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飞扬:苍溪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情况 作者:林子搜集


 

 

  苍溪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情况

作者:我心飞扬

来源:苍溪在线http://www.0839cx.com/forum/topic.asp?boardid=29944&topicid=1564640


    中国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始于20世纪60年代,在“文革”形成高潮,于70年代末猝然结束。

 

一、历史背景

早在1955年,毛泽东就号召:“一切可以到农村去工作的这样的知识分子,应当高兴地到那里去。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当时,许多城市知识青年积极响应这一号召,满怀革命激情,主动到农村、到边疆,上山下乡参加社会主义建设。1962年,有组织的开展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活动在全国首次提出。同年11月,中央安置城市上山下乡青年领导小组成立。

196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动员和组织城市知识青年参加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草案)》中指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到工厂去,与工农相结合”。当年底,众多处在升学复习阶段的1965年初、高中生,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走上了与工农相结合的道路。

1966年夏季,由于“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勃然兴起,打断了上山下乡活动的正常进程。“文革”动乱迅速波及全国城乡,在“红卫兵”运动的冲击下,各地党政机构被夺权,政府职能部门全部陷入瘫痪状态,学校停课、工厂停产,城市就业面临严峻形势和极大的压力。到1968年,全国已有1000万三届初、高中毕业生(即老三届)需要就业。因此,“上山下乡”成为广大青年学生别无选择的道路。1968年12月22日,毛泽东提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说服城里的干部和其他人,把自已初中、高中、大学毕业的子女送到乡下去,来一个动员。各地农村的同志应当欢迎他们去。”毛主席一声令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高潮便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地迅速兴起。

 

二、组织机构

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城乡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建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整个工作都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行。

1964年2月21日,我县根据南充地委安置领导小组指示精神,成立了“中共苍溪县委安置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谢长庚任组长、副县长王秀昌任副组长,县人委民政科副科长王春荣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安置办公室,与民政、劳动工作合署办公。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安置办公室瘫痪。直到1968年2月19日,根据省、地革委筹备小组生产指挥部文件精神,成立“苍溪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仍设县人委民政科。其任务是:宣传毛泽东思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及时研究反映问题,交流工作经验,配合有关部门解决下乡知青当前存在的问题。同年11月29日,原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下属的知青工作办公室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苍溪县人民武装部生产指挥部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办公室”。

1969年2月县革委成立,知青办公室更名为“苍溪县革命委员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属县革委政工组领导,军代表谢明远为办公室负责人。

1973年11月8日,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精神,成立“苍溪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撤销原“苍溪县革命委员会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办公室”。由县委副书记张友益任组长,张太元、李茂祥、谭金元任副组长,薛恩厚、谭光明、梁伟红、曹安生等12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苍溪县革命委员会知识青年工作办公室”(下称知青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范围:主管知识青年的动员、安置、教育、管理工作。

根据1978年12月中央召开的全国知识青年工作会议精神,小城镇不再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知青办的工作重点转为对在乡知青的教育和安排工作上。

1981年10月,根据省、地委文件规定,知青办公室与劳动局合署办公,人员、经费、财产移交劳动局,继续做知青办公室遗留的各项工作。如配合公安局解决与社员结婚的知青随迁一子女农转非;证明下乡知青身份、插队时间;管理知青办遗留经费及扶持生产周转金的投放、使用、回收等工作。

 

三、城镇动员

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知青工作的首要任务。苍溪县的动员工作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分两段进行,各有不同的下乡对象和动员方式。

(一)1964年4月,根据南充地委下达的任务,在县城城关镇动员非农业人口中,年满16周岁的高小以上文化尚未就业的知青和社会闲散劳动力上山下乡,至12月底两次共动员了134人到农村。首批知青上山下乡动员工作是县委书记在县城机关干部、职工、居民大会上宣传党的知青上山下乡政策时开始的。会议动员大家响应党和毛主席的号召,积极送子女上山下乡干革命。之后,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便广泛深入地开展政治思想工作,大张旗鼓地利用电影、广播、报告等形式大造舆论,大讲农村建设的光明远景,介绍知青典型的先进事迹。工作做到在本人及家属思想都通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城关镇人民政府批准下乡。同时,处理好下乡安家所需的衣、被、蚊帐等具体问题。下乡时,组织热烈的欢送大会,敲锣打鼓地夹道欢送他们到农村去,在广阔天地炼红心、经风雨、见世面,做社会主义的新型农民。

