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莉:《境由心造》
作者:盐贩子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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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由心造 程莉 . .. . 出版社:华夏
作者简介 程莉20世纪50年代生于北京。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北京心理卫生协会理事;《健康报》北京记者站记者。 曾赴陕西延安插队,在医疗卫生行业工作30余年,先后供职于陕西省新安医院,北京同仁医院。现任《医院院长论坛》杂志社副社长兼副主编。撰写和发表散文、小说及消息、通讯等数十万字;曾获中国西柏坡散文节一等奖、北京市卫生好新闻一等奖以及其他奖项30余次。 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为她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坚实的生活基础,人说“五十知天命”,《境由心造》散文集是作者集半生之生活对生命及人生价值的体会和感悟。
本书以其亲身经历和对发生在她身边的故事的真实记录以及对人生的真诚睿智的思考,表达出对社会、生活、社会和生命的感悟。她的感悟源于对生活刻骨铭心的记忆,源于触动人心灵的人物。散文集叙事平实质朴,但立意深刻,字里行间无不透着人生哲理,催人奋进
作者在这部散文集中,通过“境由心造”、“梦里情怀”和“书韵琴声”等几个部分。以亲身经历和发生在身边事件的真实记录和客智的思考表达出对人生、社会、生命的感悟。她的感悟源于对生活刻骨铭心的记忆,源于触动人心灵的人物。叙事波澜不惊,语言平实质朴,相信有过上山下乡经历的这一代人,读过此书都会有相同或相似的共鸣和感动。全书立意深刻,字里行间无不透着人生哲理,激人奋进,是一部难得的平民阅读作品。
目录 序:生命的感悟 境由心造 梦里情怀 书苑琴声 人间万象 信马由缰 医苑随想
这里,我先引用程莉《源于平凡的感动》的一段文字开始这篇序文:“有人说:“21世纪是一个人人能写书的世纪,同样,21世纪也是一个人人能写散文的世纪。我想,无论是散文大家,还是普通作者,写作都是一种有感而发;好的散文应该能够切近读者的心灵。真正打动读者的,是那种来自生命的感悟。”上面这段话,是作者在接受中国西柏坡散文节一等奖时的发言,也正是她在阅读一位不幸感染“非典”的外科医生所写的《生日》时的心灵感悟。 二○○七年仲夏七月
节选
滴酒不沾,已有好几年。每遇有酒的场合,便推说不会。四十不惑,在完成了一生最重要的一次战略转移之后,别了客居半生的美丽古城,别了相知多年的朋友,也别了聊以解忧的酒。 据说酒量是练不出来的。“老子英雄儿好汉”,凡善饮者,多半有玄秘的遗传基因。我反对酗酒,却喜欢酒的性格,觉得它像温柔细腻的清泉,甘甜醇美;又像奔放不羁的海水,苦涩辛辣。品酒实在是一种享受,尤其是烈性酒。若是酒感好,就能从那晶莹剔透的液体中,辨出人生的五味、六欲和七情。 第一次沾酒,是十六七岁在陕北插队时。那年“五一”,村里不放假,扛老镢上山干一天活儿,晚上回到窑洞累得摇摇晃晃,饭都不想吃就倒在炕上。同村男知青不知从哪儿弄了一瓶劣质白酒,邀我们共享,说是“借酒浇愁”。其实,那时候虽苦,却正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尝尝酒,不过是好奇。 一口酒咽下,燥得胸中热辣辣的。本事不大酒胆不小,几杯下肚,就对自己有了信心。