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笔
作者:隐于市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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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笔
事情缘起于一次邂逅。 我当年落户的寨子紧挨着小镇,因而上街几乎成了每天必修的功课,尽管街上只有一爿食馆,一爿百货商店和一间不定时开门的蔬菜店。其它诸如旅馆、邮局、车站、粮站都散落在周边远一点的地方,不记得有没有银行了。自打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起,食馆和百货商店热闹了不少,在那里每天都可以遇见与我坐同一趟车,不远万里来到此地的插兄,也有后来的农场知青。 那天傍晚,我同光明一道从街上回寨子,路过旅馆前的坡道下,望见旅馆门口的平台上站着一个女生,看上去很美,在夕阳下平添几分成熟,却不失踌躇与彷徨,可谓形象气质俱佳。光明与我相视一笑,此刻的我正饥肠辘辘,忙不迭赶回去解决肚子问题,没有太把几十秒钟的视觉享受放在心上。那时候,自省城往勐腊方向去的客车,多半会在我们小镇上过夜,每天都可以见到形形色色的过往旅客。 那天晚上,光明又出去了,很迟才回来。第二天显得有些心神不宁。追问之下,他才承认那天晚上去过旅馆了,找到那女生,聊得很投缘,按耐不住想创建一番罗曼史。 “那就写信啊,用情书把堡垒轰开!”我装出一种情场老手的样子,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说道,心里却在想,你这草包能有什么噱头。 “我不知道开头怎么写。”此时的光明显得很无奈,露出一种少见的谦虚神态。 “那还不好办,怎么想就怎么写,真情表露换真心么!” “唉,从来没写过情书,真的不知道怎么写。”光明很少如此示弱。 “那好,我帮你起草好了,我读过巴尔扎克的一百封情书。”他越示弱,我越逞强。 “真的?”光明装出来的矜持掩盖不住内心的急切。 “是有条件的哦,今天中午、晚上由你挑水、做饭、洗碗,外加一包金沙江。”此时不榨,更待何时。 “一言为定。要写得好哦,写得不好不算。”精明的光明,居然没有忘记提出质量要求。 “那当然,写得不好金沙江不要。”此时的我还有一份得意自心底里油然而生——光明比我高一届,在文字上居然有求于学弟我,岂非快事。 于是我就揽下了这笔起草情书的生意。于是我就正襟危坐,开始搜索自十三岁以来读过的种种言情小说。说真的,那时我都十八岁了,还从来没有机会向任何一个女人说过一声“我爱你”,也没有写过这三个字给任何女人看。一次多好的实践机会啊。我努力回想金色夕阳下那不肥又不瘦的身影,开始假设坐在旅馆里四人间的板床上的促膝长谈,谈话的内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场景,由场景引发灵感。 记不清用了多长时间,信写好了,是一气呵成的,吹牛皮不打草稿么。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叫我目瞪口呆——不知是因为怕捅出漏子担责任,还是简简单单因为懒惰,光明他居然没有重抄一遍就把我写的信原封不动地寄了出去!事实证明,光明犯下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不多几天,那个女生的回信来了,字迹娟秀,语气友善。我们都很高兴,光明把来信看作是他的胜利,我把来信看作是我的成功,但是绝非现今意义上的双赢。光明要求我接着写信,条件依旧。何乐而不为!就这样,通信一来一往地持续着。大概三、四个回合之后,光明似乎不再愿意同我分享这份爱情,不再给我看信,同时也就收回了写作权。再说,那个时候,一包金沙江的份量也不算太轻。虽然在当时我觉得有一点点惋惜,现在回想起来,那正是我退出游戏,抽身事外的好时机。也不知道后来光明是如何向他的心上人解释前后不一致的笔迹和不一样的写作风格的。反正最终是把事情搞砸了,再没有信来了。哦,可怜的光明,称得上是一条真情汉子,精神恍惚了一个星期!还特地为此跑了一趟勐捧,两天后,他默默的回来了,显然没有什么结果,其中的尴尬成了永远的秘密。 从此,这件事成了我和光明之间的忌讳。 现在回想起来,真对不起人家。一个纯洁女孩的初恋感情,就这样给糟蹋了。我忘了她姓什么叫什么,只记得是六九届,勐捧农场的。在此我真心乞求那位女生的原谅,在那荒唐的年代,痴情少年做出的荒唐事。尽管我因此受益匪浅,从此增强了自信,在女生面前一改往日的自卑孺弱,写起情书来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且功夫与时俱进,甚至过了二十多年,给老妻写情书,还能让她欢喜得落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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