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开宏:“文化大革命”两个无法辩解的黑洞·我们为什么不能回到毛时代?·毛泽东时代没这么多腐败? 作者:林子搜集


 

 “文化大革命”两个无法辩解的黑洞

作者:唐开宏

来源:作者博客

温家宝先生以总理的身份重提“文化大革命”,并且警告“这样的历史悲剧还有可能重新发生”,意义非同一般。

现在,官威猖獗,腐败横行,如果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人宣传“文化大革命”初期,革命群众可以随便把省长一级的官员揪出来戴上高帽子用麻绳牵着游街,一些本来就一肚子怒气的年轻人恐怕会兴奋得休克。这样说,不是夸张。

毋庸讳言,尽管官方对“文化大革命”做过历史结论,但不同社会成员有不同的见解,甚至完全相反。本文不打算评价“文化大革命”的目的和内容及过程。目的太虚幻,内容太宽泛,过程太繁杂,不是一篇文章能胜任的。本文只就“文化大革命”的发动者在整个“文化大革命”期间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从伦理法治和道义两个方面做一些剖析。

其一,“文化大革命”是非法的。

“文化大革命”起始,是姚文元在上海发表批评吴晗的文章。

吴晗当时是北京市的副市长,姚文元当时是上海市的著名文人。吴晗是当权党的盟友,姚文元是当权党的成员。一个上海市的当权党的文人,怎么可以随便批判北京市的当权党盟友的官员?如果批判涉及的是学术领域,那当然没有问题。百家争鸣。问题在姚文元批判的是政治问题。这样做,无论从政党的角度还是行政的角度来说,不但有违政治和社会伦理,更重要的,是非法。

姚文元可以这么做,别人可以吗?如果全国都这么做,无论政党还是社会,还能够维持正常秩序吗?

姚文元的文章发表以前,无论政党还是行政,都没有昭告天下废止当时实际存在的伦理和法治。如果事前宣布废止伦理法治,那姚文元不管如何行动都无可指责。

姚文元批判吴晗,并非自发,而是奉命写作。谁之命?江青。江青者谁?“文化大革命”发动者的妻子。

到“文化大革命”轰轰烈烈以后,江青曾经在公开场合宣称,她如何秘密来往于京沪之间,指导姚文元写作。这些历史有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可查,这里不说明出处。在当时全国几亿人陷于或癫狂或晕眩,伦理法治荡然无存的时候,江青这样做是何等得意洋洋,可是她没有想到,世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瞬间之物,过了这一段,她将给后世留下什么?现在,她的墓碑上,名字不是曾经叱咤风云的江青,而是别的。历史多么具有讽刺意味。所以,凡一切一时得意者,都万万不可头脑发昏。地球还有5000000000年的生命期限。

一场事关全国,涉及几亿人的“文化大革命”,既没有政党内部的讨论决定,也没有行政范围里的布置开展,而是一人作主,搬出自己的妻子,运用特工手段来运作,这合法吗?合乎社会和政治伦理吗?

一定有人会说,“文化大革命”开始阶段的非正常手段,是因为上层修正主义分子太多,如果公开了,“文化大革命”就搞不成了。是的,江青就是这么说的。问题是,一个政党,如果最上层的领导人多数靠不住,且不说好人还是坏人,这个党还要得吗?伟大,光荣,正确,当什么讲?这不是自己污蔑自己吗?

不赞成批判吴晗或是不赞成公开批判吴晗就是修正主义分子?修正主义是什么意思?是可以任意解释的吗?现在来看,吴晗的《海瑞罢官》即使真的是为彭德怀鸣冤叫屈,也没有任何不正当的地方。彭德怀在1959年反对大跃进,历史证明他是对的,1960年一年就有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非自愿离开这个世界,他们的在天之灵更可以证明彭德怀是对的。

如果不敢或不愿正视历史,执意否认事实,那只能说,他没有讨论问题的资格。

有人会说,有时候真理在少数人手里。这一点不错。实际上,真理永远在少数人手里。真理不是掉在地上的硬币,附身就可以拾起来。真理需要研究才能够得到。这里的问题是,“文化大革命”是政治,不是学术,政治就必须有伦理和法治,否则就是动物世界。

1966年6月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突然广播了聂元梓的大字报,向北京大学的领导人发起政治攻击。瞬间,几乎全国的学校同时瘫痪。校长们一个个目瞪口呆,不知所措。谁都知道,突然袭击是战场上对付敌人的方法,怎么可以用来搞文化革命?用来对付自己的下级?如果这样做是合法的,那么,天底下还有没有不合法的事情?

