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觉醒”与“制度变革”(读秋风先生文章有感) 作者:wenjunq


 

 

  "道德觉醒”与“制度变革”


    在《爱思想》网站上读到秋风先生的文章《没有道德的觉醒,何来制度的变革》,副题是“为温家宝总理的‘道德血液论’辩护”。文章介绍说它来自《南方都市报》,读不到这份报纸,故不知发表日期。网页转载时间系5月5日。尔后,在《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看到秋风《再论制度与道德的关系》。算是对上文的补充说明。

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和性选择》一书中告知:“人区别于动物的唯一特性是道德感,而道德感作为良心的产物是进化过程的结果。”这个结论是合理的,它既破除了那种认为“进化论”就是“弱肉强食”的臆断,也揭示了人类必然向善之本性,还给定了道德只能随着进化过程而提升层次这个唯一途径。在此结论下讨论道德与制度关系,才有谱。


一,

秋风的话题来自他介绍的温家宝指示:“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窃以为秋风要为之辩护的这段话本身就失之偏颇:这类“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岂止“诚信缺失、道德滑坡”,而是不折不扣的谋财害命!它显示的恰是“制度缺失”,打击不力;需要的是依法严惩而不是开具“道德判决书”。试想,50克海洛因即可判处死刑,上述各项哪一项对民众的伤害没超过“50克海洛因”?

处罚力度尤其是对那些本该监管的部门“开绿灯”的处罚力度过轻是导致此类“恶性”事件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主因。夸夸其谈“道德血液论”来消除此类现象,恐怕要到中国人死绝了它才有可能停止。而若依网络曝光的某些高层机构“特供”乃至设立食品生产基地现象,愚见以为那是权力容忍此类作恶、只保自身而不顾民众的食品安全的标识,负责任的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应鄙弃这类做法。秋风先生选择这类事件来为总理阁下辩解,实在是找错了话题,总理有责任消除这类社会恶行,把责任推到“道德血液”上去实际上是为此类罪行开脱。秋风把恰恰该“制度决定”的东西扯到“道德决定”上去,也白搭,总理之言没有可辩解的余地。

搁置这个话题,秋风所论无疑有其合理性,可惜仍有缺失:他陷入“道德决定论”里去了。比如:“对于优良的社会秩序之塑造和维系,道德才是至关重要的,比法律、制度更为重要。”他还认为:“制度就是人的行为模式本身:人怎样行为,怎样相互交往,制度就是怎样的。”以此推理,为所欲为也是一种制度形态,即,无制度也算一种制度。我的看法正相反:人不能怎样行为,不能怎样交往,那才是制度。制度不是人的行为模式本身,而是对人的行为模式的约束。以法律为约束准则,叫做法制;以权力为约束准则,叫做人治。若以道德为约束准则,大约可算“以德治国”了,早些年热闹过的。制度决定一切固然不对,道德决定一切也是错的。

“空想社会主义”鼻祖欧文说:“当社会制度不可避免地产生欺骗和虚伪的时候,期待德行、理性或幸福的出现,都是徒劳的。”此乃其实验不断碰壁后的感悟。秋风先生也在“补充说明”中,似乎更完善地表述了他的论点,对于道德与制度间相互关系确作了一个“补充说明”:“在常态下,制度影响人们的行为,或可说制度决定道德状态。但制度大变革的过程却一定是倒过来的。这个时候,制度本身就是恶劣的,制度是有待于改革的对象。如果你相信制度决定道德,也就否定了制度变革的可能性。因此,在制度变革的非常态下,唯一的逻辑是:不合理制度之下人的们,借助于道德觉醒,改变不合理的制度。”我不知道他所设立的“常态”及“非常态”应当怎样界定,我赞同边沁在《政府片论》中说的:“一种制度如果不受到批判,就无法得以改进;任何东西如果永远不去找出毛病,那就永远无法改正。”此语意指任何制度任何时候都应当受到批判并加以改进,没有什么“常态”与“非常态”之分。万一秋风先生所指“非常态”是改朝换代或如文革那样的状态,那就更糟糕,因那是道德将死的结果,还“觉醒”个啥?若不是“万一”,秋风先生号召我们等待“非常态”时期才去“借助于道德觉醒”,而在“常态”时让道德睡觉,那就更糟糕。道德必须在任何状态下都睁大眼睛盯着制度的一举一动,随时都准备着对其发起批判保卫法律,惟此,不但可以避免制度的“恶劣”下去,同时也防止了道德自身的沦丧。

