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的奥秘何在(二)――略论有神的辨证唯物主义 作者:江宜清


 

社会发展的奥秘何在(二)

――略论有神的辨证唯物主义


    如果从根本上划分,哲学就只有两大类,一是无神论哲学;二是有神论哲学。在传统上,一般都认为唯物主义哲学就是无神论哲学,而唯心主义哲学就是有神论哲学。一般来看似乎也的确如此。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讲,这样的划分是非常混乱的。以唯心主义哲学为例,如果当其有关的哲学观点完全是以人的意志为出发点和归宿,而与神的意志并无任何关系(本文在这里探讨的神仅指圣经里所说的神,是至高神的概念),那么这样的唯心主义哲学就是完全出自人的主观意志,是人自己的看法,并不能算作有神论哲学。反之,当着唯物主义哲学中有认为神是真实的存在,应当予以承认的时候,这样的哲学就应当是有神论的。

唯物主义哲学的本质是唯真唯实的,并非狭义的唯“物质”,所以“唯物主义”这个名称并不准确,如果称其为唯真主义或唯实主义可能更为贴切。

的确,传统上的辩证唯物主义似乎都是讲无神论的。但是随着人类认识的发展,传统的辩证唯物论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当我们在今天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和实践来研究和考察有神论的时候,我们惊奇地发现,从辩证唯物论的观点并不能必然地得出无神的结论,至少在辩证法的层面上无神论与有神论具有同等的意义,然而如果当着有事实能够证明神是一个真实的存在,那么我们不承认有神就反倒陷入了唯心主义,并导致了唯物主义的谬误。

过去,我们只知道存在唯心主义的谬误,但实际上,辩证唯物论作为人类认识客观和主观世界的重要理论成果,作为一种宇宙观和方法论,其本身也存在不断修正自己原有不准确或不正确的论述的义务和责任,而且辩证唯物论也完全支持关于人类对真理的认识是永无止境的重要论断,甚至这个论断本身就是辩证唯物论所坚持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什么是彻底的唯物主义,现在仍然是需要认真研究和通过实践来切实加以认识和检验的。其实,在历史上出现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中,就有不是无神论的有神论唯物主义者。其中就包括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和恩斯特.海克尔(参见《宇宙之谜》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3月第1版“关于海克尔和他的《宇宙之谜》”第8页2-3行),而我们知道,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来源之一。

要弄清有神无神的问题,首先还得要弄清神的基本概念。本文所说的神乃是依据圣经的描述,即神是一个灵,控制着宇宙,控制着灵界和世界、精神与物质、主观与客观、有形与无形,是无限的存在,是至高绝对的意志和力量,掌管着一切的规律,是绝对的真理。如果用辨证唯物主义哲学的语言来加以表述,本文则将其大略定义为:神乃是一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总根源与主宰,是所有规律发生、发展和终结的终极原因。当然这样定义神仍然是某种片面意义上的,因为人是无法完全定义神的。但这样的定义对于本文的讨论已经基本够了。

对于神的存在,我们若运用辩证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来加以观察就比较容易看清楚。这样的观察虽然属于人类崇拜的精神领域,但却必须在大量的和长期的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寻找现实证据。否则用精神无法证明精神。我们今天能够明白看见的一个显著的见证就是:我们所享受到的现代科技成果,几乎没有一件不是来自相信有神的社会的发现,我们的学校里所教授的数理化和现代管理等自然和人文的知识也基本上是来自这些信神的国度(社会)。他们的发展水平也远远高于不信神的国度(社会)。

辩证唯物论的一条重要法则就是:实践是认识真理的重要途径,或者说实践的结果是认识真理的重要依据。意思就是一切都要看效果,要尊重事实。我们不要以为东西方的相信上帝的人们通过搞迷信活动,就可以搞出现代的科技和现代的政治经济来。我们过去把马列当成神一样来崇拜,我们却迷信了,把他们的理论教条化。事实已经证明他们不是神,和我们一样也是人,我们应当尊重他们和他们的理论,他们的理论中也的确包含着许多正确的内容。但我们不应当崇拜他们,只要是人,我们就都不应当去崇拜,包括他们的理论,否则就一定会给我们造成灾难。