记起小时候见过父亲豪饮,很有些英雄海量,我的酒量,大约得益于遗传。 从此有了喝酒的经历。 我喜欢随意。喝酒不用人劝,喝得自觉、尽兴、忘我;也从不劝人,凭朋友喝得实在或油滑,儒雅或狂放。“酒逢知己千杯少”,只要谈得来,无论新朋老友,宁愿舍命陪君子。 人们对杯中之物,常有误解。提起酒,便联想起醉汉。其实,酒与中国历史文化颇有渊源,自古以来,琼浆玉酿便是文人骚客的爱物。没有酒,就没有“黄河之水天上来”的千古绝句;没有酒,就没有“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绝代佳人;没有酒,就没有“醉卧沙场”的英雄豪杰。将士出征以酒饯行,就显得格外壮烈。就连现代京剧《红灯记》中李奶奶那一声“铁梅,拿酒去”,都令人震撼。 然而,嗜酒毕竟有失体面,因此平常绝对不染,喝时必有缘故。一年半载地过把隐,恰到好处地喝到醒与醉的临界,受用一回恍兮惚兮、惚兮恍兮的绝妙意境也就罢了,幸而从未有过失态。酒后微醺时,便体验出那份妙不可言的感觉。醉眼看人生,似有一种朦朦胧胧的别样,更有一种扑朔迷离的觉醒。 刚参加工作时,有一年除夕,别人都回家过年,我和同宿舍的女友留守。佳节思亲,我们借一瓶老白干解闷。没有下酒菜,没有酒杯,只好一人一口默默对酌。酒很呛,据说是高墙里制造的“劳改大曲”,那是当时唯一可以买到的酒。女友抿了几口,忽然来了情绪,推开我一人独饮,非要试试酒量。转眼半瓶下肚,闹了个一醉方休。 喝了酒的人反应各异。我本浮躁,平时有话多之嫌,酒后却常常无言,喜欢独处一隅,静观他人醉态,聆听同伴宣泄。而我的一位异性朋友,平时寡言,一饮酒就口若悬河,说出许多清醒时绝不吐口的妙句。我们若起哄,说把他酒后的洋相告知嫂夫人,他满脸视死如归的无畏,但若提起泰山大人,他便戛然收住话头,一副败兵嘴脸。可见人醉的时候,心里还是明白的。 据说男人的心里话只肯对喝酒的女人说,只有懂得酒的女人才能窥视到男人的心灵深处。男人醉酒,往往醉得酣畅豪迈,不知不觉就把平时掖藏着的、真真实实的另一面翻出来给人看,赤子一般真诚;而女人醉酒,却醉得大度,醉得娇媚,圣母一样高贵。我见过一位朋友酒后恸哭,挺高大的一个汉子,平日里威严豪爽,醉时却哭得孩子一般嚎啕。后来才觉出,外表阳刚的男人,有时是很虚弱的,他们也会犹豫,胆怯,小肚鸡肠。原来,男人更需要酒来给他们壮胆,需要有女人在他们身后相扶。因此,每当朋友失意或心情不好,需要依靠的时候,不论男女,我都会尽心尽力地扶他们一把,尽管我自己并不坚强。于是,有了肯向我倾诉衷肠的女友,也有了愿为我两肋插刀的男友。 我对人的心理颇感兴趣。观看醉态,便观看了人生。我的酒后仪态各异的朋友们,有的无拘无束,滔滔不绝;有的郁郁寡欢,沉默无语;有的手舞足蹈,情绪亢奋;有的万念俱灭,痛不欲生。人们的酒后真言,是一部情感的经卷,是透视心灵的绝好素材,酒也因此而成了我的朋友。 多年不规律的生活,使我体质一直欠佳。终于听了医生的忠告,放出一句君子之言,从此滴酒不沾。 我没有酒瘾,恋恋不舍的是一丝温馨的酒情,是一缕委婉的酒韵。 不再饮酒,更记起酒的好处。 喝酒时最能放松,不必戴着面具,端起架子做人。 喝酒时人人平等,不论贫富贵贱,举杯相邀都是朋友。 喝酒时浪漫自由,品着五谷百果之精华,就能进入一个虚幻缥缈的世界。 不再饮酒,就无法享受酒后微醺的美妙,永远失去了人生的一大乐趣。 不再饮酒,就疏远了许多异性朋友,无缘再结识肯为我两肋插刀的骑士。 不再饮酒,就不能冷眼静观人生,不再拥有反朴归真的超然。 奇妙的是,醉酒时,心中揣着糊里糊涂的明白,而清醒时,却永远面对明明白白的糊涂。 当我不再饮酒的时候,就从飘然欲仙的超脱中,重新堕入纷繁喧嚣的凡尘。于是突然顿悟,名贵的陈年佳酿中,必定藏着一种净化世俗的博大精深。 不再饮酒,却更真正地懂得了酒。
