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开完了(两篇)
作者:wenjunq
|
|||||
“两会”开完了
在我所见到的人们中,没发现谁关心过正在北京开会的事,包括鄙人自己,连“围观”的兴趣也没有,于是也不知道它的任何细节。每年,以党政军官员为主体,连带少数由党的各级机构选择的各界精英,聚集北京“派对”,越来越没有新鲜感。去年时原《冰点》主编李大同说:国外早有研究证明,人数超过500人就绝对开不成什么会了,可中国超过几千人还是可以开会,因为不需要质询官员,不需要了解其他省市代表的意见,不需要面对面辩论,不需要争取选票,不需要向选民负责,不公布你的投票记录,只需要你说一大堆“正确的空话废话”,然后“一致通过”。今年似乎连这话也没雅兴说了。 众所周知,毛那时是没有这规矩的,老人家什么时候心血来潮,就什么时候召开“两会”。他不准每年固定一个时间把自己也限制住,只准随心所欲召集“两会代表”到北京来“附和朕意”,开“团结胜利”的大会。故定时开会也应该算改革开放以后的新规矩,谁说中国没搞政治体制改革呢?这新规矩似乎也可以算是政改的一项进展。 前几年吧,有好事者发现山西农妇申纪兰是全国唯一一位从第一届开始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江泽民称之为“凤毛麟角”,大概从那时起她的代表身份就被刻意保持了,说“终身制”亦无妨。今年已经80岁的她,始终被选择当代表的经验是:“当代表就是要听党的话,我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全心全意,跟党保持一致。跟中央保持一致。”好像是去年,“两会”之另一位著名代表倪萍说:“在大的会议上举手表决时我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我不添乱,不能说你把人骂倒了再一问你怎么办你不知道。谁都知道有问题,你以为中央领导不知道啊?千万别以为你的智商比他们高,没有。”不知她是否受到申纪兰的启迪,想把“接力棒”传承下来。不过这两位的潜台词昭示了一个真相:印“反对票”纯属浪费,它如同“聋子的耳朵――摆设”;或还可以进一步联想:“两会”其实也是一种奢华的摆设。 前几天出门春游踏青,在南方正是时候。那天午餐既毕,回到宾馆房间午休,老伴打开电视机,恰好瞧见吴邦国在讲话,不知道是直播还是重播。印象中这位委员长每年一次的讲话,大抵只是“坚决抵制西方那一套”之老生常谈,展示中国最高议会议长的全部使命就是抵制宪政民主。现在电视里恰好又一次印证了这个印象。 他正在唠叨:“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比以前更详尽了,连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都罗列出来,这似乎比去年多了点“新意思”: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人还有共识,即要求改革的话,如今这点共识也荡然无存。从胡温体制登基时起,中国的改革开放也停滞不前了,如果不说它在倒退的话。作为这个体制核心成员的吴,话语中有“党的十五大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如期完成。”颇有大功告成之满足感,是否意味着改革开放到此结束?抑或打算将回归改革开放之前捏成新的“共识”,以扭转“指导思想多元化”呢? 查了一下网络,得知吴邦国还有一通人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说道,归根结底:“我们的一切法律法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我们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而《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知道“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首长所言是否已经违宪,但这个机关横直不具有“最高国家权力”却是明摆着的。 中国始终被权力挟持已是不争的事实,古来即如此。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指鹿为马”何以能如此赤裸裸地进行?古时尚且以此为耻,如今居然以此为荣了!