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破碎的器皿
作者:董学仁
|
|||||
【自传与公传·1972】 好像破碎的器皿 我想了又想,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说起一件沉重又悲惨的事。 我性情犹豫,顾虑太多,埋在心底的好多往事,不想写出来,又不想丢弃。这样一来,我的个人写作变得更艰难更缓慢了。刚才我在一间没有钟表的屋子里醒来,习惯地打开电脑,右下角显示的时间,还不到早晨四点钟。 做些什么好呢?电脑旁边的一张纸上,有我前一天读《圣经》时摘抄下来的句子。就是上面的两句话,打消了我再睡下去的念头。 第一句是:“因为他们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干。”第二句是:“我被人忘记,如同死人,无人记念。我好像破碎的器皿。” 那个让我犹豫着不想写出的故事,其实并不复杂。 女主人公比我大五岁,是我中学同学的姐姐,长得漂亮。 她中学毕业后成了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在农村干了三年多,幸运地抽调回城,在公共汽车上当售票员。 她结婚的时候很热闹,许多邻居都去祝贺,没想到再过半年她离了婚,又过了几个月她死了。 关于她的传说,是从邻居家的老太太们开始的。那传说主要是两段,第一段说是她结婚后,丈夫发现她不是处女,就打她逼她说出实情,原来是在她上山下乡的地方,被农村的干部强奸了。第二段也是她结婚后被发现的,去医院做妇科检查,医生说她以前流过产,没处理好,以后不能再生育了。 她换上颜色鲜艳的游泳衣,去城市中心的露天游泳湖游泳,然后死在水中。有人说她是自杀,有人说不是。没有遗嘱,她没有钱财,没有想告诉别人的事情,她活过一次,什么都没有。 活着的时候,她好像破碎的器皿。 她是在1972年夏天死的,到现在过去了四五十年,她的父母兄弟还在世吗?她是否被人忘记,无人记念?她怎么像《圣经》里的人物?《圣经》里的人遇到苦难可以呼求哀告他们的神耶和华,而她,活着的时候呼求过谁?哀告过谁? 关于她的事情只有这些。 她是怎样流产的,那些邻居老太太没有说起,那肯定是她们也不知道了。 有一次在网络上,我读到一篇文章,讲到了类似的事情。有个上山下乡女知青,被当地革命委员会主任奸污后怀了孕。那个禽兽不如的人渣,用一些土办法打不掉她肚子里的孩子,就趁她不注意,在她腰上狠狠踹了一脚。她流产了,也失去了再生育的能力。 在另一篇报道里,一个上山下乡到边疆建设兵团的女知青,心地单纯,不谙世事。带领他们种植橡胶林的军官奸污了她,看她怀了孕又秘密安排到另外部队医院里做引产,这事很严密,谁都不知道。时隔不久,女知青故乡的慰问团来了,问起她在这里的生活苦不苦,她回答说,不苦,首长对她可好了,在她住进医院引产时首长亲自送去了鸡汤呢。这样一说不要紧,就把首长奸污她的事情给暴露了。 中国人说话需要事先统一口径,要不然容易说露了馅,把真话和真相说出来。 那时代的通用语是奸污女知青,而不是强奸女知青。因为干那事情的恶人,都是代表国家管理民众的基层官员,只能叫奸污,不能叫强奸,一旦叫做强奸就伤害了这个国家的美好形象。 不管叫什么,百姓都明白,那些女知青是无法保护自己的弱者,遇到了借着让她们招工回城、当工农兵大学生、入党提干的机会扑到她们身上的官员,遇到了什么理由都没有就直接扑到她们身上的官员,遇到了不满足他的性欲就让她们干最苦最累农活的官员,她们是无法保护自己的。把强奸叫做奸污,只是处理那批官员时,可以更灵活机动一些。假如不想处理其中的某个官员,完全可以把一些受害的女知青,说成是“用身体腐蚀革命干部”,让她们再受一次革命大批判的伤害。 说那些被处理的人是基层官员,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其中一些人身份好一些,是调到边疆建设兵团管理知青的中低层军官,其余的都是农村革命委员会的头目,担任那个职位之前就算不上好人。 1972年前后,很多省份都有很多基层官员,因为破坏伟大领袖毛主席领导的上山下乡运动、利用职权奸污上山下乡女知青受到惩处:某省有两个人分别奸污了二十多名女知青,被枪毙了;某省有奸污了十多名女知青的人被枪毙了;某省枪毙了奸污了几名女知青但引发了命案的人;每个省份都有一批奸污女知青、民愤比较大的人投进了监狱。 1972年,安徽省某县,有二十多名女知青,被推荐为工农兵大学生。上学前体检发现,其中的二十多名女知青,没有一名是处女,大部分都是在招生前后失去了贞操。这件事流传很广,有很多人怀疑它的真实性。据说它最早出现在1991年北岳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拥抱战神的孩子们》书中,是一篇报告文学里引用的素材。报告文学可能会有虚构,不如正式的历史记载。《安徽史学》上的一篇文章,就有比较详细的数据。“据1975年统计,安徽全省破坏上山下乡案件中,强奸、奸污的有319起,逼婚、诱婚的有61起,殴打、捆绑的有118起,杀害的有5起,非正常死亡的有82人。”有人在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尘劫·知青畅想曲》里,看到这样一段文字:“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第八期会议简报上我们可以看到:辽宁省1968年至1973年,共发生摧残知青和奸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上海审判志》记载:“197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先后下发文件,要求对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对强奸女知识青年的犯罪分子,要按其罪行依法惩办,对于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要坚决判处死刑。1973年9月至1974年底,全市法院受理破坏上山下乡案件364件,其中奸污、迫害女知识青年的案件占90%以上,受害者有487名。”还有奸污女知青的一部分基层官员,也许是占了奸污者一大半的,没有被处罚。毕竟是需要被奸污者站出来揭发,才能处罚他们,可是大部分被侮辱的女知青都不愿意站出来,因为中国的伦理道德将使失去贞操的女性,遭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社会压力。 这种压力有多大?举例说吧,农村也有被基层官员奸污的女孩子,她们的心里,羡慕的是城里来的女知青,同样受到奸污后,还有申冤的可能。因为上山下乡运动是伟大领袖发动的,那些女知青都是伟大领袖派去的,奸污女知青就是破坏上山下乡运动。而农村女孩子一旦发生了这种丑闻,往往被乡民当成是女方去勾引男方,或者被乡民指责她们为什么不拼死反抗,愚钝到了如此地步,怎么会把罪过,准确地放置到那些在女性肉体上狂欢的基层官员头上呢? 《圣经》上说:“你使我的年日窄如手掌。我一生的年数,在你的面前如同无有。各人最稳妥的时候,真是全然虚构。”我犹豫着要不要回想这些事情的时候,担心碰到那些受侮辱的女知青的痛处。她们的数量可能是几万人,也可能是几十万人,年岁最小的也六十多岁了,应该安享着平静的晚年,不再有惊醒她们的恶梦。 写于2012-12-0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