同样是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顿时,城市里骂人打人抄家之风四起,后来,发展到破坏历史文物。谁是牛鬼蛇神?怎么定义?由谁定义?怎么扫?把他们投入监狱?还是打骂折磨?杀死?这是文化革命?

横扫牛鬼蛇神,开始的时候,有的干部还兴高采烈,他们觉得自己是革命干部。谁知没有几天,灾难落到他们头上,竟然要和牛鬼蛇神一起被批斗了。这种事情,简直笑翻全世界。

“文化大革命”轰轰烈烈了60多天,才发表了“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先行动,后决定。这样的政治全世界有几次?

指证并宣布刘少奇和邓小平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样重大的事情,不是政党的论述或认定,也不是专业的研究机构的结论,而是革命造反派聂元梓第一个宣布的。

刘少奇第一次被批斗的时候,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务还没有被撤销。所以,回到办公室,他拿出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才有权罢免他。结果呢?

一群还在学校读书的小孩,随便打骂国家元首,这是革命,还是违法?

开会决定开除刘少奇的时候,刘少奇已经是囚室里奄奄一息的半死人了。

刘少奇死得悲惨,革命小将们又如何?

《文化大革命》闯将第一人的聂元梓,风光不过一年,就因为不听话被拘押。不听话就是反革命分子。其他北京最著名的学生造反派领袖蒯大富,韩爱晶,王大宾,谭厚兰,都没有好下场。他们当时并没有什么具体罪名。

可以说,整个“文化大革命”的过程都是不合法的。这里不是论述“文化大革命”的专著,没有必要详述整个过程。

二,“文化大革命”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的野蛮事件。

“文化大革命”期间的野蛮暴行,历史资料多如牛毛,这里不想多啰嗦。问题是,这个野蛮的浪潮,源头在哪里?
“文化大革命”初期调任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第二书记的吴德,在退休以后,做了一本口述历史回忆录,名叫《十年风雨纪事》,其中第20页到21页有真实的记载,照录如下:

1966年“破四旧”后,一天,毛主席找我去汇报“破四旧”的情况。当时,林彪等人也在场。我在汇报前的想法是想向毛主席反映一些真实情况,刹一刹这股风。我汇报说市委没有力量控制局面,解决不了“破四旧”产生的混乱局面。

我的期望落空。雄才大略的毛主席,以他超乎常人的思维方式缓缓说:北京几个朝代的遗老没人动过,这次“破四旧”动了,这样也好。林彪也说:这是个伟大的运动,只要掌握一条,不要打死人。

然而,毛主席哪里知道,运动的发展由不得愿望,岂止是动动而已,动刀动枪了。

北京市是在1967年春天开始武斗的,那时武斗死亡最多的一天,根据火葬场的统计是七十多人。李雪峰可能到天津去了。面对这种情况,我很紧张,寝食不安。我去找公安部部长谢富治。我谈情况时,谢富治也显得很紧张,神色惊疑。我们认为要制止这种情况。谢富治说:由公安系统,市委分别发出通知,要求不准打死人。

我从谢富治处回来,就开始起草市委通知。公安系统的通知由谢富治打电话,让市公安局来拟。

我们市委的稿子还没有发出去,当天夜里二点钟,谢富治打电话找我去。我去后他对我说:公安系统拟的稿子送给毛主席了,毛主席批评了。大意说:你们还是想压制群众,文化大革命刚开始发动,你们不能像消防队救火一样。

这样,混乱的局面就无人敢加以制止了。

然而,不断传来打死人的消息使我发愁。10月份,我又找到周总理和中央文革小组,我还找过陈伯达一次,提出是不是可以发一个通告,制止打死人等无法无天的行为,中央文革小组不同意,还是说,这样会约束群众的革命活动,影响发动群众。

