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究竟是什么? 作者:heart1950


 

   “人民”究竟是什么?

 
    在我们因“被”条件反射而习惯了的意识里,“人民”一词是个神圣的称谓。从1949年至今的60年以来,特别是在前三十年残酷无情甚至是灭绝人之善性的阶级斗争环境里,迫于上级要求争做“人民”似乎是唯一可以避免成为“阶级敌人”的选择。虽然驱危避害是人的生命本能,但是以逆来顺受忍做良民著称的国人,却并不能因为成了“人民”就逃过了改朝换代最初三十年的阶级斗争浩劫。可见“人民”并不是我们一厢情愿认为的那样,是“新中国”里不再受苦的当家主人。

好象在杂志上见到过关于“人民”的解释,说“人民”与土块是同一个意思。那么“人民”到底是什么?在互联网已经普及的现在,只须打开电脑上网搜索就行了——

历史上许多重大事件,根据1949年以后规定的意识形态,的确都是“人民”在唱主角。比如英国反封建的资产阶级革命,德国的第三帝国复兴等等,没有数量上占多数的“人民”参与成潮流大势,国家与政局确实不可能得以改变。但是事情的结果并非如此,领导这些运动的却是少数思想精英及精英们的领导者:克伦威尔被英国“人民”推选成了共和国的“护国主”,希特勒则被德国“人民”选择成了“总理兼国家元首”,直到二十一世纪,让阿富汗改朝换代的“人民”,最终执掌政权又倒行逆施的却是塔利班组织。

再从世界上的国名上看,许多冠以“人民民主”的国家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货色:比如曾因为所谓的意识形态而分治的德国,有民主之实的联邦德国并不把“人民”供奉在嘴上而叫联邦德国,但是国号民主德国的东德却是个屈从苏联的共产党专制政权;还有号称“人民民主主义”的北朝鲜,则是如今世上少有的以血统为继承依据的专制政权,金日成被北朝鲜“人民”共尊为父亲也就不足为奇。

再要说下去,就不得不宛转地讲一下我们自己这个国家:自从1949年以来,且不说“人民共和国”里的人民是不是当家做了主人,只说如今已经满一个花甲也该是“耳顺”之年的“共和国”,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三十年已经有了许多丰盛成果的情形下,为何城乡分治的国策还是把九亿农民划在二等国民的地位?!可见“共和国”共而不和的现实说明了“人民”只是一句无足轻重的口号,一件有着封建特色的专制工具,一种与时俱进的新式愚民权术。与胡适博士所说的“历史”一样,如果真要有“人民”的话,它也是任凭统治者打扮的小姑娘,而且这小姑娘如果运气不好遇上了道德痞劣的统治者,即便戴着再漂亮的桂冠受到吹捧,终究只能是个屡被强奸还必须感恩的奴婢而已。

把“人民”说成是常被强奸的小姑娘,肯定会让许多自以为是“人民”的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只说被强奸还算是同情多过责难——请这些“人民”不要忘记更不要回避这一历史事实:在伟大统帅“人民万岁”的忽悠下,中国“人民”狂热地把祖国带进了十年浩劫之中至今还难以恢复元气。

在网上翻开大英百科全书查找,发现只有个体的“人”或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词条,根本查不到这个概念模糊的“人民”一词。由此可见:世上只有个体的你我他,“人民”则属子虚乌有。

 

   附网上一短文:
 
为什么很多单位或部门都冠以“人民”?


    比如:人民银行,人民警察,人民政府,人民公仆等等。

我们经常感觉到的是,很多社会现象都和这些冠以“人民”的部门或在这些部门工作的人员相关,像警匪勾结,贪官污吏等等。另外,脸难看,事难办来形容那些部门,尽管不能说百分之百,也是差不多的。

一旦你跟他们较真儿,说道:你们不是人民公仆,该为人民服务的吗? 人家一句话就把你噎回去了:你是人民呀?

所以,一旦上升到了“人民”这个高度,就已经把你排出在外了。一个抽象的概念,和现实生活中的真实的个人,是不能划等号的。因此,他们只是为“人民”服务,而不用为你这个“人”来服务。

也许这也就是为什么国外很多国家都用“公民”这个概念,而很少听到“人民”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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