其间,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影响,动员知青下乡工作一度中断。

(二)在毛泽东“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下,1969年开始形成上山下乡运动高潮。凡城镇年满16周岁的1966年以来高小以上文化未升学、未就业者以分配的方式安排到农村插队落户。以后每年除按政策规定的几种子女不列入下乡之列和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可以缓下乡或免于下乡外,其余全部上山下乡到农村。仅1969年,县城及区、乡场镇动员了270人下乡(另外还动员了400名居民下乡),至1977年共动员1053年名知青下乡(不含下乡城镇居民)。

1969年以后每年的动员、安置任务,仍由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动员工作的主要方式:首先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及各种干部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造声势,大力宣传毛泽东重要指示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重大意义;二是协助城镇学校在毕业前进行大规模的上山下乡教育;三是分系统单位包干负责做下乡青年的思想动员工作;四是明确政策界限,深入调查了解,独生子女、孤儿、多子女的身边可留1人,特殊困难、病残青年等按规定办理留城或缓下乡手续。

1964年到1977年,我县历时14年共计动员城镇知青下乡1187人,办理留城手续的287人。1968年到1972年还动员了城镇居民下乡365户,1314人。1978年城镇知青上山下乡动员工作结束。

 

四、安置工作

对下乡知青进行妥善安置,是知青工作的重要任务。1964年至1977年,全县共安置对口地区以及本县下乡知青、闲散人员和城镇居民10122人。其中:安置下乡知青、闲散人员8479人;安置城镇居民467户,1643人。全部安置在全县9个区,68个公社,2646个生产队,15个社办场。

知青下乡后各种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总的是根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方针和“要节约闹革命”的原则,国家给予补助。从1964年到1980年国家拨给我县下乡知青安置经费317.8万元,具体解决他们在农村的吃、住、用、医药等补助。知青口粮每人每月由国家供应贸易粮30斤、食油3两,至1年后参加社队粮油分配。知青住房,先住集体公房或住社员私房,逐步采取“国家补助为主,辅以社队扶持,群众帮助”的原则,依靠集体力量就地取材,因陋就简,保证质量的办法修建。缺衣、被、蚊帐的,采取“自办更生、社会支援、国家补助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知青下乡的安置工作主要靠社、队具体抓,县上作总体布置、安排,全面检查督促。凡有安置任务的社、队,都有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认真做好基层干部和社员的思想工作,把知青安置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一是知青下乡前的准备工作。把知青住房、厕所、自留地、家农具、烧柴、蔬菜等一一安排落实,自留地派专人种好,做到知青到队吃、住、用和劳动都不存在问题。二是下乡后的安置巩固工作。分别落实生产、生活“顾问”。组织知青的生产劳动、学习、生活,做到政治上有人管,生产上有人教,生活上有人帮,认真落实知青在安置中的各项政策和待遇,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在知青下乡的安置形式上,中央和省的要求是以各种形式集体安置知青,1975年后要求达到安置总数的70%以上,苍溪县主要以分组小型集中插队的形式。随着就业返城人员的增加,普遍形成分散插队,1至2人小组的占65%。在贯彻1973年中央30号、省委92号文件后,集体安置有所发展,从1975年起新下乡的基本都安到社、队的农、园、林场知青点,但离省上要求差距甚远。1976年12月县召开知青工作会,传达贯彻省委在南充召开的集体安置知青现场交流会精神,1977年又连续召开了集体安置工作汇报会、现场会。县委在电话会、干部会上都强调了搞好广泛深入的集体安置教育,做好细致规划和物资准备工作。但合并零星分散的知青重新安置建点,困难大且不巩固。通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做艰苦细致的工作,巩固了17个插场、队的青年点123人,对规划的11个场点进行了积极准备,分别落实。

 