吴德的记载应该是可靠的,涉及面如此广泛,他不可能随便编造。根据他后面的记述,一直到11月18日,他希望的那个通告才得以发出。他同时还记载,那时候局面已经失控,江青又发表“文攻武卫”的讲话,这个通告“实际没有管用”。

野蛮的开始,就会有野蛮的高潮。全国各地武斗此起彼伏,愈演愈烈,后来有的武装组织发展到划分专业兵种,拥有重型武器,最后,不得不动用军队剿灭。有一次我到军队里探访朋友,正逢他所在的师要在温州发动攻势。我说:你劝劝师长,对民众千万要克制,尽量和平劝降。他说:你傻呀,谁听你的?

仰天长叹。

为“文化大革命”辩护的人,可以找出一千个,一万个理由,但是,非法和野蛮这两条,也就是这两个“文化大革命”的黑洞,无法解释圆满。

温家宝先生把“文化大革命”称作悲剧,恰如其分。至于悲剧悲在哪里,这里抄一句英国《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里面的话:

“由于毛具有操纵中国的能力,所以,他个人的悲剧同时也就是整个国家和民族的悲剧。”(P116)大概还有人自以为具有操纵整个国家的能力,所以,温家宝先生才不得不发出警告。

 

 我们为什么不能回到毛时代?

作者:唐开宏

来源:作者博客

最近在微博上看到一篇转发博文:

“毛泽东时代尽管物质匮乏,生活清贫,但人们有希望、有信心、有尊严、有安全感,整个社会充满了公平、正义,国与民作为一体,休戚与共,新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先后研制出两弹一星,构建了一个独立自主、不听命于人、不受制于人的工业体系。无论工人、农民、解放军指战员、还是知识分子,都是国家的主人。中国自1840年以来,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扬眉吐气,什么叫挺起胸膛做人,也只有在那时,中国人民才可以骄傲地说:我自豪我是中国人。”

这是挺毛的典型言论,也反映出作者没有在毛时代生活过的切身感受;本人青少年时期生活在毛时代,因此就此谈谈我的切身感受和看法。


一、

作者对毛时代的“物质匮乏,生活清贫”用了“尽管”一词,显然是在轻描淡写。但他是否清楚,毛时代的“物质匮乏,生活清贫”意味着什么?一个月三两油,半斤肉,一切都凭票供应不用说了,那更意味着基本的生存难以保障,人们啼饥号寒,挣扎在死亡线上。1959—1961年所谓“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了至少3500万人,真的是饿殍遍野,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严重的饿死人事件。而所谓“自然灾害”,据今天的气象学家研究,那三年是风调雨顺,根本没有自然灾害,全都是搞“人民公社”、“大跃进”瞎折腾,全都是人祸呀!

这岂是一般的“物质匮乏,生活清贫”?这岂能用“尽管”两个字一笔带过?

请问作者,政府是干吗的?领导人是干嘛的?你凭什么在一个和平建设时期让百姓“物质匮乏,生活清贫”,你这难道不是根本的失职吗?这样的领导人,还有资格领导国家吗?

更严重的是,百姓自然是“物质匮乏,生活清贫”,官员呢?可远不是这样。那个年代,官员有特供商店。普通百姓买烟用烟票,买酒用酒票,到后来限量供应的劣质烟酒也没有了,城里的烟民只好自己做个简易卷烟机卷旱烟抽。高级官员呢?老百姓看不到的茅台酒,中华烟,各种高级消费品“按需供应”。百姓老少三代不管结婚没结婚,十几口人挤在十几米的房子里。官员呢?毛泽东遍布全国的别墅就二十几座。有些他根本就没去过,但是没去过的别墅照样有服务人员,照样拿工资。民脂民膏啊!

