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君远:全国1400万知识青年“插队期间算工龄”
作者:林子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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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400万知识青年“插队期间算工龄” 作者:陈君远 来源:作者博客 何谓工龄 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工龄,一个听上去很有时代感的词。对一些五十年代出生的共和国同龄人来说,它关系着自己能拿多少养老金。 文革中的上山下乡运动留下了诸多后遗症,其中插队知青的工龄问题的处理在1980年代初期令人不满,也引起很大争论。在当年,工龄直接影响职工的日常生活,决不可忽视:工资级别主要由工龄来决定,连分配住房,子女入托儿所的名额,等等,都与工龄有关。 从国营或军垦农场回来的知青工龄的计算法在1975年就已经通过。1980年9月,在5届人大第3次会议期间,多位人大代表建议通过法例来改正对待在城市就业的原插队知青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事实上,与下放农场的知青相反,插队知青在农村度过的时日一概不予考虑,不算工龄。 这种歧视在1979年11月的那次40%的工资调整中表露无遗。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在1982年就提议所有知青的劳动时间都应该计算在工龄之内。但某些省市害怕经济负担太重,用了种种借口抵制合理的计算。 1985年6月28日劳动人事部颁布23号通知,才把该措施作为法例定规下来,按新精神确定工龄后,一切工资福利待遇照新计算的工龄对待,但这次调整没有追溯效力,过去的,就不再算老账。决定中一些比较特别的措施如何实施,由地方劳动局自己掌握,但直至1986年夏季很多地区还没有即时公布清晰详细的规章条文,一份上海报纸还需要回答读者提出来的有关问题。在上海,不管知青在农村的工作是什么,也不管接待单位是哪一类,规章能使他们全体都受益于这项措施。 这项措施即便不能根本上改善有关知青的生活,但是具有象征意义的重要性。从经济角度看,那是一笔不可小看的数,因为牵涉到1400万人。
由政府组织的上山下乡运动最早可以追溯到1955年,以杨华为首的六十名北京青年组成了青年志愿垦荒队,远赴黑龙江省去垦荒。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于8月30日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欢送会。团中央书记胡耀邦在欢送会上把“北京市青年志愿垦荒队”的队旗授予这批青年。中共政府鼓励当时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自愿到条件艰苦的农村去锻炼自己”,把邢燕子等人做为典型模范在青年人中大为宣传。大跃进失败后连续三年自然灾害,城市就业压力越来越多,仅1962年到1965年,全国总计有195万城镇青年上山下乡。总之,1966年爆发文化大革命之前的知识青年总数在220万人左右。 真正有组织、大规模地把大批城镇青年送到农村去,则是在“老三届”(16—22岁)滞留学校无法分配工作情况下的1968年年初,政府不得不采取把城市青年安排到农村和边疆去。1968年12月,毛泽东下达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上山下乡运动大规模展开,1968年当年在校的初中和高中生(1966、1967、1968年三届学生,后来被称为“老三届”),全部前往农村。文革中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总人数达到1760多万人,十分之一的城市人口来到了乡村。这是人类现代历史上罕见的从城市到乡村的人口大迁移。全国城市居民家庭中,几乎没有一家不和“知青”下乡联系在一起。 “上山下乡”的“知青”当中,大部份是到农村“插队落户”,但还有一部份虽然也是务农,过的却是“生产建设兵团”的准军事化生活,他们的状况与“插队知青”有很大不同。“上山下乡运动”前期,全国各地组建了许多“生产建设兵团”,有一大批“知青”到这些“生产建设兵团”参加“屯垦”。“生产建设兵团”虽有“屯垦”的功能,但却非正规军队,它同时兼具安排城市失业青年就业和备战的目的。1968年底,中苏关系对立,毛泽东向全国发出了“全民皆兵”,“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备战备荒为人民”,“深挖洞、广积粮”等一系列关于备战的指示。城市里开始修建防空洞,沿海地区不少军工企业纷纷西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地组建了以“知青”为主要成员的大量“生产建设兵团”。 从1969年初到1970年,原有的“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大规模扩大建制,同时新成立了内蒙古、兰州、广州、江苏、安徽、福建、云南、浙江、山东、湖北共10个“生产建设兵团”以及西藏、江西、广西的3个农垦师,加上50年代组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共有12个“生产建设兵团”及3个农垦师。其中1967—1970年从大城市到这些建设兵团的知青总数在300万人左右,其中安置人数最多的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56万知识青年,他们是挣工资的,是连续计算工龄的。 总之,在1955年至1978年正式结束有组织地动员城市中学生上山下乡运动中,总共约有1400万知识青年到农村插队落户,他们没有固定工资,没有工龄,在生产队凭劳动挣工分为生。 现在,40多年前的插队知识青年都已经进入退休年龄了。由于1985年劳动人事部有正式文件“插队期间连续计算工龄”,使得全国1600万插队知青获得了相对平等的待遇,受伤的心灵稍稍得到了一些安慰。
