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民主 作者:wenjunq


有一些话题人类讨论了两千多年,然而至今也没弄明白,“民主”即是其中之一。既然还没弄明白,这个话题就留下了继续品尝的余地。马克思、恩格斯先生在出道不久但已经确立了他们的“主义”之后的1850年3-4月在《新莱茵报》上发表书评指出:“民主是什么呢?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否则它就不能存在。因此,全部问题在于确定民主的真正意义。如果这一点我们做到了,我们就能对付民主,否则我们就会倒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04页。)从这段教诲中,我们领会了三重意思:第一,民主的意义必须确定;第二,确定它是为了对付它而不是弘扬它;第三,若不能对付它“我们就会倒霉”。也就是说,民主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危险的敌人,至少不是朋友。

不过在我读过也算够多的马、恩著作里,始终没有发现他们给民主制定的精辟定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里有一句:“‘民主的’这个词在德语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勉强算得上指出了它的意义;恩格斯在1883年8月27日和1884年3月24日致伯恩施坦的两封信里说了一模一样的话,太长,这里不引述。大意就是说:民主是资产阶级的目的,对于无产阶级而言,只是手段,可供利用的手段。(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1-662页。)真正精确定义民主的是列宁,他1912年在《立宪民主党和土地问题》一文中说:“民主是多数人的统治。只有普遍、直接、平等的选举才可以说是民主的选举。只有根据普选制,由全体居民选出的委员会才是民主的委员会。从民主制的一般的、基本的、起码的道理出发,无疑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列宁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3-54页。)

再往下,一切都在变化,阶级和阶级斗争被搅和到民主中来,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各有各的民主,井水不犯河水,但河水要犯井水,无产阶级民主要消灭资产阶级民主。比较经典的定义是列宁1917年在《国家与革命》里描述的:“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使用有系统的暴力的组织。”以及“民主是排斥自由的。”等等。请注意这里的定义与上边摘录文字的区别,当革命者把持权力之后,民主就不再温情脉脉,而是茹毛饮血的暴力手段。从上述这些进展我们不难看出来:马克思是不赞成民主的,恩格斯将其视作手段,列宁在夺权无望的时候把民主看成选举上台的阶梯,及至大权在望之时,它就变成“有系统的暴力的组织”了。无论从这些变化还是历史经历的真实,我们都不难判定:马克思主义与民主是格格不入的,他们所拥戴的民主充其量只是可资利用的手段,当然也可以说成“真正的民主”或“无产阶级民主”。

于是,民主这个问题果然成了问题,林林总总的议论几乎遍布所有有文字和语言的去处,比“百家争鸣”还要热闹,甚至连文革那样的浩劫都有一个“大民主”的绰号。那么,如果再去探讨民主的理论,一定是吃饱了撑的。试想,从古希腊沿袭下来的理论探讨,怕是每一个字都不知重复过多少遍,就连“民主就是分赃机制”都有人想到了。袁世凯手下一位大员曾经断言:“民主就是无主,共和就是不和!”这是我看见过的、关于民主的最精辟的结论,没想到它竟然由一位称帝的内阁的大员说了出来,尽管他满腔怨气。袁世凯称帝,为的就是要替老百姓做主,他觉得自己代表了民众的根本利益,而民众自己是没有能力为自己的根本利益做什么事情的。至于共和国,它的本来性质就是不和,随时都有反对意见存在。倘若举国上下都必须与权力保持一致,共和也就成为镜花水月、羊头狗肉了。

既然说起袁世凯,国人无不知其是个“窃国大盗”,无论用什么样的屎盆子扣到他头上都不为过。不过有位“老三届”写的书里却有这么一段:“皇帝时代,哪个文人敢公开辱骂‘当今圣上’?可改成民国了,报纸上竟总拿他堂堂大总统‘说事儿’,公开点名指责不说,甚至有报纸公开刊登了一组题为《老猿百态》的漫画,其中一幅,画着一只猴子举起写有‘专制’两字的大刀横跨于北京城头,题曰‘刀大杀人多’。猿即袁,如此放肆地攻击国家最高领导人,实在是‘恶毒’之极!”(李洁:《文武北洋.增订版》,P17-P18)无怪乎他的手下要臭骂“民主就是无主”了,倘若有主,颁布一个《公安六条》之类,谁敢胡说八道就割了喉管再枪毙!接着,老袁在一群拥趸的蒙蔽下,决定“要设国家皇帝”,这与几十年后决定“不设国家主席”如出一辙。区别在于,前一个决定刚实行两周,举国一片抗议之声,老袁只得通电全国:取消帝制。不过那是专制体制使然,到了无产阶级民主实行,尽管从民众到常委们都赞成“设国家主席”,可依旧成为大逆不道,有坚持者,哪怕官至“亲密战友”也只能死无葬身之地。既然阴谋可以与时俱进成为“阳谋”,那么,袁式专制不敌毛式民主也就无需大惊小怪。

