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素描:媳妇 作者:奔旎


 

 

人物素描


  媳妇


    邻居曾家,男主人早年去世,丢下曾大娘和三儿一女。曾大娘勤劳能干,持家有方。大儿子阿远,体健貌端,性情温和;二儿子阿俊,外表文弱,性格暴躁;三女儿阿芳,长相秀气,温婉娴静;四儿子阿明是初中生,满脸阳光,活泼聪明。全家五个人就有四个劳力,加之阿远还有木工手艺,因此曾家的家境还算是比较富裕的。但美中不足的是,由于曾家已去世的男主人有历史问题,导致曾家“成分高”,儿子们因而娶不上媳妇。这就成了曾大娘的一块心病,使她寝食难安。

转机出现在阿远快三十岁的时候。本生产队孙家媳妇素兰有个妹妹叫素华,因体弱多病嫁不出去,素兰见曾家家境好,便亲自上门替妹妹向阿远提亲。曾家喜出望外,当即应允,并速战速决,快速走完了看人、下聘、娶亲等一系列程序,将大媳妇娶进了门。

 

  媳妇的美好时代

素华嫁到曾家后,全无媳妇的样子。由于体弱多病,什么都干不动,也什么都不想干。人又小气,爱使小性子,爱哭闹。不过人还算单纯,喜怒哀乐都挂在脸上。鉴于娶媳妇之难,郑家老老小小都让着她。

素华不会收拾打扮,将刘海剪得长短不齐。早上起来梳过头后,头发仍乱得像鸡窝,辫子扭得像麻花。丈夫摇摇头,叹口气,给她拆了重梳。阿远用粗大的手把她的辫子编得匀匀净净,蘸起水把她的头发抹得光光生生,再前后左右端详一阵,就像父亲对待女儿一样。弟弟妹妹看了发笑,他无奈地说:“她梳不好得嘛,有啥子办法呢?”出工时,素华从不拿农具,总是由丈夫一起扛着。见别人取笑,阿远就疼爱地说:“锄把比她人还长,她啷个拿得动嘛。”做活路时,素华总是紧紧地挨在丈夫身边,阿远飞快地将两人排口上的活一起干了,素华只是拿着农具做做样子而已。评工分时,由于阿远的人缘好,大家手下留情,还是给她评了7分工(妇女最高分为每天8分工)。

收工回家后,婆婆煮饭,小姑子喂猪,小叔子种自留地,素华便倒在床上休息。阿远端着一大盆花花绿绿的衣裳去堰塘边洗,又有人取笑他:“给婆娘洗裤儿嗦?”他尴尬地抓了抓头皮说:“她有齁包病,沾不得冷水。”当地老话说:“割猪肉要割泡泡,接媳妇要接齁包。”不解其意,我向村民请教过。前一句的意思是泡泡肉煮熟后折耗少,待客显得分量多,体面大方。后一句,没人能解释得了。现在我似乎有点明白了,可能是因为齁包什么都不能干,对丈夫的依赖性强,可使男人增强自信心。但是,我又认为这话很有可能是反起说的。

素华长得十分瘦小,短颈抬肩,与身材高大的曾家人形成强烈的反差。婆婆常用怜悯的眼光打量着她,心疼地说:“唉,长得一把把儿,啷个怀得起娃儿哟。”四川人说不得,她还真的就怀上了!怀了娃儿的素华更是啥子都不用做了,只有一个任务:保胎。当大家在田地里累得半死时,常常看见素华骄傲地挺着大肚子在宽田坎上走来走去,旁边跟着随身服伺的婆婆。这使妇女们好生羡慕,因为有的人临产前还在下地干活。