五、教育管理

对下乡知青加强教育管理是知青工作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乡知青绝大多数是以满腔热情响应号召下去的,艰苦的生产劳动和农村生活对他们已是一大考验,这中间又正值“文革”运动的不断深入,受极“左”思潮的影响,更增加了对他们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苍溪县坚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自1964年首批知青下乡后,县委就层层加强领导,做好教育管理工作。由县委书记、县长挂帅成立领导小组,下设由专、兼职干部组成的安置办公室,建立区由区长、社由社长、大队由书记、生产队确定贫下中农代表负责的管理体制。1966年8月又从县安置办公室派出5名专职干部分住知青所在公社,专管知青的教育工作和解决具体问题。尽管正赶上“文革”动乱,受极“左”思潮的冲击,他们仍然坚持做知青教育巩固工作。1969年重庆、南充市大批知青来到苍溪后,县革委更加重视和加强领导,建立从上至下的再教育组织。各区、公社建立了再教育领导小组,大队、生产队建立了以贫下中农为主,基层干部、民兵代表、吸收知青代表参加的“三结合”安置再教育小组。形成了知青工作层层有人抓,上下有人管的局面。1973年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了21号、30号文件,为了强化知青工作,县委成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领导小组,给知青办增派了干部2名,通过组织党、政、军、民、学各方面的力量,满腔热情地共同做好知青工作。从1974年起,开始向各地选派知识青年带队干部,分驻知青所在区、公社、生产队,与知青同吃、同住、同劳动。

(二)坚持正面教育,注重宣传引导。首批知青下乡后,为了帮助他们过好思想、劳动、生活这三关,各公社都办了《新社员》报,刊登知青的各项制度,交流“过三关”的经验,公布劳动竞赛和收益等情况。为了抓好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采取:

(1)以公社开办“红专”学校,组织讲家史、村史、革命斗争史,学习毛选,总结成绩,表扬好人好事。

(2)介绍先进知青集体和个人的事迹,掀起学、比、赶、超的热潮。

(3)定期开展“五好”(政治思想好、劳动生产好、学习宣传好、生活管理好、团结互助好)竞赛活动,每月一次评比会,评出五好小组、五好青年、五好生产队等。

县、区二级在1964年至1966年召开了3次知青工作现场会,2次全体知识青年参加的先进代表会。1969年大批重庆、南充市知青下来后,全县进一步加大了知青教育管理力度,县上认真贯彻中央、省、地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除多次召开再教育工作会和知青代表会外,在全县性的干部会、先代会、电话会以及工、青、妇等部门会上,都重点强调知青再教育工作,要求层层重视,常抓不懈。随着“三招”范围的扩大,利用各种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着重解决各级干部和知青的认识问题,正确处理招工与再教育的关系,切实做好知青教育巩固工作。1965年、1966年、1970年至1978年,每年春节期间,重庆、南充市、苍溪县都要组织各级党、政、群干部、知青家长参加的知识青年慰问团,到社、队慰问知青,给他们带去家乡的慰问信、慰问品,通过电影、文艺演出等形式,鼓励知青积极参加农村三大革命斗争,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安置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重视培养使用,发挥他们在三大革命运动中的积极作用。下乡知青在劳动锻炼的同时,也将文化科学知识、文艺特长、勤学上进的作风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带到了农村,深受农村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欢迎。各级干部和群众都积极支持他们开办夜校,组建文艺宣传队,开展科学种田实验,担任耕读小学教师、“赤脚医生”等。在生产劳动和各项社会实践中,注意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培养他们的才干,使他们在农村三大革命斗争中经受了锻炼和考验。据1966年7月统计,南充、苍溪首批下乡知青859人中,担任各种社会职务的306人。其中:县人民代表4人,乡人民代表14人,公社团委委员9人,大队团支书13人,大队妇女主任13人,民兵排长6人,政治辅导员和技术员70人,队会计10人,粮食保管员8人,夜校教师53人,耕读小学教师26人,赤脚医生及卫生员53人等等。十几年来,全县下乡知青在农村加入中国***73人,加入共青团1889人,参加县、区、社、大队各级领导班子192人,担任大队、生产队队长、会计、出纳、保管、农技员、民办教师等职务1556人。一大批知青在农村成长、成熟起来。并为他们日后的成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打击犯罪活动,保护知识青年。下乡知青远离父母和亲人,在农村生产和生活,各级干部与贫下中农社员从各方面关心、爱护和照顾他们。在生产劳动中,热情帮助他们掌握劳动技术,注意对女青年的健康保护;在生活上,为他们长计划短安排,教他们砍柴、养猪、种菜搞副业;在待遇上,坚持同工同酬,帮助他们管好用好安置经费;在知青中出现过激语言和行为时,注意思想教育,耐心疏导和帮助。广大知青在农村与干部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但也有极少数不法分子对下乡知青图谋不轨,借故殴打知青、调戏侮辱女知青及逼婚、骗婚等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1964年12月9日,县委在批转县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知青安置工作情况检查报告》中提到这类问题时特别强调:这是目前农村阶级敌人和某些不纯基层干部及家属破坏知青上山下乡运动的严重反映,必须一一严肃处理,严历打击。1970年中央2号文件下达后,全县加强了对各级干部群众的法纪教育和知识青年的保护工作。1973年4月中央下达21号文件,5月23日至28日,县革委人保部党委组织召开了全县政治干部、安置干部、各区、公社主管知青工作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人保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中央文件和省、地负责同志关于保护上山下乡知青,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的批示及地区法院院长、公安局局长会议精神。同年7月28日至31日南充地革委在苍溪县召开了保护下乡知识青年、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现场会。使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和知识青年深受教育。

