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启华:狭隘民族主义与外交政策
作者:老例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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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隘民族主义与外交政策 作者:唐启华(《南风窗》专访) 来源:中华网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29/92/49/8_1.html 政治家对群众情绪的操控,虽然可以获得一时之利,但长远看会损害国家利益。 在国人的印象里,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中国外交丧权辱国、一塌糊涂,简直就是一部“国耻史”、“卖国史”,左右离不开“颟顸”、“误国”、“无能”、“卖国贼”、“汉奸”、“妥协”、“投降”等负面形容词。这种悲情的近代史理解,是近代中国狭隘民族主义的源头,到今天仍然深刻影响着国人看待世界的角度和方式。 近日,一封署名为“项城袁氏家族联谊会”的公开信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信中认为袁世凯从未签署所谓的“二十一条”,而只是签署了《中日关于山东问题条约》和《中日关于南满即东蒙古问题条约》,这两个条约加起来也只有11条,而且没有出卖主权的条款。前几年热播的电视剧《走向共和》,也为我们塑造了一系列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晚清民国历史人物形象。 那么,在我们惯常的非黑即白的革命爱国叙事结构之外,那一时期的外交到底有着怎样的历史风貌?记者就此采访了专治近代中国外交史的台湾政治大学历史系教授唐启华。
《南风窗》:对辛亥革命前后的历史人物,如孙中山和袁世凯,人们已经形成了刻板的思维定势:前者好,是革命先行者;后者坏,是坏蛋卖国贼。但唐德刚先生在《袁氏当国》里,对孙中山后期专制的一面进行了批评,也肯定了袁世凯“治世之能臣”的一面。那从外交史的角度看,您对他们两人有着怎样的评价? 唐启华:我们以往的教科书和外交史确实是批评袁世凯推崇孙中山的。袁世凯在外交方面的恶名,主要来自关于“二十一条”的交涉,以往的史学家认为他为了称帝,投日卖国,不惜接受“二十一条”。但我查阅过英国和日本的外交档案后,发现情形恰恰相反。事实上,袁世凯并未接受“二十一条”,在双方交涉之初,袁就疾言厉色地告诉日使,可让者自可谈判,不可让者如第五条等,则绝不能让。在其后历时4个月的谈判中,外长陆征祥,次长曹汝霖和驻日公使陆宗舆等,受尽折磨和屈辱,即使是有妥协情形的曹汝霖,也是“激愤之情溢于言表”。 最后,经过4个月的抗争,加上舆论的压力,日本放弃了“二十一条”中最凶残的要求,和中国签订了《中日新约》9条和关于山东问题的条约。我们如果把日本人最初的要求和签订的新约做比较,就会发现其中的天壤之别。在日方的档案中,这是一场失败的交涉,日本外务大臣因此辞职。当然,新约也是一部丧权辱国的条约,但日本要灭亡中国的目的终究没有达到。 相反,孙中山在护法运动失败后,长期寻求军阀对他的支持以失败告终后,转而向日本提出割让满洲,海南岛,组织国民革命军由日本军官带领,出让全国的警察管辖权和税务权,以换得日本派兵出战,后来甚至向日本表示平津和内蒙也不要了。这些权益是袁世凯也不敢让的。 《南风窗》:既然如此,为何我们的教科书、公众甚至历史学家都认为孙好袁坏呢? 唐启华:今天我们对历史包括近代史的理解,是基于片面扭曲的历史诠释之上。因为国共两党都是革命党,对历史的诠释往往出于宣传的需要,不一定是历史事实,甚至将党派利益放在国家利益和是非之上,认为为了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台湾虽然经过了政党轮替,国民党被塑造为独裁专制的代名词,但受影响的主要是对台湾史的诠释,中国近代史的部分并未受到挑战。 