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手将大水牛变成了老母猪 作者:宇雨


在我的家乡,猪肉是按等级售卖的。内猪的肉,符合食品条件,最贵。文化大革命中的牌价是每斤八角四分。公猪肉,是因为公种猪老了,阉过、育肥后再宰杀的。尽管客家地区有吃“利是肉”的习惯,每斤的价格还是低于前者。如果是母猪老了后再育肥的,肉价就更低了。

1974年冬,我作为县委“D的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队员,下到山沟里搞路线教育,就是“阶级斗争要年年搞、月月搞、天天搞”的那种。驻地就在梅隆铁路的最高点、一个叫伯公凹的地方。在工作组长的谆谆教导下,高举M先生的伟大旗帜,使用大批判开路的通用路数,已经在生产队站住了脚跟。二个生产队,唯我独尊,令出法随,开会想要批哪个,哪个就得被我批。除了工作队员这“钦差”头衔外,在生产队,也已经有了几个自己的耳目,言听计从的。一句话,整人的日子——爽。

当然,为人道德上,我还是挺单纯的一个青年工人。

正是风华正茂的年代,按列宁先生的说法,立志要将小农经济思想一扫光,实现全球一片红的历史使命,就靠我们这些工作队员啦——这是公社工作队长在队员大会上说的。

生产队有一头老水牛。按本地人的说法,牛老了,牙齿磨损得很厉害了,连吃草都吃不好。所以,牛是越来越瘦了。

一天,队长特意向我请示:这牛,是当年合作化时的产物,已经非常老了,去年开始就没法干活,还得有人喂养。已经找好一个五华县人,专门做老牛生意的。整条牛由他牵走,本生产队净得四百元整。

我一算,好家伙,全队五十一个人,仅此一项,平均每人就可净收入8元。不要笑,当时我的工资,只是32元。生产队每10个工分,也就1角2分钱。

于是,我连忙指示:照此办理。然后,就动身出席在生产大队召开的例行汇报会去了。

 

汇报会上,各队员轮流汇报本人驻地的生产情况,以及从生产情况中反映出来的阶级斗争新动向。自然,生产队要卖大水牛的事是必须要汇报的。

不料,刚一汇报完毕,就有人提议:牛是生产资料(不管你老不老),出卖生产资料,不是资本主义又是什么?工作队员带头走资本主义,明显是路线觉悟不够高,阶级斗争这跟弦绷得不紧。

议论纷纷之下,我只好派人迅速通知队长:牛,只能由生产队杀,杀了后卖牛肉,所得同样是生产队的钱。

 

过了几天,我从公社赶回驻地。已经是晚上了,牛,已经杀了,还在大卸八块。队长报告如下:

全队二十个全壮劳动力,整整花了一天时间,才将牛杀死。今天,所有杀牛手聚个餐,食用那些头头尾尾汤汤水水。明天派六个劳动力分二组走村串岭卖牛肉,再派人将牛皮运到县城,卖给牛皮厂。

第二天,我亲自监督,一共收入不过几十元。原来,山村收入低,老瘦牛肉少骨头多,加上山村购买力低,卖不了高价钱。记得牛皮是每斤2分钱。

大大小小,不算人工,也就相当于卖了个母猪的价钱。

 

有人问:为什么有人愿意出400元买个瘦牛?

我真还问过内行人:那些牛贩子有一套喂牛的方法,将牛短期内催肥后宰杀,当然还有钱赚。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为了一头社会主义的瘦牛,我硬是亲手将它变成了老母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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