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与国家,故意混淆概念为哪般
作者:哥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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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与国家,故意混淆概念为哪般
可见祖国与国家,是两个既有联系,却又并不相同的概念。 其实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成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这个古老国家建立的一部新的国家机器。 几十年前我们并不理解这一点,却也发现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当年苏联的斯大林、勃列日涅夫们,常判一些人犯有“叛国罪”。叛国,当然是大罪,当然要镇压。于是有大量犯叛国罪者被消灭肉体。不过也有些叛国罪分子(多半是些持不同政见的作家、科学家等)是遭驱逐出境。而这些叛国罪分子有人居然赖着不愿意离开俄罗斯。解释只有一个,因为他们深爱这里。 其实,那些被斯大林们判为犯有叛国罪的人是爱自己祖国的。他们爱这片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爱这里与自己讲同样的语言、有着同样风俗习惯的人们。他们叛的,其实只是凌驾于这片土地与人民之上的由斯大林勃列日涅夫这类的新沙皇操纵的“国家”,或者说“国家机器”。 当然,普通百姓不经过仔细思考容易将祖国和国家的概念搞混淆。不过我们也发现,一些政客,却常常故意混淆祖国与国家的概念。不但前苏联是这样,我们的官方,也曾有过几次混淆祖国与国家的混淆。为什么要混淆这两个概念?还真是值得人们好好思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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