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默:笑谈《一叶一菩提》被禁 作者:大仙鹤搜集


 

 

  笑谈《一叶一菩提》被禁

作者:萧默


    5月中旬一次偶然上网,读到《中华读书报》的“五月推荐榜”,意外发现我在2007年就已完稿的《一叶一菩提——我在敦煌十五年》赫然在焉,才知道历经三年之久,这本小书终于出版了。我自己得到这本书还要更晚一些,一翻版权页,出版日期是4月。我买了一百多本,分送给了朋友,不久,从报纸和网络见到的报道和书评便多了起来。6月某日,北京有二三十位朋友,多数是老头,大都是文学界、近代史界、政治学界的知名人士,读了《菩提》以后,相约见个面,喝杯茶,吃顿饭。

未曾想到,这件事竟导致了我所在单位文化部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某书记的来访。寒暄和赞扬我退而不休至今仍笔耕不辍以后进入正题,说你也知道,“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来的确是有一件事。说他们刚接到“有关方面”打来的一个招呼,传达一下:听说你出了一本《一叶一菩提》,要开一个新闻发布会还是座谈会,你最好不要参加。我说没什么会,不过是朋友们为我出书坐在一起随便聊聊,祝贺一下而已。书记沉吟了一下,替我考虑说:“人家都来了,看来你不去也有难处,还是你自己决定吧。”因为他还没读过此书,我作了简介,说是写“文革”的,否定“文革”的,符合我党早在32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就作出的彻底否定“文革”的决议精神。全书早在2008年就由文化部主管、我院主办的《传记文学》上分12期连载了,获得广泛好评,文化部出版局在一份文件中还肯定过这批稿子,现在出的书无非是把连载过的文章充实了一下连起来而已。院长(文化部副部长兼)就是《传记文学》的名誉社长兼名誉主编,在发表以前就读过了的。最后我代大家邀请这位书记明天也出席餐聚,他说不必了。我又说如果您实在不放心,会后我把录音或录像光盘交给你们审查?我本不想录音录像,但如果你们不放心,倒是可以录,这对我不是什么问题。书记说也不必了,他只是传达“有关”方面的意思,说也许这个“招呼”不是针对你,可能是参加聚会的某些人士。我说是否可请明示,我好考虑通知他们暂时回避,虽然这很不礼貌。他说他也不知道具体是谁,还是你自己决定好了,然后友好告别。

软弱的我,几经斟酌,为了“顾全大局”,还是给我的朋友焦国标先生打了电话,请他明天不必参加了。正好那天他要去教堂做礼拜,也没时间,但我的非礼,理所当然地遭到了焦先生的抗议,我只好道歉不迭。

我对这个过程的定位是“滑稽”。“滑稽”是一个美学概念,好象俄国美学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对它有过一个定义,大意是“形式大于内容”,类似于“杀鸡用牛刀”:本来是一件符合一切规定规范的不值关注的小事,却惊动了堂堂“有关”的注意,其间肯定存在“误会”。我所能做的,只能是宽容的理解,但我不知道具体要“理解”谁。

餐聚如期举行,还增加了几位临时闻风而至者,但我注意到,有几位年青在职者没有参加,出版社也没到场。

然后,除去单行本出版以前的2008、2009年就有七八家报、刊、书和更多网上的摘载、连载外(包括花城出版社《2008年中国散文年选》),出版以后,仅2010年6、7两个月,令本人大感意外的是,全国竟有二十四五家报纸作了大篇幅推荐性报导,其中十四五家还是整版,乃至三个整版。有的还不只一次,某报甚至还刊登了我的整版头像。简介性的或网上报导就更多了。其中还多有党报或由党报主管的报纸,更有如上海文汇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大河报、中华读书报、新京报等著名大报。总计而言,这本书已获得约30家报、刊、书和网刊的推介,仅本人不完全的收集,已读到颇有分量的大篇幅书评十余篇,给予充分肯定。而所有报道和书评,都不是本人主动联系或通过我这个既无权又无钱的平头百姓的所谓“权钱交易”得来的。包括新华网在内的网上反应更多,直到今天,如果以Google搜索“萧默一叶一菩提”,竟可以得到975000条信息,其中书评何止数十篇之多。同时,这本书还登上了好几家书店的畅销榜,在敦煌学书籍中排名第一。

