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文物】:三十多年前的“工分簿”·解读《劳动手册》的三个版本 作者:网中人


 

【知青文物】:

 三十多年前的“工分簿”

整理自己积存多年的资料,发现有一件“历史文物”级的“宝贝”——1969~1974共计六年的《劳动手册》。这是当年的人民公社体制下参加集体劳动情况记载、领取报酬的凭证。

作为“上山下乡干革命、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自然要享受与当地公社社员“同等的待遇”。1968-11-20,到达“第二故乡”;三天以后,11-23就开始正式参加劳动了;一个月后,就为每个知识青年评定了工分。

我们开始参加劳动之后,只知道生产队的记工员为我们记了工,但没有拿到像正式劳动力那样人手一本的“工分簿”。后来才知道,这是因为已经快要到公历1968年的年底了,所以这一个月的“工分簿”就免了,从1969年新年元旦开始使用“工分簿”。

当时的做法是,在春节之前即农历的十二月底之前实现年终分配;而分配依据的是按照公历实行的会计年度。

我们第一次拿到由生产队发下的小册子时,看到封面上印着“劳动手册”四个大字。而当地农民都称之为“工分簿”。一打听才明白,“工分簿”是俗称、习惯叫法,而“劳动手册”是学名、正式名称。

近日在网上查到1961年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其中有这样的条文:

三十四、生产队对于社员的劳动,应该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付给合理的报酬,避免社员和社员之间在计算劳动报酬上的平均主义。

生产大队应该帮助生产队,制订各种工作的定额,实行定额管理。在制订工作定额的时候,要根据各种工作的技术高低、辛苦程度和在生产中的重要性,确定合理的劳动工分标准。农忙期间,农业劳动的报酬,应该高于平时。农业、畜牧业中有技术的劳动的报酬,应该高于普通劳动。手工业、林业、渔业、盐业等事业劳动的报酬,应该按照和农业劳动不同的标准计算。

凡是有定额的工作,都必须实行按件记分。对于某些无法制订定额的工作,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评工记分。不论男女老少,不论干部和社员,一律同工同酬。

每个社员每天的劳动工分,都要记入他的工分手册。社员的工分帐目,要定期公布。

                                        (09-03-23构思,04-04成文,04-06补充修改)


   

 

 解读《劳动手册》的三个版本

上网“晒”了三十多年前的六本《劳动手册》(“工分簿”),意犹未尽,且再作一番解读。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所说的版本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版本,只是借用版本一词来说明不同年份的款式变化与差异。“某某版”的意思,是指某某年(或从某某年开始)使用的款式。


一、1969版《劳动手册》

平生第一本《劳动手册》是很正规、很规矩的——封面上要注明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番号”,还有一个“编号”;封底则专门印上《注意事项》。

     
    1969版的封面

封面上的“编号”是008,还可以依稀辨认出8是在6上面改写上去的8。到底是什么意思、派什么用场,已经回忆不起来了。

至于封面的最后一行年月日,究竟应该怎么填写,从来无人指导。于是我“自行其是”,把封面上的日期“定义”为,每一年在云庄村生活的第一天。这样,除了1969是因为从1968-11-20到达云庄村并在云庄村过年而填写了“一月一日”以外,其余五本都是填写当年春天结束了返沪探亲后回到云庄村的日子。1970-3-20、1971-3-16、1972-4-1、1973-3-25、1974-2-23。

不过从笔迹上来看,1969这本“工分簿”的封面上“六九一一”并非我的笔迹,可能是生产队记工员或其他某个人写的。

     
    1969版的封底

1969版的封底是《注意事项》,内容为:

一、本手册请好好保存,不要撕毁,折坏和遗失。

二、社员劳动工分评定后,由记工员随即登记清楚。

三、不要涂改里面的数字,如有错误,必须由原登记人查明更正并盖章。

四、年终决分凭本手册向会计员结帐。

末了还注明“新干印刷厂印制”。

细细品味这四条注意事项,的确是体现了《劳动手册》的重要性、严肃性、政策性。

     
    1969版的封二与首页

1969版的封二是那个时代必不可少的“语录”。两条语录是:

发扬勇敢战斗、不怕牺牲、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即在短期内不休息地接连打几仗)的作风。

《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公社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也要批判资产阶级。

前一条语录在“小红书”里列在“十九革命英雄主义”的第二条。后一条语录是文化大革命中正式发表的“五七指示”里专门针对农村农民的内容。

《劳动手册》的首页,虽然只有一页,却是整个手册的重要部分,其内容是逐月填写“基本劳动日”、“实际出勤日”、“底分”。另外在该页的底部还有“全年基本劳动日”、“全年实际出勤日”两个年度统计数。

不过,实际使用中并不填写这些内容,全都空着。我觉得与其让它“开天窗”,还不如充分利用。于是,以第三列“实际出勤日”为准,把第四列“底分”改为填写“当月工分数”,而把第二列“基本劳动日”改为“逐月累计工分数”。

在我记忆中,当年就搞不清楚,“基本劳动日”到底是个什么概念,没有人回答这个问题,也就成为自己心里三十多年的一个悬念。近日在网上查到《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1-06-15)(见http://www.agri.gov.cn/zcfg/nyfl/t20060120_539367.htm),其中对此有所述及。

三十三、生产队应该组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参加劳动。对于男女全劳动力和半劳动力,都要经过民主评议,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规定每人应该完成的基本劳动日数。在规定女社员的基本劳动日数的时候,要照顾到她们从事家务劳动的实际需要。生产队还要组织一切能够从事辅助劳动的人,参加适合他们情况的劳动,并且按劳付酬。