没错,《共产党宣言》已经昭告天下,要“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要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那么,何必模仿美帝去搞一部《宪法》,又何必模仿“资产阶级议会”去开什么“两会”?曾经读过老毛1961年关于宪法的高论:“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的传统,“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乃公德之一,视律法如婢女也如家常便饭,一切以统治者功利为准。远的不说,大清律是严禁后宫干政的,但慈禧太后不但“垂帘听政”,还有权把光绪皇帝给囚禁瀛台。权力继承者当然也善于“与时俱进”,恪守毛经捍卫既得利益才是根本原则,党治是实质,法治是噱头。惟不知他们信不信拜伦的断言:“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傍晚回到家中上网,赫然见到老温答记者问之文字资料:“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应该协调推进,这是因为世界上一切事物不会是亘古不变的,如将不尽,与古为新。只有不断地改革,党和国家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保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成功,已经取得的成果也有失去的危险。”“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解决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去年他就因为一系列此类讲话而轰动一时,结果依然是光打雷不下雨。不知此时再叙是为去年所言皆虚作辩解还是别的,因为最后还有:“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有稳定的、和谐的社会环境,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地进行。”姓温的显然和姓吴的调门有别,网上曾有“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之评述,看来没错,因为到这里他俩已经殊途同归了。 至少“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就是百分之百的谎言,因为事实并不如此。人民,不但丧失了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就连上访、“散步”之权利也遭禁,又何谈“批评和监督政府”?行文至此,老友葛君来电话,发表议论时道:所谓“真善美”,“善”与“美”是可以各自表述的,“真”则是无法改变的,关键是想不想“求真”。老温的“循序渐进”配套老吴的“五个不搞”,信谁?走什么路是另一回事,问题在于若无“求真”欲望,什么路都是走不通的。列宁语录:“吹牛撒谎是道义上的灭亡,它必将导致政治上的灭亡。”大约算是一种应验,戈尔巴乔夫刚搞一点“公开化”,苏联就轰然倒下了。 中国的公民社会最先出现在网络,八十年代还没有这个平台,现在有了。网络上的民意就与申纪兰、倪萍之流大相径庭,当然也有另一种声音。比如有位据说是芝加哥“制度经济研究中心”的方绍伟就有高论:《“中国崛起”是一种“制度挑战”》,概而论之就是:“‘中国崛起’不是一种经济崛起或军事崛起,而是一种全新的‘制度崛起’,中国对西方的挑战不是一种经济挑战或军事挑战,而是一种全新的‘制度挑战’。”自信心确实饱满,然而作者自己也只能归纳人类史上五种体制,大杂烩成为“‘五位一体’的‘新共和制’”。骨子里“目中无人”,撇开人权去研讨什么“制度挑战”,必然只是浅薄的马屁。只需看看除了卡扎菲之外还有谁仰慕中国这一套,就可知“制度挑战”之虚妄。 自古以来,中国,无论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根本皆在于绝大多数百姓对于自我权利缺失之容忍。统治者的全部技艺皆表现在是否善于利用这种容忍,或残酷打压或施恩笼络或二者兼用,善用者统治长久,不善用者迅即垮台。唐太宗“载舟覆舟”之论早已揭示其真谛,以儒学为核心的国学,则探究并完善其运用之术,以供统治者笑纳。“两会”又一次证明:真正视民众权利为至尊的权力参与者,至今渺无踪迹。还是那句话:个人在国家的地位决定国家在世界的地位,随着时日演进,这个决定作用越来越明显。而国民的权利意识也必然与日俱增,靠昨天即使很灵验的统治术,今天就需要“维稳”了,遑论明天?
“制度创新”还是“打肿脸充胖子”?
