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怎样学雷锋
助人为乐是善良的中国人的一种传统美德----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有没有雷锋。以前我们在天津几家人住一个院子,漫说院子里的人,就是胡同里的人,甚至路人都是互相帮助的,感觉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那时候并没有开始学雷锋。
现在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助人为乐的范围越来越小,渐渐被日益丰富的第三产业服务所取代。比如过去我们搬家,都是同事帮忙,单位出车,现在则是请搬家公司;过去换个灯管,修个水龙头,就找单位行政科的师傅帮忙,现在在楼道里查查小广告,打个电话人就来了,收费不高,包你满意。
我们的生活中当然不能完全没有助人为乐。比如走在路上,别人掉了东西,喊一声;在市场里,看到比我们年纪大的让个路,扶一下;坐公车给孕妇或抱小孩的让个座……等等,遇到诸如此类力所能及的事情,就欣然而为之,邻里之间的举手之劳就更不必说了。
为什么文革中人们感叹:“雷锋叔叔不在了”?因为文革中的无政府主义释放了人的本性,使“恶”的一面充分暴露,发扬光大。恶人肆意作恶,善人自身难保,不敢行善,人人自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唯恐引火烧身。于是世风日下,一泻千里,至今积重难返。
可是文化大革命和学雷锋运动都源于毛泽东,这岂不是令人费解?窃以为,任何运动都是政治需要。这个学雷锋运动是造神运动奏向民众的序曲,是“毛主席挥手我前进”的一次战前演练。当六万万人民“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时候,造神运动初见成效,发动群众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炮打司令部”,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取代了“向雷锋同志学习”;“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战胜了“对同志春天般的温暖”。
且不说对雷锋的宣传有多少夸张,其可信度到底有多大,雷锋是优秀的年轻人这一点不容置疑。然而,应该清楚地看到,我们的人民群众当中,有无数优秀的人,只是他们可能不是解放军,不是党员,他们没有读过“红宝书”,没有写日记,没有因公殉职,简言之,他们不是“毛主席的好战士”,不符合当时的政治需要,所以就失去了当作典型来宣传的价值。
但是不管怎样,如果人为的把很自然的事情非要拔到一个滑稽的高度,那么最后的结果也只能是很滑稽。
现在就很滑稽。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http://news.163.com/07/0906/05/3NMDBNR600011229.html北京的哥胡师傅好心送受伤男子去医院,结果反被嘲弄:“不需要你送!你不就想赚两个钱嘛!”http://news.163.com/06/1124/04/30LTVTVP00011229.html?还有不少被救助者对助人为乐的行为连一点谢意都没有……所以现在学雷锋要先学法律,首先要知道帮助别人的时候怎样防止自己受到侵害;还要有一双火眼金睛,善于辨别对方是什么人-----这难道不滑稽么?
我遇上过两次小偷掏包,当时很矛盾,管吧,怕遭报复,老胳膊老腿,打不过人家;不管吧,觉得心里过不去。我采取了比较保守的做法:第一次是晚上,很远的,我大吼一声,“小偷!”小偷一惊,终止犯罪,逃离现场。第二次是大白天,小偷得手我才看见,我用手指着他,怒目而视,小偷绕我而退。这时被偷的女孩发现手机丢了,转身来找,我立刻告诉她,路口那个穿棕色夹克的小个子----女孩跑过去要,小偷竟很酷地把手机还给了她-----好像是借用一样坦然。
这好像不是助人为乐,有点儿向见义勇为那边靠拢----走题了。其实助人为乐,平平淡淡才是真。还是让我们牢记那几句老话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广角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