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村纪事——(二十一)赶墟
作者:郑亚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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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村纪事——(二十一) 赶墟 我们公社的墟场是一个大墟场,因为我们公社处于交通要道上,前来赶墟的不止我们公社的农民和知青,还有交通不便的邻近公社的农民和知青。墟场十日一墟。 墟场就设在公社新街的两旁。所谓新街,就是沿公路而建的一条两旁盖着二层楼的不长的小街。区别于新街,公社还有一条老街,叫杏仁街,这条古香古色的百年老街当时大家歉它破旧,如今已被列为泉州十大古民居,成了摄影爱好者和画家青睐的地方。 赶墟,是知青的一种乐趣。知青赶墟与农民赶墟不同。农民赶墟是做买卖;知青虽然也到墟场转转,可既无什么东西可卖,又无钱买什么东西,经常是空手而归。对知青来说,赶墟更像是一场集会,是知青与外界保持联系的一种方式。 每次赶墟,我们第一个目标便是直奔公社邮电所,目的是寄信和取信。当天收到家里或同学朋友来信的,往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收不到信的,则难免有些失落感。墟日的邮电所,基本上为知青所占据,这里成了知青的“新闻发布会”现场。“XX大队的知青和农民打架”、“XX单位要来招工”、“XX大队一对男女知青因发生关糸致使女方怀孕,不得不结婚”等等,一条条消息都是从这里传播出去的。 墟日知青最多的另一个地方是餐馆,当时都叫工农兵饭店之类的,全公社仅此一家,面积只有80平方米左右,摆放着五、六张圆桌。“饭店”平时客人不多,每逢墟日,则成了知青的天下、知青的聊天室。我们这些距公社路途较远的知青,来不及回去吃饭,往住花几毛钱,在这里吃一碗面汤或米粉汤。都是知青,免不了边吃边聊天。就在这家“饭店”,我听其他大队的知青讲过这样一个传闻:当初,饭店的碗筷都放在柜台外,由顾客自巳取。当笫一批知青到来后不到十天,这里的碗全部不翼而飞。据说知青们到这里买一碗面汤或米粉汤,总是喊道:呀!太烫了。然后多拿几个碗垫在底下,然后边吃边住外走,连人带碗不复返了……这位老兄还讲了另一个传闻:XX县XX公社一位知青,某日,几位同学朋友来串门,可他实在没东西招待,思索片刻,他对同学说,你们等等,我马上回来,说完提着一把菜刀出门了。不久,同学们听到村子里传来几声猪的叫声,心想,这家伙去杀猪了?侍他回来时,只见他一手拿着带血的菜刀,另一手拿着十几条猪尾巴……过后,村里的农民发现有十几头猪没了尾巴,可毕竟只是没了尾巴而已,猪还在……这家伙比我们公社那位同样为了招待同学去偷农民的鸭子而被游街示众的知青聪明得多了。当然,这都是传闻,从无人考证过,权当是哪位老兄编的故事,想博得听者一笑。 公社供销社的老黄,是我们的同乡,到我们大队蹲过点。这位中年人老乡,对我们像朋友,让我们以后到公社,尽管去找他。此后,赶墟或有其他事到公社,我们都去找他。供销社办有食堂,他安排我们吃饭,也不收我们的钱和粮票,有时还为我们安排住宿。他那里成了我们的“交通站”,我们至今仍感谢他。 赶墟让我们认识了更多的知青朋友。往住是这样:在墟场遇见一位同学或朋友,便你邀请我,我邀请你到自巳的集体户玩,住上一两天,由此结识了更多的朋友。现在想起来,那时有苦,可也挺浪漫。 有几次晚上到公社,是为了看电影,记得是公社放映京剧《智取威虎山》和芭蕾舞剧《白毛女》等样板戏电影。在山区能看一场电影,就像过节一样,谁也不肯错过这一机会。为了看电影,我们下午4点就吃晚饭,然后“倾巢而出”,翻山越岭走近2小时山路赶到公社。电影在露天放,太迟了就没好位置。看完电影,我们在夜色中一路哼着歌回大队,到家时已是深夜。公社放《白毛女》那次,我刚好有事到公社,本来可以留下晚上看。可想到集体户的同伴们不知道这个消息,我决定返回大队(那时打电话没那么容易)。就这样,我返回大队再和同伴们赶到公社看《白毛女》。一天跑了两趟,是够累的,可那时我们年轻,精力充沛,又是那样渴望精神文化生活…… 如今,回首住事,我不能不感概:即便是在那个年代,年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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