病知 我的三十九岁生日,是在病榻上度过的。一时间五脏六腑皆亮起红灯,每去医院检查,就像一个被弄到测谎器前的间谍,很是惶恐。 我自幼体弱多病,身体经常莫名其妙地出毛病。小时候,我们住的胡同口有一座庙,我曾被一位还俗的和尚算过一“命”,记得当时他摸着我的头叹道:“好一个灵秀的孩子!可惜太灵秀了怕是寿数不足,过不了四十岁的大限啊!” 很长时间,我不明白“大限”是什么意思。 长大成人,始终不曾强壮,到了中年,越发摇摇欲坠起来,体内正常运转的器官,剩下不到半壁江山。在三十九岁被认为病入膏肓的时候,想起和尚的预言,忽然就悟出了“大限”的含义,仿佛死神已经扼住了我的命脉。 我不信命,却无力与顽疾抗争。这一躺倒,就是整整半年。生病之初,尝尽苦口良药,身上千针穿孔,吃补品、练气功,试了无数时兴疗法,结果越是渴望健康,越是病态依旧,我的情绪坏到了极点。 那段时间经常聆听《病中吟》。在独奏二胡回肠欲断、幽咽微吟的旋律中辗转反侧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开始面对现实,试着想象生病的好处。其实,任何事物都有两面,并非人人都有花大半年的时间去生病的福气。养病在家,至少不必日日骑车上班,省去多少劳顿,于是心中渐渐平和。 据说《病中吟》是作曲家刘天华在遭遇失业、丧父、贫困和疾病之苦时孕育而生的。虽然充满“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愁,但它不是一首悲歌,它承载着青年刘天华在逆境中挣扎和在困惑中觉醒的情绪;它燃烧着一个病弱之躯决心与痼疾与时弊决一死战的抱负;它升腾着作曲家渴望解脱苦闷的愿望和追求人生安适的理想。 《病中吟》也许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一个人遭遇疾病,并非全是坏事,生病的状态最贴近人类的灵魂,一场罹患就是一次觉悟,它能给予病者健康人无缘领略的、最独特的生命体验。 我的读书习惯,在生病的日子里得到发扬光大,因此,读书多在枕上。久病不愈,最大的益处就是时间充裕。每天躺在床上,把平时想看而没空看的书统统搬来,一目十行地吞读,一摞读完,再借一摞。在疾病使我兀立人群的时候,幸有哲人大师做伴。那些日子,身体虽然空虚,肚里却沉甸甸地念进去不少杂货。当我能从床上起来的时候,眼神虽然越来越不济,心里却豁亮了许多。 渐渐可以在户外活动,我便放下书本,到光天化日下去消化。百般聊赖的时候,就用整整半天时间坐在阳光下,胡思乱想,或者什么也不想,看蚂蚁搬家,听秋蝉鸣叫。 记得有一次外出散步,看到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阳光懒散地照在院子里,空气燥热。我发现成千上万的蚂蚁密密麻麻地聚集在路边,正在进行一场鏖战。蚁军将士们似乎无视人类的太平盛世,它们两军对垒,奋勇厮杀,使我想起在和平的旗帜下,地球上各个角落此起彼伏的战争。 散步归来再看战况,却见两道深深的车辙横贯战场。那场殊死搏斗已经偃旗息鼓,销声匿迹。方才骁勇顽强的蚁兵勇士连尸体都毫无踪迹。我没有想到,一辆偶尔驶过的汽车,竟然没商量地灭绝了蚂蚁王国这场本来可以持久进行的战事。 对于人类来说,蚂蚁实在是太渺小了。然而,对于整个宇宙来说,人类不也同样渺小和微不足道吗? 竞争是生命的本能,和平共处也是生命的本能。 对于生命来说,死亡不是目的,却是终点。在竞争中求共处,在共处中求竞争,这大概就是生命动与静、战与和的辨证。 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求之不得。疾病能缩短人的生命过程,也能使人变得冷静。在身体和心灵均已受过病伤以后,除了渴望健康,我已再无更多祈求。渐渐地,就学会了自嘲,学会了阿Q精神,习惯了放弃,变得谦和、宽容,越来越好说话。