8月初,因为还不断有朋友要书,我先是就经常网上订书的当当网搜寻,订购20册,待点击“结算”,却显示为“缺货”。改为15册、10册,仍然如此,只好一册册减少,直到减到1册,还是“缺货”,知道已经脱销了。又注册了别的几家购书网,也是“缺货”,然后上到几家书店包括北京最大的王府井新华书店,仍然“缺货”,好容易才在万圣书园打听到还有几本,我全都买回来了。

我写了一辈子书,都是专业著作,这种场面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包括国家重点项目和获国家奖部级奖的著作在内,印了几千册,往往销售几年,还有存货。而这本不经意间写出的小书,居然受到如此隆重而广泛的关注和欢迎,实在大出意料。第一次印刷5000册两个多月就基本脱销了,我兴冲冲地与出版方联系,希望及时重印,没想到,得到的却是这样一条消息:出版社社长曾被×宣部召去,详细询问了此书出版过程,为什么会出和要出此书,留下了书面记录。几天后,×总署又将出版社召去,下令“停止发行,不宣传,不加印”。

至此,我才恍然知道这本小书已经被禁了。

提起禁书,一下子就想到了章诒和《往事并不如烟》在2004年的命运。那次,章先生忍气吞声,只好接受了。2007年,她的第二、第三本书《一阵风,留下了千古绝唱》和《伶人往事》又接连被禁(同时被禁的还有新华社前高级记者戴煌的《九死一生﹕我的右派历程》和其他六七位作者的书)。虽然“有关”后来赖帐,不敢公开承认,章、戴二位还是将之告上了法庭,结果是“不予受理”,禁者自禁,被禁者无处说理。

这种公然践踏宪法的行为,已经引起了中外公众的嘲笑,其中就也有我的笑声。

章诒和与我同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还同属一个民盟支部,没退休前有时见面,对她的性格有一点了解,对她的愤怒也完全同情。但我们也好几年没见面了,听说她最近谈到了什么黑道白道,要“卸掉”禁她书的人一条胳膊,我听了哈哈大笑,知道这不过是章先生愤极之际的无奈之言而已。

没想到,这次却轮到我了,我的第一个感觉仍然是想笑,因为实在是太滑稽了。我这本书,不过是“自然随意,信步闲庭,娓娓道来,谈笑风生”(社科院研究员冉淮舟书评),讲了一些动人或不动人而值得个人回忆的小故事而已,却怎么会惹得“有关”如此之大的“关照”?实在可笑得紧。

在本书自序中我已表明:“人与社会,都有多面性,这本小书更着重的还是颂扬在那个被扭曲了的社会中人性的正面。”正如杜光(中央党校教授)的书评所说“……不能忽略在那个严酷的条件下迸发出来的人性的善良和社会的光明的一面。萧默的《一叶一菩提》正是通过着力‘颂扬人性和社会的正面’,为社会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庞旸(和平出版社编审)也说:“从充满大恶的历史场景中剥离出源于民族优秀传统的道德精神,这正是《一叶一菩提》胜人一筹之处,也是作者对现实社会世道人心的一种贡献。”书中浓墨重彩歌颂的正面人物赖子隆、刘绍祖、郑绍荣、白雁玲、李治安、孙一心和钟圣祖,“全都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都代表了人性中正面的力量”。这些人物,都“是在一种特殊情况下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中国传统文化优秀部分的施行者。我们这个民族之所以没有被外来的并曾经独霸几十年的‘斗争哲学’彻底征服,而仍然葆有‘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基本道德种子,就曾也得益于他们的韧力”(本书)。书中还表现了更多的普通敦煌人,由于他们的善良,使敦煌没有成为重灾区。而令人尊敬的常书鸿前辈,更是本书着力歌颂的重点。我在答广州日报记者问时也说过:“任何社会都需要一种代表主流的正面的时代精神,才能拥有充沛的发展动力,而这种时代精神,又必须建立在历史的传承之上,是历史的一种积淀。所以,尽管我写的是一个灾难的年代,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积淀了数千年之久的、优秀的、代表正义、善良人性的传统精神并未被淹没,反之,对于今天,是更加显得可贵了。”难道,像这样一种“提醒世人保持真善美的本色,寓有从我做起,拯救世道人心的良苦用心。……针对尘凡,劝人修身”(国防大学教授辛子陵序)的叙事,与如今中央提倡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建构和谐社会”,以及弘扬优秀传统的精神,不是完全一致的吗?难道如今的中国,连“好人”和“坏人”的标准都变了?从今以后,文艺作品不得再表彰好人,只能颂扬坏人了?不能再记录时代,只能诲淫诲盗和宣扬三俗?

