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的纠结
作者: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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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的纠结 网传幺宁被立案调查了,她诬陷李庄嫖娼等,为此。在网上看陈有西在李庄案庭辩时有这样一段话:“我原来对公诉人今天的印象很好,非常敬业、顽强、尽职地履行职务,思路清楚,表达清晰。体现了一种很好的素质。但是,你刚才这句话,降低了我对你的人格评价。作为一个国家公诉人,受检察长指派,出庭进行公诉履行职务,是一种职务行为,你怎样强词夺理我都认为是正常的。但是,你必须限于《起诉书》的范围、犯罪情节进行公诉。你怎么能利用公诉权,这样不负责任地散布庭审中根本没有出示过任何证据的话?这说明你今天指控完全输了。法律审判已经输光,你想进行道德审判。想通过进一步贬损李庄的人格来达到目的。这是一种很恶劣的公诉方法。这说明你已经黔驴技穷。你怎么会说出这么“差”的话来?!这确实令人十分遗憾!我的话完了,谢谢法庭!” 法制网消息:近日,据内部人士透露,随着重庆政局的变动,重庆警方在内部低调启动了平反冤假错案的行动,逐渐恢复被错误处理的民警的名誉和工资待遇。截至目前,已有近900名不同程度被错误处理的重庆警察得到了平反。再下去,文强会不会翻案? 重庆政事翻云覆雨,令人眼花缭乱,昨日座上宾,今日阶下囚。报应如此之快。李庄博客上以《黑打和黑打》、《重新发出的信件》等文章披露重庆“打黑”的内幕。李庄案第三季如期上演,由此而引发的纠结却是很多。 龚刚模诬陷李庄而活,樊奇杭宁死不诬陷朱明勇,死了;李庄以藏头诗诈降也没躲过牢狱之灾。那么怎么评价李庄,龚刚模,樊奇杭?在某种程度上,李庄的手法与龚刚模颇为相似,如此,就可以发出疑问,李庄同意再次担任龚刚模代理人是不是有着惺惺相惜的意味呢? 如果李庄诈降被鼓励,是一种权益之计,那么龚刚模为什么要受到谴责?而樊奇杭讲道义反倒成为笑柄。纠结的是龚刚模、李庄与樊奇杭何者更应该得到公众的敬意和理解?所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如此一来,这道德底线又向下了一大格。造成这些的原因何在?仅仅是司法不独立的原因吗? 十八大报告最大亮点是中共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论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特别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于是又纠结起来,“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言辞在宪法中已经做了明确规定,何劳如此郑重地再次重申?这种重申是否就表示了党从来就没再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联想到一向以“复读功底深厚,谎言塞得满口”为显著特点的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以《皇帝的新装》中的小男孩那般的诚态,道出了一句让人心酸却又不得不认同的狠话——法律不是挡箭牌!与同样是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一直言之凿凿地宣称中国是法制国家相抗,何者是真? 这到底是法制和是人治? 20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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