由于国共两党皆以反帝、反军阀、废除不平等条约为民初历史诠释的基调。两岸学界对当时外交史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广州、武汉到南京国民政府的“革命外交”。北京政府被视为革命的对立面,外交上纵使有零星的优异表现,也因政治不正确而长期遭到忽视与扭曲。独尊“革命”,在非常时期或有其必要,但数十年来成为常态,窄化了我们近代史理解的视野,导致中国外交史研究,不注重外交常规之交涉谈判,只注重谴责帝国主义侵略,宣扬“革命外交”之必要性。 《南风窗》:那么,您怎么评价北洋时期的内政和外交? 唐启华:北洋时代从袁世凯小站练兵开始,到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东北易帜结束。国共两党都极力攻击北洋时期,把北洋时期说成一个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代,与洋务运动失败、北洋水师覆灭、北洋军阀卖国等刻板印象相连接。北洋时代是否是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我个人觉得需要仔细研究之后才能下定论。 事实上,北洋是一个被丑化的时代和力量。中国要往上走,是可以从北洋时代得到启发的。那时虽然军阀混战,但彼此之间还是有道义上的约束,不会赶尽杀绝;北洋内部派系林立,轮流执政,这对今天的政改是有借鉴意义的;北洋时代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社会氛围自由宽松,没有官方的意识形态,观念上百花齐放,有学术自由,是知识分子和教育的黄金时代。 在外交上,通过对清末旧的外交机构的改造,破旧立新,完成了外交机构的现代化,使得一批专业化、技术化的新式外交官登上了外交舞台。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到国外接受专门教育,是中国最早开眼看世界的群体。由于军阀不管外交,外交官威望崇高,外交不受党派利益的牵制,能够从现实的国家利益出发,比起其他部门更能独立决策且具延续性。但由于长期的革命外交灌输,在列强档案中形容为狡猾、优秀、难缠的北洋外交官,在我们的教科书中成了“买办”、“走狗”、“西崽”,交涉成果被一笔勾销。 《南风窗》:但无论如何,这一时期的外交还是丧失了很多国家权益呀?比如巴黎和会,中国是战胜国,但在山东问题的交涉上依然失败了。 唐启华:外交的基础是国家实力。清末民初正值帝国主义外交高潮,弱肉强食被视为天经地义,中国赖列强均势,免于瓜分已属万幸;加以列强在华条约利益一致,中外实力差距太大。在这种情况下的外交,要全面挽救颓势是不可能的,只能寻求局部的突破,力求不丧失新的权利,或将已失权利加以严格限制。哈佛大学教授柯伟林认为,民国时期的中国外交相当不简单,在内乱不断的情况下,居然将清朝遗留下来的版图,大致维持完整,是不可忽视的成就。 巴黎和会上山东问题交涉的失败,是因为当时日美之争,美国以牺牲中国为代价,对日本做的让步。中国最终没有在对德合约上签字,第一次对列强说“不”,而且日本最终也没有获得山东的统治权。除此之外,中国在巴黎和会上还是有很多外交成就的。中国签署了对奥合约、对匈牙利合约、对保加利亚和约,第一次以战胜国姿态出现于国际社会。顾维钧代表中国还签署了国际航空专约,使中国与其他国家具有同样的领空权。加入国联是中国加入形成中的国际社会的开端,中国当时缴纳会费所占的比例是今天中国联合国会费的3倍。入选国联行政院意味着中国具有处理世界问题的资格,王宠惠还成为入选国际法院法官的第一个中国人。 当然,北洋时期的外交有功有过,但我们不能只看到以前的坏,看不到它的好,更不能只强调今天的成就和过去的失误,不能自己让步就是顾全大局,别人让步就是丧权辱国,不能有双重标准。
