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时进:董时进致信毛泽东谈土改
作者:散白雾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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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时进致信毛泽东谈土改 作者:董时进 来源:《炎黄春秋》2011年第4期 农业经济学家董时进于1949年12月给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人写了一封长信,谈他对土地改革的看法。这封信全文如下: 查中共土改政策的基本理由,不外乎说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封建剥削性的,所以应该废除。我们固不能否认若干大地主,例如军阀官僚恶霸等的封建性,但若说一切的或多数的地主富农,以及整个土地制度都是封建性的,则未免言之过当。何以故,请申说之。 甲、为何不能说整个土地制度是封建性的?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一个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私有制度,这些条件并不足以构成封建性。因为在有财产制度之下,一切物品都是可以自由买卖及出租的,譬如房屋车辆船机器牛马等,无一不是如此。对于这些物品既不认为是封建性,何以独认为土地是封建性呢?有一些人说,土地与其他物品不同,土地是天然物,房屋等是人造物,故不应同一看待。这种说法也纯然是错误的,必须加以纠正。 农业土地决不应视为天然物,而实在是人造物。土地不但必须开垦,才能变成耕地,而且开垦仅是使天然的土地变成农业生产的土地的很小一部分工作。至于大部分的工作乃是斩荆棘,凿井挖塘,开渠筑堤,平整地面,砌筑梯田,作埂掘沟,排除积水,培养肥性,开辟道路,修建桥梁等许多事项。这些设施即是土地生产及支持人类生活的基本要素,没有这些设施,土地或者完全不能生产,或者只能很短暂而且微少的生产。所谓农地,乃是天然的土地加上这许多改良工作后的总称,兴都市的房产是地皮加上砖瓦泥木等的构成品的总称,其理相同。举几个特别显著的例子说:譬如长江及各大河流两岸防水的堤坝,如洞庭及各湖泽周围的圩堤,如江南罗网似的水道,如华北密布的水井,如四川及西南各省特多的梯田,如海边防潮的大坝,如南方遍地所见的池塘,诸如此类的人造成的成绩,都是与土地的生产力不能分离的,也可以说即是农业土地的一部分,而且是较重要的一部分。农地的价值,主要的是在这些人工改良物上面,而不是在一些天然生成的碎石粉上面。所以在完全未经开发过的边远地方,土地几乎一文不值,而已经开发及改良的农业土地,则价值非常高贵。不多年前,察哈尔绥远诸省放荒招垦,每亩定价一角,而承购者寥寥,然而内地熟田则每亩至少值十元,超过数百倍之多,这超过的价值即是人工开发改良的结果。固然这些开发改良的成绩乃是累代无数人力所积留的,而不是现在的土地所有者所亲手做成的,但是他们曾经付出过相当的代价。城市的房屋也并非房主自己的劳力所造成,他们也不过是付出了代价。 过去一般经济学家不仅当土地是天然物,而且以为它有不可破坏性,现在的经济学家和科学家都知道那种学说是错误的。在一些农牧方法不良好的国土,耕地和牧场被毁而放弃的,动辄以千百万亩计,所以才产生空前的水土保持及土壤保肥的伟大运动。中国的水旱灾之严重,和农业生产之低劣,其最基本及最主要的原因,乃是农业方法不良,致使土壤瘠薄,及江湖池塘溪流等淤塞之故,若再不纠正这种错误观念,仍当土地是天然物,不可毁坏,以为可以听其自然,毋须继续不断地维持改良,培养肥力,则充其极非使全国变成沙漠与泽国,并使整个民族灭亡不止。 乙、为何不能说一切地主都是封建性的? 在乡下买田地,乃是一种比较守旧的,小规模的保存钱财的方法,大有钱的军阀官僚买办等并不喜欢多买田地,即使买一些,也仅仅是为安置他们的钱财的很小一部分。所以各大家族和豪门,并非以乡下的大地主著称。这些大富豪的财产,最大部分是放在城市或外国。