山西北京知青与北京市政府交涉了四年,采取大规模上访、静坐、游行、上书中南海《万民折》(总计6700多名北京知青签名)、举行中外记者会等形式,终于在1990年获得全国知青(主要是已经在外地安排工作的原知识青年)600多万人返回了家乡,基本上是“哪来哪去”。没有任何正式文件,但是各级政府办事机构一律“开绿灯”,包括解决子女、配偶户口、退休金领取、医保医疗等问题,此政策现在还在执行。 此外,在1984年10月山西省原平县251名北京知青在《致北京市政府要求否定文革中上山下乡运动落实知青政策》的第一封公开信中(简称《第一封信》),就明确提出知识青年在农村插队期间,应该与在建设兵团、农场劳动的知识青年一样,享受连续计算工龄的待遇。 山西北京知青的《第一封信》在1984年11月也寄给了国务院、劳动人事部、人事部等单位,胡耀邦总书记接到梁晓声转寄的《第一封信》后,胡办还专门给梁晓声回了电话。 此后,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不断有来自山西忻州地区、临汾地区、运城地区的北京知青代表大规模到劳动部上访,要求解决“插队期间算工龄”的问题。 解决“插队期间算工龄”的问题的“转机”发生在1985年5月21日。 在1985年4月22—29日期间,在北京市政府门前发生了震惊世界的上千名山西北京知青集体静坐事件。 在1985年5月21日中央五省二市工作会议上,要听取北京市委副书记徐维诚汇报“山西北京知青4·22静坐事件”和“5·19北京工人体育场打砸抢事件”。当徐维诚汇报到山西北京知青“文革遗风”时,万里副总理插话说,“不要随便扣上‘文革遗风’的大帽子,娃娃们上山下乡吃了那么多苦,现在来说说。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能马上解决的要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给解释清楚,答应以后解决。群众会同情达理的。现在我们应转变一下思想,群众闹事,不要首先考虑有阶级敌人捣乱没有,这个思想方法要转变过来。遇到闹事问题,首先应研究是什么原因?是不是我们有哪些失策的地方?闹事的也不一定想推翻共产党,或想复辟资本主义,或者想把帝国主义拉进来。”山西北京知青最后一次到劳动部上访,是在1985年6月10日(星期一),上午6点30分,四名山西省原平县北京知青刘旭东、李世和、储培德和我,下了从太原开往北京的火车,打了一辆面的,直奔和平里东街的劳动部信访接待处,以前原平北京知青曾在这里进行过几次上访,都是反映知识青年“插队期间算工龄问题”。 没想到接待我们四个人是劳动部办公厅一位姓赵的副厅长,他拿出一封印有劳动部字样的红头文件说,“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不是不考虑。你们看,现在劳动部已经正式形成了文字,正在上报国务院审批,相信不久将正式发文,宣布解决这个问题。”
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1985年6月28日劳人培【1985】23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做了重大调整。各级党委和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和办法,使绝大多数原下乡插队知识青年得到较为妥善的安排。但是,他们插队劳动的时间是否计算工龄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经与各方面商量,一致认为“文革”期间下乡的原插队知识青年的工龄计算问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遗留下来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给予妥善解决。经请示国务院原则同意,现将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一)凡在“文革”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工龄的起算时间,可以由原插队知识青年现在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含县团级单位),根据本人档案中履历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填写的下乡日期审定;对个别有异议的,可经所在单位调查,报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二)已安排工作的原下乡插队知识青年,按此通知精神计算工龄之后,对于他们与工龄有关的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过去的,不再找老帐;今后的,按新计算的工龄对待,与同工龄的职工一视同仁。 (三)在一九六二年至“文革”开始前,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在工龄计算上可以仿照上述办法处理。 (四)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是一项比较复杂、细致的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上述原则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后组织实施。要从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把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做细做好,切勿草率从事。要按原则办事,反对不正之风。 (五)此事内部掌握执行,不公开宣传。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85〕市劳险字第194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做了重大调整。我市通过多种渠道和办法,使绝大多数原下乡插队知识青年得到较为妥善的安排。但是,他们插队劳动的时间是否计算工龄的问题长期没有解决。“文化大革命”期间下乡的原插队知识青年的工龄计算问题,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遗留下来的,需要从实际出发,给予妥善解决。根据国务院原则同意的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具体意见通知如下: 一、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我市统一组织和个人“回乡”,“投靠亲友”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包括易地转插的知识青年),经当地县知青办批准注册的,在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他们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工龄。 