《南风窗》:在近代中国人的脑海里,没有比“不平等条约”更能激起强烈的民族情绪。您怎样看待“废除不平等条约”这一口号? 唐启华:近代中国与世界接触以来,饱尝屈辱与挫折,“不平等条约”可称得上最明显的伤痕。1920年代以来“反帝废约”、“废除不平等条约”等爱国宣传,开始深入人心,自此是谁“废除不平等条约”终结百年国耻,与政权的合法性密切相关。 国民政府受惠于五卅之后反帝反军阀激情,于大革命之后取得政权,强调其始终致力于废约,并在抗战期间,签订《中美新约》、《中英新约》等,废除“不平等条约”,但贬抑轴心国交还特权给汪精卫政权之重要性。中共则贬抑国民政府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成果,指出尚有许多未收回的权利,强调是中共最先提出废约主张,并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奋斗;1949年建国之后,彻底扫除帝国主义势力及影响,解除了套在中华民族身上“不平等条约”的锁链。最后,香港,澳门回归,才算真正终结百年国耻。 事实上,“不平等条约”负载了百年民族悲情,政治意涵浓厚,其概念的提出和使用,就意味着对条约的合法性及效力的怀疑与挑战,进而主张“废除”之,但太过强调“不平等条约”在道德上的瑕疵,及“废约”在道德上的优越性,会有自相矛盾之处。清政府也曾在外国享有条约特权,如在朝鲜有专管租界3处,另外在甑南浦等公共租界中也有中国租界,并享有领事裁判权。《马关条约》之前,中国和日本互享领事裁判权等。 应该说,“废约”的主要作用是对内的,与现实政治密切相关。丰富精彩的“修约”历程与成果,被“废约”观念所遮蔽,致使几代外交官的努力被遗忘,中国外交的诸多特色和发展历程被忽视扭曲,无法总结成果,平心理解过去。 《南风窗》:那么,“修约”和“废约”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唐启华:摆脱条约束缚是举国一致的目标,“修约”和“废约”都是达成目标的手段。“修约”循法律途径,依据法理要求改订平等条约;若对手国坚持不肯修订旧约,则可诉诸革命及民意,走政治路线“废约”,摆脱旧约束缚,目的仍在重订平等新约。“修约”和“废约”两者应是相辅相成的,可以视环境、时事及本身环境,做不同的选择或交互运用。“条约必须信守”是历史悠久的西方法律传统,条约可以修改,但修改条约不应否定“条约必须信守”的原则。 但1925年五卅惨案之后,国共两党力主“反帝废约”,强调废除与修改为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将“修约”定义为与帝国主义妥协投降的卖国行为,认为只有“废约”才能解除束缚,摆脱半殖民地位。自此,“修约”与“废约”成了泾渭分明不能调和的两条路线,是否主张无条件“废除不平等条约”作为爱国主义和反革命、好与坏的分水岭。“修约”在国人心目中已根深蒂固成为负面名词。 《南风窗》:在“修约”方面,北洋政府做了哪些努力?成效如何? 唐启华:当时北京政府虽然衰微,但仍是被各国承认的中央政府,在国际上代表中国。1919年以后,其“修约”朝有约国、战败国及无约国三个方向发展:对有约国,在巴黎和会上要求舍弃势力范围等7项特权,虽大会未予受理,但已系中国首次明确表达对条约束缚的不满;对战败国,要求废除旧约重订平等新约,得到允准。1921年5月签订的《中德协约》是第一个明文规范无最惠国待遇、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各款的平等新约,也得到了独一无二的战争赔款;对无约国,1919年春北京政府颁令,与无约国谈判时坚持平等互惠不再给予特权,即使谈判不成,也不愿迁就。12月,北京政府与玻利维亚订约建交,开创完全平等互惠条约之先例。 1926年初,北京政府决定改采“到期修约”方针,陆续与条约期满国家个别谈判改约。4月,北京外交部通知比利时要求《中比条约》期满修约,由于比国不愿接受中方条件,北京政府乃毅然于11月6日宣布废止《中比条约》,是为中国外交史破天荒之壮举。不久,比利时宣布归还天津租界,其后双方达成新约。1927年11月,北京政府再宣布废止《中西条约》,由“到期修约”发展到“到期修改、期满作废”。 1928年,中丹、中葡、中意等条约到期,北京外交部分别交涉修约,但未有成果。北洋政府在倾覆之前,与波兰、希腊签订平等条约,是为北洋修约的最后成绩。
