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国未必崇高 作者:Wenjunq


这个标题也许会招骂,但也无妨,只要骂出所以然来,并非坏事。

“纳粹”爱国吗?“武士道”爱国吗?非但爱,简直爱得发疯!那可不是口头上的爱国,那是地地道道“用生命和热血”来爱自己的国家。还有日本的“挺身队”,那么多花季少女自报奋勇充当军妓,她们的誓言是:兄弟们用生命为国征战,我们为什么不能用身体给他们温暖?还不仅如此,危急时刻她们竟一丝不挂地上战场拼杀。中国远征军司令卫立煌将军亲自审问一名“挺身队”俘虏后,只能摇头叹道:爱国爱到如此地步,愚忠不堪了。

“爱国”只是相对于“卖国”才崇高,如果没有“卖国”在对面站着,“爱国”最好回家休息。成天拿着“爱国”当尺子,见什么量什么的,不是憨包就是骗子!

首先这个“国”指的是什么?以我们中国为例,它应该是祖祖辈辈开垦建设的这块土地;五千年的文明;五十六个民族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一句话,祖国是也!

那么这个“爱”又当如何体现?你为祖国的文明与发展尽力就是了,犯不着成天扯着嗓门拼命喊。列宁同志说:市场上叫喊得最凶的,是那些急于把自己的破烂推销出去的人。

前些时,有个艺员把日本国海军军旗当连衣裙穿在身上,于是招来一片“汉奸”、“卖国贼”的唾骂。无聊。如果她穿的是五星红旗,是否就算“爱国”了?恐怕会触犯《国旗法》。那么这举动究竟算亵渎仰或算褒扬?在美国,我亲眼看见用星条旗做成大花裤衩的青年男女走大街,并没有哪位“圣人蛋”跑出来弘扬正义。美国人不爱国?非也!美国人非常爱国。他们爱自己的国家而不是自己的祖国。于是,北美独立战争时,双方都是爱国的。镇压独立的爱祖国,争取独立的爱国家,谁更崇高呢?

再说吧,华盛顿身为英国子民,却领着英国人造反,生硬把自己祖国的一片地方独立出来。爱国?显然不爱英国,而美国还不存在,爱谁呢?至少算无国可爱。崇高吗?全世界都公认。还有,作为德国人的爱因斯坦,吃德国饭喝德国水长大,却领衔上书美国总统,建议立即研制原子弹对付纳粹德国。他爱国吗?显然并不。他渺小吗?显然也不。那么他崇高吗?本人以为多少沾点边。
话题还是回到我们自己。

已经有人提出来了:鲁迅是否爱国?提问者看来与本人一样是肯定的。那么如何理解他专门“揭短”?又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又是“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完蛋了,同胞们既“不幸”又“不争”,几千年光辉历史居然都是“吃人”两个字,别的根本不屑再争论,仅此两条就比穿“军旗”严重百倍的。
有许多运动员,拿了世界级金牌,为国争光了,够顶级爱国者的。却跑到美国定居去了!甚至还有干脆入了美国国籍的。以那些“爱国狂”的观点,他们至少不爱国,如果不严判的话。这些个糊涂虫其实扮演着“皂隶”的角色,自觉或者也许不自觉地为专制传统鸣锣开道。用冠冕堂皇的“爱国”论剥夺他人选择自由的权利!

再举一个例子:孙中山满世界乱跑,到美国、英国、日本求援告贷,拿了外国的钱回来推翻自己祖国的政府。在清国奴才眼里,他是货真价实的“汉奸”、“卖国贼”!在一切进步人士眼里,他却是铜浇铁铸的民族英雄!

祖国是抽象的,国家却是具体的。政权是国家的体现。爱国就有了不尽相同的三个对象。无论爱的是祖国还是国家,甚至仅仅只是一个政权,都不能一概而论为崇高或者不崇高甚至卑鄙。当你所爱的对象在为真理和正义而拼搏时,那爱才是崇高的。如张自忠、戴安澜将军。如果它正在施行邪恶,你爱得越深就越可耻。如“神风敢死队”。

既如此,本人以为,在和平建设的年代,“爱国”最好锁进抽屉里。如今挥舞“爱国”大棒的,大抵是些奴才级编外干部,捎带着更多不同程度的脑萎缩患者。渐渐地,这个词将会毫无意义。君不见,都德那篇《最后一课》曾经使多少人热血沸腾?本人也不例外。现在,欧盟的旗帜在阿尔萨斯和普鲁士的领土上高高飘扬,欧元已经代替了法郎和马克。自从丘吉尔提出欧盟的倡议到现在,不过五十年。再过一百年又会怎样?

因此,我以为,爱国未必就一定崇高。不爱国也未必就一定渺小的。 

(200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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