大革命那样的滥杀。但英国不存在专制权力,所以至今也没有发生过那场“不可避免的”革命暴动,反倒是改革开放之初王震访问过英国工人家庭后感叹说:如果加上共产党的领导,英国已经算是共产主义了。不过真如其所愿英国工人也就过不上那样的日子了。故,要防止对国家和人民百害而无一利的暴力革命,唯有统治者识时务停止剥夺民众的合法权利舍弃专制以就宪政,而不是死鸡撑硬颈地捍卫专制抵制宪政。

托氏之论应该这样理解:当一个专制权力开始改革了(如法国立宪派迫使国王重开三级会议、大清国的“预备立宪”),或者是专制制度“被民主”而改变为宪政权力(如俄国的二月革命迫使沙皇退位),无论变革是自主的还是被迫的,眼瞧着专制体制即将消亡,革命领袖就要“做一次最后的斗争”,救专制于水火。老独裁者顶不住宪政民主大势要投降,那么滚开,让我们来!列宁说:“与其你独裁,不如我独裁。”毛也鹦鹉学舌念叨过的。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里评价道:“党至高无上的理论,是17世纪绝对君主制理论在20世纪的翻版。17世纪的现代化信徒把国王神圣化,20世纪的现代化信徒则把党神圣化。”因此,举世所有的暴力革命都谈不上文明与进步,只是一种抗拒文明进程复辟更旧制度的疯狂反扑。它若得逞只可能建立一个更专制、更残暴的政权,譬如乱中夺权的雅各宾派专政,以及后世各国所有的革命政权。

不要举“光荣革命”、“美国革命”作反例,梁启超110年前就著《释革》,详细论说过此“革命”非彼“革命”的缘由;史学界认为“光荣革命”只是变革的论述亦不少,甚至不乏主张改掉“光荣革命”这个说法的。其实法国大革命不过重蹈覆辙罢了,英国早在1640年就试过暴力革命那一套,国王换成护国主,克伦威尔使国家和人民都吃尽苦头。这才会有“光荣革命”,得益于詹姆斯二世顾全大局的退让。且英国的宪政体制自1215年《大宪章》时就开始施行了,经历四个多世纪的探索,这才踩出人类文明的一条新路。至于“美国革命”,其独立、制宪的总设计师约翰.亚当斯就说过:“美国的革命早在独立以前就已经完成了。”它只是脱离英帝国自己玩,并没有如托氏所说“必须同时攻击一切现存权力,摧毁一切公认的势力,除去各种传统,更新风俗习惯,并且可以说,从人们的头脑中荡涤所有一贯培育尊敬服从的思想”,美国人仅仅是建立一个州政权之上的联邦国家机构,如前所述它基本上延续了殖民地时期政治模式,也即从英国承袭下来的宪政体制,就连奴隶制他们也没去碰。而且,英、美所有民主举措都是在宪政框架之下才逐步实施的,例如妇女选举权,英国在1918年、美国在1920年始得以施行。严格施行宪政必然会实现民主,无宪政设置民主永远只是一个梦。

且革命只有推举出一位最狡猾、最暴戾的领袖人物才有希望获得成功,也即勒庞所谓“在所有的时代,尤其是在大革命时期,伟大的民众领袖头脑之狭隘令人膛目;但影响力最大的,肯定也是头脑最褊狭的人。”这与恩格斯说“在一切稍微长久的革命时期中,广大的人民群众很容易轻信那些拼命挤到前面来的少数人的欺蒙”意思相同。暴力革命总是冲锋在前者成冤鬼,跟进于后者摘果果。法国立宪派挑起的大革命开了个头,接着是革命者后人杀前人,一拨更比一拨狠,走马灯儿般直到最狠的拿破仑称帝才算完(托氏则认为直至他写书的1856年,这场大革命仍在继续)。

感悟之二:审视历史,我们只应从野蛮还是文明的视角看,而判断野蛮还是文明只应以人权为准则,否则就会犯糊涂。也就是前面引述过雨果的论断:“在绝对正确的革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道主义。”至于那些国家的、民族的、正义的、主义的种种标准,都必须服从人权,离开人权标准必然找不到北。此人权必须是绝对的、普世的、无条件的,任何相对化的人权说道,无论所设立的前提是国家的、种族的、阶级的、宗教的乃至其他,都是伪人权的欺诈手段,其本质是以扭曲概念之手法否定人权。