《南风窗》:您的这一系列观点,恐怕会被认为是在做历史翻案文章。 唐启华:我的研究不在于翻案,也不在于否定他人的历史记忆,检讨他人珍视的传统,而是提供一种多元看待历史的方式。过去80多年来,受革命宣传的影响,“废除不平等条约”与“反帝废约”激发了人民的爱国情操,在收回国权上取得了丰硕成果。“中国人民站起来”的民族自信心是弥足珍贵的。多年宣传的影响,已是铁一般的事实,每个人的历史记忆都应该尊重。然而,过去的历史记忆,过度一元、单调、贫瘠,“反帝废约”激情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可能会妨碍中国和平崛起的脚步,限制了迈向大国的历史想象空间。在此问题上,我们应该形成全面均衡的历史理解,进而能与各国平心对话,关照彼此的世界观,大步迈向全球化时代。 《南风窗》:您主要是在担心狭隘民族主义的影响吗?在处理对外特别是对西方的关系上,中国人往往爱、恨、怕交织,感情很复杂。在迈向大国的过程中,中国应该如何自我疗伤? 唐启华:中国必须告别革命外交,过去近百年,外交往往成为内部斗争和政治宣传的工具,告诉大家列强欺负中国,我们要报仇雪耻,这种灌输不容易形成平衡公允的世界观和民族性格。政治家对群众情绪的操控,虽然可以获得一时之利,但长远看会损害国家利益。如果我们认定自己是受害者,沉浸于八国联军、南京大屠杀等事件的悲情中,琢磨着有一天要一雪前耻,就只会让世界感到害怕。民族主义会激发爱国心,但狭隘民族主义会成为中国前进的绊脚石。中国要崛起,必须告别革命外交,在多元化的历史视角中,摆脱过往政治神话的束缚,以平衡自信的大国心态走向世界。 刊《南风窗》2011年第8期
孙中山的爱国与卖国 来源:凤凰网凤凰博报http://blog.ifeng.com/article/13928243.html 美国学者韦慕庭在其《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中有云“从现时的观点来回顾过去的历史,人们会认为,孙博士对债权人的某些许诺似乎是鲁莽大胆的,甚至是丧失原则的。对于提供特权、地位和租界一事,也许孙中山毫无内疚不安之感。因为,他的注意力集中于一个伟大的目标:推翻可恶的清王朝,建立一个有利于中华民族的进步政权。”那么,孙中山所以对债权人的许诺那么鲁莽大胆甚至丧失原则的原因何在?也很简单,就是为了从他们那里筹借到自己进行革命的金钱。 1895年前后,孙中山于广州、檀香山、香港等地先后成立兴中会。兴中会志在救亡反清,所以,虽然此时中日甲午战争硝烟未散,孙中山还是多次通过日本驻香港领事中川恒次郎要求日本政府援助即将举行的广州起义,后者认为孙中山太年轻,难以成大事,未明确表示支持。有史家认为:“当时中日两国仍处于战争状态,日本是敌国,在这种形势下,孙中山要求敌国政府援助起义,攻打本国政府,显然有损民族利益。”(茅家琦等,《孙中山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127页) 1907年,日本政府应清政府要求,驱逐孙中山出境,但担心压制中国革命派对日本扩张势力不利,乃捐献给孙中山5000元,事为章太炎、张继等人知道后,认为孙中山“受贿”、“被收买”,同盟会几为此分裂。(陈锡祺,《孙中山年谱长编》,397页,中华书局1991年版) 1909年5月,孙中山由新加坡转赴巴黎,其目的,据说是“竭力运动一法国资本家,借款千万”。此前数年,孙中山与法国驻华人员即有机密往还,并曾派人陪同法国军官前后凡三人,前往与法国殖民地安南接壤的广西、贵州、四川三省,作实地考察。但因为法国政府内阁改组,借钱的事就黄了。有史家怀疑,孙中山欲前去借款的“资本家”,就是法国政府自己。