因此,制度与道德,不应该存在绝对的谁决定谁的关系,应该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是道德不断批判制度、促其改进的社会;而道德自身也只能在批判中提升层次。我们既不能等待道德提升才去变革制度,也不能等待制度变革才提升道德层次。宪政民主制度之所以长青,唯一的要诀就在于它肯接受来自任何方面的批判,尤其是道德批判。那里的道德层次不断提升,惟因其不断对制度进行批判,且常是尖锐的、严厉的批判。而专制制度是不允许任何批判的,甚至滥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对付批判,道德失去了批判制度的功能,只准用于驯化民众,于是只有不断沦丧一途。

秋风先生认为:“伦理规范让人在无数具体的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情境中知道应当怎样做,什么可做什么不做。假定人们可以普遍地按照道德伦理规范行事,人与人之间就可以形成某种秩序。未能做到这一点的人们,社会舆论等机制可以对他予以软性强制。更进一步,则可以通过法律等手段予以强制。”这个认识仍然有瑕疵:“伦理规范”是靠不住的,“人与人之间就可以形成某种秩序”不能靠“普遍地按照道德伦理规范行事”导致,“心照不宣”可能达成默契但不可能形成秩序,只有靠强制或各种群体间的契约才有可能“形成某种秩序”。

上面说了许多,有一点是必须声明的:道德是文化状态决定的,并非“绝对真理”,它自身也有一个价值取向问题。比如儒家的道德中,“君臣父子”是符合其道德伦常的,其道德观的核心在于“存天理灭人欲”;毛时代的道德包含着检举、揭发甚至残害异见,其道德楷模“雷锋精神”里就赫然彰显着“对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而伊斯兰教义所认同的一夫多妻,是符合其道德规范的。所以,即使道德也须摆脱“恶劣”,唯一的途径是趋向人权。只有人权至上的道德才是真道德,同样,也只有维护人权的制度是可取的。无论怎样决定,怎样批判,根本只有“人权”二字,否则我们就会犯糊涂。

秋风所论还有:“正义和民主不可能在纯粹为了利益而盲目博弈的人们的行动中自然地降临。”这个论断同样有可商榷之处。美国人制定宪法就是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为各自代表的群体利益博弈的结果,唯一的高明之处仅仅在于知道妥协,且妥协也是一种利益核算的结果。因此,“正义和民主”完全可能在不涉及道德的境界中实现,甚至在非道德境况下亦可获得。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而奴隶制显然是非道德的,囿于历史之局限性,美国建立“正义与民主”时也存在奴隶制而且还伴随着对印第安人的征伐。关键是在实现“正义与民主”的过程中必然会滋润出道德来,道德是在批判中成长的。这个道德语境亦可借助秋风先生大赞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说事,惟因其中蕴涵人权因素。但若在人类大环境已经达成人权共识之时,再用种种借口限制人权,那就是逆历史潮流而动,侈谈什么“先进性”无疑荒唐可笑。


二,

秋风先生“为温家宝总理的‘道德血液论’辩护”,还忽略了政治家更应该具有“道德血液”。其文开篇所云:“一个社会,当有人谈论道德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放肆地哄笑,这就是这个社会的人心已堕落到最败坏境地的最直接证明。这就是当下中国的情形。”此情大致属实。但秋风先生没有涉及到:造成此情此景的决定性因素不在社会底层,而在中国的政治家缺乏“道德血液”。毛时代所谓“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民间的堕落源自官场的堕落,“主义”之旗举得越高,道德之阶也就降得越低,因为那个“主义”从来就是不择手段去争取胜利的,民间不择手段去争取成功也就顺理成章。

