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胜选与宪政 作者:wenjunq


 


  4日奔波到深圳,酒店里的电视里有诸多直接播报乃至连带讲评美国大选的节目,其中不乏中国的电视节目,如湖南、东方两台都摆开了现场直播的架势,凤凰卫视更是以空前强大的阵容跟踪报道、评述。国内电视台如此关注美国的大选,确实令我吃惊。再从香港电视转播的境外实况里,我们看见肯尼亚人最为兴奋,毫不讳言说是他们自己的大选,模拟投票之外政府还承诺如奥巴马胜选将会全国放假一天,只因为奥巴马是肯族后裔;印尼人则兴致勃勃地热炒奥氏童年居住地;巴、以双方都以空前的兴奋心情关注美国大选,即便是美国的死对头伊朗,各报头版亦成美国大选专版;欧洲的心态在奥氏7月到访时就有征兆:“柏林警方说,大约20万人不顾暑热到场聆听演讲。而奥巴马在美国所办最大规模的集会也只有7.5万人参与。”日本有馒头师傅、欧洲有面包师傅,在自己的“作品”上烙上奥巴马和麦凯恩的头像,以满足他们的支持者的喜好;许多地方民众甚至举行相当盛大的挺奥集会;到7日,中美洲小国安提瓜,干脆将其最高山峰改名为“奥巴马峰”。
  
  在我的记忆里,世界从未如此关注过一次美国大选,更别提其他国家的选举了。尽管华尔街的金融危机给全世界带来灾难性的影响,然而各色人种似乎并没有因此而激起“反美风暴”,反倒兴致勃勃跟着美国选民一起凑热闹。可以想见,世人之兴奋感来自对民主、自由的宪政体制的期盼,那是每一个人的本初欲望所在,剥夺或限制都不可能持久,奥氏胜选是这个体制又前进一步的标识。如果我们知道奥氏所获历史最高额的6亿美元捐款中,90%以上来自100美元以下的捐助,可知其名副其实是平民百姓的希望,那些“垄断资本幕后操纵”的说道不攻自破。乃至于有忘乎所以的美国报刊评述说奥巴马是“全世界选举的美国总统”。能否给他们冲一瓢冷水:因为奥巴马的竞选主题是“改变”二字,不光美国选民被吸引,全世界都指望美国选出一名力主“改变”的非欧裔总统,力挽华尔街制造的经济颓势?即便此说成立,那也旁证了美国经济的普世价值:“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相反,麦凯恩的竞选主题搬出了“国家第一”这个陈腐话题,涉嫌以国家的名义绑架选民,竹篮打水之外又反衬了奥巴马弃旧图新的主题份量。
  
  到5日北京时间12点,没有悬念但极具吸引力的大选提前尘埃落定,奥巴马以压倒性优势击败了麦凯恩,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非欧裔总统。在芝加哥那场盛大的欢迎大会上,奥巴马做了令无数选民热泪盈眶的即兴演说:“对那些怀疑美国的灯塔是否还在闪耀的人,今天晚上我们再次证明,我们国家真正的力量并非来自我们武器的威力或者财富的规模,而是来自我们信念的持久力量:民主、自由、机会和永不放弃的希望。”于是我几乎立即看到、听到一些非议,指责说奥巴马其实不过“黑皮白心”,他既没有在黑人聚居区的生活经历,又没有弘扬黑人文化,只不过是一个在白人主流文化里打拼出来的混血儿罢了。这话从字面上理解也没错,奥巴马崇奉的依旧是“西方那一套”,也即宪政。但若从这些议论的立论基础上说则令人喷饭,难道指望美国选民选举一位反过来实行“有色种族主义者”或如查维斯那样的“理想主义者”当美国总统么?倘若真的如此,美国早就不是现在这样的美国了,世界也不会如今日。
  
  “改变”不光是美国人热衷的主题,也是世界人心所向,奥巴马抓住这个主题参加竞选,无疑抓住了人心,尤其是青年人的心。即使用于化解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灾难,它无疑也是切题的。有媒体评论说奥巴马接过了小布什留下的烂摊子,此语不差,布什政府任内发生的次贷危机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影响了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改变”无疑是众望所归。还在竞选过程中就已经有舆论提醒选民:奥巴马缺乏从政经验。只是这个提醒并没有发生多大影响力,美国人不甚看重经验,却很看重开拓能力。当初遭遇缺乏从政经验的人击败经验老道者当选总统并不是一个两个了,最著名的案例是缺乏从政经验的肯尼迪战胜政治经验丰富的尼克松当选,选战时为了凸显自己的优势,尼克松的竞选口号就是“经验非常重要!”肯尼迪同时也写下一个历史记录:第一位天主教徒当选美国总统,要知道那时美国的新教徒选民比天主教徒多一倍以上。至于奥巴马就职之后会怎样?没人可以准确预测,却有人说他未入白宫即被刺杀。
  
