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两篇网文之即感 作者:wenjunq


 

 

  读两篇网文之即感
 

    在《天益社区》上读了两篇文章,其一是著名律师于建嵘先生的《不要因李庄案而妖魔化律师制度》;另一篇是著名独立撰稿人丁东先生的《胡耀邦的遗憾:可惜连累了朱厚泽》。

前一篇文章里,于先生举出《中国青年报》等传媒及传媒人借李庄事件“妖魔化”中国的律师制度,除了中青报绘声绘色描述李庄各种劣迹之外,还有该报所列举的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干部的指责:“律师的尴尬作为和滥用潜规则,所造成的灾难全由国家和民众来承受,公信力弱化由政法机关来承受,从众心理、潜规则冲击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让党和政府来买单!”然后颇费口舌作了些辩解,尤其强调:“我们正在经历法治尚不健全、时常权大于法的时代,律师业和司法界的腐败部分来自于此。这让我们更加期盼完全的法治时代的到来,而律师制度是其中必不可少的‘支柱’之一。”

这事颇为滑稽,即便是李庄在律师界名头很大,且如中青报所描述的那般恶劣;即使律师界鼠辈更多,并不止李庄一个,我们难道就该“妖魔化”律师制度么?是否可以类比:中共的核心领导干部里,政治上出过林彪、“四人帮”这样的团伙,经济上出过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更不必说各层级上大量的贪官污吏了,何以不去“妖魔化”某党呢?并且并不妨碍各等文人铁嘴钢牙地讴歌“伟光正”;而斯大林的“大饥荒”和“大清洗”、毛泽东的“大跃进”和“与人奋斗”、波尔布特的“军事共产主义”和“内部清洗”,我们暂且撇开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尽管造成人类史上空前绝后的灾难,也没妨碍权力信誓旦旦“四个坚持” 绝不动摇。

归根结底,中国话里那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灵验的,添加了辩证唯物论之后就更显神通。存废之间并非依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是先验地确立某种目标然后凑依据。不是“因李庄案而妖魔化律师制度”,而是“妖魔化律师制度”需要利用李庄案。想掐死律师制度,只因其有利于宪政滋长,而不利于专政延续,即使没有李庄,也必揪得出“张庄”或“王庄”来说事的。

我曾经举例说明过,有道是庐山会议上林彪无视毛不设国家主席的意见,坚持主张设国家主席,所以毛慧眼独具挫败了他的阴谋;但九大开幕式上毛提议林彪当主席团主席,林彪高喊:“反对!”坚持要毛做那个主席。赤裸裸地“反对”,却没算林彪有什么阴谋了,只因老毛笑纳,还破天荒地把林彪写进党章做“接班人”。“君教臣死,臣不得不死”,理由或借口从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找到的东西。

扯到这件事上便是:人家先有“妖魔化”律师制度的打算,然后才抓李庄事件来凑证据。无他,律师制本非“中国特色”,而是“西方那一套”里的劳什子。中国的“师爷制”或者“讼棍”,前者是协助官府整治百姓的,怎么着也属“爷”字辈,而助百姓对簿公堂者皆“讼棍”也,尤其是他们竟然还收取费用!律师制度尚未“东渐”,便已有现成咒语等待了。根本在于,屁股坐在哪一边,坐在官府那边,无论怎样恶劣,师爷只要不坏老爷的事,都是“枝节问题”;而“讼棍”尽给老爷添乱,必是“原则问题”。皆因利益二字而定。

丁东先生所著,为纪念前不久逝世的原中宣部长朱厚泽。文章里说:“我听一个认识胡耀邦的朋友说,胡耀邦在辞去总书记以后,曾私下感慨,可惜连累了朱厚泽和白纪年。”丁先生取此意作文章标题,或者亦有赞同之意,因为下文紧接着说道:“原来胡耀邦对朱厚泽非常欣赏,认为他是可担总书记大任的人选。80年代,政界也有‘惟朱首是瞻’的说法,可见上层一定范围确有过重用朱厚议论。胡耀邦没有看错人。朱厚泽无论思想水平、行政才能、人格操守,都是难得的治国人才。但时代没有给胡耀邦这个机会,也没有给朱厚泽这个机会。历史给中国留下了永远的遗憾。”

窃以为丁先生乃至胡先生恐怕都看走眼了,恩格斯说过偶然不过是一连串必然的交叉点,不存在胡连累朱或反之的情况。自商鞅以降,在中国,讲革新者皆无好下场,充其量风光一阵罢了,此乃中国官文化之根深蒂固的铁律,至今没什么根本性改变。至于历史从中收获了什么,那无关紧要,要紧的是权力之一统不可有丝毫动摇。即使一个权力场烂透了,也不打紧,改朝换代重塑一尊泥菩萨又可以“各领风骚数百年”的。只要权力一统原则不变,足以胜万变,世世代代“鬼打墙”一般团团转亦无妨,可以继续延续我们“唯一延续的文明”。就像猴子讥笑那些因“猴文明”失传从而堕落成人类者一样。

丁先生介绍了朱厚泽当中宣部长时的一段话:“对于跟我们原来的想法不太一致的思想观点,是不是可以采取宽容一点的态度;对待有不同意见的同志,是不是可以宽厚一点;整个空气、环境是不是可以搞得宽松、有弹性一点。完全刚性的东西是比较容易断裂的,它不能抗冲击。而社会生活中的冲击随时都会有,会从各个方面来。保持一点弹性、柔性,不但有利于发展,也有利于抗‘冲击’。多少带一点弹性、柔性,这对于处理我们的思想文化问题,经济政治问题,小至家庭、夫妻、父子、母女,大至国家大事、民族关系,都会好一点。”可见,这就暴露了他改革家的禀性。胡之所以将其从“封疆大吏”转入皇城内行走,实乃志趣相投共谋改革的缘故,不存在连累关系。就算胡没有“连累”朱,那个官文化也容不得这类离经叛道之徒!必定连“封疆大吏”也做不下去的,除非他改弦更张附庸权力场,比如现今不少曾经先锋派文人所实践的。

两篇文章的读后即感,没打算跟作者争辩,只是延伸一下他们的作文宗旨而已。

 


                                                      (2010.6.8首发天益杂文)

 

 


华夏知青网不是赢利性的网站,所刊载作品只作网友交流之用
引用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有版权问题请与版主联系
华夏知青网:http://www.hxzq.net/
华夏知青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