至于究竟如何“规定每人应该完成的基本劳动日数”的具体细则、操作过程,从未有过亲身经历,无法描述,有待于“人民公社史”的专门研究了。

上面图3中还显示了在首页的表格里填入的数字。这些数字真实记录了那一年我的出勤情况(全年出勤141.6天)和工分数(全年所做工分总计863.5分)。若要解读这些数字,又可以做一篇大文章,在此恕不赘述。

1969版的封三

1969版在封三印上了“六好社员条件”:1政治思想好2遵守纪律好3集体劳动好4爱护公物好5团结互助好6勤俭持家好。

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三好学生”、“四好连队”、“五好战士”等等这“好”那“好”的称号在各行各业纷纷涌现。文化大革命中更加层出不穷,“×好”的数量也不断增加。这里的“六好社员”就是一个实例。如今,即使是“过来人”对这些“好”也已经淡忘了。而遗存的“当代文物”则成为研究那个年代历史的好材料了。

     
    1969版的记录页

《劳动手册》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用来记载出勤情况,我称之为“记录页”。

图5是1969的记录页之一,上面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记工员颤颤巍巍的笔迹。这位记工员是位年近花甲的老贫农,也就是我在2008-11-03的日志《大笔一挥》的末尾提到的奋发老大。到了1969的二月份,起用了一个年纪较轻的上中农子弟来接替他,据说是初中毕业,做记工分、打算盘等事情要利索得多了。

1969版的记录页有“早晨”、“上午”、“下午”三栏,适应了当地农村一年四季都是日出三工的做法,早工、上午工、下午工的比例是2、4、4。

至于“盖章”一栏纯属这本手册的策划者的空想了,一年到头天天都要盖章,实在难以办到啊!


二、1970版《劳动手册》

1970版是1970~1972这三年使用的款式,与1969版相比,有一些简化之处。

1970版的封面上省略了公社“番号”,也没有了“编号”这一项。

     
    1970版的封面

我发现,1970、1971、1972这三本同一款式的《劳动手册》有一个奇怪现象:1970、1971都没有封底,1972的封三被与最后一页粘在一起,天衣无缝,平平整整。附图7是1971手册的封底照片。但又可以看到很明显的撕去的痕迹。这使我产生浓厚的探究兴趣。

     
    1971手册的封底

1971是中国当代史上一个重要的年头。这一年发生了写入党章的接班人林彪坠机身亡事件!因此,这三本《劳动手册》显得异样的封底完全有可能与此有关!

我把1972那本显得异常厚实的封底拿到台灯底下仔细观察。我举起封底,朝着灯泡察看,终于隐隐约约看到了在封三上印有“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林彪”。

原来如此!果然如此!

可以认定,1970、1971的封底是在林彪事件发生之后进行“政治大扫除”的时候要求大家统一行动予以撕毁的,而1972那本则是在印刷厂里就进行了技术性处理,因为是专业的正规的印刷厂,所以产品质量相当高,也就不难理解何以如此“天衣无缝,平平整整”。

     
    1970版的封二与首页

当年封二“语录页”是不可缺少的,1970版与1969版相比,最明显的是把红色印刷改成了黑色印刷。内容仍为两条,但有所变化。

公社农民以农为主(包括林、牧、副、渔),也要兼学军事、政治、文化。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些小工厂,也要批判资产阶级。

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原来的第二条“升格”为第一条,而第二条则是文革中使用频率最高之一的“十七字”,在“小红书”里列在“十九革命英雄主义”的第四条。

1970版对首页的表格作了修改。除了“月份”一列未变外,“基本劳动日”、“实际出勤日”、“底分”这三列分别改为“出勤天数”、“实做工分”、“累计”。显然要比原来的实用、直观了。

     
    1970版的记录页

1970版的记录页做了变化,“早晨”、“上午”、“下午”、“全日工分”这四栏变成了“工作项目”、“时间”、“工分”、“累计工分”。这样的变化显然不适合于当地的习惯,所以在实际使用时还是执行日记三工的老办法。

至于最后一栏把“盖章”进一步具体化为“记工员盖章”,也还是没有什么作用,照样大开天窗。毕竟有谁愿意天天盖章不已呢。

 

三、1973版《劳动手册》

从1973开始又是一种款式。封面没有什么变化。

     
    1973版的封面

1973版的封二则把“语录”省略了。而首页则无变动。

     
    1973版的封二与首页

1973版的记录页与1970版没有区别。

     
    1973版的记录页

仔细观察,图9和图12展示的记录页上都是我自己的笔迹!而且翻开1970~1974这五本,全部是我自己的笔迹!

据回忆,当年的《劳动手册》有大小两个本子,生产队记工员是用大本子,社员个人是小本子。所谓大本子,不仅是本子的开本大,而且是生产队每个劳动力的记录都装订在一起,一个月就是挺厚的一大本。从1970年起,“记工程序”就作了简化——只以记工员的大本子为准,小本子不强求记录。特别是知青,更省得天天晚上跑生产队记工房了。我则把小本子变成了自己的记录本。所以除了1969以外的五本,全部是我自己的笔迹。当时只不过是自己“留个底”,想不到三十多年后成了颇为稀罕的“当代文物”。

一本小小的《劳动手册》,在短短的四五年里,仅仅在外观方面,就经历了不小的变化。其实,这些变化又何尝不是从细微之处呼应着政治大舞台的风云变幻呢!

                                                     (09-04-04构思,04-06~08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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