托氏本书对于法国大革命的“功绩”认定,显然背离了人权准则:“这场大革命的效果就是摧毁若干世纪以来绝对统治欧洲大部分人民的、通常也被称为封建制的那些政治制度,代之以更一致、更简单、以人人地位平等为基础的社会政治秩序。”“大革命通过一番痉挛式的痛苦努力,直截了当、大刀阔斧、毫无顾忌地突然间便完成了需要自身一点一滴地、长时间才能成就的事业,这就是大革命的功绩。”托氏此论大谬,不但与其在“前言”里所说“一个比大革命所推翻的政府更加强大、更加专制的政府,如何重新夺得并集中全部权力,取消了以如此高昂代价换来的一切自由,只留下空洞无物的自由表象”、“只要平等与专制结合在一起,心灵与精神的普遍水准将永远不断地下降”等形成悖论。事实上,“突然间便完成”纯属臆断,直至托氏身后的1871年巴黎公社暴乱被镇压,八十余年被称为“革命世纪”,暴力更迭政权没完没了,工业文明进程受到严重阻滞。

雅各宾党魁之一海登斯宣称:“我宁愿让两千五百万法国人死去十万次,也不让一个人毁灭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一次。”你不能设想有此宗旨何来“人人地位平等”。而另一党魁圣鞠斯特更直白:“在人民与敌人之间,除了断头台就没有别的了。”法国大革命使每一位公民都处于恐惧之中,相互举报相互杀戮充斥巴黎街头巷尾。米涅称:“人人都想在暴政下苟延残喘,为了保全自己的脑袋而出卖别人的头颅。”“保王党、立宪派、吉伦特党、无政府主义者、山岳党,都同样地一律被处死了。”就连革命军总司令、大革命宪法和法国国旗制定者拉法耶特也不得不仓皇逃命。当时美国驻法国大使莫里斯写信给华盛顿:“我坚信,如果现在拉法耶特没有军队的护卫就出现在巴黎的话,他一定会被群众撕成碎片。感谢上帝,在美国没有这样的民众。”

1792年9月2日,以杀人为乐的革命党疯狂屠杀了关押在数座监狱里毫无反抗能力的千余“反革命疑犯”;1789年10月6日,革命群众在挟持王室进入巴黎以后,乘机洗劫富丽堂皇的凡尔赛宫,扫荡到1793年就连门窗也被拆个干净。若不是石砌建筑无法焚毁的话,大抵可算“火烧圆明园”的预演,致使该宫殿沦为废墟达40余年;革命党竟然轮奸了十五岁的路易十六的女儿,不但押解她目睹父母被断头台斩首,并伪造证词强迫她承认母亲与弟弟乱伦;而她年仅7岁的弟弟,先托付给一位工匠领养说是要将其培养成“可以教育好的子女”,随即又将该工匠杀掉,关在狱中残酷虐待三年,甚至砍去其手足而后死去,类似汉初“人彘”戚夫人,却造谣称其死于肺炎。

将“现代化学之父”、国际度量衡标准创始人拉瓦锡押上断头台是又一典型案例,根由还在于雅各宾派“三巨头”之一的马拉。他曾经写过一篇关于燃烧的科学论文呈给拉瓦锡以为进身之阶,被拉氏斥为“毫无科学价值”。马拉跻身革命领袖之后便施展报复手段,出小册子《现代江湖骗子》大肆诬陷拉氏,并在其掌控的《人民之友》报上连篇累牍发表攻击拉氏文章,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拉氏却无权辩驳,所造成恶劣影响以及革命领袖之卑劣人品可想而知。当革命法庭判决拉氏死刑之时,艺术与商业部呈送一份报告,历数拉氏非凡科研成就,请求网开一面。革命法庭副长官考费那尔予以驳回,称:“共和国不需要学者,而只需要为国家而采取的正义行动!”法籍意大利裔杰出数学家拉格朗日痛心地说:“他们可以一眨眼就把他的头砍下来,但他那样的头脑一百年也长不出一个来了。”不但砍掉拉瓦锡的头颅,连经营百年成就斐然的法兰西科学院也遭遣散,这就是革命者的“伟大业绩”!

法国大革命视人道主义为忤逆,就连对这种滥杀开始反思的雅各宾派领袖丹东,结果是他和他的支持者一起上了断头台。米涅说:“每次党派垮台总比前次流血更多,暴政也更加残酷。”排除丹东的阻力之后,雅各宾派更加肆无忌惮,“每天将近五十人被处死,这种空前的恐怖局面延续了近两个月之久。”更不必说断头台下那些骇人听闻的屠杀了。革命其实就是人渣最盛大的节日,是对人类文明最惨烈的践踏,毛氏搞湖南农运就直言不讳恭维那些“痞子”是“革命先锋”的,也由此开启了杀戮浪潮。直至1794年7月27日,罗伯斯庇尔发动政变准备摧毁要制止他的国民公会,可炮兵们拒绝开炮,已经无法忍受暴政的国民公会顺应民众心愿逮捕了罗氏及其22名同伙,第二天他们也被送上断头台,这才初步制止了屠杀。