(《晚清七十年》,622页)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军费开支浩大,而且需用甚急,因各省独立,不向中央政府缴纳税款,致使府库空虚,庞大的军费开支无着落,连政府公务员的薪水都发不出。孙中山多次向英美银行协商借款,外国银行不愿借钱给临时政府,一笔钱也没借到。因北伐紧迫,财源枯竭,孙、黄迫不得已以汉冶萍铁矿为抵押向日商借款500万元,对外则称该矿集股3000万,中日各半合营,由公司转借500万给临时政府。此事泄露,舆论大哗,参议院议员质询政府,实业部长张謇反对此议,辞去实业部长。汉冶萍借款终因参议院不承认合办条约及股东大会反对,正式取消。 日人还乘此机会,向孙中山提出东北满蒙问题,要求割让给日本接管,方借款支持中国革命。在与日本财界、政界代表森恪的会谈中,孙文表示:“当此次举事之初,余等即拟将满洲委之于日本,以此希求日本援助中国革命。”日本政府如能“火速提供资金援助”,“余或黄兴中之一人可赴日本会见桂公,就满洲问题与革命政府之前途,共商大计。”森恪在会谈当天下午6时还发出一封经过孙文、胡汉民修改的致日本有关人士的特急电报,内称:“关于租借满洲,孙文已表应允……如能在汉冶萍公司五百万元借款之外再借与一千万元,则孙等与袁世凯之和议即可中止,而孙文或黄兴即可赴日订立关于满洲之密约。”此事一波三折,最后因日本陆军大臣石本新六的反对没有办成。原因是:“按照日本军部的扩张主义分子的观点,在中日、日俄两次战争中,满洲是日本人为之抛洒珍贵的鲜血的地方,理应享有一切权益,而无须以金钱收买。”(杨天石,《寻求历史的谜底》,第268、269、265、671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转引自袁伟时,《孙文在辛亥革命后第一个十年的迷误》) 1917年,段祺瑞破坏约法,孙中山南下护法前因财政支绌,一时不能解决,上海的犹太人哈同得知后,捐给孙中山五麻袋钞票,孙命吴景濂、林森管理财务,遂得以率参众两院议员和海军舰队南下。另有史料披露,当年6月,北京政府内部因对德参战意见不合,孙中山支持黎元洪反对对德宣战,德国政府为了利用孙中山政治影响,密赠孙中山200万元。(李国祁,《德国档案中有关中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几项记载》,载《中国国民党建党80周年纪念》)。美国驻广州总领事亨兹曼(P.S.Heintzlmen)呈国务院报告称:“据广东都军陈炳报告渠,孙中山在上海秘收德国现款150万银元。孙以50万元给海军总司令程璧光,使率海军第一舰队南下,另30万给南下非常国会之议员,余款由荷兰银行与日商台湾银行汇广州备用。”(美国国家档案局所藏驻外领馆呈国务院之报告USDS893.00/2707号,载韦慕庭著《孙中山:壮志未酬的爱国者》,杨慎之译,中山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以上史料,一说是200万元,一说是150万元,数目到底多少,有待更多可靠的档案、史料才能确证。征诸当时的情况,很难说此事是捕风捉影。 与孙中山南下护法的同时,北京段祺瑞政府却因日本人的支持,大举借款,扩充实力,图谋打败南方“军政府”,武力统一中国。自1917年1月至1918年9月,段政府向日本银行借款八笔,总计日金1.45亿元,这就是民初历史上有名的“西原借款”。孙中山两次护法,一败再败,痛定思痛,悟出“再造共和”的革命没有钱、没有外国势力财力上的援助,难以成功,因此做出了联俄的政治选择,签订了《孙文越飞宣言》。1923年,在苏俄的资助和共产党人的帮助下,孙中山第三次回广东,他打败陈炯明,掌控广东省财政,为日后北伐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李敖评价孙中山这种对外借款方式是“为救国而卖国”,是不是这样,看了这些材料,不难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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