 

六、经费管理

加强经费管理是完成知青工作各项任务的经济保证。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国家都按人头拨给了相应的专项资金。对经费的管理使用省、地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都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强调专款专用,监督拨付,专人管理。县上各级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在知青工作会和各级干部会上,明确强调加强知青经费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专款专用,严禁贪污挪用。要精打细算,把钱用在刀刃上,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组织了多次的检查和清理,及时纠正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知青安置经费标准:1964年国家规定,单身插队、插场的每人平均补助200元;成户下乡插队、插场的每人平均补助100元;参加新建、扩建社、队、场和国营农场的,有劳动力的每人平均补助370元,非劳动力的每人平均补助100元;非标准场镇的知青下乡,原则上就近安排,国家不开支安置经费,对确有困难的酌情补助;家居城镇回农村老家落户的,每人平均补助50元;单身投亲的每人120元;就地转向的每人平均50元。1969年单身下乡的标准调整到230元,1973年单身下乡标准重新规定为480元。动员地区按动员的下乡人数,每人平均提留20元,用于下乡人员衣着困难补助和下乡车船费开支。

知青安置经费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解决下乡知青住房、购置小农具、家具和粮、油、盐、医药等生活补助。

对知青经费具体管理使用的情况,除日常性的检查、抽查外,全县进行了两次全面彻底的财务清理。第一次是在1973年2月,由安置干部与财政局干部组成清理小组,分赴各区、社,主要清理1964年至1972年底下拨的各项经费和管理情况。通过边查边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健全制度,完善管理。第二次是1980年3月4日,知青工作结束之际,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知青经费物资清理领导小组。主要清理1969年至1979年由县下拨区、公社的各项知青经费和知青住房等财产变价。以层层对账的方式从区查到生产队,并与公社一次性地结清账目。

 

七、就业返城

按政策解决知青就业是知青工作扫尾的硬任务。1970年10月省革委规定:招收固定工来源,“可以从农村锻炼一年以上的城镇下乡知青中表现好的,按招工条件,经贫下中农讨论推荐,在国家批准新增人员的指标内招收一部分”。1972年省革委改为“在上山下乡2年以上的知识青年中招收”。1971年后,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鼓励青年下乡的政策,其中包括复课开学的大中院校必须在下乡知青中招收,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工必须在已下乡的知青中招收,军队征兵必须按比例招收下乡知青等等。从1970年至1981年全县下乡知青8702人中,招工7124人(含1965、1966年招收亦工亦农人员后转为固定工的154人),招干18人,招生582人,征兵351人。此外,按政策规定,有病不能参加生产、家有特殊困难等退回城镇,因故批准离开农村的329人,迁往外地166人。

1978年,根据中央召开的全国知青工作会议精神,国家调整了知青政策,转移了知青工作的重点。从1979年起,对下乡知青采取“介绍就业、组织起来就业、个体从业”的三结合方式,安排就业。苍溪对1972年以前下乡的363名知青作为统筹安排的一项硬任务,招工指标分配到各部门,限期在一两年内安排好。对1972年以后下乡的595名知青,采取以下措施安排就业:(1)积极开辟新的行业,发展商业、服务业、工商、运输、建筑和农、林、副、渔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2)参加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3)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招生和参军;(4)职工退休、退职,子女顶替;(5)全民、集体企事业单位招工,对下乡知青放宽招工条件,扩大招收女知青比例;(6)发展街道工业、五七厂(组)和社队企业;(7)确实不符合招工条件的允许个体从业等办法解决。

为了安排知青就业,对集体经济和个体从业实行扶持政策。同时,对自愿扎根农村的7名老知青,给予解决其配偶和随迁一名子女农转非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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