可见大革命根本没有造就托氏描绘的美丽幻象,其恶劣程度远甚于所摧毁的“封建制”。其实托氏自己就论说法国的“封建制”早已被路易十四的“皇权专制”摧毁了,本书附录二就有:“路易十四摧毁了所有巨大的个体组织,解散或压低了所有的团体,只给教士留下一种独立生活的外表。”这里又用来恭维大革命,颇不严谨。

阿克顿的《法国大革命讲稿》的观点是可取的,他认为法国大革命的杀戮绝不能用任何原则加以辩护,不能因时局危艰或者观念对立而将其圣化;共和派犯下的滔天罪行不应享有特权,它跟历史上任何罪行一样丑恶,跟他们所指控绝对君主制的罪行一样残忍,不能因其为共和派而淡化犯罪的性质。阿克顿说:“历史学家们喜欢把那些经过涂脂抹粉的犯罪分子当作英雄一样崇拜”;“执剑的强人后面,总追随着一群拿抹布的懦夫。先是犯罪者屠杀,随后便有一大群学者来为之辩护。”托氏此论也有“拿抹布”之嫌。至于师从法国大革命的其他革命,我们亦应取同样认知态度。

感悟之三:历史还告诉我们,封建制是通往宪政民主最便捷的桥梁,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权力制衡模式。封建与集权互相排斥,要封建就不能集权,要集权就不能封建。如托氏在本书前言所述:“世界上所有社会中,长期以来一直最难摆脱专制政府的社会,恰恰正是那些贵族制已不存在和不能再存在下去的社会”。(托氏此言过于笼统,美国就是“贵族制已经不存在”的社会,但其州自治主权似乎取代了贵族领地主权,且还有英国法统之沿袭,故未成立专制政府。)贵族领地主权、教会之世俗主权客观上形成对王权的有力制约,使之无以发展成绝对王权专制,顺理成章也就易于转变成联邦制,如瑞士,如英国。托氏说:“英国贵族的杰作是使社会各民主阶级长期地相信共同的敌人是国王,因而使贵族终于变成了各民主阶级的代表,而不再是他们的对手。”而那些“封建王国”如瑞典、挪威、丹麦、荷兰、比利时等,均“和平演变”成为宪政民主国家,可能有独立战争、国家间战争却无革命暴乱;尤其是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亚等大英帝国殖民地,连独立战争也不需要,追寻着人类文明的普世价值循序渐进实现了自由、和谐、有序的宪政民主国家体制。反倒是鬼迷心窍受法国大革命病毒感染的“亚非拉”国家,血流成河付出惨痛代价且不乏至今不得安宁的。

前面引述过米涅、托克维尔关于大革命剥夺全社会的自由权利的论说,可知大革命政权的断头台显然要比中世纪教廷的火刑柱更野蛮。号称“黑暗时代”的中世纪,因其封建主权存在而不像学者们带有臆想的那么黑暗,王室、贵族都在本能地抗拒罗马教廷的权力,反过来教廷及其各级教会又在对抗王权,也就造成“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南方有北方”这等现象。托氏在本书附录二里也说:“封建欧洲长期被分割为几千个各类主权国。每国,以致每个城市,当时互相隔绝,各行其是,所采取的办法和观点各不相同,人们并非因其合理或公正而偏爱它们,只是因为它们合适而已。/到中世纪末期,呈现一片混乱:各国互相观望,互相渗透,互相了解,互相模仿。”道出个中真谛。

伟大的文艺复兴运动发端于意大利,彼时那里城邦林立如古希腊,罗素说:“文艺复兴运动最重要的发祥地是佛洛伦萨。除了雅典以外,还没有任何城市能像佛罗伦萨这样造就过如此众多的艺术家和思想家。但丁、米开朗基罗、列奥纳多.达.芬奇以及后来的伽利略,他们都是佛罗伦萨人。”还不止,薄伽丘、彼德拉克、马基雅维利、波提切利等文艺复兴巨匠皆出自该城邦国,至于那些名气被巨匠掩盖的人士更是数不胜数。之所以如此密集,与美蒂奇家族几代掌门人的大力资助与提倡分不开。被称为“文艺复兴运动教父”的美蒂奇家族是这个城邦国的僭主政治奠基者,也即佛罗伦萨的无冕之主,任何文艺复兴史都绕不过这个家族。别的贵族也在庇护和资助文化人士,文艺复兴运动得益于封建制是显而易见的。

