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与“泛灰” 作者:wenjunq


 

 

  “打黑”与“泛灰”
 

    2010年4月14日,重庆五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数罪并罚对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判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重庆的打黑算是告一阶段。据报道,文强被宣判死刑后,重庆有人在街头拉横幅放鞭炮以示欢快。可想而知,这份积郁甚久的愤懑源自“阳光下的罪恶”,关键在于,若无“青天大老爷”从阴凉中走出来,阳光只管灿烂,罪恶依旧繁衍。

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传媒披露这位曾经的打黑英雄之劣迹已经到了无恶不作的地步,“监督机制”到哪里去了?“党要管党”难道就是这么个管法?记得当初学毛选,语录本上就有:“不要等到问题成了堆,闹出了许多乱子,然后才去解决。领导一定要走在运动的前面,不要落在它的后面。”当今权力仍祭奉的先祖之圣训,总是不那么灵验。灵者也有,例如“坚决抵制西方那一套”,“绝不搞‘三权分立’”什么的。

偶然看到重庆卫视播放庭审的一小段,恰是女检察官驳斥文强辩解下属送礼算不得行贿的。驳斥可谓掷地有声,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类无明确标的之给奉皆朝向文强所掌控的权力,其之所以给文强送钱,就是希望其能在职务升迁上给予照顾。这些人“拜的不是年,是权力”不能洗脱贿赂罪责。这道理谁都懂,没那个傻官笨商会去给“犀利哥”们送钱送礼的,无论过多大的年。

问题接踵而至。记得以前读中学时课文里有夏明翰烈士的诗:“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不经意读网文,有《文强获刑后的感言》一篇,读罢却想起夏烈士的诗来,文强之《感言》确有“杀了我一个,自有后来人”之韵味。全文附录于后。

我们不排除文强面对死刑之感言有开脱自己的可能性,按照“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之古训,不难发现此文有些“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意思。他直言不讳道因为怕搭上老婆孩子的缘故,有些“底儿掉”的话还是不敢说,说出来的话要祸及一大片。我倒是希望他畅所欲言,最好把所捂着的盖子彻底揭开,估计要么是他不敢,要么是他没料可爆。

人所共知,重庆是以“唱红打黑”闯入人们视野的。而在黑与红之间存在一个灰色地带,下属送礼给上司,甚至送上“性贿赂”,皆属灰色范畴,倘若上司不致因为更明显的“触电”而倒台,灰色是不会曝光于世的。前不久广西来宾那位烟草局长一不小心泄露出来“性爱日记”,揭示了另一个灰色空间。倘若这本日记没有曝光,或者他没有记述的嗜好,局长还是那个局长,大会小会仍旧会滔滔不绝地开导下属要认真领会“三个代表”、“反腐倡廉”乃至其他上级传达下来的文件精神。天知道还有多少没写这类日记或未曝光者,正在官运亨通呢?

文强的感言,强调了他升上公安局副局长高位凭借的是贡献,而不是贪腐。直言不讳都是权力惹的祸。网上早就传播了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頓勋爵那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只是也常漏掉下半截:“大人物通常总是坏人。”这是他在1887年给蒙代尓•克里埃顿主教的一封信中写下的。我不知道勋爵是否读过《红与黑》,如果还记得这部世界名著,今日事与司汤达所描述的拿破仑集权时代颇有几分相似。文强真还有点于连的影子,所不同者,于连以性为阶梯,文强以性作消遣;于连死于阶梯垮塌,文强不是。

黑色是灰色浓郁到一定程度的积累,靠红色涂抹只能越抹越黑。所以,“唱红”是解决不了“打黑”问题的。现在有一种论调,说是毛时代如何清廉。纯属意淫。彼时“走后门”已是普遍的社会现象,毛说他自己就走了后门,把几个女孩子送进北大读书去了。他老人家“走后门”确属“弹指一挥间”的事,草根一族就辛苦得很,社会上称送好酒为“扔手榴弹”,送高级烟什么的为“塞炸药包”,可见这类灰色地带之广阔。可怜彼时人人皆穷似无产阶级,两颗“手榴弹”一个“炸药包”基本耗尽一个月工资,当然也只能解决小问题。全中国有多少女知青只能靠“性贿赂”以谋求一份工作的权利?我插队那个县一个知青农场革委会主任牛国璜就笑纳了十七位女生的初夜权,若不是叶帅“打黑”,他被揭出来枪毙掉,没人会知道。且那时毙掉的远不止他一个,倘若不是老毛出面制止“滥杀”,必定揭出来还会更多。说毛时代如何清廉只有傻子才会相信。