碰巧看到《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上一篇文章:《“中国崛起”是一种“制度崛起”》,作者方绍伟据介绍是芝加哥“制度经济研究中心”人员。该文之创意在于认定“中国崛起”是一种“制度崛起”:“在刚刚过去的十几年里,中国人把西方现代政党的‘法人永久性’、西方法制传统中的‘限任制’、西方古典共和传统中的‘集体领导’、苏联列宁式的‘先锋党’、以及中国传统的‘太上皇制度’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创造了一种既不同于西方民主、又不同于传统专制的‘五位一体’的全新政治制度。” 其余文字皆此立论之描述。然而这个立论的基点是抛开了“人民权利”这个要害问题,把维护还是践踏人权这个要素抹杀干净,不管青红皂白都抽象成某种权术,然后分别予以命名,就拼凑出来这种“五位一体”之说道。然后沾沾自喜地谓之“全新的政治制度”,并冠以“新共和制”之名,定其性为“制度崛起”。似乎在一件破衣服上打几个补丁就能成新品牌。甚至意犹未尽地称:“结论:中国对西方的挑战是一种全新的‘制度挑战’”。如果说,此前耳熟能详的“中国特色”还只据守势的话,这个“制度创新”则取攻势了,倒不失有些“创新”的味道。 只是我不知道这种“制度挑战”意义何在?或者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愿意采纳中国的制度,从而形成了这种“挑战”?除了卡扎菲前不久表示要学习中国对付动乱的成功经验之外,没发现谁还愿意实行中国式“新共和制”的。当初堂.吉柯德还能率领矮胖的农民桑丘·潘札一道挑战风车与羊皮酒囊,如今就连我朝一手拉扯大的金家小朝廷也不肯跟随。这种孤家寡人式的“制度挑战”那就多了去,不说以前也不说卡扎菲了,北韩的金正日、伊朗的费贾德、缅甸的军政府、津巴布韦的穆加贝、委内瑞拉的查韦斯等等,就连本.拉登和塔利班,都在各自为阵从事“一种全新的‘制度挑战’”,而且更加旗帜鲜明。只是,得以同这些“流氓国家”挤在同一条战壕里,怕是不怎么体面,因为我们毕竟算是大户人家。 其实无论方氏如何别出心裁,总无法抹去一党专制这个制度实质。议会本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产物,它本应是权力被民众制约的一项有效手段。然而,列宁发明了苏维埃体制,总结了巴黎公社时的办法,废弃议会制的地域原则,改行生产单位制原则,强调党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自诩为“把议会制的长处和直接民主制的长处结合起来,就是说,把立法的职能和执法的职能在选出的人民代表身上结合起来。”传到中国,就演化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核心依旧是党领导下的制定法律法规的办事机构,并不具备独立自主立法的资格。这个制度本来是列宁炮制的,且不论它实质上否定了议会制的独立立法权力,一党专制的集权只不过是君主集权制之另类表现形式,是对“三权分立”的反动,说“创新”既是表面的也是荒诞的。 中国党从成立到发展,沿袭的都是苏俄传授的“一党专制”那一套。孙中山1915年8月复函巴东支部杨汉孙诠释其组建中华革命党所采取的各项举措时即谓:“吾人立党,即为未来国家之雏形,而在秘密时期,军事进行时期,党魁特权,统一一切,党员各就其职务能力,服从命令,此安得妄以专制为诟病,以不自由为屈辱者?”此函刊载于《中央党务月刊》第四期上,昭示于众。此党国之念,实乃其后来不惜代价联俄的思想基础。正是苏俄的成功经验之诱惑,以及大批财政、军事援助贿买,老孙临终前不久1924年11月23日在日本长崎演说道:“中国同俄国革命,都是走一条路。所以中国同俄国不只是亲善,照革命的关系,实在是一家。”大致彻底臣服于苏俄的“一党专制”体系。 蒋介石表面上的拒俄排共,皆因察觉了苏俄欲换马之威胁,维护的只不过是统治权的唯一性。骨子里老蒋崇奉的仍是苏俄那一套:“一党专制”。所谓“一个国家,一个政府,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即是老蒋继承孙氏遗产的生动写照。只不过他力不从心,且未得苏俄真传,兼之日本人搅合了一把,最终只能替老毛当铺垫。将中国宪政民主葬送在摇篮里,老蒋贡献匪浅。 而老毛则是苏俄一手调教出来的佼佼者,在理解并执行苏俄一党专制方面,更是出神入化,所立之体制,尽皆模仿苏联。