在中国,几千年来缺德政治的幽灵一直在飘荡,它的核心可以用四个字来描述:“成王败寇”;或者更贴切些也更啰嗦些,叫做:“窃国者侯窃钩者诛”。道德在政治斗兽场中只是笑料,例如“宋襄公之仁”。倘若仅限于政治舞台上那些演员缺德,也就罢了;糟糕的是几乎所有看戏的票友也同样缺德,他们发疯似地跪倒于不择手段的胜利者,毫不吝惜地将嘘声赠予失败者。中国的史论,几乎没有任何基于道德评判的描述,如凤毛麟角的一点闪耀,如黄宗羲的《原君》,也是“藏在深山人未识”的清谈,丝毫未能触及主流意识。尤其是毛朝,我们只能看见基于功业成败的评判。且每一个涉及“伟大功绩”的讴歌,包括现在高调“唱红”,别人无意识,自己便利用公权力一掷千金掀起歌功颂德狂潮,都饱含着对道德的蔑视乃至践踏。
中国有史以来的任何制度都是严禁批判的,稍有冒犯便遭杀身之祸甚至株连九族属于“常态”,“文字狱”之于中国远甚于中世纪罗马教廷那种野蛮的宗教裁判。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中国是一个专制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毛诗云:“百代皆行秦政制”,即使如秋风所说“非常态”或曰“制度大变革”,演绎的也都是改朝换代的把戏。只有道德沦丧从无“道德觉醒”。

秋风所谓“唯一的逻辑是:不合理制度之下人的们,借助于道德觉醒,改变不合理的制度”只是一厢情愿。整个中国文化都沦为权力的奴婢,指望“道德觉醒”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勒庞在辛亥革命后出版的《革命心理学》中预言:“中国不久就会发现,一个失去了漫长历史给它披上的铠甲的社会,等待它的会是怎样的命运。在几年血腥的无政府状态之后,它必然会建立一个政权,它的专制程度将会比它所推翻的政权有过之而无不及。”历史很不幸地证明了他的预言,政权更迭至毛朝,专制达到史无前例的程度,道德亦沦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为什么中国社会会成为一个缺德社会?黑格尔的分析是中肯的:“在中国,既然一切人民在皇帝面前都是平等的――换句话说,大家一样是卑微的,因此,自由民和奴隶的区别必然不大。大家既然没有荣誉心,人与人之间又没有一种个人的权利,自贬自抑的意识便极其通行,这种意识又很容易变为极度的自暴自弃。正由于他们自暴自弃,便造成了中国人极大的不道德。他们以撒谎著名,他们随时随地都能撒谎。朋友欺诈朋友,假如欺诈不能达到目的或者为对方所发觉时,双方都不以为可怪,都不觉得可耻。”秋风先生的分析有接近黑格尔的地方:“因为权力或者掌握着权力的人曾经以道德的名义做了诸多不道德的事情,很多知识分子变得愤世嫉俗。他们相信,道德天然就是权力的工具,因而憎恶道德本身。”接下去的分析说:“从一直潜伏在中国人观念深处的法家思想到时髦的经济学教条,从本土的厚黑学到舶来的成功学,从现代的物质主义、历史主义到肤浅的原子式自由主义。”小心翼翼地开脱传统功利主义,是为其“新儒学”作铺垫。其实儒学浸透了功利主义的汁液,它能成为“官文化”之主体恰因此属性导致,“存天理灭人欲”不仅迎合统治的需要,也抹去了作为道德之母的良心。

黑格尔是这样评价孔子的:“一种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一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这是毫无出色之点的东西。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西塞罗留下给我们的‘政治义务论’,便是一本道德教训的书,比孔子所有的书内容丰富,而且更好。”靠孔子来挽救道德沦丧,无济于事,若有效,这道德不至于沦丧。

