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两语(八)——经济适用房是个什么东西?
作者:为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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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两语(八) 经济适用房是个什么东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员在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会上称:开宝马车买经济适用房不是主要现象。 这是废话。开宝马车的人本来就少,当然不可能都去买经济适用房。这位官员需要面对的是下面一个显而易见的“主要现象”: 据7月26日《网易》刊载的中国广播网消息:“北京一些经济适用房小区60%、70%是租出去的,还有的买两套经济适用房打通成了一个豪宅等等,所以经济适用房现在的问题是腐败高发区。” 所谓经济适用房,一开始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东西,是权力寻租大显身手的新领域。 本来,改善低收入者的住房条件是政府的责任。但政府绝无义务为居民置业而实现“居者有其屋”,只能让“居者有房住”,唯一能采用的方式就是建廉租房。廉租房面积每套必须控制,且只能由申请者及其家庭自住,绝对不能转租。租房者一旦经济条件变化而有了别的居所,廉租房必须退还。非如此不能制止权力寻租。 经济适用房相当于补贴出售的商品房,当然有利可图。问题是谁有资格享受补贴?首先,有权力的集团(包括政府本身)会捷足先登,为自己的集团建经济适用房。这是公开的秘密。正如全国人大常务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所说:一些经济适用房变成公务员小区。第二,谁有条件享受这种补贴是几乎无法认定的事。因为在一个管理水平低、既缺公信力又无私人信誉的社会,即使执行者完全出以公心,技术上也做不到。更何况他们还别有用心。上述北京这个首善之区出现的大量出租经济适用房的现象不容置疑地说明了这一点。 看来,住建部官员是“王顾左右而言他”,有意回避这个“主要现象”了。 201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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