素华生了个儿子,这使曾家的人欣喜若狂。素华产后食量大增,据说一顿要吃一只鸡,一天要吃十几个鸡蛋,还有阴米、醪糟等。可能是因为营养好,瘦小的素华居然奶水充足,孩子吃了长得白白胖胖,曾家人更是十分喜爱。孩子满月后,素华用背条(整幅家织的深蓝色土布)将儿子背在背上,炫耀地在村里走来走去。在大家眼里,不像母亲背着儿子,到像姐姐背着弟弟。当然,孩子更多的时候还是背在素华的婆婆和丈夫身上,因为他们怕素华累着。这真是应了那句老话:“笨人有笨福,精灵人气得哭。”

 

  媳妇的悲惨世界

俗话说:“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但曾大娘儿子多,不稀奇,她最爱的还是三女儿阿芳。阿芳年方十八,身材高挑,五官秀气,特别是微微上翘的嘴唇,显得含娇带嗔,惹人怜爱。她举止从容大方,为人谦让有礼,最难得的是,她从不像当地农村妇女那样说粗话。尽管如此,还是常常听见曾大娘在院子里教训她:“幺姑娘要子子雅雅,不要叉叉巴巴。”要说做活路,她更是心灵手巧,干脆利落。

这么出色的女儿,母亲决心给她选个好女婿。正在千挑万选,生产队长家托人上门提亲来了。孙队长有一儿两女,大儿子阿宝,刚满二十岁,中等身材,微微发胖,肿泡泡眼,还镶着两颗金属门牙。他外表差不说,还品德恶劣,常常仗势欺人。他不愿干农活,但脑子活泛,居然靠着请客送礼拉关系,进矿山当了不下井的工人。尽管阿宝是吃商品粮的,但阿芳和全家仍然不同意。

曾家拒婚惹恼了孙队长,他大会小会都在骂:“历史反革命的狗崽子看不起贫下中农,是不是想翻天?”见“骂的风吹过”,不起作用,便拿出报复行动来。他借口曾家修院墙时从队里的田头取过土(这样做虽是不对的,但队里不少人,包括孙队长本人都这样做过),便扣除了曾家全年的口粮。曾家在“弹尽粮绝”,万般无奈之下,被迫同意了婚事。

结婚后,阿芳和阿宝自立门户,住在孙家为儿子新修的房子里,与公婆分开过。起初,阿宝对阿芳还是不错,常回来看她。一段时间回不来,也会给她寄钱和粮票。后来被母亲知道了,就叫儿子把钱粮全寄给自己,不准再给媳妇,说是怕她拿回娘家。其实,孙家积极地为儿子修新房,娶媳妇,目的是为了拴住儿子,以免儿子在外安家不回来,以后无人为自己养老送终。

阿芳独自撑起了一个家。每天除了挣工分,还要煮饭洗衣、挑水砍柴、种自留地、喂猪喂鸡------真是起早贪黑地干。眼见阿芳累得日渐憔悴,母亲和哥哥只好在晚上无人时,偷偷地帮她干点活,因为怕她婆家知道了会上门吵闹。不久,阿芳怀孕了,但这时,年过四旬的婆婆又生下了一个女儿,阿芳还得去伺候婆婆月子。积劳成疾使阿芳的脸色变得黄里透黑,双腿肿得发亮。

不久,阿宝回家听母亲挑拨说,媳妇回娘家告状,当时又恰巧碰上媳妇在娘家吃饭,趁哥哥弟弟都不在,他打伤了丈母娘,并抓住阿芳的头发将她在田坎上拖着走。可怜阿芳的头发被扯掉不少,额头手脚都被磨破了。曾家兄弟咽不下这口气,将阿芳接回了家,把阿芳的陪嫁家具也抬了回去。

阿宝一个人在家对付不了家务和猪鸡等,又想到阿芳肚子里的孩子,便趁曾家无人时说服阿芳回家。阿芳惦记自己的小家,又架不住丈夫的花言巧语,便跟着丈夫回了家,气得哥哥弟弟再也不愿意管她的事了。后来,阿芳生产了,生下一个早已死去的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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