若加上欧洲各国的威克利夫、拉斐尔、约翰.胡斯、马丁.路德、加尔文、莎士比亚、塞万提斯、哥白尼、布鲁诺、开普勒、哈维、笛卡尔、L.波义耳、牛顿、斯宾诺莎、F·培根等等,这些推进人类文明的佼佼者成为那个时代的符号,乃至于人们极少知道那时的教皇、国王是谁(即使中国的封建诸侯国时代,也以“诸子百家”为历史符号,其文化的发展远不是秦皇汉武以后的“停滞不前”可以比肩的)。只要读到这些姓名符号就不难想见“封建制”远比“王权专制”、“革命专制”更具有进步的可能性,看看继承法国大革命延续下来的一系列革命所建立的政权,只留下一连串的水晶棺供奉着一群现代木乃伊,这些革命法老们至今仍在羞辱人类的文明与良知。

感悟之四:法国大革命按照托氏论断属于“以宗教革命形式展开的政治革命”,“它的影响可以说已从地图上抹掉了所有的旧国界。”托氏另有《片段与按语》一书,在那里他认为法国大革命“对个人权利的蔑视以及对少数派的压制”比短暂的暴力更具破坏性后果,更糟糕的是给予这种蔑视和压制合法化的政治学说,照此学说个人权利根本微不足道,事实上就是个人本身被践踏。他还认为大革命留给后世的遗产是取代个人的“群众”观念,这个“群众”可以为达其目的做任何它想做的事情。

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它根本不是什么“资产阶级革命”,却不折不扣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源头,而“无套裤汉”套上条大裤衩就成了“无产阶级”,堪舆视作“病原体”。罗伯斯庇尔在1793年宪法讨论时就大声疾呼“限制资本”,主张将财产交由社会按公益原则分配与使用。堪称第一位社会主义实践家。而从中滋生的最严重病毒当属马克思主义。汉娜.阿伦特的《论革命》第二部分“社会问题”即详细论述了大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的传承关系。摘取其中一句:“马克思重蹈了他的革命导师罗伯斯庇尔之覆辙;而他最伟大的学生列宁,则在一场马克思的教义激发的最重大的革命中,步了他的后尘。”认真品味一下马克思那些说道,基本上离不开巴贝夫梳理过并发展了的法国大革命论说,老马本人亦称巴氏乃“真正能动的共产主义政党”第一人,巴氏著作是“在现代一切大革命中表达过无产阶级要求的文献。”就连《共产党宣言》里那句“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也是从罗伯斯庇尔的“全世界人民联合起来反对一切压迫”演绎得来的。

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马克思更清晰地道出其对雅各宾派的认同:“在第一次法国革命中,立宪派统治以后是吉伦特派的统治;吉伦特派统治之后是雅各宾派的统治。这些党派中的每一个党派,都是以更先进的党派为依靠。每当某一个党派把革命推进得很远,以致它既不能跟上,更不能领导的时候,这个党派就要被站在它后面的更勇敢的同盟者推开并且送上断头台。革命就是这样沿着上升的路线行进。”马克思主义就是雅各宾派“沿着上升的路线行进” 更高阶的理论结晶。从《资本论》里咒骂柏克的这段话也可见马克思先生的心态:“这个马屁精受了英国君王的贿赂,让他批评法国大革命,就有如他在美国问题的开头时被北美殖民者收买以赞美他们,这个假扮自由主义者对抗英国君王的家伙,只是个彻底下流的资产阶级。”列宁也认定马、恩皆属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不知道可否列入“彻底下流”之类。

列宁更是罗伯斯庇尔的铁杆粉丝,不但为之立了纪念碑,还在办公室里供奉他的塑像,信誓旦旦要求他的党徒“必须是一个雅各宾派”。并认为“如果没有雅各宾派的高压政治,无产阶级专政这一概念就会毫无意义。”1915年还写道:“在反封建主义的斗争中,正是那些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罗伯斯庇尔,加里波第以及其他的一些人)唤醒了千千万万的人民,如果一个人对这些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不怀深深的敬意,他就成不了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源自法国大革命的病毒经过一次次变异,特别是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变异,祸害人类文明二百余年,至今虽已日渐式微却仍未止息。