再一个可笑之处是,着眼于“把历史的真相摊开来给大家看”的这本书,揭露的扭曲的社会正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最野蛮、最荒唐、已经被党的正式文件彻底否定了的“文革”,是我们民族的血淚史的一部分,揭露了我所接触到的“文革”真相及其打手和至今仍在高位的“文革得利派”,难道也成了问题?

终于,我似乎是有些明白了,有些人的是非标准,是与我们时代绝大多数人的意识格格不入的,至今仍死守着已经被实践检验为荒谬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有意回避、隐瞒以至美化这段历史,顽固抵制中央彻底否定“文革”的决议,利用手中篡夺的权力,反历史潮流而动。我觉得这也非常可笑:执掌着党政大权的“有关”却公然反党,代表了反动,那么,作为一个普通党员的我也就是“正义的化身”了。这可是敝人万万没有想到的。当初,我不过只是淡然、从容而真实地写出我知道的一些千奇百怪式的小故事,有的十分有趣,里面既找不到什么高层秘辛、风月绯闻、血迹斑斑、义正词严,也没有“贵族”和“绅士”,除了几位我们都应该景仰的贤者,包括自己,大都是一些无关宏旨的普通人普通事。“完全从纯个人的角度看敦煌与‘文革’,新鲜别致,可谓慧眼独具。”(《人民文学》原常务副主编崔道怡书评)。但也正因为如此,“《一叶一菩提》式的历史反思所具有的普遍性意义是不容否认的”(广州美院教授李公明书评)。我对南京周末报的记者甚至还说过,“即便把它权当作一本笑话集读读,开开心,也未尝不可”,绝没有想到要成为正义的化身。“有关”的这么一搞,不是反而大大抬举了本人吗!

写到这里,忽然想到应该在文章的题目后面加一个(之一),因为话还没有说完,暂时先打住吧!

二然而,我在上篇文章中写的话,又有什么用?他们是隐身的,躲在暗处,不留姓名,不留字迹,一个电话,千里之外便可取人首级,制人于死地。你根本不知道他们是些什么人,更不可能得知详细过程。你讲的这些话,他们都可以不予理睬。

从“有关”对《一叶一菩提》的查禁过程中,我更发现了他们的诸多拙劣和卑鄙的可笑之处,是特别值得注意的。

首先,祸是我闯下的,杀人偿命,欠帐还钱,文责自负,何况,我还是党员,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机构,他们本来应该也可以先找我理论。君子坦荡荡,我对我写出来的每一个字负责,哪句写错了,哪句不合事实,甚至全盘皆错,诸如此类,你那么大一个权威单位,那么多拿着国家俸禄的官员,为什么却始终不敢与我见面,却只能对无辜的出版单位施威呢?前几年,他们之中曾有人毫无顾忌,公开扬言:“我是黑白兩道都有人。……你們要讓我不舒服,我就先讓你們不舒服。”后来又自打耳光,死不承认,甚至说什么网上流传的查禁八本书的说法“严重失实”,闹得自己非常被动,最后,说这话的人连官帽也丢了。要知道,作为党政机关,怎么就可以这么张牙舞爪,口出狂言,成何体统。我们不能丑化党的历史,但他们却是在现实地丑化着党的形象,作为党员的我,实在是笑不出来了,感到的只是痛心。这一次,他们学得聪明一点了,不敢再如此张狂,而更加隐身,恶毒却不减当年。当年,他们给出版了《伶人往事》的出版社摘去了“优秀出版社”称号,削减20%的书号配额。这一次我不知道会怎么样,但对出版社的处罚,我想,从最轻的来说,“检讨”必是不可免的了。但,难道你们就真的相信这种“检讨”?出版社那么多人要吃饭,而你们掌握着从勒令检讨、禁书、减发或延发书号、限期停业整顿甚至吊销执照的生死大权,在你们的高压之下,出版社的老总们,即使从保护全社职工的饭碗出发,能够不违心地被迫“检讨”?对此,我也是笑不出来的了,面对出版社的朋友,只能深深地感到不安。乱子是我捅的,我也愿意承担责任,却要朋友去检讨,怎么能够心安?