综上所述,秋风先生倡导“道德伦理重建”也是没什么用的,中国的传统道德伦理横行了几千年,结果如何?就连李鸿章也明白:“六部诚可废,若旧法能富强,中国之强久矣,何待今日?”难道秋风先生还不明白此理?中国不需要刻意的“制度变革”,辛亥至今,变来变去除了血流成河并无多少成就,也即秋风所说“这个社会的人心已堕落到最败坏境地”;也无须什么“道德觉醒运动”,本来就很糟糕的旧道德,“觉醒”过来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

需要做的只是放开道德对于制度的批判,至少,自己制定的宪法自己该遵守吧!统治者不讲诚信又怎么能让社会讲诚信?唯有准予社会弘扬道德批判制度,才能相得益彰:促进社会制度的改进使之变得更好,提升道德层次使之融入普世的道德层面中。只有在这种批判中,我们的社会面貌才能日渐更新。焕然一新是不可能的,只能在长期的、持之以恒的批判中,我们的制度与道德两方面都获得扎实的长进,无可逆转的长进。


                                                                    2011-5-13

 

 

附秋风文章


没有道德觉醒,何来制度变革

    ——为温家宝总理的“道德血液论”辩护

作者:秋风

来源:共识网http://www.aisixiang.com/data/detail.php?id=40461

一个社会,当有人谈论道德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放肆地哄笑,这就是这个社会的人心已堕落到最败坏境地的最直接证明。这就是当下中国的情形。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这已经不是温总理第一次谈论道德问题。今年初,在与网民交流互动中,温家宝曾经向开发商“喊话”:你们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而“道德的血液”似乎最早出自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的一次谈话。当时他说,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

总理如此频繁谈论道德问题,说明道德沦丧确实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也说明总理对中国前景的焦虑。这样的呼声本应引发全社会深思。但是,温家宝这三次道德谈论,每一次都招徕一些人隐晦或者公开的嘲讽。

当然,对中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精英群体的心智如果略作考察,就会发现,他们如此嘲讽,并不奇怪。

道德虚无主义

嘲讽道德血液论者最喜欢搬弄的说辞是,制度才至关重要。当下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制度扭曲,法律、政策、制度严重扭曲,导致人的行为扭曲。因此,要解决问题,首先就要变革制度。唯有实现了制度变革,人才可能有道德讲伦理。

我把这种看法称之为“制度决定论”。经济学中的制度经济学、法学在过去十几年的流行,让人们走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精神万能论,知道了制度的重要性。这一点变化当然可喜可贺。但是,从这一点迈向制度决定论,却是走出一个陷阱,而跌入另一个同样黑暗的陷阱。

这后一个陷阱就是道德虚无主义。这种道德虚无主义的根源,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经验。因为权力或者掌握着权力的人曾经以道德的名义做了诸多不道德的事情,很多知识分子变得愤世嫉俗。他们相信,道德天然就是权力的工具,因而憎恶道德本身。有些人因为在现实中看到了一些伪善,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真正的善。

八十年代之后逐渐兴起的各种观念、思潮,也为道德虚无主义之火添柴浇油:从一直潜伏在中国人观念深处的法家思想到时髦的经济学教条,从本土的厚黑学到舶来的成功学,从现代的物质主义、历史主义到肤浅的原子式自由主义。

人们分别或者同时依据上述教条认为,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必须截然分开。道德只可用以解决私生活问题。但是,社会舆论根本不应当议论一个人的私生活。于是,私人领域的道德也就不复存在了。另一方面,公共问题也与道德完全无关,而仅关乎法律、制度。总之,道德是多余的,社会根本不需要道德,就可以运转良好。只要利己的人们相互博弈,就可以形成规则、制度,世界就会美好无比。人们由此相信,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道德这回事。假如有人谈论道德,他一定是伪君子。公然谈论利己才是真君子,很多人就是这样为范跑跑喝彩的。这些喝彩者认为,人天生就是利己的,一个人坦率地呈现自己的利己主义就是真诚,因而也是最大的道德。