在城市买一亩土地或一座房屋,要当在乡下买几百几千或几万亩田地。钱很多的人嫌在乡下买田地太烦琐,只有二三流的有钱人才喜欢在乡下买田地。至于乡下土生土长的地主富农,概是一些所谓土财主,他们绝对够不上封建的资格。他们中间虽不免有少数土豪恶霸之类,然而究以驯良的人民占多数。他们大都是一些勤俭的,安分守己的分子,他们的财产多半是由辛苦经营和节省积蓄而来。虽然他们也放账(乡下间凡有积蓄的都放账,固不限于地主富农。特如雇农赚得的工资,农妇卖鸡蛋的存款,为数不多,不好做别的用途,便只好放账,而这些小额放账常常是利率最高的。)但若说他们起家,主要的是由于放高利贷剥削贫民,则殊不足信。因为贫民的身上根本榨不出很多油来,即使他们想借账,也不容易找到借主,即使借得到钱,也只能借到很少数目。乡下不怕出高利大宗借债的,多属一些染上嗜好的懒惰浪费的地主,他们有的是田地作抵押,也才有人肯放账。至于勤俭的农民,谁都知道高利贷的危险,决不肯轻易借债。凡是有能力有信用的人,如果遭了意外的损失,或有紧急的需要,常常是可以找到亲友帮忙挪借,并不一定要走高利贷的路子。所以即使说有一部分的地主或富农是由于放高利贷起家,然而他们所剥削也多半是一些堕落的地主,而不是勤苦的贫雇农。 让我举几个关于地主和富农的实例给你听,这些都是我所直接接触到的事实: 一个五十多岁的三轮车夫同我谈起他的家事,他原是贫农出身,三十年来用他的血汗钱陆续买进了共有一百廿多亩地,现在他的地都被分给当地的游惰分子了,自己分到的不满十亩,不愿在乡下种田,所以到城里来踏三轮车。他很感觉愤恨不平,他说出这样一句伤心话:“我们年年日日冒风雨暑热在地里做活的时候,那些人却在茶馆进酒馆出。他们游手好闲,吃穷用穷了,还说是被我们剥削了,要分我们的地。”我家有一个老奶妈,做了二十多年的奶妈和佣工,随时将她的工资积蓄寄回家去,零零星星的共买了二十多亩地,连原先所有的合计有三十余亩。她以为辛苦半身,可以回家养老,但是她的地大部分都分给别人了。她只有一个丈夫在家,仅仅分得三亩,后来丈夫死了,家乡已经久无消息,她的地就算是完全没有了。她做二十多年苦工的积蓄,全部化为乌有,她的伤心和怨恨,是可以想象得到的。 我有一家不甚远的亲戚,弟兄三人,二十年前分了家,各分得田地七八十亩。老大是一个守本分的老实人,在乡下务农兼做小买卖,生活极其俭朴,历年积下钱来,添买了五六十亩田地。老二嗜赌兼吃鸦片,分家后不多年已将田地卖光。老三早将全部田产卖去,将钱拿在城里做买卖,发了财,已经买了几处房产,并有不少的现款和货物。现在老大的田要分出去,老二可以分田进来,老三最有钱,但他的全部财产在城市,不致遭受损失。最坏的老二占便宜了,笑了,最勤俭的老大吃亏了,哭了。任何人也不能不为老大叫屈。 这些不过是随意举出的几个例子,类此的事例太多。实际上这些所代表的乃是普通一般的情形,而不是特殊的例外。中国自古就产生了“有恒产者有恒心”的哲学,历代政府都鼓励人民买地,称为落业,一般人又向以为土地是最安全的财产,以故安分守己的分子都欢喜把积蓄变成土地,从没有人把买田购地当作是有封建意味的,或有害他人的事体,也没有人把出租田地当为是一种封建剥削的行为。 在以前帝俄和许多欧洲的国家,土地大多为贵族所有,而且不能自由分割买卖,乃是由那些贵族大地主,像一个一个的小国家一样,将它一代一代地传袭下去。地上面的农民也没有迁徙或退佃的自由,而必须世世代代在同一地主采邑之下奴役,除非随同土地被出卖给另一个贵族。那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才可以说是封建性的。中国的情形迥乎不同,土地是可以自由分割及自由买卖的,租佃是自由的契约行为,地主也不是世袭的贵族,而是可以由任何平民阶级及任何贫苦人户出身的。这样的土地制度和地主是封建性的,实在太与事实不相符合。我曾经费过很长久的时间,并竭力排除任何可能存在于我脑子里面的成见偏见,去仔细地考察思索,始终找不出中国的土地制度和一般的地主富农的封建性在什么地方。 除了这些关于是否封建性的基本理论而外,我还另有几点意见和事实,要提醒您: 一、 新民主主义规定要联络小资产阶级;中国小资产阶级无疑的是以乡间的中小地主及富农为主要部分,除去了他们以外,殆无所谓小资产阶级。现在对于城市的大资产阶级尚不没收其财产,反而对于小资产阶级的地主和富农要没收其土地及财产,这是把他们当作敌人,与新民主主义的宗旨完全违背。 