墨索里尼早年如同罗伯斯庇尔同样是卢梭的信徒,他对罗氏的崇拜之情溢于言表,不但将法国大革命纹章(束棒,Fasces,古罗马共和国执政官刑具)绘在他的旗帜上,直接称“法西斯主义”。雅各宾领袖不但以古罗马共和国为楷模,将其“独裁官”权力的象征“束棒”用作纹章,就连实施恐怖的方式也沿袭古罗马“什一抽杀法”,圣鞠斯特就有令:“任何公民都拥有布鲁图结束凯撒生命的权利。”墨氏而且以罗氏名言“没有美德的恐怖是邪恶的,没有恐怖的美德是软弱的”为自己的座右铭,并效仿法国大革命“无套裤党”暴乱组织法西斯党徒“进军罗马”。希特勒则在1928年写作的《重新崛起之路》中更直白地说:“法国用国家的概念在它的境外推行其大革命。国家社会主义要用人种的概念在国外发动革命,并重铸世界。”据此发动二战。至于那些徒子徒孙级别的后继者,似乎没必要细细罗列,全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法国大革命发生在英国的“光荣革命”之后并非一种偶然,继古希腊创造的思想奇迹之后,英伦三岛的封建制进化成宪政体制又创造了人类制度奇迹,这个奇迹直接导致了人类的科学与技术的惊人飞跃,工业文明时代接踵而至。我们姑且不去细说中世纪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的先导性绩效,英国因宪政导致的飞跃无疑触动了旧大陆的神经,所谓“启蒙运动”即是这根神经被触动后的反应。其本质是:人类陈腐的低阶文明必然要对骤然升腾的高阶文明进行反扑,法国大革命打响了反扑的第一枪!而跟进于后的欧洲十九世纪革命潮,以及在此逆流中应运而生的马克思主义则是其理论升华,是总结了经验与教训之后更具可行性的雅各宾主义。据此理论全面铺开的全球性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的反扑,其惨烈程度无可避免是空前绝后的!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主义只能在愚昧落后的地域大有斩获、在实行了宪政体制的地域一事无成的根由。

值得一读的是托氏大作第251页的“注释”,他用了三页多的篇幅谈到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希二世法典”,并认为“这些普遍原则在很多方面与1791年宪法中的《人权宣言》所包含的原则相似。”不过托氏说他死后继位的侄儿纪尧姆二世“直到1794年才予以发表”则不实。弗氏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法典,1781年制定《弗里德里希法令大全》便作为普鲁士法典使用,比《人权宣言》早十年。1794年正式颁布的是据此编撰的《普鲁士民法典》。这说明,《人权宣言》并不能作为法国大革命的遮羞布,因为它已经被大革命自身所废弃。反而是无须革命,腓特烈大帝的改良范例走在更前面,他被誉为“开明专制”第一人实至名归。在欧洲,只有英、法没有效仿普鲁士施行“开明专制”,英国已无专制,法国折腾大革命忙得不亦乐乎,无暇也不屑于效仿。

弗里德里希二世也称“腓特烈大帝”。这位国王不但是欧洲第一流的军事家,所著《战争原理》为各国军队广为采纳,恩格斯也夸赞不已。在政治、经济、哲学、法律、音乐等方面均造诣匪浅,伏尔泰、拉法耶特都曾是其座上宾。拿破仑评价说:“越是在最危急的时候,就越显得他的伟大,这是我们对于他能说的最高的赞誉之词。”除了辉煌的军事成就之外,他的改革举措远甚于路易十六,在政治体制、军事、教育、农业、法律等方面都进行了相当幅度的改革,使普鲁士成为欧洲大陆第一个享有相当言论及出版自由的国家。1740年著《反马基雅维利》一书驳斥了马氏《君主论》里君主至上宏论,自称“我是这个国家的第一公仆。”还致函司法部长:“在我的眼中,一个穷困的农民和一个最显赫的公爵或一个最有钱的贵族没有丝毫高低之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去细说腓特烈大帝施政,他治下的普鲁士没有引起法国大革命那样的内乱。

归纳起来说,就是人类文明进程因英伦三岛的制度奇迹也即宪政体制,实现了一次飞跃。面对“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陈腐的旧制度必然会起而抗争。两条路摆在面前:一条是如同腓特烈大帝那种渐进式的变革,或许未必彻底,但欧洲乃至前文所述及那些殖民地均走向宪政之路;另一条就是以法国大革命为代表的旧制度疯狂反扑,它以罗马共和国为楷模,罗伯斯庇尔临终前预言他的党徒将出现一个凯撒,拿破仑实现了这个预言。这次反扑经由拿破仑的征伐浸淫到欧洲,人类宪政文明之路无可避免地受到干扰,即便腓特烈大帝曾经苦心经营的德国也难免。最终以希特勒及其纳粹被消灭才得以回归宪政。

“共和”并不意味着进步,大革命发起人西哀耶斯1791年7月16日复函托马斯.潘恩,坦率地承认:“在君主制下比在共和制下更自由。”亲历大革命的圣西门指出:“他们提出的口号‘一切权力为人民’,‘人类自由’等等,像他们所反对的反动势力的口号一样空洞”;托克维尔在《回忆录:1848年革命》中说:“我一向认为,共和国是一个无在野力量的政府,它总是承诺给予更多的自由,但实际上在这方面尚不如君主立宪制。”概而论之,法国大革命至少也是多余的,它若没发生,法国不但可以免受一场浩劫,其进步与发展只会更迅速。此外,马克思主义病毒或许先天不足而成不了气候,我们和所有遭此毒害倍受磨难的人们一样,免遭戕害。可惜历史没法假设,权且只作反思便罢。