其实面对这种事,如果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无非有三种处理方式:

1,如果本书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或诲淫诲盗……有碍公共利益,就应该由检察单位提起公诉,由法庭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公开、公正、独立的司法审理,但他们也没有这么做。直到建国已经六十年出头的今天,我们国家也还没有一部可以作为依据的《新闻出版法》,。

2,在本书自序中我曾表明自己的写作原则是:“凡无关于人性与社会者、并非亲历亲见亲闻或虽亲闻而事涉重大褒贬或不甚可信者、事关他人隐私者,一概不纳。”特别强调真实性,但如果有哪位书中人物认为对他构成了名誉侵害,那就是私人之间的事,与党或国家机关何干,何须你们强行出头?“被损害人”完全可以与我进行私下或开诚布公的讨论或辩论(美学家高尔泰先生就采取了这种方式,我认为很好),辩明是非。如果证明本人确实有错,使我知道错在哪里,一定予以澄清,采取公开道歉或一切补救措施,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3,最后,“被损害人”还有诉诸法律之一途。前些年别的作者也出过几种有关敦煌“文革”的书,一位在《一叶一菩提》中被我称为“打人狂”的电工侯兴就认为某本损害了他的名誉,向甘肃省法院提起诉讼,说“我有错,但不能侵犯我的名誉”,虽然败诉,我却欣赏他维护自己名誉的胆量和行为。怎么,这一次的“被损害人”却连高尔泰和侯兴都不如了:既不敢自己出头,与本人面对,也不敢向法院提出诽谤罪的诉讼,由法院审理,却迳行由无关的党或国家机关以公权暗中查禁了事。这种行事方式,既阴暗又违法,首先是失掉了程序正义,其拙劣与卑鄙,带来的必然是更多的嘲笑。

我在回答南京周末报记者“您在书中说了不少‘得罪’人的往事,一些人现在还在世,不怕这些人和您纠缠吗?”之问时回答说:“首先,谁先‘得罪’谁呀!其次,几十年以前就‘纠缠’过了,当时咱就没怕过,现在还要再来‘纠缠’,有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决议撑腰,我还会怕吗?但如果不再舞弄政治大棒,平心静气坐下来探讨一些问题,我倒是非常乐意的。”果然,纠缠来了,却不是我料想的方式,根本就是放冷枪,让你连应战的机会都没有,告状都不知道告谁,更举不出证据。

我还要从法理角度对那些可能认为我侵犯了他名誉权的某些公权人士说几句。要知道,我在书中写了涉及到你的事,并不是针对你个人,而是针对拥有公权执行人身份的官员的公务行为。我与这种公务行为的关系是公法关系,不是私法关系,而名誉权是私法问题,也就是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适用于公民与官员之间的公法范畴,是不能以“诽谤罪”为由控告我的。即我揭露官员滥用职权或不作为等违法行为,是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行使监督权的权利。官员只有接受公民的监督和批评的义务,不能反过来起诉公民犯了诽谤罪。在法制健全的世界各国,官员就从来没有权力以诽谤罪起诉公民。即使公民讲错了,也有免责权,否则,谁还敢批评监督官员?真有失实之处,政府或官员也有方便的手段自行予以澄清。

新华社在最近即2010年8月7日报道了最高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对该社透露的消息,今后办理诽谤案件要严格审查把关,要准确把握诽谤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能把公民对官员的批评、指责乃至过激的言语当做诽谤罪来办。还要严格把握诽谤案件自诉与公诉的界限。属于自诉的,除有关公检法机构外,其他公权部门都不能插手。这些措施,正与前述法理精神相合,也表明了我们的社会毕竟在进步。

所以,有关人士只能提出自诉。但如果你已经运用或勾结了公权,你就已经违法,我可以另案反诉你,以制止你继续运用或勾结公权(中宣部某长曾解释过该部的工作,乃依据两个原则:“民不举,官不纠;上不批,下不查。”这一宣示,使我对于有关人士勾结公权的怀疑更有根据了。要知道,在法理上,这种怀疑叫做“合理怀疑”,即使有错,也是无罪的)。所以,你得首先考虑,你的自诉对你到底是有利还是不利。如果你足够聪明,你会有一种决断。如果你足够愚蠢,我相信大多数国人的良知。

