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末与皮毛 作者:虫二


电视对于普通的观众来说,究竟是什么?大概就是用一些他们根本不想看却强加于他们的声音和画面,与他们感兴趣的节目混杂纠缠在一起,使他们欲罢不能,恨爱交织的东西吧?如果我们暂时忘掉自己的电视人身份,设身处地地将自己当成一个普通的电视观众,我们就一定会给电视下如此的定义。 

然而,我们除了在家里渡过不用加班的夜晚之时,从来也不作如此想。因为除了面对自己家里的电视机时,我们的名字不叫观众,而是叫电视人。

于是,我们屡屡增加观众不爱看的声画的分量,尽可能地挤占荧屏。我们早已忘记观众的耐心是有限的,甚至还在为自己居于主导地位和观众的被动而沾沾窃喜。报应终于来了!电视台越来越多了,节目的套数越来越多了,甚至又出了个新的竞争对手——互联网;观众越来越精了,他们越来越不肯伏首贴耳地受人摆弄了!特别可怕的是——我们的同行中有些人先一步明白过来,于是他们接过了商业范畴率先使用的口号“顾客是上帝”,稍加修改就作为旗帜高举起来,那上面写着:“观众是上帝”!

其实我们一点儿也不比他们后明白,只是我们虽然已经明白了却只能干着急,因为我们的体制已经按原来的观念设置完备了,原来的观念是——我们自己是主宰。于是我们大声疾呼转变观念,痛下决心转换体制。我们的决心确实是真的,因为我们面对的危机是千真万确的,那是悠关生死存亡,决定着我们的饭碗能否保得住的危机啊!

可是我们却发现,观念和体制都是很难改变的东西,它们不象口号那么容易变换。所以我们老是说的太多,而行动太少。其实,说的太多似乎并不准确,应该是说的不在点子上。体制来自于观念,而观念必须要追溯其根源,才能搞清错在哪里。

还是回到文章的开头吧,想想我们端给观众的那盘“菜”里,那些是他们想要的,那些是他们被迫接受的?观众看电视,首先要看的就是好的电视剧和电影,他们要看故事,要通过别人的多半是虚构的悲欢离合,来咀嚼人生的况味。他们还要看发生在世界各地的新闻,以开阔自己的眼界,把握历史进程的脉搏。他们当然还要看文艺的、体育的、社会教育类的节目,这些或愉悦他们的身心,或增长他们的见识,都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他们最不愿从电视上看的是什么呢?恕我直言,是……广告。天啊!这可是个危险的话题!广告早已是办电视的唯一的资金来源,你敢说广告太多了?减少一点试试看!马上让电视台捉襟见肘,难以为继!言之有理。但是请不要忘了,我们现在谈的是如何使观众满意。问问他们去好了!中央台不是还播出过一集“实话实说”,专谈广告是多还是少吗?除了那位教广告学的教授和那位办广告公司的广告人以外,有几个普通观众是赞成广告越多越好的?

其实广告还不是多少的问题,而是轻重的问题。我指的是电视台的决策者的重视程度和投入的力度。办节目的编导既无财权也无人事权,连买下一本小说的改编权的钱都无权调动;而广告部门的权力却在无限扩大,另立门户,形成垄断,甚至反过来插手节目的制作,夺取办节目的人员那点可怜的权力。如果有人能够连广告带节目一并办好,当然是天大的好事,问题是目前似乎还看不出这样的苗头。而且现代市场经济原本就应该是高度分工的经济,包打包唱不顾此失彼才怪呢!办节目的人心理失衡已经久矣,收入与广告人不可同日而语还在其次,工作时所能获得的便利和条件才是最不能相比的。难怪有那么多人舍弃自己在节目部门驾轻就熟的岗位,而改弦更张投身于广告业了。

有句古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观众要看的节目如果办不好,依附于节目而存在的广告还能存在多久呢?反过来说,如果节目办得精彩绝伦,广告多一点,观众也会愿意忍受的。所以我说,广告不是多少的问题,而是轻重的问题,是视其为本,还是末,视其为皮,还是毛的问题。当然,表现在屏幕上,节目是本,广告是末。而在办电视的决策者心目中,绝不可能这样来看,因为广告是电视台“搂钱的耙子”,这一手松一松,经济效益就可能一落千丈。但是起码不能本末倒置,让办节目的人们继续气馁下去吧?于是我认为,转换机制,首要转换节目与广告的地位;转变观念,首要转变视广告为电视台唯一经济支柱的观念。

节目市场的建立,影视节目商品化趋势的初露端倪,使我们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们有了除广告之外的另一条赚钱的路子,而且是一条在办好节目的同时,赢得利润的路子。但是要开辟新的财源,也需要有起码的投入作为启动。想想电视广告初创时的情况吧:给它建立一套独立的财务体系,划拨一笔启动经费,提供一些必要的机器设备,以完善它进一步发展的能力,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吧?那么又怎么可以要求节目部门凭空变出自己的造血机能来呢?在想让一棵幼苗长成参天大树给人们遮阴之前,先得给它浇水施肥,这应该是不用争论的常识。

还有很多种类的电视节目,是无法作为商品出卖的。然而它们既然是观众的兴趣之所在,我们就只能毫不吝啬地投入资金去制作。不改变视节目部门为单纯消耗资金的观念,就总会不由自主地去限制它、削减它,以至造成它的营养不良,枯萎瘦弱,丑陋不堪。这样的节目观众会喜欢它吗?而我们失去了观众的喜爱,接着失去的就将是工商企业的广告支持,我们就将整体的萎缩干枯。广告确实是“搂钱的耙子”,可节目是抓耙子的手啊!手与耙子孰轻孰重?

说句公道话,广告毕竟还与电视屏幕直接相关,而我们不是还办了那么多与电视事业没什么关联的公司吗?以产业养事业,这是非常美好的愿望。可动机和效果之间,从来是要打一个折扣的。时过境迁之后再反省一下吧,当时我们热情万丈地支持和投入的产业(包括职工们私人的投入),是在养我们赖以生存的事业,还是在反过来靠事业养活?用这些投入来办节目的话,我们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将会是什么样子?我们不要当事后诸葛亮,但可以亡羊补牢。

电视是一种特殊的事业,是舆论工具,是大众传播媒介,若将其单纯地说成为“产业”,会令人怀疑决策者内心深处是否另有衷曲不可告人——这“ 耙子”究竟在把钱往那个口袋里搂?什么时候我们摆正了本与末,皮与毛的关系了,什么时候电视才能真正进入良性的发展!

(此文写于1997年)

 
(孙卓Email:sunzhuo52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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