这就是匈裔英国思想家迈克尔·波拉尼所分析过的现象:道德倒错。人们把不道德当成最大的道德,比如,把残忍当成优雅,把公开展示丑恶当成道德。过去一个世纪,接受过较高教育的中国人的心灵就处于这种状态,尽管倒错的机缘大不相同。

道德、制度与监管

毫无疑问,制度至关重要。更具体地说,法律至关重要,政策至关重要处理公共事务的程序至关重要。一个社会,如果制度扭曲,人的行为当然就会扭曲。中国社会目前各个领域存在的诸多严重问题,包括温家宝所谈到的食品安全问题,确实直接源于制度之扭曲,比如,监管的系统性失灵。

但是,制度绝不能替代道德。相反,对于优良的社会秩序之塑造和维系,道德才是至关重要的,比法律、制度更为重要。

这里需要略作概念辨析:人们通常所说的道德,包含道德和伦理两个层面。道德大体上是指内在的品德,道德意识就是孟子所说的“是非”、“羞恶”意识。伦理指与其他人发生关系的规范,它告诉人们在具体的情形中,应当如何行为。当然,这种规范与内在的品德、尤其是道德意识直接相关。

这样的概念界定就已可说明,道德对于社会治理至关重要。任何一个社会都是需要治理的,而社会治理依赖规则及其执行机制。一般意义上的个人道德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伦理,就是一套具有约束力的规则体系。通过教育等社会化过程,这些规则会内化为人们的文化本能,人们于不知不觉中遵守这些规则。道德意识让人有羞恶之心,知道是非、对错。伦理规范让人在无数具体的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情境中知道应当怎样做,什么可做什么不做。假定人们可以普遍地按照道德伦理规范行事,人与人之间就可以形成某种秩序。未能做到这一点的人们,社会舆论等机制可以对他予以软性强制。更进一步,则可以通过法律等手段予以强制。

也就是说,相对于法律等正式制度,似乎非正式的道德伦理体系,则构成了社会的基础性治理手段。如果社会治理结构是一座冰山,法律、政策等正式规则、制度,只是露出海面的那部分,道德伦理则是海面下那个更大的、更为基础的部分。那么,不要说一个社会没有道德伦理机制,即便道德伦理机制不那么有效,社会治理也就必然严重失灵。

这就是当下中国的情形。当下中国的法律、政策等制度固然存在严重问题。但是,假定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基本健全,那么,上层的政策、法律空白,可由道德伦理体系弥补,制度缺陷也可由道德伦理体系修正。这两者可能产生的恶劣后果,可以被控制在有限范围内。

但是,中国的道德伦理体系也出现了严重问题,也就不存在这样一个缓冲区。以食品安全为例。监管失灵当然要对安全事故频出承担责任。但是,过去几千年间,政府也没有设立过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但似乎并没有出现今天那些花样翻新的违规违法现象。很简单,以前,人们还有基本的道德伦理意识,知道民以食为天。如果在这个问题心太黑,是要遭到老天爷、遭到神灵的报应的。但到了当代,伴随着道德伦理的沦丧,很多食品从业人员为了金钱,可以无所顾忌。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制度化的监管体系十分完整也无济于事。任何此类正规监管体系都不可能时刻看住每一个生产者。而道德伦理体系恰恰可以做到随时随地看住每个人,约束人们不会肆无忌惮。因为,道德就是人的自我约束,伦理就是小群体内的自发性相互约束。这样的约束乃是全方位的。

因此,中国人如果还希望有大体正常的一个市场秩序,或者说,希望有一个大体正常的社会秩序,就不能不依靠道德伦理体系进行基础性社会治理。在此基础上,法律等正式制度的治理才可能是有效的。

