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下乡运动与分田运动·知青的有些事·国家补偿
作者:海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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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下乡运动与分田运动 梁晓声担任编剧的电视片《知青》,引来人们关于当年上山下乡是否自愿的激烈争吵。让人欣慰,一些人坦然地说出了历史的真实。“九段学者”秦晖说:我“是自己要求下乡的”。海外网上知名写手马悲鸣说:“我有自愿”。另一方面,更多的人大声说:“我没有自愿”其实,这没有什么好争论的。一千多万知青,肯定有人是自愿的,有人是“被自愿”的,甚至有人是被迫的。 我1967年11月16日离开北京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额仁高比公社额仁高比大队插队。当时,中央的号召是“复课闹革命”。刚刚进校不久的军训解放军,曾真诚地动员我留下来响应中央号召“复课闹革命”。说我们这些1967年下乡的人是被强制,是无稽之谈。 1968年7月又有一大批北京知青到内蒙插队。我估计,1968年上半年国家的基本政策仍然是“复课闹革命”。1968年7月下乡的这一批人中,多数是自愿的。 这一阶段,一些中学生想“到工农中去”的冲动,得到了学校教育部门的默许,得到了劳动部门的鼓励和推动。总体讲,属于“自发”阶段。 毛号召上山下乡的指示是1968年12月22日在《人民日报》刊出的。估计1969年3月以前下乡的人中,相当比例是自愿的。否则,他和他的家长可以观望一段再做出选择。1969年3月以后,就很难说,越往后,自愿的比例会越小,“被自愿”的比例会越大。也有一些人,顶住了,没有下乡。 1978年开始的分田运动与1967年开始的上山下乡运动一样,有的是自愿的,如小岗;有的是被迫的,如华西、南街、大寨。有的当了“老泡”,扛住了强大的压力,顶住了,如河南刘庄、广东崖口、河北周家庄。 上山下乡和分田一样,开始都是基层群众自发的行为,后来得到上面的默许,再后来得到上面的鼓励,最后成为自上而下的强制。 压力之下,有人服从了,有人扛住了。有的软扛了,如华西。有的硬扛了,如刘庄。有人暂时服从了,后来又悄悄地改了回去。1980年分田后,1985年河南南街重走共同富裕路,大寨1991年,河南北徐庄1998年,也先后重新走上“共富”路。今天,这些坚持“共富”的村庄都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04年,在沈浩同志的带领下,小岗也开始尝试重走“共富”路。 总结建国60余年的经验,凡属“群众运动”,最终效果都是不好的。效果不好的原因就是忽视了人的个别差异,忽视了人的不同偏好,忽视了人多种多样的不同需求。效果不好的原因,就是侵害了人的自由,尤其是侵害了人的“消极自由(不损害他人的自由)”。效果不好的原因,就是强制。 不同的人存在不同的偏好。由于多年吃惯了,我至今喜欢吃一种酸的奶豆腐。对于没有吃惯的人,这种酸奶豆腐是难以下咽的。我看了一场于魁智、李胜素的京剧演出以后,可以兴奋好几天,另一些人则可能无动于衷。我听阿拉坦琪琪格唱长调,如醉如痴,我发现身边有的年轻人睡着了。至今,我对川剧、秦腔、意大利歌剧等,都尚未进入欣赏状态,都尚未找到感觉。 “群从运动”忽视了人的个别差异和不同偏好,违背人的自愿原则,侵害人的自由。这是需要记取的沉痛教训。 2012-08-03
可讲的故事太多。随便讲几件身边的事。都是真实的。 一个与我同生产队的插友,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现在作为国家基本建设的甲方代表,一年签字上亿元。整天跟着包工头吃喝玩乐,但绝不受贿。象他这种身分的人,谁银行里不存几十万?这位哥们虽然吃得脑满肠肥,至今还是无产者,遇见用钱的时候一万两万还得跟我借。 另一位搞专业的插友,靠夫妇两人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转让,近几年中向教育事业至少捐了50万。 可是自己风里雨里冬天夏天,天天骑车上班。问他为什么不买车。他说:“跟别人咱懒得说,跟你咱说实话,一辆车保险、汽油、银行利息加在一起一年至少上万元,不知多少穷孩子为几百元就得失学。咱没有那份心理承受能力。”我今天最好朋友之一是一位当年从北京到东北的知青。前几年为朋友受难,不仅上千万元资产损失殆尽,还坐了3年大牢。出来后,一位成功的房地产商真心敬重他的忠义,许以重权、高薪、股份、高级别墅、奔驰车,三顾四顾请他加盟,他毫不动心,婉言谢绝。因为双方都是我的朋友,我也劝他接受邀请。他说:咱不愿坐享其成。结果,到现在还在辛辛苦苦找项目,找贷款,准备白手起家,从头干起。 他坐牢时,我到监狱去看他,送东西。什么关系都不托,手上就拿张判决书,各级监管人员一路绿灯放行。稍有法律常识,一看判决书就知道是冤案。我真感谢那位法官,在判决书中把案情写得那么详细、清楚。 号子别误解,上面说的不是你听说过那位。你知道那位也是知青,是湖北的插队知青。也恰好坐了三年牢。虽然坐牢之前也是个一总经理,但是国营公司,基本没有什么个人资产。与北京这位朋友不同。武汉这位朋友三年牢坐得有声有色,整个一个《王若飞在狱中》的90年代版本。这位在武汉坐牢的朋友现在在北京,主持广东一家大企业的华北地区营销工作。正式职务是“华北战区司令”——不是开玩笑。 丢了上千万的资产,坐几年的大牢。眉头都不皱一下。为什么?就为一个朋友交情。男人之间的交情。 打字打到这儿,又想起另一位为信念赔掉几乎全部家当的朋友。人家当时可是武汉市手屈一指的民办高科技公司的老总。 还有……还有……太多了,打住吧。 知青的有些事情,别人怎么也不能理解。
陈意新在发表于《21世纪》杂志总63期的《1968-1998——从下放到下岗》一文的结尾处,建议对在上山下乡中受到损害的知青进行国家补偿:“从下放到下岗,知青一代人的生活充满了不幸……知青一代应该得到补偿,不仅因为国家的政策对他们一直不公,还因为他们不成比例地承担了革命与改革的社会和经济成本。而补偿也变得越来越是个严肃的问题。”作为一个老知青,博主如果能够得到“国家补偿”,当然好。 如果补偿,是否应该根据下乡的时间长短有所不同呢? 博主16岁下乡,27岁离开牧区,挣了11年的工分。我是我们队倒数第二个回城的。我们队最后一个回城的北京知青,在牧区生活了25年,1992年才回到北京。我们队的北京知青中,在牧区下乡时间最短的不到2个月,恰好与我分在一个蒙古包。还有一个北京知青是部队的高干子弟,下乡不到一年,其父亲所在部队机关就派专人来将其接走了。 周恩来的侄子周秉和和侄女周秉建,都曾在短暂下乡后,在“热心人”的安排下成为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后来,走周总理的干预下,二人又离开部队,第二次下乡。 如果提供国家补偿,下乡25年的与下乡不到2个月的知青,应该有所区别。补偿似乎应与下乡时间长短挂钩。 在农村生活25年的知青是极其个别的。像博主这样在农村生活11年的,也并不算多。我们队的知青,平均在农村生活时间不过4、5年。 如果对在农村生活了4、5年的知青进行国家补偿,那么,对那些在农村生活了一辈子的人们,是否也应该进行国家补偿呢? 201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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