19世纪的美国历史学家别里.哥德沃特说过:“有能力给你一切的政府也有能力剥夺你的一切。”20世纪的中国农民理应很容易理解这句话,因为他们为了“打土豪分田地”而前赴后继,就连老毛自己也认定他成功于农民政策。然而,这些靠救星分得了田地的农民们连地契还没看仔细就成了人民公社的农奴。与旧式农奴制不同之处仅在于,管理农奴的人群称为“干部”,就像顾准所言:“统治阶级愈善于自被统治阶级中选拔人参加统治集团,它的统治愈是巩固。”(《顾准日记》,P62)其实这也不是什么新发明,我们的老祖宗发明的科举制早就把这个法子炼得炉火纯青了。

孙中山所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原本也是不错的,可惜他自己也没弄明白,思维方式还沉浸于“施仁政”之中,然后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说这就是民主。到现在,鉴于民主已大得人心,人们也懒得去争论民主到底对不对了,只是有人又翻出慈禧太后首议、梁启超们附议的“民主行,天下乱”来。梁夫子说得很透:“自由云,立宪云,共和云,如冬之葛,如夏之裘,美非不美,其于我不适合。”“一言以蔽之,则今日中国国民,只可以受专制,不可以享自由。”(梁启超:《新大陆游记》,P148)今之论者亦振振有词,说中国国民素质不济,实行民主必祸国殃民。时光已经流逝百余年了,老调子依旧在唱。其实此论归根结底就是本文开头所举恩格斯的“手段论”。行此论者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都是站在统治者的立场想事说话的,他们都以为自己可以高高在上,民众都是他们可以任意摆弄的棋子,此乃中国文人几千年来的积习了。

窃以为,民主只是民众权益实现的进程,天然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把民主当成一种治国方略本身就是错误的认识,无论民众素质如何,哪怕是原始人,民主都是一种天赋权利。治国与民主无关,几千年无数国家毫无民主都治下来了,至今也还有许多国家没有民主也能治下去。问题仅在于,国家是否在剥夺民众应有的权益,从而判断这个国家体制是否合理。所谓人权,也就是民主的实现程度,没有民主的实现就没有人权,那种把吃饱饭也视作人权的论调纯属混淆视听。试问:吃饱了的奴隶有人权吗?石油酋长家的女眷们享有人权吗?古希腊的民众尚有自由民与奴隶的区别,你不能奢望他们有多高的民众素质,然而那里的民主体制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层次。尚处于14世纪原始状态的北美印第安民众,其素质也不必寄以太高的期望值,但那时他们订立的《易洛魁联盟宪章》,如今被列为美国赖以立国的民主里程碑之一。恰恰相反,纳粹时期德国民众素质难道不高吗?那里的民主体制堕落到何等地步去了?一句话,民主是民众的权利,它与民众素质无关,却与权力素质密切相关;民主实现程度越低,证明统治者素质越低。

民主体制既然是民众权益的实现,其自身就有无数错综复杂的游戏规则,足够人们认真把玩。民众权益是错综复杂的,要保证其实现无疑需要协商与制约,它也就极迅速地提高了文明进程。二战以后人类社会近乎爆炸式的发展,证明了当民众权益实现以后所具有的强大的历史推动力。民主体制能够促使每一个脑袋思考,保障每一种意见张扬,这就有了成语“集思广益”的成立。至于关于民主的其他话题,太广泛,不说也罢。

 

 

本贴于2006-09-04 22:59:11在乐趣园→情感交友→纵横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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