  我刚记事时就开始接受教育,说了无数美国黑人的悲惨故事,无恶不作的“三K党”给我留下永远无法磨灭的印象。以后又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据说正是这本描述黑奴遭遇的小说引发了美国的南北战争并鼓舞了林肯的军心,支持了废奴派的胜利。1865年美国以宪法第13条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1868年通过的第14条、1870年通过的第15条宪法修正案使黑人享有美国公民的一切权利,包括选举权。但美国的种族主义者并非就此偃旗息鼓,约占人口12%的黑人维权抗争从未止息。及至文革,1968年4月4日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被暗杀,更引发了大规模“抗暴斗争”,老毛不失时机发表声明:“只有推翻美国垄断资产阶级的反动统治,摧毁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制度,美国黑人才能够取得彻底的解放。”“美国黑人争取解放的斗争,是全世界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总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当代世界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呼吁:世界各国的工人、农民、革命知识分子和一切愿意反对美帝国主义的人们,行动起来,给予美国黑人的斗争以强大的声援!全世界人民更紧密地团结起来,向着我们的共同敌人美帝国主义及其帮凶们发动持久的猛烈的进攻!可以肯定,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一切剥削制度的彻底崩溃,世界上一切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的彻底翻身已经为期不远了。”历史证明了毛先生其实目光很短浅,预言都是空的,远不及马丁.路德.金的主张经得起时间检验。他把种族冲突升格为阶级斗争,以专政代替宪政,似乎真的吹响了暴力革命的号角。实际上,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呼吁的恰恰是非暴力抗争,宗旨仍在维护宪政,用我们的逻辑衡量属于“反革命修正主义”主张。延续至今,就有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这样的历史真实。本质上,宪政有效地提升了美国民众的心理素质,世界各地如此热烈地关注美国大选,并非奥巴马有多大神通,而在于这件事证明了宪政体制无疑是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人民民主的最佳途径。
  
  君不见上个世纪老毛欢呼鼓励援助的那些轰轰烈烈的暴力革命浪潮在黑非洲不是“风起云涌”了么?我们不是曾经极其亢奋地欢呼“民族独立斗争”的胜利么?可哪一个胜利不是血流成河换来,又以尸骨如山收场?“彻底翻身”却翻入地狱里去了,坦桑总统尼雷尔也曾哀叹:“现在黑人也获得了屠杀同类的权利。”直至今日,黑非洲那些尚未走向宪政之路的国家,例如苏丹、索马里、刚果等,杀戮依旧没完没了。更别提中东那些恐怖主义袭击了,例如巴勒斯坦,没有民族矛盾并不妨碍自相残杀,仅仅因为同一个宗教里的不同教派。
  
  宪政并不能避免所有问题,但总会合理地解决所有问题,因为只有在宪政条件下,各种意见才能充分地自由表达,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只有在宪政的条件下,各种权力才会相互制约并被民意总体制约;只有在宪政的条件下,人们才不至于积怨成仇酿成暴力宣泄。我历来不认为美国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它更应该算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试验选择的练习场,实现个人梦想的地方。马克思曾夸赞美国的《独立宣言》是“第一个人权宣言”,美国是“最先产生了伟大的民主共和国思想的地方”;他在《致美国总统阿伯拉罕.林肯》的信中还写道:“自从巨大的搏斗在美国一展开,欧洲的工人就本能地感觉到他们的阶级命运是同星条旗连在一起的”。马克思认为:“由工人阶级忠诚的儿子阿伯拉罕.林肯来领导自己国家进行解放被奴役种族和改造社会制度的史无前例的战斗,是即将到来的时代的先声”。如此,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先生是把美国当作理想社会的前驱或先导来看待的。
  
  美国的大选其实也就是民众对于自己的总统及其政府资格认证的过程,奥巴马踏入这个选场时几乎无人知晓,恰是在两年的竞选过程中人们才见识了奥巴马的才干与魅力,他的胜选则填补了宪政史上一个醒目的空白,种族歧视的空白,它证明一个即使曾经文化贫弱的族群也可能在宪政条件下迎头赶上并驾齐驱。无数怀抱传统的卫道士正是以“黑人当不上总统”作为抨击美式宪政的口实的,奥巴马是黑人、平民、非本土教育者,他的当选无疑证明了“美国梦”的实在。大约正是怀抱着这份希望,一切善良的人们才会如此休戚相关地关注着奥巴马的竞选全过程,才会如此兴奋地为他的胜选而激动不已。即使未来的奥巴马表现平庸,那也无关紧要,因为历史已经为宪政立下了一座新的里程碑。
  
