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负责 作者:董浩


 

 负责


  每当二战纪念日电视台等候媒体总要在炒作奥斯威辛的题材,炒这题材几不能不涉及到德国。所以在各种频道上都可以看到或听到德国政府的表态:2005年1月27日,德国总统克勒赶赴波兰,亲自参加奥斯威辛集中营解放60周年纪念活动。德国总理施罗德出席了在德国国家剧院举行的“回忆奥斯威辛”纪念活动。德国议会还举行了特别悼念仪式。德国的一些联邦州也举行默哀等活动,纪念当年纳粹暴行下的死难者。
  此外,德国政府将1月27日定为法定的“纳粹受害者纪念日”。德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历史教科书必须包含足够的纳粹时期的加害历史,特别是关于集中营和大屠杀的内容。事实表明,德国政府对纳粹德国在二战中犯下的罪行不仅进行深刻反省,而且表现出敢于承担战争罪责的勇气。德国以实际行动完成了从战争发动国到“正常国家”的转变,在政治上得到了欧洲其他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谅解,从而使自己得以在国际舞台上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总理施罗德说:“我代表一个民主的德国在你们面前……在集中营幸存者的面前,向那些受难者表达我的哀悼,”施罗德在首都柏林面对奥斯威辛集中营幸存者和犹太团体领袖说,“数以百万计的儿童、妇女还有男人被德国纳粹党卫军以及其党羽送入毒气室窒息而死……横跨欧洲的犹太人、吉卜赛人、同性恋者、持不同政见者、战俘、自由斗士都遭遇冷酷无情的‘工业化’方式消灭,或奴役直至死亡。”施罗德承认二战期间纳粹在德国曾受广泛支持。他同时保证,德国人会永远记住他们祖先曾经犯下的罪行。
  这是什么精神?这就是负责的精神。而至少是我特别对施罗德的“纳粹的罪恶意识形态不会在没有土壤的条件下生存。思想的兽性和道德方面的压制此前有史可查,最重要的是,纳粹意识形态靠人为方式受到拥护……如今绝大多数德国人都无须受到大屠杀罪行的指责,但是他们以承担一种特别的责任……记住纳粹时代是精神上的义务———我们不仅仅亏欠(集中营、大屠杀的)受害者、幸存者,也亏欠自己。”话表示由衷的敬意。
  作为相反的例子,我们看东德。当年的东德是从来不为纳粹德国的罪行承担任何责任的,他们至少是这么认为的,社会主义为什么要为资本主义的罪恶负责?面对施罗德的话:“……如今绝大多数德国人都无须受到大屠杀罪行的指责,但是他们以承担一种特别的责任……记住纳粹时代是精神上的义务———我们不仅仅亏欠(集中营、大屠杀的)受害者、幸存者,也亏欠自己。”不知那些自称是要解放全人类的人在面对施罗德的道歉作何感想?
  某年,某人担任了新一届总理,于是在新政府的记者招待会上有外记问:“请问总理阁下,据我所知,北京有个老工人在文革期间的批邓中因为邓辩护而被捕,现在虽被释放但仍得不到平反而流离失所,请问总理阁下有何想法?”某人回答“这是上届政府的事。”——言下之意“与我无关”(以上为大意)。
  从负责的角度,我们来看知青问题。限于篇幅,关于知青问题的起因这里就不再赘述,但是知青问题是不是应该有个说法?是不是文革的一个错误之一(或者说冤案)?
  中共中央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全会结束了一九七六年十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左’倾错误。”可以佐证的是《人民日报》1970年7月9日的社论《抓好下乡知识青年的工作》:“……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同贫下中农相结合,不是单纯安置劳动力的临时措施,而是培养和造就革命接班人的重要途径。……”然而国务院知识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则完全摧毁了知青们希望得到纠正期盼。
  1981年10月国务院知识青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一份《二十五年来知青工作的回顾与总结》,对这场运动的起因、发展、失误、教训等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基本看法:
  “第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是50年代,根据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就业难的国情提出来的,是我们党解决就业问题的一次大试验。它不是“文化大革命”的产物。
  “第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本来是一个就业问题,但是在“文化大革命”的10年中,当成政治运动去搞,指导思想偏了,工作上有严重失误,造成劳民伤财,人民不满,也损坏了上山下乡的声誉。”同时,政策又明确规定,凡涉及文革的诉求,法院一律不受理。结合以上,这样就把知青要求平反或者落实政策的路完全堵上了,这是负责的吗?对照德国总理的道歉,我们能够明白些什么?
  这政策不允许法院受理涉及文革的案件的怪事也就出现在以老马理论为依据立国的社会形态中,因为常识是法律是至高无上的,而理论也是这么教导国民的,可现实呢?现在法律倒成了政策的婢女。所以现实是最强大的。
  这政策不允许法院受理涉及文革的案件,和某总理的“那是上届政府的事”,与东德“东德是从来不为纳粹德国的罪行承担任何责任的”如出一辙。整一个撒泼打滚。
  在“撒泼打滚”思想的主导下,任何非理的东西成为理所当然。由根据东德和某总理的逻辑可以推断出这种非理的“合理”内核:文革时期的案件属于文革时期,没理由要我们来承担文革造的孽,“文革的事与我何干?你要伸冤当然可以,但冤有头债有主,文革的事你去找文革。”这是什么逻辑?用一套话说就是“无耻者无畏”。
  我们是否可以说某总理是个没有信用的人?当然不能,作为个人,他可以是无可挑剔的道德君子,但是作为职务人,那么.....所以说制度或者主义或者屁股决定一切。这种道德的沦丧也更预示着老马的主义在全世界的渐趋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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