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护送小毛
作者:河水
|
|||||
土筑的县道在草原上蜿蜒,没有尽头,漫无边际的草已经开始泛黄,一堆堆未及拉走的干草与鼹鼠掘出的土堆成了草原上的标点。我与小毛也像两个移动的标点,在县道上艰难地走着,粘稠的泥土粘在鞋上,真是“步履惟艰”,被秋雨浸泡过的土道竟如此不堪。路上没有任何车辆和行人,这个县道据说还是国防公路,但只要下雨,至少三、四天不能通行。 我们是前一天坐火车从郑家屯①到茂林②的,本来,可以搭当天的班车回屯子,可小毛偏偏想打一顿牙祭,说从上海出来没吃过一顿象样的肉,于是,我们在一家所谓“国营饭店”,实为两间土平房的饭店里啃了一通猪爪,然后在大车店满是虱子的通铺上睡了一宿。一早起来,见街上被冲得干干净净,就知道不好,夜里下了大雨,班车肯定取消。小毛耍赖说索性在茂林多住几天,等班车通了再回去。我在大车店的食堂里买了二斤高粱面油炸果子③,拖了小毛就走。我们出来三天了,若再不回去,不被队长骂死! 从茂林到插队的屯子有五十五华里,一般用不了一天就能走到,可现在的情景很糟糕,路上泥泞不算,天上的乌云也越来越浓。在草原,我们出门从来不带伞,因为它不管用,如果下雨,运气好的话,找个草垛钻进去躲一躲,否则只能挨淋。油炸果子没吃完的时候,小毛兴致还很高,一路胡吹,就像孩子一样。等手中的果子告罄,他走不了多少路就要休息,后来躺在路旁的草堆上不走了。 小毛按理不应该插队,他不是知青,是社会闲散青年,因为有轻微智障,只读过四年小学便辍学在家游荡。上山下乡运动开始,见左右邻居的学生纷纷军垦的军垦,插队的插队,他觉得好玩,就到街道报名,强烈要求去插队,谁敢不让他去啊,一纸大红喜报将他送到了吉林省与内蒙交界的科尔沁草原。小毛在家是独子,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哪能吃的起乡下这般苦,所以,天天游游荡荡,惹是生非,队长知道他有病,也不敢管。这次,他游荡到县城郑家屯,被人家收容了,队里派我去将他接回来。 已经接近中午,我们的路还没走完一半。这五十多里路,基本都是草原或荒漠,只经过三个屯子:三林屯、乌兰屯和向阳屯,走到乌兰屯才是走了一半,此刻距乌兰屯还远着呢。我认真对小毛说,如果照这样走的话,半夜也到不了,天一黑容易迷路,万一迷路的话,说不定我们就喂了狼。小毛见我说得认真,就起身跟在我后面慢慢走,可我一回头,他又拉下了半里路,于是,我只好蹲在路旁等他,等他走来,再陪他休息一会继续上路。 到乌兰屯时,已是下午,我和小毛成了泥人,找到井台,两人灌了一肚子凉水,就在井台旁坐着休息。屯子里没有店铺,弄不到吃的,小毛用毛主席纪念章与老乡换来一捧西红柿,我们俩一人分一半,用手擦一擦,三下两下全吃了,我起身说走,不顾小毛情愿不情愿。我知道,如果在天黑前赶不到向阳屯,我们将面临危险,因为长期缺少营养,知青都得了雀盲眼,黑夜里什么也看不见,县道上还可以勉强,下了县道,在草原上如何识得方向? 由于阴天,似乎很快天就要黑了,小毛这时的步子也快了些,但我知道他是支持不了多久的,就开始给他讲狼多么可怕,多么凶残和狡诈。有关狼的故事有些是下乡后听说的,有些是我编出来的,就是为了吓唬他,使他不要停脚。我们又走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天真的开始黑了,渐渐地,我们只看得出县道的轮廓,四周的草原一片漆黑,世界消失了,只有小毛影影绰绰的身影。 走着走着,我觉得旁边远远的有几盏绿灯在闪烁,嗬!是狼,我拖着小毛,说快到向阳了,我们就在向阳的集体户过夜,加油!我不敢跟他说真的有狼,怕他吓得腿软走不动。没曾想经我一拖,他顺势往我身上一靠,说实在走不动了,我们靠着休息了一会,他突然对我说:"你先走吧,我要消灭这两条狼。"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要打狼?凭他的赤手空拳?他也看到了远处的绿光?不行,我一定要将他平安弄回去,否则我怎么向队长交代,怎么向他父母交代。 我拖着他继续往前走,这时,他的步子变得主动,双手做出端枪的样子,对着浓郁的黑夜进行扫射:“哒…哒哒哒…哒…”又用一只手作甩手雷弹状,对着远处大喊:“轰,轰轰!”我发现他的情绪亢奋起来,步子也大了,并开始冲锋:“哒…哒…,一排掩护,二排跟我上…”我跟在他后面小跑起来,就这样,在小毛的“领导”下,我们终于看见了向阳屯的灯光。 下了县道是大车道,距向阳屯只有三里路了,我拽住小毛,说:“敌人已经消灭,我们休息一会儿。”我把他摁住,在一棵树桩上坐了下来。此时的小毛许是疲乏了,就顺从地坐下来,但他仍左顾右盼,似乎十分不安。突然,他盯住前方,惊恐地说:“来了!他们来了!”可我什么也看不见,问他什么来了,他说:“是那个穿红衣服的,你看,你看,过来了……”听罢我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环顾四周,依旧什么也看不见。这时,小毛对着黑暗吼道:“你再过来,老子真的开枪了…啪…啪啪啪…”接着又喊:“不怕死的跟我上,冲啊……” 我一下子醒悟过来:小毛犯病了。早听说他有病,我一直不十分相信,今天可能太疲乏和紧张,使他产生了幻觉。他往前冲锋着,欲与幻觉中的妖魔搏斗,我怎么也拽不住他,只好随在他身后,以防他跑到草原上失了方向,幸好他正朝着灯火跑去。 向阳屯的灯火还亮着,那是一台大解放发的电,它每天晚上仅供电两小时,全公社只有这一处有电,是公社所在地的“特权”,夏天从八点到十点,供应的是公社、卫生院和干部宿舍,十点之后,全屯一片黑暗。幸好,我和小毛进屯时,解放车的马达还突突地响着,我们很容易地找到了集体户。 进屋后,小毛还在神神道道的,说那个穿红衣服的也进来了,弄得向阳屯的上海知青莫名其妙,好在他们也听说小毛了,经我解释也明白了怎么回事。于是端来清水让我们洗去泥尘,然后盛来两碗高粱米饭和一盆豆角炖土豆,可是,还没等吃,小毛已和衣倒在热乎乎的炕上睡着了。 明天,小毛兴许不会记得他的行为了,他仍会象孩子一样富于幻想,可我,永远记得这一天,这一天,十七岁的我头一次有了责任感。 注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