  奥巴马当选会带给我们什么启迪呢?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有“以不变应万变”之古训,新训则有:“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今年恰逢中国“试行宪政”一百年纪念,回头望望,“一百年不改变”还是有历史经验可以依据的。若说一点没变也不尽然,那就是把一百年前那一点“试行宪政”的变革都废掉了。例如1909年8月底以前除新疆外各省均选举产生了咨议局,共计选出1707名议员,无论存在多少问题毕竟是几千年来首次民选。事实证明,各省咨议局成立后迅速地扩大了立宪派的势力和影响,宪政观念滋长极快。如今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是组织上钦定的。说中国“民智未开”并不真实,若说“官智未开”那才实在。
  
  若把中国式的科层提拔制说得一无是处也未必合适,因为它毕竟也属于择优录取的范畴,诚如顾准所言:“统治阶级愈善于自被统治阶级中选拔人参加统治集团,它的统治愈是稳固。”称为“长治久安”也未尝不可。但人民的权利也就变成一种官场恩赐,给你们算恩情,不给你们也有道理。我们且不论那些跑官、卖官之类腐败现象发生的体制根源,至少民众是没被权力放在眼里的,这才有深圳“猥亵门”事件里那位林局长的大实话:“我是交通部派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敢跟我斗,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底气何来?不用细说也明白。只是其中潜伏着的危机却未必那么明显,就像黄炎培当年那个“其兴也渤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据说毛泽东当年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可后来这个民主被套上了“集中制”这个嚼口,进而就有“人民民主独裁”这样狂傲地指鹿为马,林局长学以致用,算是领会精神的模范。
  
  中国的宪政,一百年前曾试行过君主立宪,结果被改朝换代的辛亥革命冲掉了。一改二改三改,君主制变换成党主制,“马列主义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结晶是空前绝后的全面专制。这个体制的合理发展只能是绝对威权,也即独裁,“毛主席万岁”也就顺理成章。只是它所必需的官僚权威必然一代不如一代,也即古训所言:“君子之泽五世而斩”涵意之一。看来谁也绕不过宪政这道坎,因为人民大众必然会日渐明白自己的天赋权利,为了实现这个权利人类逐渐摸索出宪政之路来,只有宪政才能有效地做到不使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无论这种压迫是以种族的、阶级的、宗教的或者其他的借口。这恐怕正是奥巴马竞选及其胜利引起空前的世界关注根本缘由,人们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希望所在,兴奋感随着觉悟油然而生。
  
  中国特色大抵是凡事都急不得,官僚专制已经有几千年的功底,宪政却如无根之木。御用文人们叨叨说民众素质不高没资格与能力涉及国家权力,全然忘记了“翻身得解放”、“当家做主人”之类高调。号称人类最先进的无产阶级竟然连自主投票的资格都没有,这个悖论确实荒唐得可以。其实只是为了掩饰官僚素质不高的托词,利益决定了的。宪政是否实行,绝非什么“全盘西化”与否的问题,而是民众该不该拥有自主政治、经济权利的问题,把它搅合到东西方地域差异里其实不过为剥夺找借口而已。倘若真的“以民为本”,理当不失时机地“还权于民”。既然百年前试行过“君主立宪”,因为民族因素以及内忧外患失败了,如今上述隐患皆无,国家也富得流油,无妨试试“党主立宪”也算坚持了中国特色吧!姑且认同中国民众素质低无能自主投票,那么至少作为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的党员应该有这个能力,否则他们组合而成之党怎可能“伟光正”呢?我们这些朋而不党的草民作壁上观,看先进分子们自主地竞选自己的各级书记,肯定比遥看奥巴马们竞选更爽,要知道党员人数比美国选民还多,竞选起来必很热闹。十七大文件指出:“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但愿这些文字不要遥遥无期地停留在纸面上,那才能彰显这个国这个党的魅力。
  
  老夫已经年届花甲,尚不知选票为何物,但并不妨碍有人民代表把俺给代表了。看见电视上那些美国佬排长队参加投票的场景,不禁有些嫉妒。我也有一个梦:何时俺也能自主投票选一位毛遂自荐跳出来竞选人民代表的人代表俺,也不枉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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