二、知识青年在插队(插场)期间参军,其入伍前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其军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知识青年在插队(插场)期间曾被劳动教养或判刑,其劳动教养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劳动教养前和劳动教养后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被判刑的,其服刑期间及服刑前的劳动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 四、知识青年插队期间计算工龄的起止时间及审批手续。工龄的起算时间,可以由原插队知识青年现在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含县团级单位),根据本人档案中履历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填写的下乡日期审定;工龄的截止时间,以回城落户口之日为准。对个别有异议的,经所在单位调查,报区、县、局劳动、人事部门审批(审批表附后)。 五、已安排工作的原下乡插队知识青年,按此通知精神计算工龄之后,对于他们与工龄有关的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过去的,不再找老账;今后的,按新计算工龄对待。 六、在一九六二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前,由我市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包括经当地县有关部门办理过手续的个人“回乡”、“投靠亲友”的知识青年,他们到城镇参加工作以后,在工龄计算上可以仿照上述办法办理。 七、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是涉及几十万知识青年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一项比较复杂、细致的工作。各单位要从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好。遇有特殊问题,请与市人事局、劳动局研究解决,切勿草率从事或扩大范围。要按原则办事,反对不正之风。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九日
自《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85)市劳险字第194号文件〕下发后,在执行中,不少单位又提出一些问题,需要明确。经市领导同意,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文化大革命”期间,由北京随父母去“五七”干校的城镇中学毕业生,其在干校劳动时间计算工龄;中学未毕业去“五七”干校继续上学的,其中学毕业后参加劳动的时间计算工龄;中学未毕业,去“五七”干校后又未上学而参加劳动的,按其年满十六周岁后参加劳动的时间计算工龄。 二、“文化大革命”中,我市有一些城镇居民到郊区、县农村安家落户,其子女随父母下乡时是中学生,以后被招工的,其在农村劳动时间的工龄计算,参照本通知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三、一九六一年底以前,经我市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下乡劳动的城镇知识青年,后被招工的,其在农村劳动时间,可以计算工龄。 四、城镇知识青年在插队期间进入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视同在职职工入学,其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按教育部(80)教计字279号《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有关规定处理。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四日
各主管局,各区(县)劳动局、人事局、各大专院校: 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下达后,有些单位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现结合本市情况,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凡经组织同意投亲靠友,自选下乡地点的下乡知识青年,他们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和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下乡插队期间,经组织安排当“赤脚医生”、“民办教师”、“社队企业职工”以及从事类似工作的工作时间,均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中共中央[1978]74号文件前,从国营农场经组织同意转为插队的知识青年,其在农场和插队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四、知识青年下乡插队期间在农村参军的,其参军前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军龄和复员、退伍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五、知识青年在下乡插队期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与同时期在职职工在上述学校学习时间的工龄计算一样处理。 六、知识青年在下乡插队期间触犯法律被判处徒刑或管制的,其工龄要从重新参加工作后开始计算,被判处劳动教养,在解除劳教后仍回农村插队的,一般可将其劳动教养前后在农村插队劳动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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