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尴尬”
作者: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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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的“尴尬”
于是就拆了。就在胡杨建成“邓世昌事迹陈列堂”之时,昆明北门街那幢历经世纪风雨,在云南近代文化史留有重重一笔的“北门出版社”旧址的两层小楼,一夜间被拆了个尸骨无存。拆便拆了,偏偏留块“昆明市五华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碑,被充作施工围墙的一部分,刺目地嵌于白墙之中。你要么掂把大锤把它趁夜砸了,要么拌把沙浆将其糊了,就缺那么点砖石水泥么?留那么个尴尬现世。 浙江少儿出版社的旧友访昆,约我同返儿时住过的北门街,行至“北门出版社”旧址近前,映入眼帘的是遮住了废墟的围墙和那块尴尬的碑。而对面“北门书屋”内食客们吆五喝六大快朵颐的嘈杂和着油烟扑面冲人,这便是李公仆先生创办的“书屋”了,待觅到那块刻有“昆明市人民政府立”的文物保护碑时,却见其如店小二,侧立门旁,满身油污,形容猥琐。至此,游兴全消,至于街中段那座精致的牌楼,尚无有“文物保护”的待遇,境况想来不会太好,不去也罢,于是走人。 一路无话。末了,友人凄然一笑:果然穷得只剩钱了?我顿感无地自容。羞愧,我为昆明羞愧,我为昆明人羞愧!这是文化的尴尬。 这便是四十年代出版了茅盾、楚图南、闻一多、李公仆、艾青等进步作家的作品,翻译出版了前苏联《保卫察里津》、《高尔基》、《时代的黎明》等文学名著,创办期刊《孩子们》宣传革命思想的红色文化堡垒;这便是令国民党反动派又恨又怕,疯狂围剿红色文化,残酷杀害创办人李公仆于距旧址仅百米之遥的青云街口的历史见证人——北门书屋,北门出版社。 这两个受人民政府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一个公然被拆毁,一个居然成了小食馆。两块人民政府立下的文物保护标志碑,一块楼毁碑存而被拆楼人利用,一块蓬头垢面竟不能堂堂正正面街而立,联系到媒体披露的李公仆殉难处纪念碑的窘况,这难到仅仅是文化的尴尬? 要把云南建设成旅游大省,旅游游什么?游的就是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历史文化遗迹是重要内容,若是游钢筋水泥的丛林,近到香港,远到美国,人家到昆明干什么?与西北、中原的文物大省相比,云南文物是否多得容不下北门书屋、北门出版社了?少了这一块,掂掂云南旅游的分量难道不觉得有点底气不足? 拆毁文物者和审批者肯定都有着堂而皇之的理由:历史总得前进,过去应该给未来让路,不能抱残守缺不求发展。等等。这固然不错,拆与建都不能一刀切。但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历史文物的保护也是如此。须知,一个民族存在的根基是文化,文物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承载着特定历史时代的信息,与金石书画唐诗宋词一样,不仅是我们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也是我们民族发展的文化底蕴,一旦被毁,就斩断了未来与历史的血脉联系,而历史却是一个接续的过程。为了发展,寸土寸金的澳门没有拆去大三巴牌坊——一个被烧毁的教堂遗迹,去建一座小区;巴黎没有推倒当道的凯旋门,把香榭丽舍大街变成高等级公路;伦敦没有清除影响航运的塔桥,搬走一个碍手碍脚的老古董……等等。相反,是将这些文物与现代城市发展完美融合,而形成一个个美丽的景观,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的发展。我们曾经拆毁过金马碧鸡坊,又花巨资将其重建;我们曾费尽移山心力填埋滇池、围垦热带雨林,又将为此付出多大代价呢?这恐怕就不仅是尴尬了。我们有着太多的教训,应该有更多的感悟。 欣闻人民政府重视拆毁北门出版社事件,媒体报道将原样重修该建筑,可惜它的历史信息和历史价值已永远的丢失了,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重建的建筑物将是又一个赝品,而历史文化拒绝赝品!要紧的是这类没文化的不讲法律的“尴尬”不应再发生了!要紧的是增强昆明人珍惜历史文物、保护历史文化的意识,增强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要紧的是协调文物管理、研究、城建规划等有关部门立一定之规,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加强文物管理的措施和手段。非此而不能杜绝类似事件。因为我们还有西寺塔、东寺塔,以及已经很不成样子了的大德寺等等。 著名学者梁思成曾说过:“一个东方老国的城市,在建筑上如果完全失掉自己的艺术特性,在文化表现及观瞻方面都是大可痛心的。因这事实明显地代表着我们文化衰落、以至于消亡的现象。”城市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文化标志,文物建筑作为城市文化的载体,他的消灭就意味着这个城市文化的消亡。我们今天对待历史文化的态度和方式,就是对待祖先和后人的态度和方式,这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我们这个城市走向未来的步伐。这已经不是一个尴尬的问题了。 至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将本文开头的警句改为: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是没有灵魂的城市;一个不爱自己文化的城市,是一个没有希望的、终将走向衰落的城市。
为了那麽几个区区小钱,就可以置人民政府的威望、民众的意愿于不顾,置我们城市历史文化财富的保护和发扬光大于不顾。令人心惊的是这类文盲、法盲的行为竟然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令人疑虑的若是无人审批这样的事可能发生吗?更有甚者,是楼毁碑存后还将碑作为围墙的一部分刺目地嵌于一片白色展示于世人,真是惊世骇俗! 这件事无论打的什么旗号都是不能容忍的。即使要拆,也应告示于民,先碑后楼吧?即使要拆,恐怕也得比较、论证而慎重行事吧?这件事无论什么堂皇的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那个大大的血红的画了圈的“拆”字,颜色由鲜艳而黯淡,在北门出版社旧址墙壁上存在了很长时间了,有关部门协调过、审核过、踏勘过、过问过吗?据事后各方反映来看,这些问号提得不无道理是有依据的。这就尤其令人担心了。 我们的城市日新月异越来越美,这是人民政府和所有市民共同的愿望,但谁也不愿她美得媚俗,美得没底蕴,那些在商业利益驱动下建设的人造景观还没让我们倒够胃口吗?这就给我们城市的规划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对待历史文物保护和城建改造的问题上千万不能急功近利、目光短浅。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都要为我们城市的发展考虑,都要为我们城市的将来负责。这个责任之重大,是容不得半点轻慢和敷衍的。 我期望,当人们倘徉于春城猗丽的自然风光和厚重的历史文化之中时,回顾历史的兴衰成败,展望未来,会使我们前进的步伐更加坚实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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