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的始作俑者(两篇)
作者:安大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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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的始作俑者
眼下中国房价炒得如此之高,弄得老百姓民意沸腾、怨声载道,恐怕在历史上也会书上一笔。住房是民生资料,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这是大同世界,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是谁把住房市场变成类似于股市的投资和投机市场?到底是谁在作祟?谁埋的祸根?谁是“始作俑者”? 报载,1998年我国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1998年国务院公布房改纲领性文件23号文,明确规定:“对不同收人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人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 当时建设部对全国城镇“最低收入、中低收入和高收入”家庭的比例有一个估算,即城镇居民中,高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各为10%左右,其余80%家庭都属于“中低收入者”,他们都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来解决住房问题,即在整个住房供应结构中,80%的居民住房应该是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政策,经济适用房用地由国家划拨,利润率控制在3%以内,各方面税费减免,零地价、微利性和低费税,其价格应该为普通老百姓所能接受。 然而,国务院1998年23号文从一开始就在一些大中城市被“架空”。到2003年8月,建设部起草的18号文件干脆改变“向多数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的政策目标,调整为“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而经济适用房只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购买者被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从此,高房价时代来临。从此,坐拥土地财政的父母官们、掌管土地、住房建设审批权的官员们、房地产开发商、吃了买房者再吃卖房者的银行们、大做房地产广告的广告商们、房地产的投机炒家们,迎来了他们的狂欢盛宴。 房价狂涨,不断吸干老百姓的钱袋、让大多数老百姓沦为房奴,包括中等收入在内的绝大多数老百姓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不得不抑制其他方面的消费;普通百姓要想购买住房或改善住房条件,只能成为房地产暴利的“牺牲品”。 据有关部门披露,2009年我国的房价/收入比不仅远远高于西方国家公认的3~6倍或世界银行认可的4~6倍,而且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住房空置率超过50%,远远高于西方国家公认的7%的警戒线;北京、上海部分区域房价与房租的比例超过36倍,远高于西方国家规定的25倍的警戒线。 让历史记住腐败丛生的房价暴涨! 让历史记住高房价的始作俑者!
还有谁掺乎了高房价的始作俑者? 有网民说得好:房地产要解决的是居民住房权问题,应该和一般的商品不一样。当一些社会群体每人拥有三、四套甚至更多的住房,而另外占80%的群体的住房权得不到实现时,社会公正何在? 政府终于来管了。就像鲁提辖拳打镇关西,这回终于使出了重手,一是二套房首付要50%,二是三套房停止贷款,三是要实施房地产消费税,看来要把疯狂暴涨的房价给摁住。 早干嘛去了呢? 于是想起一人。那时,即2002年,大概嫌房地产市场热得太慢,他极力提倡买二套房,他说:应该鼓励中国人购买两套房,什么叫小康,小康概念要拥有两套房。大家买二套房了,这房地产市场就活了。二套房理论立即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 此人了得,此人即“厉股份”,以最早提出股份制而著名,并因此进入决策建议层,其家族后来资产过亿,这是后话。 许多人连一套房都还买不起,哪来二套房?玄机何在?“厉股份”不愧是传说中的“富人经济学家”,富人、投机者如醍醐灌顶,豁然开朗,利用“零首付”,利用银行贷款,空手套白狼,纷纷二套房、三套房,N套房,炒房团横扫各大城市,由此中国房价飙升,地价暴涨,得利者笑,老百姓对着房价哭。古时有良心的文人说,宁让一家哭,不让一路哭。现今是倒过来,宁让一路哭,不让一家哭。 令人奇怪的是,“厉股份”此人历来崇尚市场经济,而那些市场经济国家却并不让房地产市场兴风作浪,并不让投机者们拿房地产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韩国:实行一户一宅,二宅重税。 美国:实行有差别物业税,面积越大,套数越多,税率越高;收空置费,买房不住,就收空置费;收交易税,二套房出售,比购房价高出部分,交税,并且以前交的物业税等不抵扣。 德国:实行重税政策,买卖房地产先交评估价值1%-1.5%的不动产税,3.5%的交易税,买卖获利要交15%的差价盈利税,房屋出租收入交20%-45%的个人所得税;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地产商即违法,罚巨款,超过50%,不仅罚巨款,还可判三年徒刑,所以德国地产商进不了富豪排行榜。 住房是民生品,有良心的政府应该向老百姓提供低价、公平的住房,保障绝大多数人能住上房。有良心的学者也应该支持提倡这样的社会政策。 当“住房”成了咱中国人头上新三座大山的头一座大山了,因此必须问:还有谁掺乎了高房价的始作俑者?谁给高房价推波助澜? 答曰:“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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