感悟之五:毛曰:“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这个从列宁主义那里批发回来的教条显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东西。恩格斯说:“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他与马克思合著的《神圣家族》则有话:“历史不过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都与“人民创造历史”格格不入。从洛克、卢梭的“人民主权”到列宁主义的“人民创造历史”实在也只是一个噱头,除了蒙蔽人心之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首先“人民”是个抽象的概念,系泛指故无实际主体,何来主权?中国话也叫老百姓、草民、芸芸众生、群众、民众乃至乌合之众;外国话除了“老百姓”这个词难于对应之外,其余大致也差不多,尼克松还发明了“沉默的大多数”。柏克最初指出“人民”(a people)的概念是:“在原始的自然状态下,人民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许多人本身并不具备集体能力。人民是一个协作概念。它完全是人为的,而且是像其它一切法律上的假定一样,是由共同的协定而建立的。这个协定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从特定社会所熔铸的形式中聚合而成的。”勒庞则进一步解析道:“在群众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他们是如此倾向于服从,因此不管谁自称是他们的主子,他们都会本能地表示臣服。”“人在群体中会丧失理性,没有推理能力,思想情感易受旁人的暗示及传染,变得极端、狂热,不能容忍对立意见,因人多势众产生的力量感会让他失去自控,甚至变得肆无忌惮”。伏尔泰所谓“当庶民都思考时,那一切都完了”很不幸为法国大革命所验证。

如是,我们就不难理解:高调张扬“人民”这个抽象空洞的概念,可以极好地实现否定具体的人的任何举措。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后世马克思主义者们把这个论断颠倒过来执行了,用“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为由头,否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巧妙地复辟了奴隶主式专制。1957年毛制定了几条标准,随心所欲就把几十万人装进刚编织好的“右派”筐子里,判为“敌我矛盾”了。文革时我们常听到一句抢白:“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个人服务!”此语极精妙地说到点子上,贴满“人民”标签的国度,任何人都别指望受它庇护,反倒须时刻提防勿陷入“人民的敌人”泥沼里去。

而最早把这套把戏玩得出彩的是雅各宾派,他们自诩为“人民代表”,拿破仑更是自称“人民第一代表”的。罗伯斯庇尔就是把“人民”(le peuple)成天挂在嘴边的高明说客,只是法文中这个词等同于“蚁民”或“小民”。“人民,不幸的人”、“人民总是不幸的人”是雅各宾党魁演说中常用的说道,再念叨无数悲天悯人的同情词汇,他们就攫取了扮演上帝的资格,成了凌驾于每个人头上的发号施令者,蛊惑群氓起哄取代吉伦特派制定宪法建立共和政府的权力,大革命这艘破船就又一次转向。将卢梭念叨的“公意”(volonté générale)落实成行动,无须民众有任何表示,他们已经替你做主了。“人民”就这样糊里糊涂地帮助他们“创造”了历史,因为斗赢了的“单个的意志”或“追求自己目的的人”都可以号称“人民选择了我们”,更可以在“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旗号下肆无忌惮地践踏任何人的切身利益。

说历史绝不是人民创造的,还因为没有人民创造历史的先例。哪里都有人民,却不是哪里都有创造历史的故事发生。南亚、中东、印第安、黑非洲、中南美洲皆人民者众,亦步亦趋尚跟不上人类历史节奏,遑论创造?中国历来就有举世最多的“人民”,然而其历史如教科书所言谓之“长期停滞不前”。如果照黑格尔的说法就更惨了:“中国的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近世的熊彼特则说得更直接:“这种人工制造的东西常常在现实中与古典理论中的普遍意志相一致。只要这种情形存在,人民的意志便不会是政治过程的动力,而只能是它的产物。”勒庞还有话:“群体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提供给他们的各种意见、想法和信念,他们或者全盘接受,或者一概拒绝,将其视为绝对真理或绝对谬论。”就说法国大革命时那些“人民”,从拥戴国王到拥戴立宪派、吉伦特、雅各宾、国民公会直至拿破仑,转换之快就连变色龙也得甘拜下风。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似乎可以悟出个中奥秘:马克思主义正是这种“掌握群众”的理论,借助它就易于掌控“改变世界”的“物质力量”,历史也证明它确实很有效,只不过它是雅各宾派创造的经验总结而已。