二、 大战以后,开国之初,最急之务莫如安定秩序,医治疮痍,使人民休养生息,不宜再有摇动人心之举。政府在各方面都是本此宗旨行事,而独在乡间,为推行土地改革政策,正在从事调查及组织工作,准备分掉地主富农的土地。这不啻磨刀霍霍对他们表示:“磨快了就要将你们开刀”,使得凡有土地者(在界线尚未确定之前,凡有土地者均不知其土地是否将被分掉)均惶惶不安。他们不但不能庆太平日子的到来,反而感觉还有大难在后头,这决不是开国时所应有的现象。 三、 国家并未废除财产私有及土地私有制度,中共且屡次声明保护私有财产。土地是乡下人的最主要的财产,也是正当的财产,现在政府对于城市富人的一切动产与不动产,和工商业的生产工具都加保护,乃单独没收乡下的土地,而且没收分配之后,依旧准许私有及出租,这样无故夺去一部分无辜人民的财产给另一部分人,不惟不公道,而且与中共保护私有财产之声明不合。 四、 新民主主义的土地政策,是以耕者有其田为范畴。平分土地的办法,则是无论自耕与非自耕,都一律平分,又不但自耕的田地也要分,而且分出去仍可以不必自耕。这种办法与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两端都不符合。 五、 地主富农之所以成为地主富农,除少数特殊情形而外,大多是因为他们的能力较强,工作较勤,花费较省。虽有不少是由于其祖若父的积蓄,然而自身由贫农起家者亦很多。即使是由于其祖若父的积蓄,亦必须其自身健全,否则必然衰败。这即是说,地主富农多半是社会上的优秀分子,是促社会进步的动力,是国家所应保护和奖励的。但这绝不是说,贫农都是低劣的分子,因为在战祸绵亘,百业不振的情况之下,多数人都没有改善他们的境遇的机会。但是,无论哪一个贫农都没有不愿意成为地主或富农的,若说他们之所以没有成为地主或富农,乃是因为他们的道德特别高尚,不愿意剥削他人,则决不足信。国家当然应该帮助这些贫农去改善他们的境遇,但帮助他们的正当办法,是在和平恢复之后,努力发展生产建设,多创造就业的机会,使大家都有工作,能够赚到丰富的进款,而不是分给很少几亩土地,把他们羁縻在小块的土地上面,使他们继续留在农人已嫌太多的农村里面讨生活。他们耕种那样小的一块土地,终年劳苦的结果除去了粮税及各项开支以后,根本还是不够维持最低的生活。 六、 历来政府的税捐多是以地亩为主要根据,今后政府本可以利用土地所有多寡不同之现状,推行累进税率,将重税加在大富人身上,而减轻贫民的负担。若是将土地一律平均的细分了,则每一户有一小块土地的人家,都须平均负担国家的开支,不但他们会感觉繁苛,发生怨恨,同时政府收税的困难也会增加。 七、 中国的耕地,本已肷分割过分零碎,于经营上颇多妨碍,再要人人平均细分,不问有无农事的经验和兴趣,亦不论经营能力的大小,都同样分给一定面积,必致减低经营的效率,减少农业生产。 八、 有一些人说,土地改革之后,因农民生产情绪提高,结果使产量显著增加。我们对于这话不能毫无保留的接受。究竟这生产的增加,(除去天时等原因而外)有几分是由于共产党员的鼓励督促,有几分是由于农民因分到土地而激起的情绪,是不容易分判的。换句话说,假使没有土改,只要共产党员能同样的去督促号召,或许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果。还有不可不注意的,所谓情绪,只能是暂时的,久了就会降低,由于一时情绪提高的增产,是不能希望其支持长久的。在另一方面,这平分土地的办法,不论人的勤惰及能力的大小同样分给面积相等的土地,因而勤快的及能力强的,或许嫌不够做,懒惰的及能力弱的,或许还做不好。这种情形显然是不会使生产增加的。不特如此,待和平完全恢复之后,许多人都会嫌他们的土地太少,不够耕种,也不够维持生活,因而他们会纷纷出外做生意,或别谋职业。他们的田地不是出租,便只好留给不能外出的老弱妇女耕种。到那一天,农业生产更非减少不可。 九、 横在分地政策的前面,还有一个很大的危机。分地是既定的政策,不过在新解放区暂缓实施,而先推行减租。即是说,土地是决定要分的,但是因为准备工作还没有做好,所以还要等待一些时间。究竟等多久,没有说明,不过大家都以为不久。因此无论是土地的所有者或耕种者,都在那里转念头了:现在我的地,转瞬就会变成别人的地了,今年是我所种的明年就许分给他人耕种了。