所以,掰开来揉碎了来看,对《一叶一菩提》的封禁,压根儿就是一场闹剧。

在网上我读过《讨伐中宣部》,还有一篇《中宣部疯了》,虽然我向往言论自由,但就我来说,却宁愿采取更加平和的语言。我一再著文表达过积极拥护中央倡导的改革开放路线、根据中国的国情实行改良式的改革,走碎步、走慢步、不停步的主张,从不掩盖自己的体制内改革派的政治立场。在一篇博文中,对于改革开放,我曾经这样写道:“我不是政治学家,这些问题本不是我有能力涉及的,只是粗浅地感到,在我们这样的大国,为了保证全局的稳定和发展,不出现苏丹化和确保高效率,我们还必须至少在一定时段内保持一个强大的适度集权的执政领导力量。……这个力量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这就包括实现言论自由,建立公民社会,实现法治,保证这个力量必须在宪法规定的框架内活动,以自己的正确路线和意识形态、成员尤其是执政官员的模范行动,保持大多数公民对它的执政合法性的拥护。”中宣部在十六大前夕封禁了几十本书,十七大前后又封禁了章、戴等人的多种著作。我无法对这么多书作出判断,但我也的确读到过一些坏书,胡编一些敏感人物尤其是高层领导的事,连私下讲的话他也听到了,甚至当事人的神态表情以至内心活动都活灵活现,就好像当时他就在场或当事人向他敞露过心扉,一看就是假的。还有的编造说他亲自采访过几十位高层领导,向他透露了多少宫闱秘闻,大肆编造卖点,使得这些领导人的亲属纷纷出来辟谣。像这样的书,居心叵测,误导公众,依法查禁当然有理,却公然出版了,发行了。出版社把关不严,自败声誉不说,但怎么不见你中宣部或新闻总署采取过什么措施?以此类书来衡量《一叶一菩提》,又显得多么不伦。

章怡和先生在禁书官司以后曾对记者说,今后当局大概(再)不会肆无忌惮的对付知识分子了。沙叶新也认为,无论如何,今后他们在处理类似事情上,不能再“肆无忌惮”,“这是进步的表现”。但在2004年中宣部某长已经宣示“到此为止”后仅仅六年,不但发生了2007年对一批书的封禁,今天却又发生了对《一叶一菩提》的封禁,不得不再二再三地令公众失望了。

三在《一叶一菩提》的被禁过程中,我却又发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现象——“有关”明明发布了“不发行,不宣传,不重印”的速禁令,在实际执行中,却发行了:第一次印刷5000册已基本售完,只在一些书店还有零星的出售,在购书网上也没有下架,而显出了“缺货登记”字样;“不宣传”也落了空,前后竟有多达约30家报、刊、书和网刊,都作了大篇幅的肯定性的介绍和摘载,包括正式发表的十几篇书评,批评性的至今未见。最后剩下的只有“不重印”一项,速禁变成了缓禁!

我真的感到很奇怪。对于你们这些无法无天可以为所欲为的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来说,真要禁一本书,又何其容易!被禁书的作者一般不敢吭声,只能自认倒霉;出版社为了生存,也只能忍气吞声的接受你们的处罚,递上违心的检讨。在你们那些“喝狼血长大的”公差们的追索之下,谁还敢抗命不从。你们这么多年来查禁了这么多的报刊书籍,基本上是雷厉风行,通行无阻,总能达到目的。可这一次,对付我这本《一叶一菩提》,怎么竟大打了折扣?思索再三,根据我在《一叶一菩提》中叙述过的我的“文革”经历,不免忽发奇想,很可能是贵部贵署内部的具体执行人员,读了我的书以后,深受感动,而采取的拖延战术,暗中保护了我的书。

我对人性的力量深信不疑,对于拙作的感人魅力也颇具信心,相信只要良心没有完全泯灭,凡读过我的书的人都会受到感动。只有有权作出决策的高层,也许你们连我这本书都没有读过,更多的可能是你们的良心已经丧失殆尽,才会悍然作出速禁的颟顸决定,但却不一定能得到具体执行人的认同。这不,在焦国标《炮打中宣部》的文章出来以后,贵部的一些中层官员私下里也都认同他的看法,认为许多问题,贵部实难辞其咎。曾担任过贵部部长的朱厚泽在某个场合,还特地走过来向他敬酒,对他加以肯定。在朱厚泽主持工作时还提出过“宽松、宽容、宽厚”的“三宽政策”,努力实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而深得人心。朱部长虽然早已去职,但我相信,除了少数顽固分子,必然是人同此心,事同此理,岂能因少数分子的冥顽不灵而尽失。即使在“文革”那样暗无天日的时代,我就曾多次经历过“贵人”的暗中保护(在《一叶一菩提》中有很多描述),何况如今的改革开放时期,这种“情景再现”,当更在情理之中,我对这些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名字的好人深表感激。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么说,我更得奉劝中宣部或新闻出版总署的决策人,你们连你们的“自己人”都掌控不了了,又何谈“提高执政能力”?你们的确是应该与时俱进,放弃“文革”思维,改弦更张,至少,也要为自己的后路想想了。