道德与制度变迁

今天,碰到不管什么问题,哪怕是私人生活问题,时评家都会说,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要推动制度变革。这也正是很多人嘲讽道德血液论的原因。在他们看来,只有实现了制度变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人们也是这样看待制度变革与道德觉醒的次序的:只有实现了制度变革,人们才有可能道德起来。他们甚至乐观地相信,只要解决了制度问题,人们就会自然地道德起来。

此种看法,表面上看起来很有道理,其实错得离谱。谁都知道,当下的制度存在严重扭曲,谁都知道,制度应当予以变革,需要非常深刻的变革。但是,观察这些制度应当变革的论说就可发现,这句话通常没有主语。制度不可能自己变革。制度总是需要由人来变革的。那么,谁来变革制度?这个谁为什么要变革制度?

如果制度变革的主语必不可少,那就必须超出制度讨论制度变革的问题。超出到哪儿?只能到人那儿,到人的道德那儿。制度看不见也摸不着,制度不是外在于人的石头星星、桌子椅子,制度也不是——至少不完全是——写在纸面上的规章、条文。制度就是人的行为模式本身:人怎样行为,怎样相互交往,制度就是怎样的。因此,制度的主体就是人,制度变革的主体也是人。只有人能够变革制度,而人也正是凭借着道德变革制度的。

制度在人群中间界定和维护一种特定的权利和利益配置格局,制度变革意味着此一格局的变动,不同人的得失是不同的。这样,制度变革就离不开道德。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讨论。

首先,如新制度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透过历史变迁研究所证明的,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在一种制度中遭到不公平对待的人,惟有通过道德觉醒,才能解决“搭便车”问题,而形成推动变革的力量。

其次,一项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也唯有透过道德觉醒,才有可能超越个人利害得失的短期计算,关注自身的长远利益,从而愿意进行变革,哪怕这样的变革对自己可得见的短期利益不利。

观察历史就可以发现,所有重大的制度变革之先,都有过社会的道德觉醒。其实,即便不涉及利益的再分配,道德觉醒本身也可以带来制度变革。

假如你在商业交易中做到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诚信地对待你的交易伙伴。你交易伙伴感受到这一点,也有可能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诚信地对待你。这样,你就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你的交易伙伴。由此你们两个将会发现,这样交易其实成本更低。你们扩大这样的交易方式的适用范围,一种更为优良的商业交易模式逐渐形成、扩散,最终变成一种一般性商业交易模式。由此,商业世界的一种或者多种制度发生了变革,所有卷入这一过程的人的福利都因此而获得改善。

追根溯源,这个变革过程也许就起源于你的一个善念,你的道德自觉,你的精神的向上提撕。不需要官方宣传,也不需要事先的法律变卦,就在潜移默化之中,某些制度就发生了一次也许大、也许小的良性变化。无数这样的变革,就可以改变一个领域。这不是精神万能论,而是一种再平实不过的制度变迁模式。在互联网世界,我们就可以清楚地观察到,不同企业家不同的道德意识,带来了完全不同的企业生态、商业生态。

中国需要道德伦理重建

如果中国社会要变得好一点点,这是唯一一条具有可行性的通路。个体的道德自觉以及行为模式的变化,可以让局部的制度变得好一点点,即便整体的制度依旧。既然人们普遍相信,当下种种制度严重扭曲,那就不应当指望制度可以自行变化。而应当回到自己的内心,寻找变革的力量和最可行的路径。而只要人愿意,人其实完全可以超越制度。制度是死的,可能纠缠着众多复杂的利益,人却可以是自由的。这首先意味着人的道德的自由。

很多人在谈论,中国需要制度变革,这我完全同意。但我想补充说:中国首先需要一场道德觉醒运动,需要一场伦理重建运动。只有经过了道德觉醒,制度变革才有可能真正启动,因为到那时,人们才会知道,什么才是好什么是坏,并对好产生一种强烈的向往。也只有经过了道德觉醒,制度变革的过程才有可能真正展开,因为那时,人们将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打破既得利益集团构造的铁笼。