那么,我何不趁早从地里面多拿回来一点是一点,少花费一点是一点呢?管它池塘沟渠淤塞也罢,堤岸田埂崩垮也罢,何必去挖掘,何必去修补?田地随它瘦下去,何必费力气去下肥料,更何必花钱去买肥料?甚至于平时应留还土地的谷秆豆根之类,也通通割回来或扯回来作柴烧吧。这样下去一两年,土地会变坏到什么样子,生产会减到什么地步,是很够令人担虑的。还有地上的树木,如桑茶油桐乌桕,以及各种果树和杂木等等,它们的命运尤其危险。地快要分出了,地上值钱的东西还不赶紧搬走吗?在四川解放以前,我接到好几个朋友由四川来信,不约而同地问我:“地是不是真的要分,树木是不是趁早砍了的好?”另外我又曾经从几个其他地方的朋友得到消息,乡下许多人都在那里考虑砍树的问题,并且已经有很多树被砍掉了。有一些人还不肯相信土地真会被分掉,有一些以为地政策还有改变的可能,所以还在那里观望。但是时间稍久,大家看清了分地政策势在必行,就会不约而同地实行砍树。这些树木是民族的重要资产,需要多年的保蓄,一旦大批地摧毁了,再等重新栽培长大,要到何年何月? 最后,让我向您献议一个办法,请您考虑: 新民主主义不是还要更进一步转变为社会主义吗?耕者有其田的制度不是还要转进到土地社会化和农业集体化吗?那么,何必多此分地一举呢?现在像割肉似的将土地从地主和富农身上割下来,已经使他们很疼了,割下来分给贫民之后,不久又要从他们和大家身上再割下来,那恐怕困难更多了。何如现时不必分,待将来真要实行社会主义时,直接把土地连同他种生产工具一齐社会化呢?假使您赞同我的意见,请您立即下令停止分地,并将土地政策提出修改,另行规定限地办法,逾额者限期出卖,或由国家给价征收,转卖与自耕种者,令其分年偿付地价。老解放区已经分配的土地,虽可不必交还原主,但亦应令分得土地者补缴地价,(不妨稍低廉)不愿者可以将土地退还。这样,不但土地被分去者万分感激,不会要求追算旧账,即是分得土地者亦没有抱怨的理由。本来谁也不会想把邻人的土地无代价夺归自己,现在补缴地价,确定所有权,他们也会感觉心安理得,释然于中。 我对于土地改革的问题,曾经用过不少的心思。我也曾经读过好多篇主张分地的文章,然而总觉得他们的理由牵强,持论偏歪,根据也不可靠。不见于文字的民间舆论,一般都认为这种办法不公道,不合理。我相信我自己是没有成见偏见的,更不是因为个人的利害关系而寻找借口来反对土地改革。外间曾有人说我是一个什么“大地主”,那完全是瞎说。我既不敢当这个头衔,也不能受这个诬枉。我不瞒你,我办得有一个果园,有一百多亩瘠薄的山坡地,为整个国家的关系,我何在乎这一点小小的地皮,何况政府对果园及新式农场的土地早已宣布不分了呢。我之所以不惜屡次反复辩论,此次更不顾冒犯您的危险,乃是因为我感觉我对于这土地问题了解得比较深刻,比较正确;假使不将我的意见尽量发挥出来,我会永远感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中国,对不起无辜被夺去土地的人民。我想您是爱好真理,并能服从真理的,当您发觉政策有错误之时,您一定是能勇于改正的。
“在北平的时候,我就想写一封信给中共当局,详详细细说明他的土改理论和土改办法的错误,劝他们修改。我认为共产党和城市社会的一般知识分子,对于这土地问题,都是成见和偏见太深,非说得透彻一些不能使他们明白。所以我费了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去思索整理,才完成了那一篇给毛泽东的长信。” “这封信是一九四九年十二月间寄出去的。我将这封信印了几百份,同时寄发给中共的若干要员,各党派的领袖,和若干关心或研究此问题的朋友,及教育学术机关。刚好把致毛氏的一封信交邮之后,不记得是过一天或两天,报上就发表了他已抵莫斯科的消息。他这一去差不多就是两个月,耽搁了两个月回来,政务丛集。哪里还有工夫来理会我那一封早成明日黄花的旧函。”“ 此信后段提到土地社会化问题,劝他不要没收人民的土地,等到以后真要实行社会主义时,再行社会化。很明显的,我并不是主张社会化的(实际我是反对社会化的),我的意思乃是要他先行停止目前的所谓土改政策,等待将来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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