念叨了几十年的“一边倒”,已经明白无误地彰显了“以俄为师”的权力特色。不但他本人初见斯大林就迫不及待表述弟子感恩之情,日后也以“马克思加秦始皇”精辟概括了中国体制之实质。毛及其继承人的所有举措,都只不过是使一党专制得以在中国发扬光大的修修补补,说“全新政治制度”不过自欺欺人罢了。照方氏逻辑,慈禧太后囚禁光绪皇帝无疑也是一种政治创新,而“垂帘听政”以及“皇族内阁”皆可算“全新的政治制度”。 前苏联的垮掉,以及中国至今“没有西方的法治宪政的成功”,根本只在一党专政强力体系的支撑。这个支撑一旦失去,所有的政治经济体系都会土崩瓦解;只有党维持着,它们才能延续。反观宪政民主体制,执政党不论下台还是分崩离析,那里的政治经济体制非但没有垮掉之虞,反倒运转更为灵活。方氏所认识不到的是:宪政民主制下权力同民众之间是融为一体的,除了新闻出版自由导致的影响性联系之外,一人一票是民众对权力最有效的制约性联系,也是对宪政体制不断输送最新鲜的血液。而一党专制下权力同民众之间仍是传统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陈腐的书报检查制度与虚假的选举制度割断了这两种联系。一但党的谋略出现问题,“沉默的大多数”与决策精英之间隐藏的裂隙就会迅速扩展,板块之间的摩擦也就酿成地震了。以前苏东的垮掉以及新近中东的动荡,都证明了这一点。 印证着“中国崛起”的经济成就,众所周知是“市场经济”的成果,方氏也承认,即使中共自己亦谓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就。在这个“市场经济”的身后,其实隐藏着统治者向民众让步的实质,即准许民众乃至“国际资本”染指部分中国市场。而一切关于“民生问题”的说道,其实都是古代统治者“施仁政”之延续,说直白些就是减小“板块摩擦”的润滑剂。即使方先生所谓“首脑限任化、党权集体化、入党开放化、高层制度化”,也不过统治者玩弄权术而已,丝毫不存在“还权于民”之踪迹。分裂的“板块”依然存在,“摩擦”迟早会愈演愈烈,以为有此便可以高枕无忧,甚至狂妄到“制度挑战”之地步,直可以“无知者无畏也”来描述。 方先生以及他所有津津乐道“中国崛起”的同伴们,视而不见的是中国的腐败现象也在“崛起”,同样是举世无双的“业绩”。“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阿克顿勋爵这句至理名言,又一次得到证实。当“潜规则”已经成为简化汉字的流行词语时,可知腐败已经随着权力的无孔不入泛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且不去论说那些权与钱的交易,因为它毕竟属于凡俗社会的景象。如今号称高雅圣洁的殿堂里,“学术腐败”也盛行起来了,《中国青年报》3月9日的“两会”消息:《委员曝部分单位包装院士候选人公关费需几百万》! 温家宝在“两会”接见记者时说:“通货膨胀、收入分配不均以及贪污腐败会影响到社会稳定,甚至政权的稳定。”并不讳言“当前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这就给方文之捧场一记当头棒,“改革制度和体制”至少证明现制绝不是什么“全新的政治制度”,而是缺漏严重亟待改革,更不可能具备方先生注入其中的“制度挑战”之能力。反观之,上世纪五十年代香港如此严重的腐败乱局,廉政公署一锤定音,贪腐基本绝迹。我们的反腐机构何其多,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反贪局、预防贪污腐败局,结果如何?今年“两会”检察长报告称:2010年“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909件44085人,同比分别增加1.4%和6.1%。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224件,同比增加0.2%;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23人(含厅局级188人、省部级6人),同比增加2%。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3969人,同比增加24.3%。”尽皆“同比增加”,说“越反越腐”绝对没错。是否也可算是“全新的政治制度”业绩之一? 《炎黄春秋》今年第三期刊有清华教授张绪山先生的文章:《“权力腐败论”与现代民主政治》,该文深入浅出地揭示了东西方权力观之根本差异。