即便做不到这一点,道德伦理重建至少也可以让这个社会变得好一点点。还是以食品安全为例,即便目前的监管体制不变,只要行业内的主要企业的掌门人、员工,比如双汇吧,经过瘦肉精事件,多一点商业伦理意识,多一点对利益的自我节制和对消费者负责的意识,他们就会更为严格地要求上游的养猪户。由此,上游产业也会自我节制。假如这个行业内的重要企业的伦理意识略有提高,即便监管制度不变,这个行业也可以变得好一点点。

这就是温家宝向企业家们呼吁道德的原因。这个呼吁表现了一位经历了人间沧桑的老人的睿智。这个时代,所有领域都需要制度变革,但是,没有道德觉醒,任何制度变革都是不可想象的。从长远来说,没有基本的道德伦理支撑的优良治理秩序,也是不可想象的。


(发表于《南方都市报》)

 

再论道德与制度的关系

作者:秋风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06357

拙文《没有道德觉醒,何来制度变革——为温家宝总理的“道德血液论”辩护》引起了一些争论。我想简单地作出一些回应,与朋友们共作商量。

坦率地说,这是一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我当然知道制度的重要性,平时撰写的所有时评都在强调这一点。但是,我追问自己一个问题:当面临着制度变革的任务时,谁来改变制度?

《同舟共进》杂志2009年第一期发表我一篇文章,《改变中国:靠制度?靠道德?》(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63651),对此问题作出了一个初步的回答。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

在选举与治理网上,署名为8212361的朋友已经相当准确地概括了我的基本想法:

通过诸位的精辟阐说,唯一的答案已经出来了:

第一、人民必须首先发生道德觉醒,由此起而开展自救运动;

第二、凭借此基本道德勇气,向权势开展斗争;

第三、推动当权者实施制度变革,以此拯救民族与国家。

任何企望当权者首先发生道德觉醒,而后自我变革制度的观点,都不切实际。

这就是我的初衷。在此基础上,我想略作补充:

第一,在常态下,制度影响人们的行为,或可说制度决定道德状态。但制度大变革的过程却一定是倒过来的。这个时候,制度本身就是恶劣的,制度是有待于改革的对象。如果你相信制度决定道德,也就否定了制度变革的可能性。因此,在制度变革的非常态下,唯一的逻辑是:不合理制度之下人的们,借助于道德觉醒,改变不合理的制度。

第二,我所说的道德,不是指简单的做好人好事,也不完全指利他,而主要指“是非感”,向往善的意向和由此促成的超越于看得见的利益的行动,也即,主要一种向上寻求人之为人的尊严和自由得以实现的那种精神状态。

第三,我从来不反对人们追求自己的利益。但是,假定制度不合理,而遭受损害的人们只关心利益的得失,那他们永远走不出恶的制度,永远得不到尊严和自由。

第四,因为,尊严与自由是道德性、精神性概念,是超越于利益计算的概念。人惟有超越于利益的计算,面向尊严和自由本身,才有可能获得尊严和自由。而这就需要道德觉醒,精神觉醒。

第五,纵观古今中外历史,良性的制度变迁从来都是人们追求善的行动的产物。你追求正义,才能获得正义。你追求民主,才能获得民主。正义和民主不可能在纯粹为了利益而盲目博弈的人们的行动中自然地降临。更不可能被某个开明专制者赏赐给人们——如果没有追求正义的人民,专制者就不会开明。良性的制度变迁都是人们的精神觉醒的产物,不论是古典中国的汤武革命,殷周革命,还是英格兰宪政革命,或者美国革命。

第六,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这些年一直重复一个命题:没有国民——包括精英和民众——精神的觉醒,就没有人们普遍期待的制度变革。

 

  wenjunq文集:http://www.hxzq.net/showcorpus.asp?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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