听说过一件事,某刊出版后,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命令全部销毁,不得发行,却拒绝透露理由。经多方曲折打听,才知道在这一期中出现了一个台独分子的名字。编辑部要求“有关”提供一个禁忌名单,以免重蹈覆辙,却又提不出来。你想,价值几十万元的刊物就这么白白销毁了,还得写“检讨”,却还要时时如覆薄冰,按中国人的说法,“你还让不让人活了?”中国人还说过,“死也要死个明白”。小至不走斑马线,警察还要撕下一片罚款单;大至判处死刑,法庭也要进行宣判,这是最起码的程序。即使在无法无天的“文革”时代,要落实一项罪名,至少在表面上,都还要经过群众揭发,个人交待,内查外调,与当事人对证等等程序,可你们这次对我的禁书,却连一个通知或一次“喝茶”都没有。你们为何虚弱到这种地步,耻笑之余,吾亦深为贵部贵署憾也!可你们知道,你们的禁书,其性质是比判处一个人的死刑还要严重的。作为社会的良知和社会正义守望者的真正的公共知识分子,其精神生命比肉体生命更加珍贵,更不用提本人依法享有的包括著作权财产权在内的民事权利了。你们竟对此视同敝屣,“砍头如切瓜一般”,我要问,是谁给了你们这种权力?

我读到过一个“通知”,说是“学术无禁区,创作有自由,出版有纪律,党员讲政治”。我是党员,我是讲政治的,最大的政治就是遵守宪法,作为党员,还要服从中央决议,彻底否定“文革”,坚持改革开放的国策,遵循包括“依法治国”在内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诣社会”等理念。以此衡量,你们才是不讲政治、胡作非为的。“创作有自由”,但创作是要发表的,你们却以什么毫无章法的“出版纪律”为由,无端侵夺了我的言论权和出版权。这四句话,实质上无异于说“我尊重你的自由,你也要尊重我封杀你的自由的自由”!啊,中国居然存在着世界各国都没有的“某公民拥有可以任意封杀另一公民自由的自由”,绝对是世界最自由的“自由国家”!今后如果再有谁说中国“不自由”,我就跟他急!

出东门,朝西走,忽见门外人咬狗;拿起狗来打砖头,反被砖头咬一口。

往年古怪少啊,今年古怪多!板凳爬上了墙,灯草打破了锅!古怪多,古怪多,古怪古怪古怪多。半夜三更里哟,强盗闯进了门啊,我问他来干什么哟,他说他来——保护小绵羊啊!

可能好多年轻朋友们都不知道,前一首叫“颠倒歌,后一首叫“古怪歌”,是我小时候在大街上听到的学生反国民党暴政游行时唱的,至今记得。国民党后来很快就垮台了,作为现执政党的党员,为了民族和国家的根本利益,我衷心希望这种情景不要再现,但现在的确有“一小撮”,仍在现实地制造着这种颠倒和古怪。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要前提,维稳更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但这“一小撮”,却还要公然折腾,火上浇油,制造不稳定局面,增加不稳定因素。

你们可以不同意我的话(我很怀疑你们说不说得出同意或不同意我这本书的具体意见,因为你们的素质太低。就凭这种素质,如果要考我的研究生,不管你是这“长”那“长”,我都是绝对不会录取的),但却无权不同意我说话,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你们竟然以为只因为你们这“一小撮”不同意我的话,我就不再说话了,更是极其可笑的思维。

宁跟聪明人吵一架,不和蠢才说句话,我从心底里蔑视你们,不想再说什么了。但我不会把你们告上法庭,因为结果无非仍是照例的“不予受理”。法庭不敢得罪你们这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力量,也无法判决这样的案子:连《新闻出版法》都没有,法庭何以为据。

但我会马上进入再版修订,坚信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年,即使我已不在人世,我这本书也定会再版,并流传下去。“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我的生命,将随着我的著作延续下去,但不会有人记得你们,要记住,也只能到“历史的耻辱柱”上去寻找,永远遭人唾骂。这不是一句空话,在再版中,我会把受到你们封禁的过程也详细写进去,给你们一个充分晒太阳的机会,印上一个大大的黑点。当然,对于暗中保护过我的人们,我一定也会给他们加上一个红点。

但是,如果你们幡然醒悟,及时撤销封禁我的书的决定,可能我会考虑,在再版本中不再提及你们。但,这简直有同与虎谋皮,我并不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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