今日之腐败现象根本就是毛式专制不能清算的必然发展,依旧一党专制,依旧舆论管制,依旧自上而下,反腐必如割韭菜。我们如果还有记忆的话,当知道朱总理信誓旦旦反腐时无论数还是量,“贪官”跟现在都不在一个档次上。当年为情妇李平挣了四千万的成克杰被处死,如今一个康日新家里就摞着七千万欧元,合七亿多人民币!据报道,而陈绍基案发,广东外逃高官已经多达150余家,带走上百亿的资产。而带不走的“无主”的房产仅仅广州一地就高达1,800多套,其中豪华别墅就多达160套。“打黑”的胜利恐怕庆祝起来也是苦涩的吧?“执政为民”搞到如此地步绝不是什么值得庆贺的事情,若不从根本处解决问题,指定是“万岁”不了的。

值得注意的并非“黑色”,而是“灰色”。网上有一则消息:去年六月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援引一份由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部门联合完成的调查报告透露,截至2006年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超过5,000万元的有27,310人,而超过1亿元的有3,220人,后者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占超亿元富豪人数的91%。(《时代周报》6月25日)后来有官方出来澄清说有误,我们姑且听之信之。但一个有目共睹的现象却是澄清不了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久拖不决,因为官员们坚决抵制。普遍的疑窦是:如无猫腻,他们抵制个啥?记得八十年代中我到郑州,挚友宙宙上初中的儿子拿着政治书问我:“什么叫政治?”答:“政府治老百姓。”又问:“政治经济学是讲啥的?”答:“就是研究如何用政治权力谋取经济利益的学问。”当年即兴,如今回味却不无道理。

“泛灰”的实质就是腐败合法化。日积如山的国有资产由谁支配?以住房为例,陈淮、马光远、马跃成、任志强都提到过北京市公务员超低价住房问题,例如北京市保利百合旁几十万平米住房,发改委、建委的豪宅4000元/平米,周围商品房28000元/平米;方庄4500周围30000。且不论任志强说北京2/3住宅用地被挪用建公务员、垄断国企“集资房”;秦晖教授今年1月在一个经济学家年会上称:中国当前“官消费”已经太多,不应再增长,甚至应该压缩。“以住房为例,去年一年福利性的官员住房大大超标,公务员适用房、集资房出现了失控状态。我一个朋友是副处长,他已经有了一套住房,但按政策他可以再购买280平米的集资房,很便宜。我还知道,东北一些机关现在已经把集资房建在了海南岛。”不仅北京,我们这里地处边远,我的几个省直公务员朋友人皆两套,还有三套的,“集资”房价均为暴涨前市场价的40%左右。“全民所有”的资源被不公平分享,这种“法不责众”式腐败,远甚于贪腐,用秦晖的话说:“这种状况如果发展下去,真是不得了。”

官场里如鱼得水者可以到垄断国企去干几年,年薪数百万、数千万,无需多久便成千万富翁,知足者便可以“跳槽”,返回来当书记当什么长,或者相反方向调任。假如还不知足,那就是不折不扣的贪得无厌了。大概可以算作“高薪养廉”的。

现在人人都知道一个词:公款消费。据报道已经达到六七千亿/年之巨,可以断定的是草根们无缘享受,没有哪级官府会“公款消费”招待老百姓的。新近有消息说某县委书记连买袜子都报销,算是出格的一位;但绝不会有招待什么书记喝茅台、五粮液被曝光,因为那是天经地义。说句冒昧的话,一旦公款不得消费茅台、五粮液,这两家酒厂必定牛不起来,早在八十年代就有“买的人不喝,喝的人不买”之说道了。推算起来“公款消费”应该可以追溯到供给制那里去,也是革命传统的“与时俱进”吧!

总而言之,“灰色”是“黑色”的预备军,或者说“黑色”是建立在“灰色”之上的。没听说吗?前些时一位意大利的部长,因享用航空公司赠予的机票去度假被新闻界曝光,只好辞职回家,而且注定今世与官场无缘。因为所获得赠予机票,是公务乘机累计积分的回报,私用即贪污。如此巨大的利益驱动,无怪乎要信誓旦旦 “坚决抵制西方那一套”,要“坚持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倘若新闻自由,指不定多少乌龙事要沸沸扬扬。遑论其他?

 

                                                             2010-4-22

 


附录:《文强获刑后的感言》

作者: 解滨记录整理


    我也活不了几天了。判我死刑是我没有料到的,但到了这一步上诉是不会有什么结果了。老子做公安一辈子,办过很多大案,杀过很多人, 以前曾担心自己有一天会死在那些死刑犯家人的手中,没有想到自己最后死在自己人手中。跟我结过梁子的那些人量他们再恨我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我没有想到的是,吃我这碗的人也跟我来这一手,落井下石。我已经想清楚了,我参与过和知道的事情太多,我要是不死很多人就永远睡不着觉。不杀我后患无穷。我死对他们更有利。我是可以把他们拉下水陪我一起去死的。但那就要把我老婆孩子一起赔上。都说我是个恶魔,但我为人父,为人夫,还不至于对自己的家眷那么狠毒。很多人巴不得我文强马上去死。我会的,但有几句话在我走前要讲清楚。

