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还能走多远?
作者:胡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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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夏天,刚刚写完《老海失踪》,我所居住的城市便被滔滔洪水包围。数百万市民整日整日提心吊胆地望着奔腾呼啸的江水一公分一公分往上涨,不知那灭顶之灾什么时刻会突然到来。那时,江水已然高出市内低洼处十多米,一旦溃决,如同往缸里倒水。与此同时,整个长江中下游,嫩江,松花江,南方各水系……也已是恣肆汪洋一片。整座整座的村庄只剩下星星点点的屋顶浮在水面,象一艘艘倾覆的船腹。大自然的报复这么快就到来了么? 尽管媒体不断地在强调“百年不遇”,似乎这一劫躲过去,又可以安安稳稳过一百年了。但我知道,这只是一种自欺自慰。起码就我这个城市而言,98年的洪水总量并不比54年大。而且“百年不遇”这个词儿九十年代以来已用过好几次了。花沉重的代价学简单的道理本已不幸,代价付了,蒙昧依旧,就不光不幸了。 很快,人们将洪水忘了。只留下一台台亮丽辉煌的电视晚会、精美的书刊画册和各种各样的奖状勋章,紧接着人们又开始填湖--就在离省委一箭之遥的水果湖,人们又开始伐树--就在离因溃口而声名远播的牌洲湾的邻乡江夏区…… 人为万物之灵长。这是人类自有了文化后,自己给自己封的。有了这样的视点,人类看万物生灵,便都是高高在上一切皆备于我了。水可以灌溉发电倒垃圾,地可以种植放牧盖楼房,山可以采石采矿,林可以伐木狩猎,粟可食,果可食,鱼可食,羊可食,虎也可食,骨入药,皮制毯……到得后来,人越来越聪慧机巧了,连苔藓海藻蚂蚁毛毛虫都可以制出人类需要的物品来。于是,这世上几乎没有不能为人类所用的东西了。海洋,沙漠,高原,湿地……凡人类足迹所至,没有一样是可以逃脱的。许多年来,在这个星球上,人类一路威风凛凛走来,势不可当,所向披靡。 人类实在是这个世界的异物。是大自然不小心从瓶子中放出来的妖魔。世间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唯有人,没有什么能克它。一个所无克的东西,便只有大毁灭能克了。古时候的恐龙大约便是如此。从前的人,多少还有一些禁忌,怕雷公电母怕玉皇大帝怕神怕鬼怕菩萨,后来彻底唯物主义了,便一切都无所畏惧了。什么都不怕的人,是最可怕的。 98年的大水,只是一个显在的事件。数世纪以来,尤其近半个世纪以来,山林颓毁,风沙东渐,湖泊枯萎,江河断流,水质恶化,空气污浊,一批又一批物种灭绝,一批又一批物种变异,连我们先人吃了千万年的萝卜白菜都没了味道……这些事件在悄没声息又突飞猛进地演变着--这才是一次真正可怕的“和平演变”。直到有一天,我们一觉醒来,发现一切都已无可挽回。 人与自然的冲突,根结在于人类的生活理念及人类的物质追求。它需要无止尽地消费这个世界,而自身却不可能为这个世界所消费。在这一点上,发达国家刺激着落后国家,落后国家中的富裕者,又刺激着贫困者。人类终将成为世界万物亿万年来生生不息的循环链的疯狂终结者。 我们今天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站在人本主义立场上的。饶有意味的是,许多个世纪以来,人类在疯狂劫掠这个世界的万物生灵的同时,又一直在奋力争取着人类社会中人与人的平等权力。当《人权宣言》第一次喊出“人人生而平等”这石破惊天的口号时,那些蓄奴者、特权者、尊贵者曾是如何地惶惑如何地愤怒。今天,当全体人类成为世界万物的蓄奴者,特权者,尊贵者时,我们是否需要发出一个新的宣言呢? 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我们一方面尚在苦苦追求人的生存权,发展权,自由民主权,同时又不得不面对另一个更严峻的问题――那就是,在这个小小的星球上,所有生命的生存权。没有这样一种共享的权利,其中任何一种生物的特权最终也会被剥夺。 那位信奉“人定胜天”的伟人,还有另一句著名的论断:“事物总是要走向它的反面的”。那么是否可以说,人类在统驭大自然,劫掠大自然的道路上一路凯歌无往不胜,最终也是要走向反面呢?我们能抗拒这个“反面”的到来吗? 1999年3月武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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