说人民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并非藐视人民的权利。这个权利并不是“天赋”的,而是人授的,是人类文明的体现。天赋予人类的只有兽性,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人性是人类自己的创造,从漫长的历史磨砺中逐渐进化出来的思维与行为模式,也即人类逐步地从野蛮进化到文明的自我救赎。那么,直白些说宪政就是人类找到的一种文明的政治制度,它最有效地保障人权得以实现,换一种说法就是人民的权利只能在宪政条件下才可能落实,所谓“民主”也只能在宪政条件下才可能实现,离开宪政不会有民主,只会有民粹。这已经为历史所证明。法国大革命始终在玩宪政游戏,甭管谁得势就立马制定一部新宪法,居然折腾出14部,可谁也没打算执行它。所谓“创造历史”的法国人民,只晓得跟着权势瞎起哄,其中最底层的“无套裤汉”一旦被煽动起来就形成暴民专制,整个社会就被搅和得乌烟瘴气,“每个人的自由”荡然无存。法国大革命如此,十月革命如此,法西斯运动如此,纳粹如此,毛朝如此,一直演绎到红色高棉,人世间最丑恶的污秽尽在“人民革命”的旗号下彰显无余。

感悟之六:中国会发生革命吗?窃以为不会。中国人有造反欲望无革命情怀,就连法国式换一种方式专制的想象力也不具备,只有“城头变换大王旗”的能耐。孙悟空谓之“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于是汉语的革命就定义成《易经》里“革命”,“王者易姓”是也。近世西风东渐,坚船利炮强塞了许多新意思过来,弄得国人眼花缭乱不知所从,唯有朱元璋氏早先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国”还符合华夷之辨,算是一个共识。而美籍华人孙逸仙氏则笑纳日本人赠予他的“革命”二字且推广之,热闹了几十年。孙氏玩革命游戏,几乎抄完西方所有的“主义”: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社会主义、民主主义、无政府主义、民粹主义、机会主义等等,拼凑出“三民主义、五权宪法”来,谋的不过是总统专制取代皇权专制,把中国整得乌烟瘴气乱象横生,他也就趁势混得顶“国父”的帽子。孙氏至今光鲜耀眼,可见我们这个民族没出息到了何种地步。

法国大革命是一群贵族精英、官僚精英、宗教精英挑起来的,他们称为立宪派,以拉法耶特为代表。他们国家主义情怀太盛,以为法国大有希望领跑世界,企图促使路易十六玩君主立宪。在遭遇宫廷顽固抵制后,又企图以召集三级会议借助社会底层给国王施加压力实现改革,结果很不妙。民众永远只是“沉默的大多数”,其中那些笃信“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的赌徒一旦发起情来,就如清澈的社会池塘底层污泥翻腾,鱼死网破全社会都得付出惨重代价。法国大革命如此,俄国革命如此,中国革命如此,亚非拉那些革命几乎无一能逃此厄运。

读托克维尔,不难悟出中国现状与大革命前夕的法国颇有几分相似之处:政治上都经历了一场并不彻底的改革,但都不肯在废弃专制问题上稍有退让;经济上都获得传统经济增量,也都缺失创新型经济起码的地位;社会生活中严重缺乏法治与自由,它的影响波及方方面面;政府威信日薄西山;公共舆论不依不饶。也有不同之处:法国财政亏空危机严重,中国财政盆满钵满;巴黎高等法院与政府对着干,中国的所有法院都是政府的司法工具;法国军队恪守国家军队底线绝不肯向民众施暴,中国党卫军为保卫党的政权毫不在乎向谁开枪。

今日中国官僚集团以腐败为最醒目的标识,仅看搜狐新闻《数字之道》统计公开报道的数据: 2007年11月-2012年6月,全国纪检机关共立案64余万件,对66万余官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将2.4万余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截止2011年2月,近20年全国副省部级以上腐败官员达103人,其中国家部委副部级干部达20人;十八大之后,又有29名官员遭举报,其中已查实落马者20名,包括2名副部级和13名厅级官员。“中国特色”日益为贪腐色彩所笼罩,如此德性换成大多数国家恐怕政府早就被推翻了,但在中国依旧稳坐如泰山。法国的特权阶层如托氏在本书附录里所说:“出身贵族的人免缴一部分捐税。而且他们对领地居民每年征收大量名目繁多的杂税。这些权利并未使贵族们的财富增长多少,却使他们成为仇恨与嫉妒的众矢之的。”中国的特权阶层完全仰仗权力攫取财富,共产主义一直玩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地步,这玩笑开得也太大了,恰如一边做婊子一边立牌坊。