凡人、凡事,能不在乎就不在乎,能不计较就不计较。把一些功利、实惠也看淡起来,息事宁人,情愿把好事拱手相让。于是,日益被一些人看不起,也日益被另一些人敬重。 当然,我自信这不是消极。享受生命,就不能有过多的奢望,“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羡慕一切健康的人。在知道自己终生都不会真正健康以后,我决定“破罐破摔”,不再刻意养病,不再寻找灵丹妙药。与其对已经和灵魂融为一体的疾病耿耿于怀,不如与病为善,以一个病弱之躯,像健康人那样去生活。 后来才知道,我的这种原则,其实很符合当下时髦的“森田疗法”,平心静气、顺其自然,就能营造一个宠辱不惊的好心态。 坎坎坷坷地走过了大半生,尽管早已被折磨得不再灵秀,却毅然越过了生命的大限,当年算命的和尚若是有知,会作何感想? 病中的阅读与思考,使我不断彻悟。有病更知生命的宝贵。久病之后,我比任何时候都热爱活着的日子。 我要好好受用我的消瘦的时光。
此情绵绵 我的“情人”是一支笔。我和它是那种没有姻缘的苦恋。 从小钟情于笔,多半是由作文课勾起的。大约是在小学三年级,就染上了贪写的毛病,每逢上作文,便无端兴奋,老师出一个题目,恨不得编出两、三段故事来写,若是被老师当作了范文,更是暗自欣喜,巴巴地盼着下一次课有更好的表现,以为自己将来要当作家了。 读到五年级,对作文之外的文体发生兴趣,不知天高地厚,编起“剧本”,被老师无意中看到,找了几个同学排演起来,在学校的联欢会上出过一回风头。后来又迷上诗词,囫囵吞枣地背了些诗句在肚里,便有些跃跃欲试,差点弄出一部“诗集”来。一次,父亲的一位擅丹青的朋友来访,见了我的作文本和图画簿已是赞叹,更为惊奇我竟会作“诗”,便怂恿父亲:“把孩子的作品寄去发表吧!”父亲却不以为然,说:“区区小儿游戏,何必当真?”那位老伯到底不肯,当下提笔添墨,非要“和它一首”。只记得头两句:“二六幼童,似旭日东升。 转眼到了文革,眼看正经满腹经纶的作家都折了笔,我也只好断了当文学家的念头。记得有一次,母亲说单位让写“批判稿”,当医生的母亲除专业文字外,从不舞文弄墨,见她铺一张白纸对着桌子呆坐,我便自荐代笔。久不写作,不觉做得投入。咬文嚼字、堆砌辞藻,几乎用了所有学过的修辞法,尽管内容空洞乏味,文字却写得酣畅激扬。哪知我的悉心创作差点给母亲闯下祸事,据说那些不通文墨的造反派认为“含沙射影”、“别有用心”。母亲有口难辩,我嫌他们“不读书不看报”,要去理论,被母亲再三劝住。后来才知道,父亲蒙难,也多是祸起笔下。此事使我耿耿于怀,又是许久不再动笔。 两年后到陕北插队,终于还是旧情难忘,死灰复燃,并且莫名其妙痴上了书信。可惜尚无一位白马王子可供两地书传情,于是频频给亲朋好友投书致函,鸿篇巨制、连篇累牍,四处出击、广种薄收。其实,我对有无回信并不介意,兴致只在写上。在那些信里,我兴致勃勃地描述陕北风情、方言民歌和我们居住的环境与劳动生活。那几年,我在煤油灯下勤奋写就的书信、日记不下十万言,可惜后来几乎全部失落。 本以为我这辈子会以笔为生。然而,文学家没有当成,却是阴差阳错,被分配到医院工作,枉穿了一件白衣。一想到无缘攀上文学姻缘,好不惆怅,只有把笔当作情人。 上世纪70年代初,我到医学院进修,恋笔正在瘾头上,少不得向同窗学友卖弄文才,乐此不疲地替人写各种文字,当然都带有当时的色彩,包括思想汇报、心得体会、入团入党申请书等等,一时间颇有人缘。一次,同寝室的藏族姑娘曲珍,悄悄央我代写情书,给家乡驻军的一位战士。我欣然应允,很下功夫大作文章,那情书写得洋洋洒洒,缠缠绵绵,除了抬头“亲爱的大军哥哥”和落款“想念你的小妹妹”发挥了曲珍的智慧外,通篇都是我的创造。以后鸿雁往来,盼望世界屋脊的回音,我竟比曲珍还急三分。不知那位文化不高的兵哥读了我的杰作有何感想,也不知美丽痴情的曲珍姑娘最终是否与她的大军哥哥喜结良缘,我的“情书”却写得轰轰烈烈,一发不可收拾。