反过来说,如果我们能够证明神的确不存在,神只不过是由人所制造的一个概念,而且相信“神”这个概念对我们也并没有任何正面意义,当然我们也就绝对地不应该自欺欺人地相信有神。可是,在今天,当着几乎所有不相信神(上帝)的社会存在状态都普遍落后,而反过来相信有神的国家却几乎都是世界一流或者二流的国家时,难道我们还不能通过如此鲜明的对比得到发人深醒的启示吗?难道我们还能简单地认为他们全都搞错了崇拜对象吗?其实早在太平天国时期,洪秀全的族弟洪仁玕(1822--1864)就在他所写的《资政新篇》当中,对基督教与世界各国兴衰的因果关系作过分析比较,他甚至提出要以基督教为治国之“上宝”(参见:赵春晨、雷雨田、何大进著《基督教与近代岭南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2002年8月第1版,第228-229页)。只是长期以来他的观点并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承认不承认有神其实并不是一个主观认定的问题,人不认定,神也照样存在。相反如果主观认定错误,反倒可能出现用错误来否定正确的情况。无论人是否承认真理,真理都是自在永在的。但是在人来说,承认神的确是一定要有令人相信的确实依据的,而这样的依据比比皆是,而且经过信仰的实践,人们也能切实感受到神的存在。正如我们看不见空气,但却能感受到空气一样,这绝不只是人的心理感受,而是有着来自神对人的主客观活动的明确影响,并能使人在完成自己的具体事务中得到切实的帮助。相信有神的人们,就能够按照具体的有关信仰的规则和方法,比如通过祷告的方法,切实感受到与神的直接沟通。而靠着神的赐予,信祂的人们便能够拥有很强的学习理解能力、创造发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当然相信神并不仅仅是为了得到这样的好处。

这的确很神奇,但这实际上正是相信有神的国度能够产生高度发达的科技创造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也是这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水平高度发达的秘诀。如果我们不相信奇迹,那我们也一定无法创造奇迹。相信神的人们从不认为仅仅依靠人的力量就可以创造发明出如此繁多的现代科技成果,以及制定和运作现代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体系。崇拜状态决定存在状态,正确的崇拜状态必然导致良好的存在状态。所以,相信有一位至高神,并常常求助于祂,就可以使人和社会从精神到实践、从设想到出成果的整个链条都得到彻底理顺,并产生高度发展的社会文明,这些都已经被历史证明是客观的实在,决不虚妄。问题是我们常常太拘泥于本国传统的经典,而对于圣经的研究是太欠缺了,而圣经正是造成人类现代文明的基石。因此,不相信神的人们是不应该在从来就没有真正品尝过梨子的滋味的情况下就争辩说它不是甜的。

有关生物的进化问题是长期困扰我们相信有神的重要障碍之一。其实这在今天看来根本就不算问题,纯粹是因为人们在认识水平还不高的情况下,才得以将这个问题上升到有神无神的层面上来争论。当然我们不否认这样的争论对促进人类认识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物种首先要有起源,然后才会有进化。而无论物种的起源还是进化都受到物种发生和发展规律的制约,都不是物种自己所能控制的,因为生物进化的范围无论是起点还是终点似乎都是不能自己的。正如人的出生和生长自己不能控制一样。那么到底是受什么控制呢?也许我们又要说是受自然规律的控制,那么,这样的规律又是从何而来的呢,它又是受什么支配的呢?神就正是这所有一切的最终主宰者和支配者,这就是神的概念。

全面意义上的神并不是人能够完全认识的,无论人类如何想象也无法达到那样的地步。承认这一点恰恰表明人类的认识总是存在发展的不尽空间。而神正是这样一个无限的存在,是一切存在和虚无的总根源,是时空的起始和终极,也是精神和物质的主宰。

作为辩证唯物论者,我们相信或不相信有神,关键在于神是不是一个真实的存在以及他对于我们的实际意义。如果神的确是一个真实存在,我们就只能相信。如果相信有神不仅可以使我们突破现有的认识局限,进一步认识到真理存在的无限性,同时更可以带领我们建设全新的社会文明,也可以使我们真正明白一个新领域,看见一个新天地,可以使我们科技发达,国家富强,人民生活幸福,那我们就应当放弃主观成见,按照科学的态度去研究研究,体验体验,最后得出是否有神的结论。我们既然要变革梨子的滋味,就应当亲口去尝一尝,须知奥妙全在这里面,否则无论人家怎么说梨子是甜的,你也不会完全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甜。实践不仅是认识真理和见证真理的重要途径,实践也是检验谬误的重要途径。采用这样的态度才符合彻底的辨证唯物主义的要求。否则,我们就可能已经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沼自己却还不知道,还总自以为是地在那里做无谓的争论,而这对我们的国家和民族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是时候了,中国现在急需系统整合自己已有的全部的思想精神资源,使其能够互相取长补短,去伪存真,与时俱进,理性探讨,宽容理解,互相尊重,各尽所能,形成新精神、新文化,为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也就是为每一个具体的人的良性发展服务。实际上,如果我们抛弃掉自以为是、自以为大、自以为义的主观情绪偏向,正确运用辩证唯物论的基本方法,恰恰能够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看见神的真实存在和他的大能,并达到对真理启示的更加完全的认识。

科学在不断进步完善,有限的、不完美的科学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我们认识神,而在科学能够理解的有限范围以外,我们只能以心灵和诚实来到神的面前,“试一试”。当一个人愿意谦卑地试一试,他就必蒙福;当一个社区谦卑地试一试,这个社区就必蒙福;当一个国家、民族谦卑地试一试,这个国家、民族就必蒙福。圣经是这样说的,历史的进程也是这样的。我们理应崇拜正确的崇拜对象,否则我们的灾难就永无尽头;反之,则我们将立即蒙福,这是毫不虚妄的。不信你就可以亲自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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