那个时代没有腐败?满脑袋进水才说这种话,或者丧天良才说这种话。那个时候的腐败是一种制度安排的“合法”的腐败,更野蛮,更猖獗,更无耻。

五六十年代,那是高级官员的“共产主义”,普通百姓的“原始社会”。

这样一个时代,竟被挺毛者描绘为“人们有希望、有信心、有尊严、有安全感,整个社会充满了公平、正义”,这难道不是痴人说梦吗?“反右”精英荡尽,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一切现代文明社会公民应该拥有的自由被剥夺殆尽;“文革”十年浩劫,人命如草,动辄得咎。二十世纪的中国复现了中世纪迫害异教徒最惨烈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的行为:戴高帽、挂牌子游街示众,百般凌辱。“文革”中获得这种“待遇”的公民数得过来吗?仅因为一个观点、甚至一句话被迫害、被杀害的公民知多少(想想张志新和其他数不清的的惨死冤魂)。这样一个时代,希望何在?信心何在?尊严何在?安全感何在?公平正义何在?

没错,那是“国与民作为一体,休戚与共”。那是一个“国”无条件地吞没“民”的一体,那是一个“民”没有起码的公民权利的“一体”,国家的意志(也就是毛的意志)专横地要求国民“休戚与共”。搞“阶级斗争”,搞“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打倒帝修反”(就是美国苏联全世界全打遍,和全世界为敌),老百姓都得陪绑。都得“休戚与共”。这样的“国与民作为一体,休戚与共”,难道值得赞扬吗?难道不应该诅咒吗?


二、

“新中国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先后研制出两弹一星,构建了一个独立自主、不听命于人、不受制于人的工业体系。无论工人、农民、解放军指战员、还是知识分子,都是国家的主人”,这是挺毛者最喜欢的一个理由。实际上荒谬绝伦。

“两弹一星”的代价是什么?是数亿中国人一代代的贫困,是大炮换黄油,斯大林就喜欢搞这一套,我们“一边倒”地学来。事实证明,穷兵黩武不能带来民族尊严,经济繁荣,政治民主,社会文明才能带来真正的尊严。

你去看看“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还有比那更丧权辱国的吗?轻率放弃对日本的索赔;给斯大林火中取栗,趟朝鲜的浑水,今天仍造成大量遗留问题(包括台湾问题、日本人不买账的问题);慷国家之慨,这边饿死几千万人了,那边还上亿上亿地“支援世界革命”,何来“独立自主,不听命于人”?后来搞极左,独立自主了,但那恰好是愚蠢的闭关锁国,是自绝于世界。说毛时代“工人、农民、解放军指战员、还是知识分子,都是国家的主人”,那么请问,以上种种,都经过中国人民同意吗?毛泽东一直到死都是国家最高领导人,那是你选的?国家大政方针哪条哪款你参与了?是呀,反右运动,《人民日报》说“工人阶级说了话”,文化大革命,“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但如果相信这是真的,是应该说你天真呢,还是应该说你愚蠢?


三、

“中国自1840年以来,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扬眉吐气,什么叫挺起胸膛做人,也只有在那时,中国人民才可以骄傲地说:我自豪我是中国人。”

扯得够远的,一下子就扯到1840年。我只告诉你一个历史事实,中国近代以来(1840年以来)和列强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都是在1949年前废除的。我想请您问问大跃进中被饿死的几千万人,我想请您问问反右中、文革中被迫害、被杀害的无数冤魂,他们是怎样“扬眉吐气”“挺起胸膛”的。他们即便想说一句“我自豪我是中国人”,已经饿得没有力气说了,已经被割断了咽喉(张志新)没法说了。

挺毛者的言论,或者出于糊涂不明事理;或者出于不了解情况,把毛时代理想化;或者出于对改革时代出现的种种腐恶现象原因的误读;或者出于奴性意识、缺乏现代公民理念;极少数则是别有用心。

我们国家的改革事业,成就巨大,但也潜伏着严重的问题。最令人忧虑的是政治改革滞后给经济改革造成根本的隐患。腐败猖獗,贫富悬殊,社会不公,道德败坏,种种问题都警醒我们,要把改革进行到底,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只能靠深化改革来解决,而决不能走回头路。走回头路,就是要回到毛泽东时代,就意味着经济破产、民生凋敝,政治专制,法西斯复辟。

我们为什么不能回到毛泽东时代?上面就是我的理由。


 毛泽东时代没这么多腐败?