最新的胡润富豪排名十亿美元以上身家的中国富豪212人,比美国还多一人;而同门槛的“隐性富豪”中国有750人左右,占全球总数约2500人之30%。若知道中国人均GDP仅有美国的1/7,如此惊世骇俗的“倒挂率”无须细论便可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名副其实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最佳模式。马克斯.韦伯在《新教原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里教导我们:“获利的欲望对营利、对金钱的追求—并且追求最大可能数额的金钱,这本身与资本主义并不相干。这样的欲望存在于,并且一直存在于所有人身上:侍者、医生、车夫、艺术家、妓女、贪官、士兵、贵族、十字军骑士、赌徒、乞丐均不例外。可以说,全世界任何国家、所有时代,这种对金钱的追逐存在于人们一切的条件和形式中。只要存在这种客观可能性,那么这种欲望在过去和现在也都是存在的。在学习文化史的入门课中就应当告诉人们,必须彻底抛弃这种对资本主义的幼稚认识。对财富的无限制的贪欲,根本就不等同于资本主义,更不等同于资本主义精神。毋宁说,资本主义更多地是对这种非理性(irrational)欲望的一种抑制,或至少是一种理性的缓解。”历史与中国的现状证明了他的论断,是我们的认识需要颠倒过来。

胡润的排名榜只是量化说明:中国依靠特权获得利益的“红色权贵”越来越强大,他们掌控着令人咋舌的惊人财富,从而拥有巨大影响力。“既不走老路也不走邪路”正是这个既得利益群体的心声。中国的国企是赤裸裸的政商合一实体,秦晖有文章剖析,说当年说的“官僚资本”指的正是民国之国企,它同今日国企相比只算小巫见大巫。靠着社会主义垄断自然、金融、市场乃至财政资源“做大”;其CEO动辄数千万“年薪”,即使西方那些“巨鳄”也得刮目相看。这种非市场竞争而是权力支撑获得的高薪本质上属于合法腐败,连带着还有大批管理层逐级高薪,这类腐败成本已经是天文数字。而且政府还通过各种行政手段左右着稍具实力的民营企业,众多体制外富豪也已跻身利益群体了。即将开幕的“两会”其实就是“红色权贵”大派对,社会的分裂由此而起之外,既得利益形成的政治诉求必然将从影响到挟持国策。中南海真正的威胁在萧墙之内,而不在社会上“爆发革命”。薄熙来案的实质在此,真以为“个别案件”把眼睛盯着“维稳”迟早要背后挨枪的。

即便如此,中国发生革命的可能性也基本为零。习总书记谈到前苏联倒掉时引用古诗说“更无一人是男儿”,中国人的秉性刚好如此,鲁迅先生之描述多了去,无须引证。要闹的话只有造反,“群体性事件”其实就是造反,“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也多了去,维稳都成“重中之重”了,据网络说道去年涨至20余万起。及至造反的人和事多到一定地步就成乱世,按照“乱世出英雄”之古训,就会出一些恩格斯所谓“拼命挤到前面”的领袖,拼杀到只剩下最后一个,为了体面就把造反说成革命,实现“王者易姓”。孙蒋毛皆不过如此而已,没有想象力去构思任何新意思,只能做拾荒者,捡回西方人扬弃的政治垃圾,抵制他们的制度精华,构建一党专制代替皇权专制。毛先生说过:“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很精辟的中国式理解,至于对制度的变革迄今为止并无长进,只不过改换了专制形式而已。

1843年3月,马克思写道:“满载傻瓜的船只或许会有一段时间顺风而行,但是它是向着不可幸免的命运驶去,这是因为这些傻瓜根本就没有料想到这一点。这命运就是即将来临的革命。”换成汉语语境就是“即将来临的造反”。一党专制的宿命是死定了,所谓“改革是找死,不改是等死”,说的正是这个宿命,因为它有悖人类文明发展的大趋势。社会的共识是不希望发生因“等死”导致离乱,所以期盼走一条中国式宪政民主之路,也即统治者主动舍弃陈腐的专制体制。其实这条路蒋经国先生已经踩出来了,既承袭了前辈创下的基业又拓展了民间的福祉,波澜不惊地融入世界潮流,难能可贵,真正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大智慧”,越品它就越有味。

米涅评述说:“在几个君主之中,路易十六,以他的胸怀和品德来讲,是最适合于他那个时代的君主。人们对独断专横的政治感到厌倦了,他就情愿放弃这种专横的做法;人们对路易十五宫廷的荒淫挥霍感到忿恨,而他性行端方,自奉甚俭;人们要求作一些必不可少的改革,他也能体察公众的需要给予满足。”从目前的情况看,习总书记很有点相似,唯不知往下会怎样,是否也成为“长期进行改革而无结果的朝代”。已经有热心人给他发公开信了,认为他“最适合于”政治体制改革,期盼他显示魄力有所作为。我也希望如此,既然像薄熙来那样具备“陈胜王”之能量的领袖人物身败名裂了,何不趁热打铁为老百姓创造“做太平狗”的机会?能混到那个位置上该考虑的是给历史留下美好的印记,而不是守住前辈的基业。古训有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红旗还能打多久?摸石头摸得块和田玉就不想过河了,需防备山洪暴发被水冲走。

                                                            (2013.2.23完稿,3.1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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