都说我贪污那么多的钱,玩了那么多的女人。我不否认这些。我想说的是,这怪我也不怪我,当然我的责任更大。不管谁放在我那个位置上都会贪污那么多的钱,玩那么多的女人,甚至更多。那些女学生我不去玩也是别人去玩。说我文强强奸,我那算强奸吗?我有把人家奶头给咬掉吗?我有把人家扔到楼下去吗?我不过是按照游戏规则做了点圈内人人都做的那些事情。谁不明白,如今一个干部要是不贪,不色,谁敢相信你,重用你?你工作干的再好也没有用。全国像我这样的干部不说有几百万至少也有几十万吧。 单单把我一个文强搞臭、杀掉,又解决什么问题?

我还要说的是,老子从巴县的一名小片警做到直辖市的公安局副局长,不是靠贪污一路走过来的。老实说我文强比那些整天拿钱不做事的干警要强一万倍。我是工作在前,贪污在后。我文强充其量只是个公安局副局长,却能在重庆为所欲为,是谁给我为所欲为的权利呢? 我的上级都干什么去了? 又是谁明明知道我做的那些事却假装不知道?既然不让我活下去,我就豁出去把一切都说白了:我贪的远不止那些钱。其余的都到哪里去了?我是拿过人家的好处费。但我替那些人办的事情有些是我自己办的,有些还要托别人办。托别人办事情没有钱行吗?那些拿过我的钱的人和送过钱给我的人如今都在带领老百姓参观我贪污的那些证据。我不否认那些证据的真实性,但你们要是也去那些人家里搜搜,就会觉得我那点儿赃款、字画拿到他们家里恐怕人家会嫌寒酸的。

我文强也是读书识字的。以前北京菜市口砍头也有很多的民众拍手称快。可这拍手称快后还不是一切照旧?中国人几百年变了吗?我看什么也没变。杀了我不过封了我的口,这能封住贪污腐败的源头吗?昨天重庆大街上有很多人放鞭炮。当年我办了张君案后重庆不也是大街小巷放鞭炮吗?我看三年后他们还要不要放鞭炮。到那个时候那些出卖过我的人恐怕会念叨我的好处了。到那个时候那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就会觉得还是我文强好一点。我当副局长的后期重庆的犯罪率是高了点。但比起别的大城市,重庆绝对是算好的。那xx省青田县鹤城镇,侨乡,老百姓都很有钱,算是中国国内第一富有的城镇了,可是那里的干部敢在公安局楼上用2000万现金作赌注,没人管。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重庆再黑暗,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我的赌场上谁下多少注我都有数。

有些老百姓恨我没有替他们惩治罪犯,沉冤昭雪。也许我走前该给他们道个歉。有些案子我要是不去收那些人的钱替他们摆平,那些人就要把钱送到我的上司那里,最后要把我摆平。这都能怪我吗?我跟那些百姓有什么仇?我会无缘无故地加害他们吗?他们是受害者,难道我文强就不是受害者吗? 我文强30年前有没有拿过一分钱的贿赂? 当年他们说我是英雄,我其实只是在卖力地工作而已,但他们叫我当英雄我就不能不当。现在他们又说我是罪犯,我敢不去当这个罪犯吗?

有个文件里说,中国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率比普通民众的犯罪率高1 倍;做我这一行的犯罪率则是普通民众的6倍。这个道理我们都明白。 因为民众有政府监督着,公务员有司法人员监督着,那有谁来监督司法人员?政府人员要是收买了公安人员,民众要是收买了政府公务员,结果会是什么?谁去打开这个结子?

上小学时,语文课本上有一篇课文,说一个小孩子在外面偷了一苗针,拿回家后那孩子的母亲不但不责备还说那孩子聪明。那孩子被他母亲宠坏了,惯坏了,长大后成了个罪犯。等到他犯案要被砍头那一天,他恳请他母亲最后喂他一次奶。结果他把他母亲的奶头给咬掉了,说他恨他母亲当年不管教他,导致他最后被砍头。现在我的头也快被砍了,我该去咬谁的奶头?此刻我不恨我母亲,因为她从来就不宠我惯我。小时候母亲跟我说过国民党的官员欺压百姓,逼良为娼的事情。 现在有些官员比国民党还坏,我不过是其中一员罢了。把我变成这个样子的是这个社会。我说这么多并不是要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别人。 我还是负主要责任的。要是当年我不从巴县调出来,留在那里安心当一个小片警,我的今天就不会是这样。贪图功名利禄是我这一生最大的错误。我死后我的孩子就不要再姓文了,改姓别的,子子孙孙以后再也不要从政,不要当官,远离功名利禄。平淡、平安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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