作者:唐开宏

来源:作者博客

当今社会腐败横行,让不少民众感怀改革开放前干部的廉洁作风和社会正气。“毛泽东时代没这么多的腐败”,成了许多人的口头禅。

改革开放前,即所谓毛泽东时代,真的“没这么多的腐败”?恐怕这只是某些人对那段历史的某种一厢情愿的解读罢了。这种一厢情愿的解读,在史实面前必然一溃千里。


【一】建国初期的干部贪污腐败情形

中共进城后不久,官员贪污腐败已相当严重。干部特殊阶层已具雏形,高级干部享受商品特供,还享受着秘书、警卫、司机、勤务、保姆、厨师以及医疗和专车、住房等特殊待遇。

建国初期干部贪腐已相当严重,“天水专区税务系统……贪污干部占全体干部百分三十强”贪污腐败不是改革开放后才有,在建国初期就已相当普遍了。建国伊始,许多制度尚未完善,譬如实行的机关生产、单位小金库(又称“小家当”),供给制及工资制双轨并行等,就滋生了许多问题。各级干部大多都有涉嫌非法谋利、偷税漏税、挪用公款、损公肥私等的问题。

中共进城后不久,领导层就注意到贪污腐败的严重性,东北局书记高岗最早提出要解决这问题。其治下的东北局,在1950年前后调查官员的贪污腐败,并形成报告。报告称:“据沈阳市人民法院贪污案件逐年统计,一九四九年下半年贪污犯占案犯总数百分之五点三,一九五零年上升为百分之五点七,一九五一年第一季度又上升为百分之一三点二。”“整个贸易工作系统的统计,去年一月到八月犯贪污错误的有七百人,而今年只第二季度贪污者即有五百余人。”(《东北局关于反对贪污蜕化官僚主义的报告》,1951年9月14日,见陕西省档案馆藏档,203-205)

在东北局的报告出台后,其他片区的报告也相继送往中央。毛泽东审阅了报告,便部署“三反”运动整肃腐败。“三反”运动的部署刚一下达,各地报告陆续出炉。据中央财政部、中央贸易部、中央水利部、中央轻工业部以及人民银行总行等部门的党组报称,贪污人数通常要占到机关总人数的30-40%左右。贪污者一般是新干部多于老干部,下级多于上级,但严重程度是上级严重于下级。西北局报称:“天水专区税务系统初步检查,贪污干部占全体干部百分三十强。陕西二十七个县公安局长中,有七个贪污。泾阳县有七个区长以上干部因贪污撤职。已发现有县级、专区级重要干部贪污的,如渭南分区副司令员马华廷有很多贪污行为。”(《习仲勋关于西北地区反贪污斗争的报告》,1951年12月13日,《建设》第一三六期,1952年1月9日,第1-2页)

这种严重的干部腐败现象,被归罪为“资产阶级三年以来一直对中国共产党‘猖狂进攻’”“三反”运动毫无疑问减少了官员的贪污腐败,但是这种运动式的整治方法弊端十分明显。在当时,中共把自身的腐化归罪于“资产阶级三年以来一直对中国共产党‘猖狂进攻’”,把整肃腐败与打击资产阶级相提并论。毛泽东把“三反”运动看做一场阶级斗争,将运动提高到“你死我活”的高度。他批评部分地区不重视,认为报告贪污情况不甚严重,贪污人数少,款数不多,都是不真实的,“不要被下面的不真实的报告欺骗了”。于是,揪出腐败变成了政治任务,迫使官员为了完成任务而罔顾事实。因此,在“三反”过程中,严刑逼供相当普遍,错案冤案更是难免了。

“三反”运动并未从根子上解决问题,运动过去不到一年左右,中央就不能不提醒相关部门防止“三反”后再普遍发生贪污事件以及要求大力进行“反贪污教育”,此后也发动了多次反贪污运动。