那时我还不曾谈过恋爱。 多年动荡流离的生活,使我常常产生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老有一种想要诉说点什么的感觉。最难忘的当然还是插队时的故事。一闭上眼睛,就想起黄土高原蓝天白云下的窑洞和羊群,心里湿漉漉的,好像老有什么东西要往外溢。于是,不甘心小打小闹地作浅薄文章,打算写一部长篇小说。 从此不再蹉跎。笔尖伴随了扑腾腾跳动的心,兢兢业业地吻着洁白的稿纸,一行一行地写下去,笔下的字便越积越多,汇成厚厚的一叠。不久,一位好事的朋友张扬出去,就不断有朋友前来索看。我借了钢板、铁笔挑灯夜战,硬是把十几万字工工整整用仿宋体刻印出来,装订成册,一一寄送朋友。听说朋友传给朋友,又传给朋友的朋友,以致收到陌生人来信,令我激动不已。后来那些装订整齐、飘着油墨清香的小册子便渐渐遗失。那年月,油印本、手抄本常常被认为是危险文字,我的文稿没有招惹官司,已是万幸。 我知道我害的是单相思。虽说一腔恋情长盛不衰,却难以收获硕果。握着笔,却总写不出象样的文字,有时候心里想得特别棒,写出来就觉得不那么棒了,苦思冥想,绞尽脑汁,也难捉到几个新鲜活泼的字;柔肠百结,百感交集,却无法道出这种令人心动的情绪。写来写去不能满意,稿子便给涂得鬼脸一般。默默再读别人的书,就怀疑好故事早已被讲完,精彩文字也已被用尽。很佩服音乐家靠了七个音符,就能写出无穷尽优美动人的旋律,而字典上成千上万个字,竟不够我写一篇好文章么? 照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写下去,我究竟能有多少字修成正果呢? 后来就变得实际一些了,我安慰自己,反正写过了,也有人读过了,如今知青题材已经被人写滥;早就没有人对那种黑白年代的故事感兴趣,这段情愫,就让它回到黄土地上去吧。 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没有姻缘的爱情,其实苦涩中也有甜蜜。探究尘世沧桑,解读人类灵魂,面对人与自然,心里就有一种沉甸甸的冲动。一生恋笔,也是缘分,拥有这位让我永远心动的情人,也就知足了。有时很替丈夫悲哀,娶一个想当作家而又当不成作家的女人为妻,实在是男人的不幸。丈夫却体谅我移情别恋,笑我是“铁杵磨针”。其实他也知道,我并不在乎成不成针,那份痴情只在不停地磨上。 握笔伏案时,心中便满满地充盈着,灵感就像一只可爱的小妖,活泼泼地撩人振作。每每擒住它,茶饭无味,梦中也会一跃而起,笔尖鬼神驱使般地旋个不停,缕缕思绪就徜徉其中了。那份忘我、那份痴情、那份快慰,放下笔还会久久地激动。 作文就像养女。养女本不为嫁人,而女大却一定要觅一个好人家。写作是为受用那妙不可言的过程,而每写就一篇,却有“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喜悦,就想攀一门好亲,只好劳动编辑先生做月老。画在稿纸上乱七八糟的草书,渐渐变成平头正脸的铅字,静下心来再读自家笔墨,心情就又是别样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这份爱情早已变成亲情,不在乎结果如何,只要还渴望写。如今,写文章已经不需要用笔,每日在键盘上敲敲打打,便有了新的感觉。特别是开了博客,就像出版了自己的电子文集,多年的梦想终于在虚拟中实现。 我想,无论笔还是键盘,倘若生命的泉水依然源源地从心上流过,我的爱情就不会枯竭,就会蘸着那甘泉,绵绵不绝地写下去,永远忠于我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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