即,东方文化视权力为善果,西方文化视权力为恶源。文章开篇即引述:“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1834-1902)研究历史得出的结论是:‘权力,不管它是宗教还是世俗的,都是一种堕落的、无耻的和腐败的力量。’”由此出发,西方的政治设计均以限制其作恶为宗旨,宪政民主制就是在自觉与不自觉地循此逻辑锤炼出来的,历史充分证明它是最为成功的政治制度。 严格地说,“西方那一套”充其量不过是把权力置于民众严密监管下的体制,一人一票决定掌权者的沉浮而已。从草根之视角看,试行之并无大碍,大不了改回来便是。毛语录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然而从权力僭主的视角看过去,则不可越雷池半步!因为他们心知肚明:民众一旦尝到民主的滋味,就会赖著不肯舍弃的。于是我们听见吴邦国委员长那五个“不搞”的誓言,都年届古稀了,怎么全然不顾“幼稚可笑”是咋回事? 东方的文化其实与西方未受启蒙之前的文化一样,主流意识认定权力的合法性与正义性来自“神授”或曰“天道”,而非基于法理。至于法,只是维护统治的戒令,而非社会契约。差异并非文化的,而是认知的。即使“冷战”时期,东方认同“人民民主”,西方认同“宪政民主”,“民主”仍是公认的“好东西”。二者彻底分道扬镳只是不远之事,文革以“无产阶级专政”取代“人民民主”,一党专制进阶为个人独裁,属于认知决裂,背道而驰。改革开放之政治本质,是废弃个人独裁回归一党专制,包括废弃个人独裁形成阶段的那些铺垫举措。邓公小心翼翼地分离“洗澡水”与“孩子”,关键时不惜出动坦克车与机关枪护佑那“孩子”,成功的同时也彰显了权力与民众之间那种貌合神离的本质关系。 不去艳羡或者嫉妒西方文化近几百年日新月异的开拓性发展,我们理应意识到的是:包括方氏所论在内各种“中国特色”高论,其核心皆在誓死捍卫权力至上,是为统治效力的文论。这些文论之要害皆在于蔑视人权,若对比“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存天理灭人欲”之类古训,它们具有相同的本质。惟可视作进步的是,以党权取代了君权,但若理解君主独裁只是官僚专制的一种形式的话,这个进步仅仅体现为官僚阶级内部共和制;若知道汉语“共和”之本意正是官僚商议行政的话,这个进步也很可怜,不过是九位常委取代两位大臣而已。权力相对于民众而言,依旧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鲁迅先生在《补白.二》中有言:“谁说中国人不善于改变呢?每一新的事物进来,起初虽然排斥,但看到有些可靠,就自然会改变。不过并非将自己变得合于新事物,乃是将新事物变得合于自己而已。”确实精到。“西风东渐”之后,无数新意思传入中国,因其携带着大量工业文明的利器,抵挡不住。于是旧意思便改头换面拿新意思来包装自己,例如“民主”、“选举”、“议会”等等,统统成了套上嚼口的牲畜,使之异化为专制权力犁田拉磨,还颇有成效。 唯独“人权”这个劳什子难伺候,将其异化成“吃饭、拉屎、睡觉”,很难圆满。退而求其次转说“民生工程”,混下去也不容易。我们又可以进一步认识:归根结底,中国自古以来专制延续不断,靠的是民众对于自我权利缺失的麻木与容忍。能使这种麻木与容忍更广泛更深入的,是“圣贤”;能巧妙利用它的,是“明君”;不善于利用它的,是“昏君”;践踏它使之破碎的,是“暴君”。全部统治技艺皆体现在巧妙利用之上,御用文人之天职,只在为巧妙利用出谋划策,方氏妙文即是其中之一。 人类的技术手段突飞猛进,特别是互联网这个平台的出现,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交流权越来越不容易控制。于是,民众的自我权利意识逐渐增长,维权诉求也随之兴旺起来。我们生存的社会已经分裂至此,官僚阶级与民众之间摩擦已经不是哄哄就能了结的,“维稳”成为执政党工作重中之重,即可知其严重程度。其实解决它并非难事,倘若从祖国、民族利益层面上想事,从党内民主开始,逐步还权于民,也即将政治体制改革付诸实施,问题并不难于解决。困难的事情其实在于,“宗社党”坚决捍卫其既得利益,誓死抵制政治体制改革,那么无论怎样“维稳”,都是靠不住的。
(2011.3.17)
wenjunq文集:http://www.hxzq.net/showcorpus.asp?id=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