进城的同时,高级干部也开始享受“特供”,干部特权阶层随即形成中共进城之后,干部的特殊阶层也日渐形成。高级干部享受着紧缺和优质商品的特殊供应(特供),并且多数因工作关系还享受着秘书、警卫、司机、勤务、保姆、厨师以及医疗和专车、住房等特殊待遇。这方面也照搬了苏联经验,严格按照等级来划分特殊待遇标准。比如几级可配厨师,几级可配勤务,几级可配警卫,几级可配秘书,几级可配专车,包括不同级别干部享受何种档次和牌子的专车等都有具体规定。以住房为例,上海市1956年就按照行政级别将各级干部住房划分成了十几种待遇标准:

特甲级可享受200公尺以上的“大花园精致住宅”;特乙级可享受190—195公尺的“大花园精美住宅”;1级可享受180—185公尺的“大花园精美住宅”;2级可享受170—175公尺的“独立新式住宅精美公寓”;3级可享受160—165公尺的“上等住宅公寓”;4级则只能分得“半独立式普通住宅中等公寓”;5级只能分得“120—135公尺的新式里弄住宅”;6级只能分得100—115公尺的“有卫生设备的普通里弄住宅”;7级只能分得80—95公尺的“无卫生设备的石库门房屋”;8级只能分得“老式立柱房屋”;9级以下只能分得“板房简屋”……


二】六七十年代,官员腐败关乎民众生死

在计划经济年代里,生活必需品都由掌握权力的人分配,人们为了满足生活不得不动用各种各系“走后门”;在“三年困难”里,基层干部强征粮食,掠夺民众财产,官员的贪腐已经关乎民众生死。

三年困难时期,许多干部强征粮食,并借机侵占民众财产“三反”运动结束后,我国于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下,市场被消灭,没有类似“天上人间”的服务性行业,也没有各种奢侈品可供消费,物品基本上按等级分配的。当时社会贫富差距相对较小,大部分官员们极难有机会贪污腐败,因为他们根本没有东西可贪。可是,即便如此,官员贪腐虽然数额不大,却关乎民众生死。

1959年至1962年,即“三年饥荒”期间,神州大地饿殍遍地。除了被饿死外,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就是,当年基层干部强征粮食时,“借机搜查和没收群众的东西”,间接把农民迫害致死。1958年12月中共中央监委办公厅的一个报告中列举了少数干部的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情况:一是侵犯人权,残害人身,如骂人、打人、押人、捆人、跪石子、拔头发及施用各种肉刑;二是搜查和没收群众的东西;三是滥用“集训”,即把有问题的人集中起来监督劳动,甚至严刑拷打;四是用“辩论”的方法斗争干部群众,甚至侮辱拷打;五是不让吃饭;六是强迫群众拆屋沤肥;七是强迫群众掘坟挖尸,扩大耕地面积。(魏明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全书》,河北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985页)

在全国各地,残酷的案例,多如牛毛。譬如,“达县专区邻水县九龙区,在半年多时间内,共有329名干部和204名社员违法乱纪,遭到非法捆绑的群众达206名,其中13人被打死,12人被逼死,还有7人致残。950户人家被搜家、罚款,罚款金额高达15000余元,最多的一人罚了400多元——这在当时可不是小数字。”(《跃进悲歌》,韩福东,《经济观察报》,2012年04月09日第50版)

又如,“江苏省宝应县的5个生产队调查,在95名大队干部中,有贪污行为的30人,吊打过社员的23人,被打农民170人,共逼死23人。(周彪:“宝应事件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湖南省花垣县的一个公社干部,用所谓的“火烧中游”的酷刑,用柴火熏烤农民,将人活活烧死。”(《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事记》,贵州民族出版社,第132页)

基层干部多吃多占粮食,许多农民则被饿死除了干部借机侵占百姓财产外,在大跃进期间,基层干部凭借特权在公共食堂分配口粮时,多吃多占。学者刘愿分析大饥荒,指出:在饥荒年,干部和家属多吃多占、贪污腐化加剧了粮食分配不均,没有权势的普通农民被饿死:

“既然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的经济权利是无差异的,为何农村干部及其家属、政治成分好的阶层更容易在饥荒中幸存?显然,政治权利的差异是不同群体死亡率差异的重要原因。公共食堂将口粮强制性集体化,农村干部享有支配农民口粮的特权。在口粮不足的情况下,干部及其家属的多吃多占、贪污腐化导致粮食分配不均,普通农民极可能因口粮严重不足而饿死;政治成分差的地主富农在粮食分配序列中又处于劣势,往往因为微不足道的错误而被扣饭、体罚甚至殴打致死。”(《中国“大跃进”饥荒成因再辩——政治治权利的视角》,刘愿,《经济学季刊》,2010年4月)

三年困难时期,“走后门”、“高级干部特供”之风相当盛行饥荒之年,农民“勒紧裤带”求生存,另一方面,国家高级干部却是另一番景象。为了应对饥荒,中央特别批示对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进行“特需供应”:

“原国务院副秘书长齐燕铭拟定了一份报告,对在京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在副食品供应方面给予照顾’。三个月后,中央批示通过此报告,决定对前述两类人群的‘特需供应’以‘特殊供应办法’予以照顾。即根据不同职位,每户每月可享受定量供应的肉、蛋、白糖和烟,正是资中筠在回忆文章中提到的‘按级别分配的特权’。当时戏称这些特权享有者为‘肉蛋干部’。”(《变味的机关饭》,郑文,南都周刊,2011年第19期)

除此之外,当年“走后门”之风十分盛行。由于当时实行计划经济,物品的供应主要掌握在部分人手中,人们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所需,不得不通过各种关系,从掌握物品供应的人手中取得生活物品在三年困难期间,物资供应更加紧张,“走后门”就更普遍了。学者钟健英发现“走后门”已是普遍现象。“在151个企业单位6572个职工中,‘走后门’的有4926人,占职工总数的72.87%。”“从地区看,农村‘走后门’的比重大于城市。如北京市和武汉市25个单位统计的,‘走后门’的平均占71.26%”;四川南充、陕西三原、湖北广济三个县26个单位的统计,平均占83.29%”(《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反商品“走后门”运动》,钟健英,《中共党史研究》2009年07期)

“走后门”在当时确实是非法行为,但不可否认一点,它解决了当时普通百姓生活的燃眉之急。在饥荒之年,基层干部的“特殊照顾”,可以救活一个垂死之人。

1961年,鉴于“干部特供”和“走后门”的普遍性,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对负责干部的特需供应,禁止商品供应“走后门”的指示》,反对干部特殊化,整顿“走后门”。自11月起,党外人士仍按原定额供应,但对党员干部实行减半供应。

“性腐败”泛滥,女知青在“上山下乡”运动中遭干部性侵犯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时移世易,饥荒过后,我国的经济有所好转,但是很快又引来一个动荡时期,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1968年,毛泽东号召“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上山下乡运动大规模展开。在“上山下乡”运动中女知青遭干部性侵犯相当,成为当时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尘劫·知青畅想曲》一书记载:“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第八期会议简报上我们可以看到:辽宁省1968年至1973年,共发生摧残知青和奸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据国务院知青办简报第11期登载,……黑龙江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365起;内蒙古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247起;云南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39起;广州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93起。其中师级干部2人,团级干部38人……黑龙江兵团简报第十六期登载,黑龙江兵团某副参谋长调戏女知青七人,边学习中央文件边调戏女知青。二十五团副团长在全国召开打击批斗奸污女知青罪犯大会的同时,还在办公室里强奸了一名女知青。”[详细]结语毛泽东时代的腐败与当今的区别只在于前者掠夺贫困之家,后者则是抢劫“小康”之宅。那个年代腐败的普遍性,也说明了群众运动并不能够有效遏制腐败。讽刺的是,那个时代的领导人一边口口声声惩治腐败,一边又享受着各种特殊待遇,不仅没有为腐败横行负责,还落得铁腕整治腐败的美名,实为历史的一种讽刺。“明君思维”要不得,没有独立、民主的监督机制,再好的“明君”,也无法根治贪腐横行,毛泽东时代反不尽的贪腐,就是一个例子。

说毛时代无腐败,乃是谎言与欺骗。毛时代在政治上挑动人斗人,乃是逼人们道德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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